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制度(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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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餐饮业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餐饮业制度(集锦15篇)

餐饮业制度1

一、工作程序

1.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餐厅部门领导前往火警现场观察。

2.火情确认后,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公司领导及安全主任报告。

3.通过广播、警铃疏散用户。

4.做好火警记录。

二、各部门现场职责分工

1.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关闭空调机组。

2.在保安队长领导下,负责火场灭火。

3.在主管领导下,负责现场维护警戒。

4.维护火场秩序,保障通道畅通并协助消防队,并给予一切便利。

5.负责现场群众的疏散、疏导工作,保障器材供应,协助消防队工作。

6.照顾火灾现场老、幼、病、残、孕人员,抚慰受灾家属。

8.扑灭火灾后,分析着火原因,惩罚当事人,教育群众。

三、灭火器的选用

1.因电器、电器故障短路引起着火,应迅速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进行扑救。

2.汽油、柴油等着火,用1211灭火器进行扑救。

3.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着火,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四、灭火器材使用

1.1211灭火器应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2.使用水枪时,要利用掩蔽物体,尽量接近火源,充分发挥水枪的作用,提高灭火效果。

五、人员疏散方案

妥善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带。

六、餐厅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

1.对管线、开关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用火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灭,人走关阀。

2.使用易燃、易爆液体物品,应用多少领多少。工作后有少量剩余时要加封存放,数量较多应及时入库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专人负责。

3.使用的气体钢瓶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没有合格证的.钢瓶,严禁使用。

4.使用液化气罐时,气罐与炉具必须达到安全距离。气罐与炉具的连接管应符合安全标准,距离较远时,应用铁管连接,要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每个气罐要有专人负责。

5.因违章、违规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部门、个人,要视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理。肃查处。

一旦遇有火险,各部门必须全力投入、沉着迎战、分工协调,迅速排除险情,切实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工作失职、临阵脱逃等有碍或妨碍抢险救灾工作的,餐厅将按照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请餐厅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餐厅的消防管理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餐饮业制度2

第一条 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 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第四条 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 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第六条 最受欢迎奖

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

第八条 考勤奖金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

(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酌量奖励之。

第九条 激励奖金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x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节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 1,000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 500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 500元礼券一张

(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

第十条 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十一条 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之: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

(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000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之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第十二条 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之专业素养所制定之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

(一)会计年度期间之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人应于每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

(三)奖学金之发放标准如下:

(四)奖学金适用范围,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

第十三条 礼金及慰问金

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对于员工之婚丧喜庆及伤残住院时,可按员工服务年资,从福利基金中提拨相等之金额作为慰问祝福。

(一)结婚礼金

依申请人之职位年资基准额的100%计算之。

(二)住院慰问金

1.因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门主管人员,应当即代为办理劳保手续外,并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额锝70%作为慰问金,另30%则以购买慰问品。

2,非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三)丧亡慰问金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丧亡者,则依该员工年资基准额的100%发放之。

2.本人丧亡者,除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代为申·请劳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职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300%抚恤之;非因公殉职者,则依年资基准额的`100%抚恤之。

(四)生产慰问金

任职满一年以上之已婚妇女(不含兼职员工),除依劳动法]之规定给予留职停薪及代为申请劳保医疗支付外,并依年资基准额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第十四条 小费

小费之计算期间从当月月初起当月底为止,并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小费之发放标准如下:

当月各门市小费总额/各门市总人数=小费平均金额

(一)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定期契约人员),可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之金额按全额支付之。

(二)假日计时人员之小费,则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的二分之一支付。

(三)当月勤务日数超过15日但未满30日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以支付平均基准额的三分之一为基准;兼职人员勤务日数超过15日-30日末满时,则支付平均基准额的四分之一。

(四)新进员工勤务时间未满一个月或当月申请离职之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 年节奖金

公司为加强员工向心力并犒赏员工平日之辛劳,于端午节及中秋节分别给与酌量奖金以兹鼓励。其支付规定如下:

(一)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全额奖金;兼职人员(不含计时、计件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额奖金。

(二)满六个月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依实际勤务月份÷12X奖金额,即为该期间年节奖金;兼职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三)未满六个月以上之从业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四)支付金额,则由公司视该人营业成绩,另行制定之。

第十六条 年终奖金

公司视当年度经营状况及各人对公司贡献程度、出勤率、考绩成绩等多项评核后,依其成绩比例发放;其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基本薪资一个月份作为年终奖金;兼职人员则采取半额支付。

(二)服务满半年以上者,则按实际勤务月数比率核算;兼职人员则不予以支付。

(三)服务未满半年以上者,则不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内部创业制度

凡任职在副理职位以上之高阶主管人员,始具内部创业资格,并可在公司所开发之新营业地点内自由投资,但投资持股比例则须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第十八条 修订

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尚若有修订之必要时,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董事会评核之。

第十九条 施行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餐饮业制度3

一、餐饮业专用功能间包括了间、熟食间、裱花间、果盘间、寿司间等制做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间;专间使用,做到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二、各功能间均设预进间,预进间内配置装有非手接触式水龙头和洗手、消毒盆各一个,给排水畅通,功能间内设脚踏式污物溶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系统、温湿度计等设施。

三、各功能间室内做到无蝇、无蟑螂、无老鼠、无昆虫活动;室内温度保持在℃以下。

四、各功能间均在班前用紫外线灯照射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工具、砧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砧板做到面、底、边三面保持光洁。

五、使用的餐饭具、容器及其它食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加工前认真检查侍配制的成品了,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进行加工、销售。

七、熟食勤做勤销,做到当餐制做,当餐用完,当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冷藏保存,或℃以上加热保存。

八、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要加工的食品及其它物品、私人用品不在间内存放,不在间内进行食品原料加工等与凉水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九、供加工了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食品原料未经洗净处理不带入了间。

十、奶油类原料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及烧卤熟肉食品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超过小时的食物在℃以下或℃以上的条件下保存。

十一、蛋糕胚在℃以下专用冰箱中贮存,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当天加工、当天使用,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蛋糕贮存温度不超过℃。

十二、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更换整洁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佩戴一次口罩手套。

餐饮业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规范经费报销行为,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后勤等工作服务,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及学校的有关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经费为科研经费以外的所有各类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的报销按照《北中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xx〕22号)执行。差旅费的报销按照《北中大学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校财〔20xx〕2号)执行。

第二条财务报销审批要求

(一)所有经费支出须符合项目预算和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单笔支出金额在20万元以下由经费负责人审批,20(含)—50万元由经费负责人和财务分管处长签批,50(含)—100万元由经费负责人、财务处长和分管校领导签批,100万元(含)以上由经费负责人、财务处长、分管校领导和校长签批。

(二)实行报账一支笔制度,所有票据严禁他人代替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报账单位应按要求填制各类报账单据,注明所报内容、经费项目名称等信息,经费审批人在审批时,需在原始凭证上签批同意报销的票据张数和金额。

第三条财务报销审核要求

(一)票据管理

1、原始票据管理要求

(1)外部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据:报销的发票必须有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监制章,并加盖发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2)发票项目如客户名称(必须为北中大学)、开票日期、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开票人、收款人等一律填写齐全,发票大小写、锯齿金额必须一致,书写规范,否则不予报销。

(3)为提高报账效率,5000元以上的单张发票,须由报销经办人登陆国税或地税发票查询系统查询发票真伪,持打印的查询结果方可报账。

(4)报销日常办公经费的票据时限原则上应在一年之内;科研经费报销票据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执行期限。

(5)原则上不得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代替原始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2、原始票据的粘贴要求

所有原始票据必须按要求分类、分项目粘贴在北中大学票据粘贴单上并填列北中大学原始凭证汇总表,标明票据的数量、金额、支付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3、领款和交款必须有领款人和交款人的签字以及出纳人员的签字并加盖现金付(收)讫章。如属代为领款的,须代理人签名,不得冒充领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借款票据要求

(1)借款时必须填写北中大学一式三联借款单。借款单必须填写借款的`日期、事项用途、金额、经手人等,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转帐结算必须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2)借款人必须为本校正式职工。

(3)本着“旧款不还,新款不借”的原则,各类借款须在3个月之内报账或归还。

5、长途连号车票、定额发票(除停车场的小额定额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报销。

(二)经费管理规定

1、本校人员各类奖酬金、劳务费、助研费、试验费、专家咨询费、临时工工资和学生奖助学金、外聘专家咨询费、报告费、答辩费、评审费等费用的发放原则上须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卡中。

2、采购1000元(含)以上的物品按规定通过支票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

3、通过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须事先将采购计划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报账时须持发票、合同、政府审批和采购的相关资料。

4、各单位购置仪器设备(含家具)单价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采购单价500(含)—1000元且总价大于50000元以上的须持发票到仪器设备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5、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按《北中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校审〔20xx〕1号)执行,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合同、工程决算书原件。1万元(含)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须提供审计处审定的审计报告;1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项目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签批的审核意见。

6、在商场和超市购买的物品,必须提供有具体物品名称、单价、数量的明细发票,否则,需提供附有开票单位出具的带有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与发票金额相符的物品明细清单或超市、商场的原始机打购物小票,按要求填写物品验收单,经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方可报账(经办人与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

7、会议费的报销规定:

(1)校内举办或承办会议,须提交会议纪要或会议通知以及会议预算(注明事由、天数、参加人数、会议地点等)方可报销。

(2)参加国际会议由旅行社出具票据的,需附会议通知和情况说明并由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

8、学生实习费报销须持接收实习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必须说明相关理由并开具接收实习单位的收据,由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9、邮电费的报销规定:

(1)各部门办公电话费可以在行政经费中支出,个人手机、住宅话费不允许报销。

(2)凡是汇款的邮费或手续费都必须与发票一起报销。

10、预借收据须填制“北中大学财务处预借收据申请表”,本着“款回单撤”的原则,应在收款同时及时撤销借条,否则不再出借收据。

11、已报账需查询凭证者,须由财务报账人员协助查询,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翻阅凭证。

12、所有租车业务必须同时附有双方事先签订的有效完整的租车合同和协议。

13、购买礼品、茶叶、烟酒、皮具等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得报销。

14、所有报账人员应为本校正式职工,不得由学生、外来人员代替报账。

第四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规定校长办公会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餐饮业制度5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 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餐饮业卫生的管理制度3

第一条、坚决贯彻《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二条、由原料致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一)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材料;

(二)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材料;

(三)炊事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材料;

(四)服务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第三条、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一)生与熟隔离;

(二)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三)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

(四)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第四条、用具、餐具实行“四过关”、“一保洁”: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一保洁。

第五条、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一)环境卫生范围:包括餐厅、操作间、库房、洗消间、办公室、更衣室、卫生间及餐饮中心周围的道路等。

(二)餐厅操作间卫生要求落手清,墙、屋顶、地板要求时常保持干净,无黑垢,无蜘蛛网。门窗干净,玻璃明亮,纱窗完好,无灰尘油垢,电扇、灯具、风幕见本色。并做好防鼠、防蝇、防尘。

(三)所有操作台、放物架、售饭窗口要求洁净,水池要求无泥沙,无脏垢,无异味,各种炊事机械及各种炊事用具位置固定、摆放整齐、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所有抹布,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每天要用碱水煮沸,清洗消毒。

第六条、个人卫生

(一)新员工上岗前一定要体检,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二)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严格遵守三天洗澡、更换工作服一次、20天理发一次的制度,员工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保持整洁;班前便后、开饭前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严禁留长发、长胡子,随地吐痰、擤鼻涕;操作间、卖饭间不许吸烟,上班不许戴戒指,不许涂指甲油。

(三)每学期请防疫站或校医院的专家对员工进行一次卫生知识讲座,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第七条、食品加工出售卫生:

(一)加工前,先验质,然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加工。

(二)用于加工、盛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三)半成品严禁装筐,应专用容器装盛,严禁随意堆放食品、物品,更不许将食品落地摆放。

(四)冷库、冰箱中存放的食品要生、熟分开,各种容器不得重叠存放,冷库、冰箱要求清洁,无臭味。

(五)出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六)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应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剩菜、剩饭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经厨师长确认在没在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凉菜不得隔餐出售。

(八)凉菜间必须按时进行紫外线空气杀菌消毒;凉菜必须由专人按要求在凉菜间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第八条、实行留样制度:

每餐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品种应各取不少于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冰柜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九条 卫生管理是评定各餐厅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卫生工作与餐厅奖惩挂钩,卫生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餐厅、经理、厨师长、班组长等相关负责人按责任处罚。

餐饮业制度6

厨房是制造食物的场所,为保障酒店客人的.身体健康和食用安全,现对厨房的整体卫生作出以下同几点要求:

一、炉面、炉底无油渍残渣,烟道灶口无油泥。(调料桶干净整洁、炉台用具清洁卫生)

二、案、荷台面底无油渍、残渣,物品存放整齐有序。餐具不在荷台过夜。

三、冰箱内外清洁,存放有序,不进冰箱的食品应有防护措施。每周除霜二次,保证冰箱内无变味、变质的食品。

四、保证餐具柜清洁,无积水、无油渍,餐具存放整齐有序,定期消毒,破损率控制在3—5%以内,超过部分由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五、地面无积水、油泥、无残渣,墙面无灰尘、无烟垢。

六、每周日全面大扫除。

七、个人卫生合乎要求。

每日抽查卫生情况,如违反上述规定,当场签罚单。所收罚单累计超过两张,对当事人处以50—1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情节严征者立即除名。

餐饮业制度7

餐饮业食(饮)具、用具消洗了卫生管理制度,聚丰饮食服务公司是这样要求的:

一、食(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在专用区进行,内设有专用的洗、消设施,各类设施明显标示用途,设带盖的废弃物盛放桶。

二、食(饮)具、用具清洗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三、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食(饮)具、用具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食(饮)具、用具贮存在专用装有防护门的保洁柜内,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并不存放其它物品。

四、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所用药剂及浓度是否正常使用。

五、消毒后的食(饮)具、用具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的'规定;食(饮)具感官符合卫生要求,物理消毒(包括蒸气等热消毒),食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食具表面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六、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食(饮)具、用具有足名够数量周转。

餐饮业制度8

第一章总则

为强化餐饮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文化娱乐场所、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从法人到各级负责人、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此制度适用于餐饮业内部所有部门安全生产和工作环节,也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是规范餐饮业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过程中安全责任的制度规定,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餐饮业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主要工作方针,同时以谁主管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工作原则。餐饮业所有工作人员有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餐饮业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支持、督促企业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并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确保客人及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依据《安全生产法》对餐饮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特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各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部门职务及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职责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安全生产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负责组建应急救援组织,指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报告总经理,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报告。同时组织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营业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设备,建筑物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本单位设备大、中修计划,按期对特种设备,配件进行年审和检测,对设备、建筑物的各类技术档案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3、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安保经理安全职责

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及重大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经批准后负责落实。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职工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

6、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在业务上接受地方监察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在向行政领导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餐饮业制度9

1.食(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须在专间进行。(小餐具的消毒应放在餐厅消毒柜内进行)专间内洗、消设施标识明显。废弃物盛放桶应有盖。

2.食(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应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进行。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食(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要求。

3.消毒后的食(饮)具、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或保洁间内备用,保洁柜或保洁间应有明显标识。保洁柜或保洁间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无杂物、无蟑螂、无老鼠活动的痕迹。保洁柜应带门。保洁柜或保洁间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每天使用前应清洗消毒。

4.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所用药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5.食(饮)具、用具首选湿热消毒法。因其材料不能适应湿热消毒的才使用化学消毒方法。

6.消毒后的食(饮)具、用具应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规定。物理消毒(包括蒸气等热力消毒)后的食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后的食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7.一次性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

餐饮业制度10

如何才能制定出适合饭店自身的管理制度与方法呢?最重要的就是要认识各种管理制度和方法,了解各种制度产生的背景,深入研究各种制度适用的条件适合,不要先入为主。管理方法一定要适合饭店的环境,由于各饭店的环境不同,因此不可能有那一种管理制度能适用于各饭店。即使在同一饭店内部,对不同部门的员工有时也要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管理制度也有时间性,饭店住所的情况常随时间的不同而变化,管理制度和方法必须因时、因地、因人而变。

饭店一般采用的管理方法有:组织图表、工作种类、工作规范、工作时间表等等。

(1)组织图表

组织图表表示了岗位和职责的基本分类和关系,是组织形式的机构图,但有某些局限性,如各层次的职权范围和职责,地位相同的两个职员之间的`非直线关系或不同部门的职员之间的间接关系皆不明显。由于这个原因,各种工作的描述和组织手册是对组织图标的重要补充说明。

(2)工作种类

工作,种类是反映所需技能和职位职责的说明。对员工的定向培训,对完成工作评估,对制定工资等级,对确定职权和职责的范围都有帮助。工作种类说明包括鉴定数据、工作概要、指责和要求。

(3)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是陈述一项工作要达到的标准,它包括工作责任、工作条件、个人资格等。

(4)工作时间表

工作时间表是员工要完成的工作的概念,附有工作过程说明和时间要求,是经理与员工交流的一种方式。有三种基本的工作时间表,即个人时间表、日常时间表和组织时间表。工作时间表的内容包括:姓名、工作时间、职务、受谁监督、由谁换班、休息日、用餐时间、休息时间、各段时间要做的工作内容等。

现代厨房已不像过去那样只有一个房间。它以拓展为若干个房间(工作区域):制作热菜区、供应区、制作冷菜区、制作面包与糕点区。有利于洗涤各种餐具的洗槽储藏设备和存货的仓库;有办公室、更衣室及刷洗室。

厨房地工作就是加工制作食品。如果食品不能吃,那就没有意义了;烹调食品必须具有诱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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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制度11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超过保持期限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品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产品标识食品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本批次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

7.采购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8.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9.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餐饮业制度12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六)表彰奖励会计人员。

第六条财务部机构设置

(一)财务部设置原则

公司按照“三统一分”的原则来设置,即“人员统一、机构统一、核算分离”。公司财务部对所有实体的财务机构实行隶属关系的集中统一领导,实体财务人员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领导,行政上受各实体领导。按照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对大的实体可称“财务部”设财务部经理岗位,小的实体可称“财务室”,设会计主管岗位。

(二)会计工作组织机构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略)

第七条内部会计核算形式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结账体制,具体核算形式如下:

(一)各实体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核算,每周统

计一次收入、餐饮成本、一次性费用等财务指标,于周日下午报公司财务部汇总;每月结账按要求编制各月报,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汇总合并会计报表。

(二)周报及月报要求:周报统计时间范围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报核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用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吧台领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价法。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收入、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对外业务部门,如税务、工商、银行、财政等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到各实体收费,实体只有接待权,无决策支付权,并应及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

(六)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第三节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如下会计岗位: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副经理、主管会计、成本会计、往来款会计、资产会计、出纳员、稽核主管、稽核员、收银员、保管员、档案管理员等。

第九条财务部的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合本公司行业特征,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一、健全的财务规章体系。

(二)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有关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负责拟订相应的资金需求量预测计划和各种财务预算计划,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调度资金、积极筹措资金。

(三)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对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发生的核算,基金的增减和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据制定批准的财务开支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审核各项原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准确、及时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控制库存现金额。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各种人价证券和财务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按照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

(六)按时完成会计财务工作,及时

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完成税金的申报、测算、缴纳、减免工作,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下的控购商品的采购审查、报批、登记工作。

(七)审核计算和发放公司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及保险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添置、调拨、清产核资、报损、折旧管理。

(八)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融通、使用、管理,统筹公司对外长期投资,负责项目投资的财务评估,审核和费用控制。

(九)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参与主要经济合同的洽谈、拟订、审核、签约,做好合同登记、立卷归档工作并负责组织检查、督促经济合同的履行。

(十)主持或参与下属企业经营(承包)方案的谈判、签约工作,以及各部门目标计划责任制财务指标的确立、考核,并实施过程监督、评价和向公司领导及时反馈。

(十一)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

(十二)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对各种会计帐册、凭证和报表进行归档、立卷、调阅、销毁等作业管理。

(十三)定期进行会计资料汇总、整理、统计,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示企业运作存在问题,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经营状态和合理化建议。

(十四)负责领导财务部下设的预决算部门、财务结算中心、内部银行机构。

(十五)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财务部除做好公司总部的财务核算工作外,负责对下属实体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规范,对整个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总监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审核上报财政、税务、工商等各部门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资料。

第十一条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及各项费用,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分店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

5.协助财务总监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条财务部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下属公司、分店的财务部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十四条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一)公司总部主管会计职

1、负责编制公司汇总报表及财务分析工作。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核对无误。

3、考核各实体日常上报公司财务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及效果。

4、督促各实体与公司往来账会计对账。

5、配合财务经理调度公司货币资金。

6、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7、负责公司签订合同的保管工作。

8、督促各公司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9、在财务经理安排下办好外部协调工作。

10、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属实体主管会计职责

1、负责编制公司财务分析工作。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核对无误。

3、督促本单位各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5、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6、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7、负责除货币资金、资产、成本、往来款之外的其他明细账的登记工作。

8、在财务经理安排下办好外部协调工作。

9、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出纳岗位职责

1、在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与银行对帐单相符。

3、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4、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市内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5、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会计登帐。

6、配合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7、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

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不开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

8、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入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

9、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公积金等基金的工作。

10、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12、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抽查厨房原材料、仓库材料和吧台商品的盘点情况。

2、月底组织统一进行仓库、厨房和吧台原材料、库存商品盘点,并负责相关账务处理。

3、月底将各部门领用的原材料、库存商品与市场购买单、各仓库发料单相核对,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性。

4、及时核算每周、每月的原材料成本率,如发现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上报财务负责人。

5、及时完成成本项目的凭证编制和记账工作,并按月将有关科目与总账核对。

6、负责对厨房核算员、仓库保管员进行业务指导。

7、及时与保管员、核算员、厨师长、膳食部经理沟通,以便能更好的查找原因、控制成本。

第十七条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一)公司总部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消费关系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根据营销部有关签字消费协议,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2、负责鉴定各实体转交的签字消费账单的真实性,并负责及时催收结算由公司管理的关系单位的消费账目。

3、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4、每月核对一次各实体往来款余额,并保证于次月20日前核对完毕。

5、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6、每周四上午10:00之前制定出应付账款明细表,及时准确的反映公司对外欠款情况,给公司付款决策者提供依据。

7、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8、负责公司总部及各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的考核总结,上报财务经理。

9、负责登记拨付所属资金”明细账,并与各实体财务部门协商对账时间。

10、随时协助公司总部出纳到各实体收款,并于每周五经总经理批准后协助总公司出纳对外付款。

11、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体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3、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负责本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按月做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催收工作总结报告,上报财务经理。

5、负责登记“上级拨入资金”明细账,并定期与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对账。

6、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资产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每月到各部门对实物进行盘点一次,保证固定资产账与低值易耗品账与实物相符。

3、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处理。

4、对所管辖区的闲置财产负责保管好,并建立闲置资产备查账,每月末上报闲置资产库存统计表,协助主管上级做好闲置资产的调配工作。

5、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无利用价值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

6、认真、准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及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工作,并及时做好报废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

7、公司总部资产会计负责公司仓库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的每月盘点及财务核算工作。

8、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记账会计岗位职责

1、及时登记除货币资金、资产、往来款之外的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及时分类归档、保存完整。

3、及时清理各明细科目,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4、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稽核岗位职责

1、认真审核吧台及厨房的账单,仔细核对吧台收入是否与账单相符。

2、对账单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相应部门及财务经理。

3、核对账单的优惠及打折权限,是否按公司规定执行。

4、对各吧台商品进行不定期盘点,每月不少于四次,盘盈商品充公,盘亏商品由吧台人员赔偿。

5、不定期抽查收银台备用金金额,是不与公司规定相符。

6、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收银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岗位商品领用、盘点、摆放、检查工作。

2、负责备用金的清点领用工作。

3、负责结账收款与营业日报表的填写并上报工作。

4、负责餐厅的信息传递工作。

5、负责本岗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理工作。

7、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商品和物资验收、贮存和发放工作。

2、负责及时记录商品保管账及填写商品标识卡。

3、负责商品库的日清月结和各实体商品与物料的月底对账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商品调拨。

4、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负责仓库区域的安全工作。

5、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二十四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分店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负责人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本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总公司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进行监交。

第四节科目报表及会计核算原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设“1212物料用品”、“1213燃料”、“1135拨付所属资金”、“2323上级拨入资金”等会计科目,并统一编号。

第三十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折算。

第三十一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四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三十五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三十六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三十七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十八条公司以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详见《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以预留5%的残值后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三十九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加上安装调试费。进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四十一条公司每年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四十二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利润表(年、季、月);

3.现金流量表(年度);

4.利润分配表(年);

5.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年度);

6.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年度);

7.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十三条报表编制的时间要求:各实体报表于每月29日下午前报公司财务,公司汇总报表于每月1日前编制完成。

第四十四条报表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由各实体财务先编制,报公司财务汇总。会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纪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四十五条公司及各实体报表须加封面,封面上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并注明日期。会计报表上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

第五节内部牵制牵制度

第四十六条内部牵制的原则

(一)凡是公司的财务收支、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各种活动,其管理部门之间都要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凡是涉及款项、财物的收付、保管、结算、登记工作的各岗位,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

(二)对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和权限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监督。

(三)制定的内部牵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

(四)能够明确各项经济业务的牵制手续和牵制责任人,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股东按《公司法》规定行使监督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经营者行使监督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总个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任命,对公司财务行使监督权。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根据各项经营指标对各实体主要负责人考核、监督。

第四十九条资金管理的内部牵制规定:

(一)货币资金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经办人签章后方能办理。收付程序要首先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非全额报销凭证,应由稽核人员注明大写人民币实报金额。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业务,除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外,1000元以上的款项支付,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支付现金。

(三)除财务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无货币资金收付职权。

(四)严格审核付款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业务。

(五)当天的收支业务,必须当天做完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且各类付款凭证上必须加盖付讫章、稽核员章、出纳员章。

(六)非出纳人员代收款项,必须与出纳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七)10000元以上的付款必须先做凭证,经审核员审核后方能付款。

(八)出纳员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九)各吧台及财务人员使用发票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十)工资表、奖金表须经实体财务填制并上报公司人事部审核无误签章,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发放。

第五十条材料采购由三人以上共同办理,定价员做到货比三家,材料物美价廉,以最低价格,买到质优物品。付款员负责按约定价格付款。复核监督员负责检验材料质量,观察付款员付款金额是否正确。财务部不定期(每周至少两次)派询价员,到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交保管员及财务部门核对。

第五十一条采购员采购的物品,交保管员验收,根据物品验证标准,对数量、质量、价格逐一核对,在验收单上签名。

第五十二条各类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须有两套以上的账进行管理。其中保管员根据验收单、领料单收货发货,登记保管账,成本会计或记账会计根据验收单、领料单登记账本,两者定期核对。

第五十三条使用人领用物品填写领料单,交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员审核后,根据领料单发放物品,并当即填写单价、金额及合计金额大小写,并在保管处签字,领料人核实品种、数量后,在领料人处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要求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存根联及财务联留保管处,营业结束后,由保管将财务联送财务,存根联保管据此记账,领料人一联由领料人自行带回保管。

第五十四条实体之间物品调拨,由需方填写调拨单,负责人、领料人、发料人签字必须俱全,第一联为领料方保管记账

联,第二联为领料方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发料方财务记账联,第四联为发料方保管记账联。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购置,由需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请求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交工程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取得正规发票,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餐饮业制度13

一、主管会计账务处理、报表制度

1、严格按饮食服务业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设立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备查帐,手工帐和微机帐同时使用。

2、会计记帐程序:

A、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B、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

C、根据汇总的记帐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D、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E、月末要核对总帐与明细帐。

3、会计报表:

A、对外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对内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末现金流量表、月营业收入表、营业成本表、费用明细表。

B、编制报表数字要客观真实、准确可靠、内容要填写完整,各报表的数字之间要衔接一致。

C、需报送的会计报表要装订成册,加盖印章、每月10日前报出,要做到编报及时,每季进行一次财务分析,写出财务分析报告。

二、现金、支票借用制度

1、支票、现金的借用限于宾馆采购人员购物时和公派出差人员外出办事时借用。

2、借用人员使用现金限于500元以内,支票限于500元以上。借用时,先填写借支单,写明借支人姓名、部门、职务、借支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日期等。

3、经手人签字后,需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4、请总经理核准后,交于财务部。

5、主管会计审核后,指示出纳支付现金或开出转帐支票,不得将加盖好印章的空白支票借给出差人携带使用。

6、借用人办事结束后,持发票及原始单据按正规手续报帐,清算结束后,抽取借支单。

三、费用支出报销制度

1、酒店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

2、强对费用的管理的控制,酒店各部门应在每一经营期间开始之前,先做出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3、各部门费用发生时,先由经手人填写经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单据及费用明细单粘贴于后面。报销单内容要填写完整、准确、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

4、对预算内的费用开支,经手人填单后,经部门主管(主管经理)签批,由财务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开支报帐,对预算处的费用开支,经主管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审核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对于需要预付的款项,由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的部门或经手人填写付款单:对涉及其它业务部门的费用帐单,应交有关部门审验查认:对预付款项,会计人员应与合同认真核对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

6、财务部会计收到手续齐全,填报金额,正确的经费报销单后,由会计核对开出现金付出单或银行转帐支票等,并加盖印章,出纳据以支付现金及转帐。

7、月末,会计根据经费报销单及资金付出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正确归集各部门经营费用,报出本月经营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表。

四、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增加与减少要经过总经理批准,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严格控制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增加,每年新增固定资产不超过当年应提固定资产折旧额。

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购置时,应先提报购置计划,报酒店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购置。固定资产报废时,要按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上是哪个部门使用哪个部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归各使用部门负责。各部门要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建固定资产明细帐,专人负责管理。

4、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按照主管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进行计提。

5、每半年对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殊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丢失、损坏、报废等现象要查明原因,报告酒店总经理酌情进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实行“五五”摊子销法,对1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法。

五、发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酒店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所用发票分餐饮业定额发票、旅店业发票、其它服务业发票三种。

2、所有发票由酒店财务部统一管理,收银员负责领取、保管开具、上交发票。

3、领取及上交时应登记,登记内容包括:领用(交回)时间、发票种类、发票起止号码、面值,并由收银员签名。发票用完后,要及时到财务部消号,注销后方可领取新的发票。

4、收银员应根据客人实际消费金额如实开具发票,不得擅自多开、虚开。

5、收银员应根据发票格式正确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挖补、随意撕毁。如为作废发票,应保证三联完整交回财务。

6、收银员交接班时,应将发票使用情况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交接班时双方核对无误,签字后方可下班。

六、备用金管理制度

1、收银员必须随时保持备用金的种类、数额的完整,不可用白条抵库、私自套用或挪用。

2、交接班时备用金必须当面点清,相互签字认可,丢失自负。

3、专人专时上财务与总出纳兑换零钱用作营业时使用,不可作其他用途。

4、备用金如出现长款,应如数上交,出现短款时,应按酒店有关规定赔偿。

5、领班应不定期检查备用金金额,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财务部。

七、收银员交接班制度

1、各点收银员应提前十分钟进入工作岗位,整理仪容仪表,打扫卫生。

2、当面点清备用金及各种单据、票据,并在交接班本作记录。

3、由交班人正确填写缴款袋,并将缴款袋投入滚筒保险柜,进行见证,确认投入后方可下班。

4、把当班发生情况及遗留情况写进交接班记录本,并当面作出交待。

5、交接班本应妥善保存,与营业有关的资料应保密,不许外传。

八、收银员交款见证制度

收银员每班工作结束时,所收款项封装收银交款袋交至滚筒保险柜内,特制定交款见证制度:

1、收银袋封面的内容,包括部门、日期、班次、姓名、面值、张数、金额等必须登记清楚。

2、交款必须由收银员本人亲自交款。

3、交款工作必须由收银员做见证。

4、交款人负责把钱袋放在保险柜中,并摇动转柄,确认钱袋掉入保险柜中。然后在见证登记本上签字。

5、见证人在交款人完成上述程序,并确定后在见证登记本上签字。

6、见证工作仅证明投入保险内钱袋的个数,不做其它证明。

7、见证工作不许非财务人员进行。

九、计算机网络设备维护及保养制度

为了确保酒店内部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为企业提供的数据、服务管理和经营信息及时、准确,特制定计算机网络设备维护及保养制度。

1、按照正确的步骤进行开关机操作。开机时,先打开ups,当电压稳定后,打开显示器,最后打开主机;关机时,要先从windows退出,主机关闭后,再关显示器,最后关ups。

2、要保持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的清洁,每天使用完机器后,要用干净的软布擦拭机身,对显示屏,要用软纸或棉花进行擦拭。班次结束后,要用布将机器盖好,避免落尘。

3、为使机器分散热,要把机器放在通风处,总台的计算机因工作需要,使用率较高,为使机器充分休息,当晚客人较少时,要关闭计算机半个小时后再重新开机。

4、当出现断电情况时,对正在进行的操作要及时进行存盘,然后按照正确的程序关闭计算机,并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关闭UPS。

5、计算机出现无法解决的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微机管理员进行解决,不可自己随意操作。

6、对计算机操作及维护知识要多学习了解,每一个操作员都应对计算机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充分掌握。

餐饮业制度14

第一条 餐厅员工培训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新招员工进行岗位前的培训:二是对老员工进行在职培训。

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学习本餐厅规章制度,基本的岗位知识,实际地操作技能。基本的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

员工在职培训主要是根据岗位的实际要求,学习相应业务,从实际出发,更新业务知识,学习新的业务技术。

第二条 员工培训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工种及岗位需要进行培训: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第三条 培训内容

1 员工培训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前厅服务员按公司制定的培训教材培训。

2 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巧,提高指挥。协调。督导和策划能力。

3 厨师等专业术人员,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第四条 方法与形式

1由工司人事部门 派人或由各部门指定培训负责人组织培训。

2培训采用授课,讲课,讨论会,实践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以加强培训的效果。

3培训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应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

4根据餐厅需要,适当组织员工进行脱产培训。

第五条 培训档案的管理

1餐厅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及时将员工的培训内容,培训的方式考核成绩记录在案。

2根据员工培训档案所反映情况找出员工薄弱的业务项目,及时修改培训内容,进行再培训。

二新员工入职培训

第一条 每位新员工均须参加餐厅举办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从而对餐厅运作有整体的了解。适应餐厅企业文化及价直观,统一思想,规范行为,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达到上岗要求:培训内容及时间由主管理处统一按排。

第二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是员工所属部门经理及管理处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三条 每位新员工参加培训后均应通过考核。若未通过。允许有一次补考机会,若补考仍不合格者,建意部门不予录用。

第四条 培训过程中如有请假缺课的将不予考核,待下期培训时补完相应课程后再进行考核。

第五条 培训结束后,管理处将对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反馈给部门总监,经理,同时记录归档。

第六条 未经过新员工入职培训班的员工,不得参加进一步的其它培训。

第七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由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课时不得少于14课时。

三 在岗培训

第一条 凡在本餐厅试用期满且正式录用的员工,为提升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必须接受在岗培训,使每位员工都最大和度地掌握应有的专业知识,也使餐厅的每个岗位上都有最适合该工作的员工,做到人尽其才。

第二条 在岗培训主要包括管理处每个月举办和各项专题培训和各部门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条 在岗培训由管理处或各部门拟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由管理处或各部门组织的岗位相关讲师执行。以达到最佳效果。

第四条 具体培训内容根据培训需求而定。

四,餐厅服务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 仪容仪表

第一条 仪容仪表的概念

仪容:指容貌,是员工的本身素质的体现,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能满面足客人的需要。也反映了我们员工的自尊自爱。发布时间:20xx-03-06

仪表:指人的外表,包括人的服饰和资态方面,是个人精神面貌的外观体现。

第二条 仪容仪表的标准

1, 整齐清洁,自然,大方得体,精神奕奕,充满活力。

2, 头发;头发整齐,清洁,不可染色,不得披头散发。短发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领。长发刘海不过眉。过肩要扎起(使用公司统一发夹,用发网网住,夹于脑后),整齐扎于头巾内,不得使用夸张耀眼的发夹。

3, 耳饰;只可戴小耳环(无坠)。颜色清淡。

4, 面貌;精神饱满,表情自然,不带个人情绪,面着淡妆,不用有浓烈气味的化装品,不可用颜色夸张的口红,眼影,唇线;口红脱落,要及时补妆。

5, 手;不留长指甲,指甲长度以不超过手指头为标准;不准涂指甲油,经常保待清洁;除手表外,不允许佩戴任何饿我物。

6, 衣服;合身,烫平,清洁,无油污,员工牌配戴于左胸,长衣袖,裤管不能卷起,夏装衬衣下摆须扎进裙内,佩带项链,饰物不得露出制服以外。

7, 围兜;清洁无油污,无破损,烫直,系于腰间。

8, 鞋;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布鞋,保持清洁,无破损,不得趿着鞋走路。

9, 袜子;袜子无勾丝,无破损,只可穿无花,净色的丝袜。

10, 身体;勤洗澡,无体味,不得使用浓烈的香水。

第二章 礼貌,礼节

第三条 待客热情友好,说话亲切和蔼,举止稳重大方,处事礼貌谨慎,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老实,富有职业自豪感和奉献精神。

第四条 常用礼貌用语

1遇到客人进来时,早晚茶时;“欢迎光临,早(晚)上好”,正餐时;“欢迎光光临,请到吧台点单”。说话时要求面带微笑,身体稍用向前倾,并配以手势,手势必须有力,给客人非常明确的指示。

2客人离开时;“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光临”,面带微笑,目送客人离开。

3在餐厅内任何地方碰到客人都必须面带微笑,说;“您好”。

4在餐厅内不许和客人抢道,如确实需要客人让道时,说;“对不起,请您让一下”,让道后,对客人说;“谢谢”。

5在得到客人的帮助时必须说“谢谢”。

6给客人带来不便时,如服务员扫地,拖地或给客人挪位时应说;“对不起,麻烦您。。。。。。”

7看到客人直接坐到位置上,但没有点单时,应上前说;“先生(小姐)请问您点单了没有?麻烦您到吧台点单”。

8当客人叫服务员或打手势时,应该立即上前,面带微笑地询问客人;“先生(小姐),请问有什么吩咐?”或“请问您需要什么?”

9任何时时候员工不得和顾客抢占卫生间和洗手间,遇到客人等候时,应说;“请您先用”。

10遇到公司领导,必须主动,热情地招呼。

注意;

① 不讲失礼的话,如“讨厌”,“烦躁”。等等。

② 不讲讽刺,挖苦的话。

③ 夸大,失实的话不讲。

④ 催促,埋怨的话不讲。

⑤ 不得和客人发生争执,争吵。

⑥ 对等客人要一视同仁,不分贵贱,老少,美丑等。

第三章 站立和行走要求

第五条 站台要求

1面带微笑,挺胸收腹,肩平。

2两腿立正或稍稍分开,两手自然下垂,放在前面或背后。发布时间:20xx-03-06

3两眼随时注意观察餐厅内客人就餐的情况,以便迅速作出反应。

4不准靠墙,桌椅或边柜,不准交头接耳或走神发呆。

5不准吃东西,伸懒腰,剔牙,挖鼻孔,搔头发,咬指头等。第六条 行走要求

1面带微笑,精神抖擞,动作敏捷,利落。

2空手时,要求服务员在餐厅内以小跑步行,忌走路慢腾腾,无精打采,有气无力。

3手上拿东西时,要求服务员快步行走,托盘里的东西要分类码放,摆放整齐,并且要注意安全,不要撞到客人或防止打烂餐具。

五,主管技能培训制度

第一条 每位主管级人员必须接受导师培训和各项和主管技能培训。

第二条 每年度至少举办三期的导师培训和两期的主管技能培训。其中导师培训为期连续三天,主管技能共九个专题(角色认知,沟通技巧,团队管理,时间管理,授权管理,情绪管理,面试技巧,自我更新,领导能力)每周一个专题,共延续两个半月。

第三条 每位受训人员均必须参加相应的.考核,考核末通过可以有一次补考机会,经过一次补考仍末能通过者,管理处将建议部门给予降级或调职处理。

第四条 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资历格证书,证书在餐厅内有效,获得导师资格证书的员工在获得证书后,如在一年内没有做出任何由管理处评估为合格的培训课程者,将被取消导师资格。

第五条 主管技能培训由管理处负责组织及实施。

六 员工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第一条 从业人员必须参咖健康检查,一年一次,卫生知识培训两次。

第二条 卫生知识培训,每次培训要进行测验,考核,并作为考核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加强餐饮业从业和服务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并有专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 应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搞好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第五条 为确保顾客的健康,对拒绝参加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的人,予以辞退。

第六条 对能够积极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且成绩优异者,予以表扬和奖励。

七 餐厅员工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餐厅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确保向宾客提供,高效,优质,礼貌,热情,周到和规范化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分为业

务知识,领导能力,协作精神,工作态度,仪表仪容,礼貌礼节,工作规范,劳动纪律,清洁卫生等。

第三条 考核方法;设计考核表格,建立考核标准。分

别对餐厅经理,大堂经理,主管,领班,服务员等进行每月工作计划考核;采用逐级考核,逐级打分的方法。

第四条 考核结果与员工当期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对表现考核表格分为;餐厅经理日考核表,大堂经理考核表,主管考核表,领班考核表,服务员日考核表。

第五条 较差的员工必须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各方面表现优良的员工进行适当奖励。

第六条 建主完善的考核制度,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和考核内容,培训考核人员,确保考核工作公正严明。

第七条 将员工考核情况纳入前厅规范质量分析内容中去,每月在进行服务质量分析的同时,分析评估考核情况,使考核工作制度化。

第八条 考核评估表由人事部门专门进和行统计分析,每月一次做出考核情况分析报告,报总经理审阅;部门经理的考核情况分析报表,上报总经理审阅。发布时间:20xx-03-06

第九条 评估实施细节

评估以月度,季度,年度为周期,分日常评估和阶段性评估;日常评估占60%阶段性评估占40%,日常评估实行每日逐级考核,月末汇总,阶段性评估每月末由各级管理人员组织直接下属以不记名方式进行,由同事评估,下属评估两部分组成,同事评估占据25% 下属评估占有15%;基层员工由同事评估构成阶段性评估结果。

1各岗位日常评估内容见员工日考核表,每周一份,由直接上级在每日营业终结根据员工当日表现逐项打分,并由被评估者签字认可后,交由直接上级保管。

2阶段性评估内容见月度评估表,由各级管理人员月末组织属下进行,评估结果由上级审核签字后,报人事部门。

3人事部每月将员工日常评估和阶段性评估结果汇总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人事部留底。

餐饮业制度15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 有犯罪行为经**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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