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经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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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租赁合同【经典15篇】

汽车租赁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的名称:_____,所租设备总价值人民币_____元(大写)设备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负责仪器的首次安装及使用培训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赁期限_____个月,总租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租金按月等额支付,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元。

第四条:租赁仪器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所列租赁仪器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仪器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连续租赁设备时间满个月并在此期间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设备所有权以_____元(大写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本租赁合同终止。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按月支付租金,乙方必须于每月_____号前支付甲方次月租金_____元。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在本租赁期的最后_____期,保证金可转为租金。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甲方所提供的租赁设备必须为全新仪器,甲方负责自装机验收日起年内的设备免费保修。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设备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设备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4)若仪器因被盗等原因遗失或无法修复的损毁,乙方按仪器价值正常折旧后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租金的支付。若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应于租金约定支付日前将仪器送还甲方,若乙方在当日未将仪器送还,视为乙方继续租用仪器,乙方应按日加支应付租金的5 %给甲方。在乙方应付租金未到位前,甲方保留停机的权利,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5 %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附件具备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汽车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为明确出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牌照_______),为________用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2、租用期定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3、租金每月为人民币____元,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费。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所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本合同生效后,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因乙方人为原因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6、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更换相应的车辆,修缮费用由甲方负责。

7、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甲方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车辆意外保险,则按车辆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应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8、乙方保证在使用该车辆过程中从事合法活动,如乙方违法使用该车辆造成甲方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10、对于在该车辆交付后,乙方使用过程中缴纳保险责任、维修责任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后乙方在占有和控制该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章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11、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

车辆年审情况: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

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

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10、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六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保险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

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相关规章,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荣威750 1.8T 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从_____年 月 日 时起到_____年 月 日 时止,交付给乙方使用。租车费用 5500元/月,共66000 元。租期两 年,合同为年签制。此车辆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机驾驶。

第二条:租金及交付期限

1. 本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 66000 元整,大写__陆万陆仟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为 年付制 。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一年年租金人民币 66000元,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 年 月 日。归还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还车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壹小时以内,不收取超时费用,超过壹到肆个小时按照超时半天计算,超过肆小时以上按照一天计算。

4. 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车辆押金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据。押金应本在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甲方车辆损失、事故责任损失或者其他应由由乙方承担过错责任的损失,则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汽车保险单及购置税等)。

2.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交强险及不计免赔险。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4.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5.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车辆自然折旧耗损造成的损失和故障,以及因车辆本身质量、缺陷、不足等原因发生的损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本车使用93号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车辆损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在车辆保修期内对车辆进行免费定期保养、正常保修和年检,甲方予以协助。(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5.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6.如在租赁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7.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

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如划花车身)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甲方要保护好乙方车辆上的特征标志,不得涂改遗失,严禁私自拆、换车辆上的任何部件及设备,严禁拆动里程表

12. 租赁期间,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汽车被盗或被抢或发生自然燃烧,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

13. 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 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每月行驶里程里程为 公里,超里程加付0.8 元/公里 。

第六条 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七条 合同变更及附近补充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或删除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达成补充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期满后,乙方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按时归还甲方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要予以赔偿。

2. 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首先付清实际租赁期间的租金并赔偿甲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3.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由于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变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权人: 证件号:

电话: 电话:

附件:

1. 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证件或标志

2. 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租车授权书或乙方的司机驾驶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汽车租赁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车主)的________品牌车(车牌号为____________)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叁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每年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年起为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牌小轿车_____辆,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租车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双方约定时止。

第二条 租金为月租金:人民币______仟_____佰_____整。(不含司机劳务费,司机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按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_____个月或超过_____个月,每月_____号前预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条 车辆交接租车及还车时,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进行交接,由甲、乙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保险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交车时车辆清洁,油箱加满油。

3、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出租车辆投保。

4、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及例行保养和小修。

5、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在租赁期间,如需提前收回租赁车辆,应以同类型的其他车辆予以置换。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按时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路桥费、小修费用。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交警部门裁定或者法院判决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发生非保险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并将油箱加满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讨的权利。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7

承租方:_________

租赁方: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愿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本工程为_________。

二、租赁方式

承租方租用租赁方25T汽车吊壹台,用于本项目施工,按月元计算租赁费,不足一月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三、租赁起止时间

以承租方通知开始使用时间为起始时间,承租方停止使用时间为结束租用时间。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战争、设计变更而中途停工,则租赁时间结束。

四、承租方责任权利

1。承租方提供工作面。

2。向租赁方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

3。提供动力燃料(专指柴油),租赁方办理领料手续。

4。安排租赁方的工作,合理组织协调生产。

5。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承租方各项管理制度的租赁方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直到罚款清退。

6。向租赁方人员有偿提供工作服、安全帽和宿舍。

五、租赁方责任权利

1。提供符合本项目施工要求的履带式吊车,随车提交各类证件、检验报告和现场检测验收报告。

2。指派一名熟练的司机住工地,持证上岗,24小时作业。

3。服从租赁方管理,遵守承租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承租方生产计划安排和调度。

4。如不服从承租方管理,影响正常生产,则按每小时200元赔偿承租方经济损失。如被承租方清退,则租赁方自行承担退场费用。

5。进场非承租方指定型号、吨位的履带吊车,承租方不予接受,清退出场。其进出场一切费用租赁方自行承担,并赔偿承租方的施工损失。

6。保证吊车性能完好、正常使用。如出现因维修、保养影响了正常施工生产,则按2000元/小时扣减租用费(按管理规定正常保养除外,但必须提前4小时告知项目部)

7。属租赁方造成的`安全事故、造成承租方设备、财产损坏,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8。承租方负责设备进出场安装、拆卸(自备辅助吊车)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完工25T汽车吊出场后7天内,支付该车租用费的80%,余款在其后的1个月内付清,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款清合同终止。

承租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租赁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9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二oo三年十二月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 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合同编号:

┌──────────────┬─────────────┬─────────────┬──────────┐

│承租方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证│ │证件│ │ │ │ │ │ │ │ │ │ │ │ │ │ │ │ │ │ │

│件│ │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保证人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驾驶员 │驾驶证编号 │档案编号 │电话 │

├─────────────┴────────────┴──────────────┴───────────┤

│ │

├─────────────────────────────────────────────────────┤

│ │

├─────────────────────────────────────────────────────┤

│ │

├────────┬───────┬─────────┬──────────┬─────────┬─────┤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燃料标号 │租金标准 │保证金 │

├────────┴───────┴─────────┴──────────┴─────────┴─────┤

│ │

├─────────────────────────────────────────────────────┤

│ │

├─────────────┬────────────┬──────────────┬───────────┤

│起租时间 │应还时间 │租期 │限驶里程 │

├─────────────┼────────────┼──────────────┼───────────┤

│ │ │ │ │

├───────────┬─┴───────┬────┴───────┬──────┴──┬────────┤

│超程费 │超时费 │预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

├───────────┼─────────┼────────────┼─────────┼────────┤

│ │ │ │ │ │

├─────┬─────┴─────────┴────────────┴─────────┴────────┤

│合同变更记│ │

│录 │ │

├─────┼───────────────────────────────────────────────┤

│特别约定 │ │

├─────┴───────────────────────────────────────────────┤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时)起生效 │

├────────────────┬────────────────────┬───────────────┤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保证方(签章): │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汽车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汽车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额定载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年审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天/小时),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至。

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乙方需按约至甲方住所地交还汽车。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乙方租赁甲方汽车价格为________元/(日/时)(大写: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事先缴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作为押金,交还汽车后乙方支付全部价款,甲方返还押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租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有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自行负担;

4、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人责任险;

5、甲方如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的,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合同,本合同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未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出卖事宜;

6、对非因甲方原则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7、甲方有权按时收取租金,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抵押物缴纳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对于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抵押仍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的所有租车费用给甲方;

2、乙方应安排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停放,并负责租赁车辆的燃料、停车、过路、过桥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交通安全责任或者交通违章罚款等事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应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者造成附件毁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需要延长租期的,应当提前______(小时/天)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押金;

7、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小时/日)通知对方,经与对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2、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的,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若乙方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合同签定后违约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没收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除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外,还应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

3、如因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未做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后按捺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单位车辆(车牌:_____)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_______万元,共计__年_____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_______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于第年全额支付租金万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12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____月租金元(30天),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四)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____日。

(5)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6)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3、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

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权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6、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7、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8、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十、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及附件《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委托经办人:________委托经办人: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出租汽车租赁给乙方经营:并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汽车必须具有完善的经营设备和营动手续,并对车辆购买保险。

二、本租赁方式为大包,乙方承租时间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并交月租金。

三、乙方应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爱护交通工具,因交通事故及非正常机械磨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承租期时间内,出现车辆被盗,应及时报警,并按该营运车辆市场价格赔付。

五、承租期内甲方车辆正常维修,二级维护年审、规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属经营设备租赁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如在经营期间内出现伤亡事故,在保险范围内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承担经营损失。

七、为了保证该合同正常履行,甲方将向乙方收取_______元风险保证抵押金,如遇乙方违约,甲方则有权扣留风险押金,如无违约,则在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抵押金。

八、甲方在租赁期内如有转让或特殊原因应提前1周通知乙方,并退还抵押金,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退还抵押金。

九、因乙方驾驶造成车辆损坏、碰伤等人为损失和因事故多余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

十、燃油费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每年的`保险金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交通事故动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车退役后,此车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过户。

十一、乙方如果使用不当,造成甲方在更车期间无法更车,乙方应按该车市场价格赔付甲方全部车款,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该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该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_____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7、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8、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9、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0、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3、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14、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合同。

第1条承租人租用出租汽车的基本情况

1.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

车辆年度审查:

第2条租赁价格和结算方式:

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的汽车价格为 人民币/月,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出租人应出具正式发票/收据。

第3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承租人应提前30天通知出租人办理停租手续,协议终止。

第4条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根据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和约定费用。

3.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所需的有效证件交付给承租人。

4.交租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态信息,确保车辆年检按时进行。

5.出租人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并缴纳强险,第三方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7.有义务对承租人的信息保密。

第5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使用合同约定的租赁车辆。

2.有权了解保证安全行驶所需车辆的技术状态和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人提供驾驶证、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原状。未经出租人许可,不得擅自修理、改装、更换或增加车辆。

7.在规定期限内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检查和维修。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被盗时,应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协助出租人办理相关手续。

10.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或各种证件丢失,承租方应按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当按时归还租赁车辆和有效证件。

第6条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若出租人未及时购买相关保险费用或年审,则视为本合同终止,一切后果由出租人承担。

2.出租人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取回车辆时,应提前30天通知承租人。承租人的预付租金已经收取的,出租人应当退还相应的预付租金。

第7条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的,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租金逾期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租金总额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收取租金外,还应支付逾期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2.提前终止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出租人应按租赁期未支付部分租金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租金已经支付的,出租人应当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人。

3.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倒卖、抵押、质押、出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风险的。

(4)有证据证明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因未按车辆性能或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租赁车辆的维修和停运损失;承担被保险公司因过失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添加其他物品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因未能协助出租人按时参加车辆检查或维修而造成的损失。

7.因出租人以外的原因被第三方扣留车辆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予以处罚。如不服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被提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违章责任人。

第8条特别协议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平原则。如果补充条款包含不合理地减少或免除本合同条款规定的出租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内容,则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人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的,必须在合同到期前申请续租,出租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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