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保险工作计划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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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又解锁了新的工作,现在就让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吧。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才是好的工作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险工作计划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品】保险工作计划三篇

保险工作计划 篇1

一、日常监督计划

(一)时间:每季前10日我局稽核股对上季度本局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抽查。

(二)20xx年度日常监督重点:

1、养老保险费征收和个人账户管理:核查个人账户历年记帐本金、利息计算,是否准确无误;核查系统中个人账户缴费记账数额是否与征缴部门发出的缴费计划、基金财务部门基金实际到账数值保持逻辑对应关系,有无擅自更改缴费基数、记账金额的现象;是否及时、准确更新个人账户缴费及记账信息;核查业务部门是否定期与参保单位或个人核对年度缴费信息,重点核查个人缴费基数是否和省里规定的档次一致。

2、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入、转出:核查转入转出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转入转出条件;核查申请人的参保缴费凭证和《接续信息表》上记载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是否一致;核查转移转出人员历年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记账额是否准确、完整;核查业务经办环节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移转出手续。

3、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发放:核查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核查养老金发放计划是否符合经办、审核、领导签字的程序要求,对用人单位养老金发放情况进行环比、跨年同期对比、重点核查部分养老金异常增长情况是否真实、准确;核查养老金直发后业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与待遇领取个人之间的各项经办操作是否符合内控管理规定,是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传输准确、安全。

4、基金财务管理:核查基金管理部门是否与开户银行签定社保基金存储优惠利率协议,是否按优惠利率计息,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否建立业务、财务、银行自动对账制度,实现财务对账日清月结;基金支付业务是否匹配业务计划单据,支付结果是否与业务支付计划一致;二次以上支付业务是否与发放失败数据进行比对,确保二次支付信息为上次失败的支付信息后,财务才可办理二次支付处理。

5、数据信息管理:是否对数据的修改、维护等操作有明确的权限,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业务、财务数据修改是否有业务、财务部门授权;数据修改记录和手续是否完整、合规,并定期存档备查;有关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否及时备份,并建立数据远程备份机制。

6、单位增减人员的办理:办理人员增减时所收集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或有效;是否有初审(录入)和复审(监督)岗位,且复审不能对数据进行修改,只能回退;办理减少人员时,若参保单位或人员有欠费的,是否要求完成清欠。

7、参保人员关键信息修改:修改个人账户、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等涉及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信息,是否执行初审(录入)和复审(监督)、领导签字认可等程序;是否存在擅自违规篡改关键信息的行为;是否有执行修改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齐全并完整归档。

(三)抽查方式: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时查询、档案室纸质档案查阅、实地问询等。

(四)抽查程序:抽查相关记录;填写日常监督记录表;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经稽核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予相关股室确认,确认没有问题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有问题的提交整改意见并落实。

二、内控检查评估计划

本次检查评估按照统一部署、股室和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8月30日前完成。

1、成立自查评估小组。6月底前完成。本局抽调专人组成自查评估小组。

2、股室自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各股室对照本股室相关业务进行自查,填写相关表格,对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自查评估小组。

3、自查评估小组抽查。8月25日前完成。自查评估小组对各股室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作好相关记录,并经相关股室确认,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报相关领导,并提交整改意见,要求相关股室整改并落实,根据股室自查和自查评估小组的抽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保险工作计划 篇2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103号,以下简称《意见》),继续深入推进我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三年内全省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合法在建、新开工施工项目为重点,开展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

(一)20xx年,年内新开工的建筑、交通等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力争将省内60%以上在建项目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二)20xx年,建筑、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基本实现全部参保,并逐步将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省内80%以上在建项目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三)20xx年建筑、交通、铁路、水利等企业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摸清全省底数。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工会、安监部门,20xx年二季度前对全省施工企业数、合法在建项目数、所有在建项目用工情况调查摸底,对我省原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结合在建项目和用工情况进行相关费用测算。

(二)制定实施意见及工作安排。省人社厅联合省住建厅、省安监局、总工会,20xx年二季度前,在我省20xx年制定的《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基础上,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际,制定适应本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意见,统一全省建筑业参保办法,明确参保方式、缴费费率、费用来源、实名制管理、参保企业施工许可证发放程序等内容,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提供政策依据;制定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方案。

(三)提供便捷服务。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办理建筑项目从业人员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确保结论的公平公正公开。设立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和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四)开展工伤预防。各级人社部门要联合住建、安监、工会部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工伤保险各项政策及建筑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建筑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作为近期工伤保险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划分责任,集中精兵强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2、各级人社、住建、安监和总工会四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人社部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跟踪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督办考核

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推进情况,对市、州进行调度督办。

从20xx年10月份起(连续三年),各地人社部门牵头,联合当地住建、安监、工会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许可证发放执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计划执行、参保扩面计划完成、基金收支平衡、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等,评估工作成效,形成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15日之前报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由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汇总后,按要求报人社部社保中心和工伤保险司。

20xx、20xx、20xx三年年底对各地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评估考核情况全省通报。

(三)落实部门职责

1、各级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将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具体措施之一,主动做好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与施工许可证发放的衔接工作,对参加工伤保险施工企业予以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项目,一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2、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督促建筑企业应保尽保,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按月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和不定期编印工作简报,交流各地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市、州、贵安新区人社局从20xx年7月份开始,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43号)的附件2的要求填报,县级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5日前填报市级社保经办机构,市级经办机构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报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上报人社部社保中心。

3、各级人社、住建、安监、工会四部门联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情况、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职工权益保护情况等内容。

(四)广泛培训宣传

1、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安监、工会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意见》和本省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培训工作。

2、各级人社部门结合每年开展的《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集中宣传活动,印制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册,在全省各建筑施工工地发放。同时,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栏目,宣传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责任意识,提高职工自觉维护自身权益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实施省级统筹后,已使用全省统一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地区,要针对建筑业特点,开展网上申报,探索与住建部门或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联网,不断完善和提升信息系统功能;暂未使用全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地区,要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系统,实现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全方位管理,为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六)加强交流总结

省、市每年召开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经验交流会,对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和经验推广,通过经验交流、典型引路,增强信心,加快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度。

保险工作计划 篇3

综上为我泗洪营销部在三季度工作期间的主要内容,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改正。四季度工作已经开始,接下来我将泗洪营销部四季度的工作安排向各位领导汇报,请指正:

一、紧抓小额信贷业务不放松

借助三季度良好势头,我们在四季度仍将小额信贷业务放在第一位,努力开拓农商银行同时,加大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以及苏州银行业务的开拓和衔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商业银行的拜访和衔接。针对农商行未拜访的网点和主要业务产生的大网点,在四季度我们在做好下乡维护同时也要找准时机融入花园口支行,争取一块属于人保寿险的坐席以便后续业务的开展。

二、法人客户的开拓

四季度我们将继续深入拜访陌生客户单位,积极主动出击,深入市场为企业客户寻求最合理的承保方式,大力开拓法人客户,挖掘准客户,为明年开门红奠定基础。

在与商业银行以及农商行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中,积极与银行的公司部进行联系,积极索求大客户信息,从银行入口出发,寻求突破口,让银行成为我们大客户的转介人!扩大合作空间,使资源利用最大化。

三、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险

在四季度中,我们也将借助一部分关系,与计生局部分领导衔接,努力开展独生子女保险,期待通过一定的努力可以将泗洪独生子女保险承保一部分。

四、三季度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1、单证问题

三季度小额信贷业务开展中,由于我们公司提供的凭证式A4纸张大小,与同业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太平洋寿险等保险公司的单证相比较大了至少一倍!厚度也增加了不少,关于保险单证的打印,各支行的会计分别反映我们的单证过大,不方便农贷记账员出单,更不利于后期会计在整理单证的装订,前期业务量小的情况下,会计叠好后可以装订,后期在四季度甚至开门红一季度中,业务量突飞猛进的时候,会给支行的会计带来很大的不便与麻烦!为此,农商行的会计部以及各支行的会计及农贷记账员全部反映我们公司的单证过大,不利于业务的办理!

2、系统问题

在业务开展中,同业公司的系统比我们公司的系统简单很多,不需要输入家庭住址,不需要输入被保险人电话,只要输入贷款号,就可以打印凭证!相比较我们公司需要输入六位地址以及电话,为农贷记账员的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反之再问公司,农商行为客户发放的贷款,本身就是资料齐全,包含了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以及详细的各种资质资料,我公司在系统录入时仍然需要输入地址和电话,则显的累赘了不少,平白为会计和出单人员增加很多麻烦,就系统操作而言,各支行网点更倾向于做其他两家保险公司的单证,极力希望我们公司能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简化系统程序,去掉繁琐且不必要部分,以方便后续大量业务开发。

3、花园口支行特殊出单问题

花园口支行为所有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寿险公司的必争之地,截止目前为止,一共只有中国人寿和太平洋寿险两家保险公司进驻开展业务。现在仅为国寿一家独家在办理。由于花园口支行地处县城中心,每日客流量极大,发放贷款笔数及金额均较大!在办理小额信贷业务中由于放贷的办公室和保险打印地方时分开楼上下办公,无法保证在放贷过程中同时开具保险单,农商行的会计也不会了这业务而奔波于楼上下。

目前国寿和太平洋寿险开展此项业务时均为农商行提供了自制的不带公章的一式三联投保单,与银行存款单大小一致,由客户在办理贷款同时填写好以后交给信贷员收缴,每周六统一在农贷记账员处出单。若要进驻花园口支行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我公司必须要准备类似的一式三联投保单,以方便合行会计每周一次的出单。

综上为泗洪20xx年三季度团险工作小结及四季度业务发展规划,同时将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向公司汇报,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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