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汇总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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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租赁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品】汽车租赁合同范文汇总九篇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 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 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 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 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 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 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XX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

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XX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XX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承租方

电话

住址/地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经办人

电话

住址/地址

保证人

电话

住址/地址

驾驶员

驾驶证编号

档案编号

电话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燃料标号

租金标准

保证金

起租时间

应还时间

租期

限驶里程

超程费

超时费

预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合同变更记录

特别约定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时)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承租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保证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

二oo三年十二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租赁时间:起租 月 日 时 还 月 日 时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车辆有效证件。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及年检、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维护预约时间达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车辆情况下,甲方将有权对乙方租赁车辆收回﹙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续交租金的租赁车辆而终止履行协议。

6、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7、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甲方对电动车租赁申请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9、乙方在合同协议的`时间以内退还租赁电动车,终止协议合同,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按合同交纳的全额租金收取10﹪的违约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10日至30日将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定期维护,保障租赁车辆能正常使用,自觉承担若因车辆不合理使用、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 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驾驶使用。

4、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5、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发生任何事务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承担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见店内公告《收费维修项目明细表》),承担丢失租赁车辆及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协议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二、保证金

1、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及费用。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将7日内押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押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三、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乙方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愿。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保险及赔付程序进行均有乙方自行处理,偿付甲方车辆损失。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丢失,立即报警处理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车辆损失将由乙方赔付。

四、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签约时间: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码: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共计元(大写:)押金:元(大写:)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三、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元。

四、行驶区域:在范围内。

五、起始地点:返还地。

六、甲方的权利: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七、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八、乙方的权利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九、乙方的义务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范本)使用租赁车辆。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十、免除或减轻责任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十一、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1)提供虚假信息;(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十二、担保条款: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十三、补充条款: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十四、其他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甲方:XX (以下简称本 车行 )

乙方: (以上简称车主)

1、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安装GPS,车辆状况良好。

2、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车主不能私自把车开走。

3、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出现故障,车主应及时修理。如车主没有时间,车行派人去修理,修理费用由车主自行负责。

4、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即租赁险),如不按规定保险,出现被骗等其它事情由车主负责。出现车辆被骗或交通事故,本车行协助乙方处理,本车行不负担经济赔偿损失。

5、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每辆车按每月毛利交10%的管理费。

6、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每辆车的行车证、保险卡和车钥匙一把都放在本公司管理。

7、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到期检车和保险都由车主自行负责,如不负责本车辆出现一切后果由车主自负。

8、到本车行挂靠的车辆每月洗车费按实际次数收费,冬季每次15元,夏季每次10元。

9、到本车行挂靠的车辆,车主负责车辆每月的定期保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

一、 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货: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每月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单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承租方职责:

1、因承租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车费;

3、承租方租赁期间调度出租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出租方做好乘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五、出租方职责:

1、出租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出租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承租方能正常用车;

4、出租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出租方允许(出租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承租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出租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承租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出租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7、出租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必须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给出租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如超过时间,出租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承租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承租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止收回,租赁期共 年 个月。

第二条:租金

每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车辆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6、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补充条款

1、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 座,颜色 。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 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八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 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 元/小时计算租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b)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c)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d)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b)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c)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d)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e)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f)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g) 、车辆如服务于深圳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h)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身 份证号码:

日期:二oo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牌汽车____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用车辆状况

二、 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 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三、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 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 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 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 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 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 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 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 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 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 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 定金条款

1、 承租方应于 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 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 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 保险条款

1、 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 险。

2、 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 %.七、 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 违约责任

1、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 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 %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 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 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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