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汽车租赁合同锦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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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租赁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汽车租赁合同锦集九篇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年,自 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

拓展

问:企业签订无偿的车辆租赁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因此,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提供车辆租赁,应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后进行税款缴纳。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_________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_________小时计算,超过_____小时(含___小时)按全日计算,______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_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元计算,租期在___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在___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___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___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______%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___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_________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牌汽车____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用车辆状况

二、 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 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三、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 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 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 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 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 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 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 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 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 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 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 定金条款

1、 承租方应于 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 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 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 保险条款

1、 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 险。

2、 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 %.七、 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 违约责任

1、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 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 %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 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 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为矿山的共同利益,平等的原则:甲、乙两方特签如下合同

甲方:多椤沟金矿

乙方:

一、甲方另时租用乙方汽车 台,要求必须机械状况良好。机手素质优秀(有驾照),服从甲方安排管理等基本要求的汽车和驾驶员。

二、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矿山承包期满,中途不得自由终止,如有变更甲、乙双方须在7天以前提出异议。

三、运费按大每满斗,废土2元计算,矿每满斗6元计算,第一个月押半个月运费作为乙方押金,其余每月月底计清,运价原则上不变。

四、如没有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在任何时间听从甲方的调运,否则承担全部责负和损失。

五、如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保证乙方的承运业务。

六、乙方的所有汽车费用及安全责任甲方全不负责,甲方提供司机的生活,即按每人每日250元支付。

七、此合同的签字之日起双方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二O 0八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提醒注意事项----------------

一、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一般中档轿车的日行驶里程应在100公里以内,但也有许多租赁公司是不限公里数的,您可根据情况(车况、租金、服务项目等)权衡比较各自的综合条件。

二、为防止有事不能及时还车,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以免事后与租赁公司之间发生异议。

三、仔细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

四、签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此过程涉及到还车时的再认定,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首先要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然后打开车盖,查看冷冻液、机油、电瓶的状况,均无异常后,即可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如富康车的儿童锁功能等,以利更加方便的使用。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车型,车牌号码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围:只限海南省内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

承租方:(章)

委托经办人:委托经办人: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住所:-----------------------------------------------------室电话:---------------邮编:-----------------

乙方:---------------------------------------

住所:------------------------------------电话:-----------------邮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汽车壹部,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租用甲方车辆期间,甲方拥有车辆(含车上各种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乙方根据本合同具有车辆的使用权。

第二章车辆的租用

第三条乙方因业务需要,自----年----月------日起,租用甲方型号为--------座汽车----部颜色为在此新金杯车交付乙方使用之前,乙方继续使用甲方为其提供的原合同中租赁车辆--------------,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金杯经销商定购此型号金杯车,经销商到货后甲方须于一星期后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于甲方交付使用新车之日算起(以发车单为准),应租赁24个月。车牌号:。乙方若继续租赁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和乙方续约。

第四条该车租金------元/月(含司机服务费)。租金于提车之日预付,于还车之日结算。每月------日以前乙方需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元,愈期交付租金,按欠款总额每日加收0.5%的违约金。

第五条乙方于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租车保证金-------元,此等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或者本合同提前解除时,租车保证金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退还乙方。

第六条车辆租赁期间每月平均行驶6000公里,超定额按-----元/公里收取超程费,超程费按年结算,合同终了清算。

第七条乙方租用甲方的车辆,使用半径超过400公里,须报甲方批准方可使用。

第八条租赁期满,乙方需延长租期,应在期满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并续交租金。

第九条租赁车辆的养路费、车船税、年检费、折旧费、保险费(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全责无免赔险)以及正常的维修费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租赁车辆由甲方负责投保车上人员意外伤害险,每座赔付限额一万元,如乙方要求增加保额相应的保费由乙方承担,保险手续可由甲方代办。

第十一条因乙方使用租赁车辆而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以及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罚款及停车损失费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章驾驶员的聘用

第十二条租赁汽车的驾驶员由甲方派出,根据乙方的要求,由甲方提供驾驶员劳务,本合同中每月的租赁费已含驾驶员劳务费。

第十三条双方应遵守《劳动法》规定,甲方驾驶员每日工作9小时(包括一小时的午餐时间),每周工作五天,驾驶员超时工作,乙方应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费8元/小时;周六、周日加班费12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5元/小时。甲方的驾驶员与乙方无劳动关系,乙方对于甲方的驾驶员不承担相关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驾驶员的加班费应由乙方根据其确认的甲方驾驶员的加班记录,次月随租金支付给甲方。第十五条车辆租赁期间,甲方派出的驾驶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按排,尽职尽责,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乙方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应提前壹周提出,以便甲方进行按排。

第十六条乙方在安排工作时,应注意驾驶员的劳逸结合,安全行驶,需要昼夜兼程、长途行车,应向甲方申请派出两名驾驶员。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违反交通法规,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行为,甲方驾驶员有权拒绝。

第四章甲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并保证各种行车证件的齐全有效。

第十九条负责对租出车辆进行免费的定期保养和年检。并负责指定汽车修理厂对租出车辆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按保险公司规定处理各种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赔付不足部分。

第二十一条当租赁车辆因交通事故、维修保养,需要停驶时,可为乙方提供备车。

第五章乙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租用的车辆不得转租、转卖、转借、处理、抵押;不得私自拆装、改装和更换零配件;不得摘除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征、标制、标记;不得破坏车上里程表铅封。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按时足额预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合同到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归还车辆。

第二十四条租赁车辆为办公或生活用车,不得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不得使用甲方车辆参加训练、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不得使用甲方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不得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污染车辆的物品。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爱护车辆,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负赔偿责任。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使用空头支票,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应立即补齐所欠款项并按欠款总额每日加收0.5%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租用合同,乙方租用期均按7000元/月结算,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做为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车辆租用期间,乙方人员私自驾驶车辆(甲方驾驶员无权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则处理交通事故的各项费用开支,均由乙方垫付。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的各项费用开支,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都有权向乙方收取修车总费用的20%做为车辆加速折旧费,乙方还应承担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对甲方或者驾驶员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如果书面整改通知累计达到三次,甲方未对乙方的整改通知做出任何回应,乙方通知甲方后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凡乙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即可直接收回车辆,并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视情节扣罚乙方50%—100%的租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做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利用租赁车辆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公安、司法机关查处的。

2、逾期交费连续超过7天,累计超过15天,以及两次使用空头支票的。

3、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的。

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乙方归还甲方车辆,结算所有费用时失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违约,如发生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或由于国家政策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

第三十三条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先予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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