精选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汇编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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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汇编七篇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 座,颜色 。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 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八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 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 元/小时计算租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b)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c)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d)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b)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c)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d)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e)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f)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g) 、车辆如服务于深圳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h)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身 份证号码:

日期:二oo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止收回,租赁期共 年 个月。

第二条:租金

. 每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车辆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6、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xx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

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 )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 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 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 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 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 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 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 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 车辆归还及续租

4. 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 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 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 车辆维修

5. 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 车辆保险

6.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 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 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 违约责任

7. 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 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

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 发生7. -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 除7. 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 不可抗力

8.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 争议的解决

9.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全部合同

0. 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0.2 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0.3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0.4 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0.5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0.6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大厦2层 地址:

电话: 0 0-58xx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结构形式:

2、租赁设备品牌:型号:

数量: 台

租赁设备产权人:

3、租赁期限:预计租赁期限为年日至月 日,起租日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以乙方租赁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开始计算,停租日以甲方书面通知日为准。

4、租赁形式:按形式

租赁单价: 元/台班·台

5、合同总价:(实际结算以双方确认单为准)。

6、租金结算及支付

6.1每天由吊机组填写租赁机械使用数量确认单,一式两份,并于当日交甲方有关人员确认。仅本合同所列人员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员才有权对签认单进行确认。

甲方人员为: 乙方人员为: 。

甲方应在当日内对确认单做出确认。日确认单作为租金结算依据。

6.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租金,从起租日次月及后每月10日支付确认单确认的上月租金的 70 %,若剩余租赁期不满30天,以(月租金/30天)×实际租赁天数计取租金。

6.3 租金构成内容:以(月租金/30天/8小时)×实际租赁设备使用小时数计取租金。

6.4设备离开施工现场甲方支付总台班数金额的6.5余下款项在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终止后1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最终的结算报告,甲方应于收到最终结算报告后30天内,由甲方的项目部对其提交的报告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甲方的合约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审查完毕,并于审查同意后的应向乙方支付租金余款。

7、双方义务

7.1 甲方义务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作业场地,乙方作业人员的住宿。

7.1.2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设备进场相关手续。

7.1.3 甲方可以提供乙方员工生活,但乙方需支付甲方生活费。

7.2乙方义务

7.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证明、起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有关部门颁发的租赁编号及所在市级安监局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所有资质复印件交甲方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符合要求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7.2.2乙方应于交付租赁设备时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权属证明文件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乙方须保证租赁设备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

7.2.3乙方进场人员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7.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对租赁设备负有免费维修的义务。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4小时之内,另派同规格起重设备到甲方现场进行替换,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7.2.5在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要保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并交甲方备案;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7.2.6 乙方在收到甲方停止租赁通知之日起当日离开现场。不得因甲方未付清应租金而延误出场,延误期间乙方无权收取租赁费。

7.2.7 乙方委派的吊车司机及司索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由于乙方作业人员的原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设备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7.2.8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燃油费用、工人工资、生活费用、设备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

8、安全施工

8.1乙方配备专业指挥司索工(持证上岗),明确指挥方式(报话机、旗语、口哨,使用报话机指挥人员必须说普通话),按照操作规程负责起重的指挥工作。

8.2乙方机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JGJ33-20xx《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规定施工。

8.3乙方吊车司机应按司索工指挥操作机械,拒绝非司索工及其他人员的指挥。

8.4夜间施工甲方要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8.5乙方司索工、吊车司机严禁酒后指挥操作机械,一经甲方发现,立即开除现场并不作结算。

8.6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租赁器械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禁止超载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确认单予以确认,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双方协商的支付时间支付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9.2乙方未在甲方通知进场日进场,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9.3因租赁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施工,延误甲方工期,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 20xx元。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9.4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安全施工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

9.5租赁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未修复,甲方有权让乙方另派同等设备进行替换,否则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00元,迟延超过__2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约,且不给予租金结算。

9.6合同期内,乙方起重设备维修期间不予计时,甲方不支付维修期内的一切费用。因甲方的原因(除资金支付原因)造成停机的,停机期间租金按照实际停机天数×设备台班折旧费(折旧费=日租赁费用×30%)向乙方支付。

9.7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1500元,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9.8如乙方委派到甲方现场人员不配合甲方工作或消极怠工、罢工等情况,乙方不但要另派作业人员到甲方现场配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负全责。

9.9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10、禁止权利转让

乙方不得在执行与甲方期间将设备租给第三方。如有类似情况发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月租额20%的违约金。

11、纠纷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1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工程所属地区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2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北京市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将_____牌车____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从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年___个月____天____时。

1.2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___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___个月(不含___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的___%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___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___区域内___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 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合同范本《北京市租赁合同》。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 %的违约金,逾期___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____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____元。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附表 :车辆状况登记表

外 观:

发动机:

内 饰:

操 控:

其 它:

编辑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所在地址:

车主(单位): 身份证号码(机构代码):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义乌市汽车租赁业,加强对租赁汽车的规范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严格遵守省,市对汽车租赁的有关文件规定,全面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乙方自带具备汽车租赁备件的 汽车壹辆,车牌号 ,由甲方承租赁代理业务,所有权不变。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五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定额向甲方缴纳代理费及国家规定等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按每日出车的20%计算。第二个方案初始代理费5000元,后续代理费700元/月。

第六条 乙方委托代理租赁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责任险、乘员险、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车主责任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应按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配齐各管理岗位的人员、制度并公布各管理岗位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有关服务质量、驾驶员守则及车辆保养、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做详细的记录,以供结账核算。如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又不能及时赔付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车辆作留置,赔偿后余款返还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赔偿。

第九条 代乙方缴纳各项规税费,发放各类证件,提供财税部门统一票据。

第十条 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与甲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事项按租车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 如果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承担20%的损失,其余80%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车辆被骗,经公安机关查处而无法追回车辆的,甲方只承担赔偿车辆估价的5%。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业务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摊派和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 乙方按规定应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况和整洁的车貌,年审不合格,则须强制停车整修,经复检合格后方可运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四章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 因甲方违约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按乙方损失额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违约按有关条款处罚,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按时和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及有关规税费,每迟交一天甲方收取滞纳金20元。

第十七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 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时;

2、 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致使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履行;

3、 从事违法活动触犯刑律的;

4、 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瞒报的或擅自处理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规定乙方应上缴国家征收的规税费及其他应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变相收取费用。合同期内如遇到国家征费有所调整,乙方应按国家规定进行交纳。

第十九条 合同期满,若乙方愿意续签合同,甲方应优先安排。

第二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未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别约定管辖地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胜方的律师费用有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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