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广告合同合集十篇

来源:范文网 2.79W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广告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广告合同合集十篇

广告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4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即大写人民币:

第2条 甲方权责

2.1 向建筑施工单位协调好乙方施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

2.2 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工程审核。

2.3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4 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验收工程。

2.5 确保在 年 月 日交付施工现场于乙方。

2.6 组织人员验收乙方的工程。

2.7 确保按照合同确认之日期支付款项于乙方。

2.8 甲方负责此项广告工程的报批。

第3条 乙方权责

3.1 开工前 天,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甲方现场交底。

3.2 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和合同履行。

3.3 指派 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流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做好工程进度表,并提供给甲方参考。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管理好施工队伍,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方可施工。

3.7 现场施工场地或水、电、设备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8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2 因甲方未能按时交施工现场给乙方,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能相应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1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如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但乙方必须尽力配合甲方尽快完成工作。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或人员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日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如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通知后的日内仍未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视为已经验收和交接。但假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该配合甲方在最短的时间内改善工程,工程时间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理。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2次支付工程款,并付40%押金。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6.3 本项目造价根据结算书和现有设计图纸内容进行项目造价包干(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合格的国标产品。

广告合同 篇2

门头广告牌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铝塑板门头;

2、工程地点:

二、项目内容:

1、门头采用铝塑板、角铁、方管、彩钢等为主的材料,主体尺寸 为11.3*2.4m,厚度为1.2m(本合同所用的铝塑板、角铁、方 管、彩钢和所有的辅助材料都甲方自备);

2、乙方负责广告牌焊接、装面板基础;

3、工程清工总金额为肆仟捌佰元整(¥4800.00);

4、承包方式和构造:包清工;

5、项目款支付方式:开工前先预付项目款贰仟元整(¥20xx.00)

6、项目工期为:10日;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准备完所有的材料和电源;

2、材料工具施工期间由甲方看管;

3、施工时如城管或他方阻止由甲方协调办理;

4、项目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后付清所有项目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并确保广告牌结构安全性,保修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钢结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下雨、刮风、停电)工期顺延。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广告合同 篇3

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商名称(甲方):_________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甲乙委托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发布第_________期共_________期广告,出版日期每月_________日。

2、广告发布媒介为《_________》杂志。

3、甲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必须通过乙方的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广告样稿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5、广告单价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元,加急费_________元,其它费用_________元,扣除优惠_________元,扣除代理费_________元,刊出次数_________,总计_________元。

6、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7、广告客户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对广告中注明认证,专利,获奖,鉴定。注册商标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对注册统计数据,调查结果等应表明出处并提供相应证明;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及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8、甲方提供广告资料

(1)广告内容和表达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广告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出版物的标准规定。

(2)提交软片的客户,务请在出片前将设计稿件传真或寄至乙方。经审核通过后再出片。定稿后,请打印一份彩样,并同该广告光盘及软件一起于截稿日前寄送乙方。

(3)需要乙方代为制作广告的广告客户,请将广告稿于截稿日前寄(送)至乙方。

(4)除已注册商标外一律使用简化字。

(5)广告截稿日为预刊期前_________天。

9、交付广告费用

(1)广告收费见本合同附件(版面价格)。

(2)本刊实行广告费预付制度,广告费须在广告截稿日之前寄(汇)至乙方指定帐号。

(3)广告代理费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广告合同 篇4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方为了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宣传公司特色业务,扩大宣传影响,增加宣传效应,拟在县、乡辖区范围内,利用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经与乙方协商,双方合作该项宣传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协商如下:

一、甲方工作任务和要求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广告宣传内容,并且确保其真实合法。

2、职责: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广告宣传费用。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宣传效果。

二、乙方应尽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广告内容播放,全天播放6次以上,同时,在每天19:30至22:30之间应当播放广告不少于2次。

2、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内容、制作广告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

3、严格按甲方提出的广告宣传播放时段和播放次数等要求播放。

4、乙方如果有违甲方广告宣传内容及播放要求时,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发现一次未播,免费为甲方播一个月。

三、广告宣传播放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广告费用:总计¥8400元(大写:捌仟肆佰元整)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50﹪,即4200元;于20xx年6月25日前全部付清余款。

五、违反事项: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应当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 篇5

甲方:福州海都读者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在《海峡都市报》里夹带投递广告宣传单事宜,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关于夹报广告:

1、该夹报广告的内容为 店内促销活动 ,版面大小为 正度16开,共 1 页,用 铜版 纸张印刷,广告宣传单样本详见附件。

2、该夹报广告的份数共 份,于 20xx 年月 日夹带投递。

3、该夹报广告投递地域 福州市区固定客户站点( )

二、双方职责:

1、甲方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域、份数准确地在《海峡都市报》里夹带投递广告宣传单。

2、乙方负责将广告宣传单提早一天送到福建日报印务中心(金山金榕路52号)海都报分发平台。

3、乙方送达的夹报广告宣传单的内容、版式、规格、纸张、数量等应与签定合同时约定的一致。

三、结算约定:

1、该夹报广告的夹带投递单价为每份 元,总价共 元。

2、乙方应提早一天向甲方全额支付以上夹带投递款,款到夹带投递。 甲方户名:福州海都读者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1402013xxxx01009146 开户行:工行晋安支行五四分理处

3、乙方全额到款后,甲方开具相关发票给乙方。

四、其它约定:

1、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夹带投递,甲方有权改期。

2、如乙方送达的夹报广告宣传单的内容或版式或规格或纸张或数量与签定合同时约定的不一致,甲方有权暂不夹带投递。

3、如乙方未按约定及时全额支付夹带投递款,甲方有权暂不夹带投递。

4、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5、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双方约定的夹带投递日止。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福州海都读者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20xx年月 日

广告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亳州亿都商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广告发布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置:。

二、广告牌面的规格:高米、宽 米;高 米、宽 米。乙方应按所租赁广告位实际丈量的规格尺寸进行制作。广告位实际规格尺寸与本合同规格尺寸不一致的,一律按合同规格尺寸计费。

三、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四、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1、租赁费用大写: ,小写:¥ 元。

2、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按先付费、后使用原则,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全额租赁费用。合同满期前,乙方应提前2个月之前,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则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租优先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与第三方签订该广告位本合同期满后的出租协议。签订本合同后,承租户应在15天内完成广告制作悬挂,否则本合同将终止,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且有权重新出租该广告位。

五、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一切施工和安装及所有费用。

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并负责工商等部门的报备登记,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如在广告悬挂期间,广告牌发生坠落等事故,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所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的广告牌设计、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广告牌的设计与施工安装,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层楼体墙体广告必须用不锈钢包边;天桥上广告上沿不可超过天桥地面,下沿不超出天桥钢架底部5公分;所有外墙墙体广告必须嵌入墙体广告框架内,不得突出框架。

六、乙方在安装广告宣传牌的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楼房的`主体及结构。

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牢固安全,若因广告位的设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损坏和安全隐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时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因安装广告牌造成的甲方楼体顶层的房屋渗漏维修,因广告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各种原因产生破损,乙方应确保十天内完成更换或修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另行出租,且不承担合同终止责任,不退还剩余租赁期限的租赁费用。

七、乙方必须只能悬挂在亿都商城经营品牌的广告,且不可出现亿都商城以外的经营地址,也不可以悬挂非入驻亿都的建材、家具品牌广告,否则视同乙方违约,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合同终止责任,不退还剩余租赁期限的租赁费用。

广告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但在发布前应交甲方依据市场规定进行审查同意。因广告发布内容,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如乙方私自发布或未经甲方同意更换广告或将广告位转租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合同,收回广告位,且不承担合同终止责任,不退还剩余租赁期限的租赁费用。

八、乙方广告位所需电源由乙方自行接线并安装电表(或自行向供电局申请电源),甲方提供相邻楼内配电箱接线口,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广告位租赁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且广告位费用不予退还。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政府规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和本合同约定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按年租赁金总额的5%赔偿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广告牌及设施,恢复原状。乙方若三日内不拆除,视同乙方遗弃,则该广告位所有设施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亳州亿都商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 篇7

甲方:安徽迎驾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马鞍山义园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广告法》及有关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 发布时间:甲方委托乙方于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9月25日制作发布广告。

二、 广告发布形式、位置(或线路):户外高立柱广告18米*6米*3米一座,位于马鞍山市江东大道与采石河路交汇处。

三、 广告发布内容:迎驾品牌

四、 广告发布费用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五、 付款方式:1、分期付款;2、合同签定并发布后付款50%;

3、半年后付30%,余款广告发布到期前一个月付清。

六、 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提供样稿,并对其内容、文字、图像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不享有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乙方负责广告的正常发布的审查报批工作。

七、 广告交付使用后,乙方不得擅自停止发布或改动发布的时间、方式、内容等。因不可抗力影响该广告正常发布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发布费按实际时间结算,多退少补,此条不包括政府临时公益广告,缺一补一延时顺延。(合同时间顺延)

八、 广告发布期内,乙方负责甲方广告的维护,保证画面清晰完整。

九、 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也不得不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以合同金额的20%赔付违约金及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 合同签订后甲方及时提供广告图样,15天内乙方必须按时发布,若逾期不发布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每天应该按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赔偿金支付给甲方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 该媒体发布到后期,甲方享有优先续签权,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未与甲方联系而擅自转让、转签第三方,视同乙方违约,以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媒体发布到期前十五日内,甲方做出续签决定,逾期视为甲方续签。

十二、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其他约定:1、每年一次画面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2、合同期内画面破损由乙方负责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订立补充协议。

十五、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广告合同 篇8

甲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广告设计

和发布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章 委托事项

第1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甲方形象宣传媒体广告。

每次发布委托执行时,甲、乙双方签署媒体发布确认函,每次发布具体时间、媒体、需求(规格、色彩、版面等)及发布内容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媒体发布确认函为准。确认函指定格式如附件。

乙方负责广告制作、发布、效果跟踪等事宜。

第二章 费用结算

第2条 双方确认,甲方支付给乙方广告发布费用累计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发票。

本合同项下确认函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甲方确认宣传要求、

与甲方指定发布媒体签署发布合同并支付合同发布费用。

第3条 本合同广告发布费用甲方分两次与乙方结清,具体结算时间为。

第三章 资料提供

第4条 甲方在每期广告发布前,比发布日期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将下述资料提供给乙方,包括发布内容的需求。

第5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

第6条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资料。如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毁损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发布广告的质量要求

第7条 广告发布时不得与其同行广告并列播出刊发

第8条 广告发布时不得发生质量不高、不清晰、不稳定,内容不全或不能正确显示、访问等问题。

第9条 广告发布时不得出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问题

第五章 发布效果的评估检验

第10条 广告发布效果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保密

第11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片、音像作品)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除用于本合同之目的,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第12条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征得甲方同意对甲方提供发由内容进行规格、画面等局部修改的,所涉修改构思、修改方案、修改成果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作品,亦不得允许他人使用该作品;乙方不得在为他人进行作品设计时全部或部分地采用该作品的构思、设计方案、设计成果,否则乙方应就此承担侵权责任。

第13条 乙方为广告发布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14条 乙方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以及

广告发布制作中所使用的技术和为广告发布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统称为保密资料)为商业秘密,乙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历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如果保密资料在乙言期间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以及任何毁损、灭失,乙方有义务就此向甲方赔偿。

第15条 乙方保证不将保密资料仅用于本合同有关的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和提供保密资料。为执行本合同的目的,乙方可以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上述保密资料,但乙方应保证其雇员在得知该保密资料前承诺接受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约束。

第16条 双方对广告发布中所使用的技术(包括甲方提供的MAPPING图,即定位图)保密,应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广告及技术资料进行封存,在双方约定解密时间予以解密。

第17条 乙方在广告发布及对母板原版保管过程中,对母板原版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的义务,不得将母板原版的部分或全部用于甲方广告发布以外的其他用途的产品或允许他人使用。制作完成或本合同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母板原版交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予以销毁。

第18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甲方资料。乙方应在完成发布工作或本合同解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返还给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后销毁。

第19条 乙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20条 前述保密期为永久。

第七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21条 甲方有权即时审验乙方为甲方设计或制作完成的广告片样和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予以采纳。

第22条 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检查乙方提供广告服务质量,如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在规定时间作出调整和弥补。

第23条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24条 乙方应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第25条 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合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审查广告片样,乙方应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26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发布广告。

第27条 乙方保证广告发布不违反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并不引起各种引纷。因广告发布违反法律纠纷或产生的任何纠纷所引起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28条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

第29条 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软件、设备等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和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30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31条 乙方未按时发布广告或未按时将广告费支付给指定媒体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广告发布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则乙方还应当就该差额款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逾期超过10天(包括10天)乙方仍未发布或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32条 乙方未按约定的要求发布广告的,应免费重新发布,发生2次(含)以上该等情形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发生4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33条 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 %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如因此造成甲方其它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34条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和保密的约定,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损害。

第35条 如果本合同以外第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

声称甲方侵犯了其著作权等人身及/或财产权利,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第九章 不可抗力

第36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终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或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则双方可协商暂时延迟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5个日历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间超过 10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乙方尚未提供服务的费用。

第37条 因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如决定终止本合同,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乙方尚未提供服务的费用。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38条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39条 因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采取诉讼方式维护自己权益的,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为此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40条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使用信函通知的应采用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 篇9

甲方(需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庆典活动物料制作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合作价格:

说明:

1、以上单价为零散业务制作单价,包含排版、送货、包装、安装等相关费用(其中安装限于高

安市范围内的普通安装,超出高安市范围外的,安装费另行协商)。如有批量制作的,单价另行协商并签定单项合作协议。

2、结算方式:结算方式:进仓之日起,三个月付款结算。乙方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所完成并经甲方验收的项目清单交甲方挂帐,甲方于每月15日或30日对挂帐内容进行结算。

二、合同期限:

有效期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直至合同重新签定为止)

三、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尺寸、版式及工艺要求制作,送货时须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名验收后方可入库或安排结算。

1、制作周期:甲方下单之日起5天内交货。

A、以上制作周期已包含排版时间,乙方接单后,应在24小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排版,并经甲方指定人员审核定稿;如甲方因特殊情况急用,乙方须尽力按甲方要求赶货。

B、以上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江西新明珠广告仓或甲方指定安装点。

2、包装:外包装必须采用纸皮、纸箱,分品牌、分种类(或分客户、分单号)进行打包,并贴货物种类、尺寸、数量等相关信息。

四、违约责任:

乙方须按双方协定的要求按期制作,保证产品不出错漏、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得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数(份)量不足的蒙骗行为,如甲方在抽检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以下现象,视为乙方违约,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1、用料、颜色、制作内容、质量与甲方要求存在差异的,乙方必须免费重做,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在未结算货款中予以100~10000元不等的扣罚。

2、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乙方免费重做,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按成本价的1-3倍在未结算货款中进行扣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3、存在抽空现象的,乙方按发现抽空或问题数量(或该批货总量×抽检中存在问题的比例)的1~3倍数量进行免费重做,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予以该批制作总额×抽检中存在问题比例的1~3倍扣罚,并追究相关责任。如在收货点数时发现抽空现象,甲方有权直接按所抽检货物中最少的那扎货物的数量×总扎数进行收货。

4、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在未结算货款中予以100~1000元/天的罚金。

5、以上情况需免费重做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4天内免费重做。对情况严重、恶劣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合作,不给予任何赔偿。

五、乙方自愿遵守甲方最新的《新明珠广告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本合同签订地为江西省高安市八景镇。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广告合同 篇10

甲方:温岭华富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温岭市同舟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发布户外广告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 广告租赁地址:

2块广告牌位置位于:

1:滨海大道入口

2:拉完美食城门口至商港酒店处

二、 广告类型及样式

1、 广告类型:立柱跨街钢架结构,喷绘画面,不打灯。

2、 广告样式:见原效果图。

三、 发布时间

发布时间:即从20xx年元月10号至20xx年元月10号。租赁期内不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发布第三方广告,下一年甲方如需续租,拥有同等条件优先权,价格另行协商。

四、 价格及付款方式

1. 130000元/年/块,总共合计 贰拾陆万元(小写:260000)元整,

租赁期内不得涨价。

2. 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首付本

合同总额的30%即78000元整;20xx年4月10日前付本合同总

额的25%即65000元整;20xx年7月10日前付本合同总额的 25%即65000元整;20xx年元月10日前付本合同总额的20%即52000元整。

3. 乙方按甲方财务部要求提供正式发票。

五、 权利与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广告牌安全和维护等相关问题,乙方应该对广告牌进行保险,乙方及本广告牌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都与甲方无关,包括广告牌的发布、制作、维护过程中引起的诉讼、纠纷和赔偿等;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2.在每年度的租赁期内,本合同价格中包含一次画面喷绘和悬挂,甲方如需第二次及以上的次数更换广告画面内容,则由甲方承担制作发布费用,签补充协议。

3.在租赁期内乙方提供的喷绘布出现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的,都由乙方负责维护及更换。与甲方无关。

4.如政府明文通知对本广告牌做出拆除或迁址决定的,该风险损失费用按实际发布广告的时间天数计算,单块总金额除以365天即为每天发布金额。甲乙双方遵守多退少补,不得异议。即:以撤除之日为界,,撤除之前发布的,甲方少付广告费的,甲方补足;多付的,乙方退还多余天数广告费。

5.乙方接到气象部门的有关台风预警通知的,须拆下广告画面,等气象部门撤消台风预警通知后,再另行挂起广告画面。乙方未接到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通知时,不得随意拆下广告画面。

6.因人为破坏、自然破坏和台风预警而造成不能发布广告的时间,发布的时间均顺延。

六、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四、五条的,除需要按规定的金额付清外,另每天支付对方单块年总金额广告费的5%违约金。

2、 上述任何原因导致的需要重新悬挂画面的时间为7日内完成。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以正当理由要求重新悬挂,乙方15天内还没重新悬挂画布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单块总金额3倍的赔偿。

3、 合约期限内,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工作上指导,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而不需要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补偿。

七、 其他事项

1、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签订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