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广告合同集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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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广告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广告合同集锦5篇

广告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_________》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受让人通过挂牌交易(拍卖竞买)获得出让人位于:_________,规格: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朝向:_________的广告位置使用权。广告序号为:_________。

二、本合同项下出让的户外广告位置的用途为发布广告。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原则上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出现下列情形的按以下约定顺延执行:

1.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已有广告设施的,给予3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等报批手续。

2.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无广告设施的,给予6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破路、电增容、园林等报批手续。

三、本合同项下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为净值,相关税费款各自分担),其中出让人得人民币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上缴市财政的城市资源占用费收取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以上款项受让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7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当事人权利义务

1.出让人有权监督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户外广告位置和发布广告行为;

2.当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时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当受让人未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超过缴款期限十天以上(含十天)的,受让人除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外,受让人还应补交广告位置使用权占用时间的资源费(按拍卖、挂牌交易成交价每天的平均价计算),出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将受让人之前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全部上缴市财政,收回出让的广告位置使用权,限期拆除已发布的广告,愈期不拆除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强制的拆除。在受让方欠款末缴交之前,出让人有权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受让人办理新的有关广告方面手续,并取消受让人参加同类广告标的拍卖、挂牌交易资格。

4.出让人应当为受让人在其户外广告位置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提供方便,并积极协助受让人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发布等相关手续。

5.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提前收回使用权,出让人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受让人,并根据收回时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剩余年期退还使用费(退还金额以拍买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年期标准)。

6.受让人可在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位置上建设广告设施,经营发布广告业务和自我形象宣传、发布公益广告。

7.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广告位置使用权期限内,若遇政府征用、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时,享有受补偿的权利。

8.受让人未经出让人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或增扩广告版面。

9.受让人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拍卖(挂牌交易)设定的规格、尺寸、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闲置空版面不得超过7天,在没有商业广告时,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内容需经市工商局审核)。具有灯光效果的必须于每日晚_________,夏令时(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_________开灯,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指令开闭灯光。

10.受让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11.受让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广告设施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广告发布审批手续。

12.广告位置设施的维护、清洗,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损坏或不洁的设施应及时予以维修和清洗。广告版面的维护、清洗由广告经营发布者负责。因广告设施损坏或其它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财物损坏或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广告经营发布者负责赔偿。

五、合同解除的条件

受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让人必须在合同解除后三日内按出让人规定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原状。

1.未经出让人同意,受让人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

2.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后,未及时发布广告(商业、自身或公益广告)、闲置造成空版面超过七天的;

3.因违反广告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告诫或处罚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4.故意毁损或破坏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

5.受让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付款的。

6.受让人未经出让人同意,擅自扩大版面,影响和破坏周围环境或他人利益,或扩大版面后在不影响他人利益和公众利益及安全前提下,不按拍卖(挂牌交易)的平均价增补使用费的。

六、违约责任

1.出让人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应当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

2.出让人因产权纠纷或因出让人的其它原因造成受让人无法设置广告设施、发布广告,视为违约,应支付给受让人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成交价的10%支付或按照剩余年限使用价10%支付违约金。

3.因受让人的行为致使合同解除条件成立的,除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缴受让人已交付的款额外,受让人还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现场恢复原状,并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若逾期无法恢复原状的,视为受让方放弃对其所设置的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权利。

4.受让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义务,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让人无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额,并按剩余年限使用价10%支付违约金。

5.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人规定的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的设施,出让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若受让人不按期整改,出让人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因受让人设置广告设施在施工时,或今后广告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影响到周围环境或公共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或伤害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6.受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闭灯光的,每次未开闭灯光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支付违约金给出让人,供电部门停电或电源等故障造成不能按时亮灯的除外。

7.受让人管、护不到位责任,造成广告设施损坏时,经出让人三次催告修复,受让人仍未修复的,出让人有权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受让人承付,并按维修费额的5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七、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受让人的户外广告使用权随即终止。对于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属受让人投资设置的,由受让人自行处理,拆除收回(折旧转让或拆除恢复原状)。

八、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其它本合同无规定的任何事由出现,当事人应视为经营风险,均不免责。

九、其它补充条款

1.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对拍卖(挂牌交易)成交所得的户外广告,因规划建设需要拆除、移位,或基础施工确需破路动工的,由受让人负责实施。

2.受让人要按拍卖(挂牌交易)时出让人规定的统一式样制作,基础和结构及其安全性由受让人按照有关规定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统一设计和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并将广告构架设计图纸、施工监理合同等文件报市灯管办备案,领取XX市户外灯光广告建设许可证后,规范制作、监理施工。

3.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让人确需提前收回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出让人应退还受让人已交的剩余年限的占用费(退还金额以拍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标准),并按照广告构架使用年限拆旧给予受让人适当补偿,受让人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本合同随即终止。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附件、拍卖(挂牌)标书、规则、成交确认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1份,市财政局执1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广告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家乐福国际商厦项目广告推广工作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家乐福国际商厦项目广告整合推广工作。附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讨的工作项目内容,(见附件一,共5页)。

二、服务时间:一年

201___年___月___日至201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工作时间将视甲方项目实际执行时间做出相应调整。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需要,以书面《项目委托单》(见附件)形式下达工作要求给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项目所涉及的准确产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项目对接人及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与乙方对接;

4、配合乙方完成双方即定的项目时间目标及绩效目标,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项目延期,乙方只承担边际责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严格执行从业标准,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见附件四)。

2、乙方负责甲方项目广告代理期间,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和乙方为甲方策划服务的任何内容(含未定构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项目需要拟定进驻手册,派出品牌组工作成员驻扎项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时服务于甲方竞争品牌。

五、服务形式:

1、甲方以《项目委托单》的方式下达要求服务内容、时间,未经甲方《项目委托单》签认的项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设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总监、品牌总监文案、客户人员、平面设计师及环境设计师等),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六、合同金额:

经双方友好协议,家乐福国际商厦整体项目广告服务费用确定为 ¥ 0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1、广告服务费用包含项目工作内容共四大项,(详见附页一,共5页)

a 项目营销部分

1/ 市场深度调查分析 2/ 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营销策略 4/ 整合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 5/ 促销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 6/ 公共关系策略 7/ 第二营销渠道开发策略

b 品牌识别系统建立与设计部分 (按工作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 vi系统建立与设计

第二阶段--- 销售氛围及现场包装应用系统设计 第三阶段--- 项目宣传物料及户外广告设计 第四阶段--- 项目宣传媒体广告创意设计 c 项目招商部分工作内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项目需要拟定进驻手册,派出品牌组工作成员驻扎项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时服务于甲方竞争品牌。

五、服务形式:

1、甲方以《项目委托单》的方式下达要求服务内容、时间,未经甲方《项目委托单》签认的项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设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总监、品牌总监文案、客户人员、平面设计师及环境设计师等),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六、合同金额: 经双方友好协议,家乐福国际商厦整体项目广告服务费用确定为¥ 0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1、广告服务费用包含项目工作内容共四大项,(详见附页一,共5页)

a 项目营销部分1/ 市场深度调查分析2/ 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 整合营销策略4/ 整合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5/ 促销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6/ 公共关系策略7/ 第二营销渠道开发策略

b 品牌识别系统建立与设计部分 (按工作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 vi系统建立与设计第二阶段--- 销售氛围及现场包装应用系统设计第三阶段--- 项目宣传物料及户外广告设计第四阶段--- 项目宣传媒体广告创意设计

c 项目招商部分工作内容1/ 招商市场调查分析 2/ 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招商策略4/ 招商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 5/ 招商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 6/ 公共关系策略 7/ 第二招商渠道开发策略

d 项目招商涉及的设计部分1/招商系列及事务用品 2/导示系统设计 3/项目招商形象系统 4/招商氛围包装 5/户外广告类6/招商印刷宣传物料实施 7/影视广告类 8/媒体广告类 e 媒体软性宣传文章撰写

2、以上广告服务费用不含制作费用及与第三方发生费用,如:印刷制作、tvc拍摄制作、平面拍摄、输出菲林等费用。

3、以上服务费用不含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员至项目所在地及全国各地布展、组织会务所发生之差旅费用。乙方品牌服务人员来往机票费用由甲方具实报销。

七、付款方式:

1、 双方在签定服务协议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广告服务费总金额的

30%,即人民币 元整(¥ )做为首期款;

2、 项目正式开售一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广告服务款项 ,金额为项目广

告服务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 元整(¥ 0元);

3、 项目正式开售的五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

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 元整(¥ 0元);

4、 项目正式开售的九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

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 元整(¥ 0元);

5、 项目正式开售的`十三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

整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 元整(¥ 00元);

6、 本协议广告服务费用余下的1 0%,即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0元)在项目广告服务期满后支付。

7、 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员至项目所在地及全国各地布展、组织会务等来往机票

费用每月由甲方具实报销。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或者工作态度消极,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双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书按时支付设计费用,乙方有权不提交正式宣传设计电子文件及样稿,并向甲方按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未付金额的0.5%/天)。

3、乙方设计的作品,如在版权、肖像权、著作权、摄影权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诉讼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提供之项目策划设计服务成果,甲方已签收且已支付项目费用全额,则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拥有本项目作品发表的署名权。

十、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于辖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双方签章生效。合作到期后,双方视合作情况另行确定是否续继合作。

2、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广告推广工作项目分解(共五页) 附件二:《项目委托单》附件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附件四:保密协议书 (下无正文)(备注:此费用纯为策划设计费用,并不包含模特费、摄影费、制版费、菲林费、打稿费、印刷费、制作费等其他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作为乙方前期工作启动费用;

2、乙方提交市场调研策划报告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

3、乙方设计出整体vi应用系统及户外广告并由甲方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费用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

4、乙方设计出开盘前所需销售资料方案并由甲方签字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

5、开盘后一个月,乙方设计出销售期所需销售资料方案并由甲方签字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18000.00元);

6、开盘后半年内,一期项目广告的跟踪服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余款,即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18000.00元)。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与设计相关的各种必需资料和政府批文等必需的所有文件,以确保乙方准确地掌握有关设计要素;

2、甲方提供不合法的广告内容或要求乙方发布不真实的广告内容所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接工作并定期举行项目分析会,甲方委派工作内容应以书面的形式委托;

4、双方须积极配合并进行不定期交流,甲方须在约定期内完成校对工作,因延误校稿而导致的延期由甲方负责;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定稿方案实施后的任何影响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收取每期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本期所有电子版工作成果;

7、项目进行过程中未涉及内容并需要由乙方完成的,双方另签单项工作合同予以确认;

8、代理期间双方各项行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9、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执行付款,以便乙方顺利开展项目工作;甲方结清本合同工作费用后,甲方拥有乙方所提供方案的使用权;乙方承诺工作期间严守甲方经营机密,恪守应有的职业道德;

10、乙方需到项目驻场,时间要求为市场调研期15天,开盘前设计工作时间20天,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确定活动节点,且活动节点期间乙方驻场每次不少于3天;

11、乙方到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2、本合同价格包含税费,乙方收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据发票给甲方。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2、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效,双方有权诉诸法律解决;

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 xx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乙 方: 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广告合同 篇3

合同编号:116392

甲方:

乙方:葫芦岛XX公司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墙广告发布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外墙租赁给乙方用于做广告,甲乙双方最终协定租赁的墙面规格为:长,宽,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

二、地点。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赁费用按年计算,每年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合计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2、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________年预付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3、余款结算:自第________年起,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次年费用。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合同期内,甲方负有保护广告画面不受损害的责任,甲方不得擅自拆除广告牌。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广告牌表面干净、整洁,无其他单位粉刷张贴的各类小广告等。

3、合同期内,甲方确保广告牌附近无胡乱堆放的杂物等阻挡视线、影响宣传效果。

4、乙方委托第三方安装广告牌时,甲方同意其因安装需要合理进行的钻孔、焊接等操作。

5、合同期内,甲方全权负责对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解释等工作。

6、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无意续签,广告牌整体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扣留或占用。

7、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甲方需口头或书面告知乙方,征询是否续约;在未得到乙方肯定答复的两个月内,甲方需做好墙面的保护工作,不得作为他用。

8、如广告牌因非人为因素发生较为严重破损(螺丝松动、喷绘面破损、铁架断裂等),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护。

乙方责任

、乙方投放的广告内容要健康,设计美观大方,不应减损该区域原有的美观效果。

2、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撤换广告内容,每次更换广告牌不需另行付费。

3、乙方委托第三方安装广告牌,因第三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系列安全事故,均由第三方负责。

4、合同结束后,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合同期满,招商广告未到期的,租赁费用按日计算支付给甲方,费用是年费的平均值。

五、处罚责任:

1、甲方未能保护好广告面,致使广告牌人为破损,扣除%的租赁费。

2、乙方提供的广告严重损害附近民居形象、影响恶劣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甲方私自允许其他单位挤占乙方广告位安装广告牌,乙方有权提出抗议,对乙方处以元人民币(大写:)罚金,甲方立即停止与其他单位的合同,恢复合同规定乙方应当享有的墙体面积。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执两份,甲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葫芦岛XX公司

联系方式:130XXXX035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广告牌制作规格:长__ __米,宽_____米 寸负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

2、材质(附制作材料规格要求清单):

3、要求:按照甲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附施工要求图纸),店招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附施工图纸)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 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平整,发光字基本均匀。

3、 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如甲方为了省电等原因改变或减少数量则乙方不为光源的效果负责。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协议总价款):共计人民币_元,大写 整。

2、支付方式: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五十工程款计_____元。B立柱起来后再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三十;

C、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三日内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计______________元。

四: 工程期限

1、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_____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十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十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

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店招广告,

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灯具光源保修半年。亚克力塑板颜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种,按厂家质保为准,门头广告牌结构(牢固)性质保叁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 篇5

1.广告牌设置地点:规定于乙方建筑物屋顶前侧(靠近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其重量及结构须以不影响本建筑物的安全为原则。

2.甲方须支付乙方广告设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时,先支付总费用的30%,计_________元整。

b.广告牌设置完成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广告牌设置完成日),支付余额_________元整。

c.自第二年始,应于该年1月15日之前付清该年年设置费的金额。

3.有关广告牌的设置、维护、管理、拆除及拆除后建筑物设置部分的原状恢复等,一切费用与责任悉由甲方负担。

4.若有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广告牌

a.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设置费;

b.广告牌因设置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广告牌设施发生危险时;

c.甲方一个月内未曾派人对该广告牌进行管理、维护。

5.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是甲方的义务,若于甲方指定期限内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直至拆除完毕之日为止。

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则乙方有权自行拆除广告牌,由此产生的一切拆除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必须保证其有权发布该广告并已经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甲方广告发布手续不齐或广告发布违法被有关部门责令撤除撤除事乙方不退还已收的所有费用。

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签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权签定合同导致广告牌无法设置时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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