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7篇[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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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7篇[必备]

购销合同 篇1

买卖合同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

购销合同 篇2

需求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桌椅及安装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1、桌椅的规格及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见下表。

3、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期满一年,甲方如无违约,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支付首期款后 5 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梧州市路灯管理处3、货运方式: 汽车运输

第四条 质量标准、要求及保修

1、符合国家、部委、地区、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样为准; 3、包装标准:标准包装;

4、质量保证:自收货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期为3 年;保修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产品,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维修或更换。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可

进行有偿维修,设备材料等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辖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八条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需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底、数量:(单位:吨)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石油产品标准执行,汽油标准号:GB17930-20xx,柴油标准号:GB252-20xx

第二条 乙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甲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乙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运输方式: 到站: 收货人: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16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甲方承担。甲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第五条 油品验收

1. 验收时间:甲方将油品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后,乙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如有异议及时提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双方认可的交接计量为准。发货油品数量误差 在±3‰之内的,以炼厂出库单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发货油品数量误差超过 ±3‰的,按双方协商确认的数量结算。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汽油标准号GB17930-20xx,柴油标准号:GB252-20xx。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双方按现行石油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取样方法按照标准号:GB/T4756---1998执行。发生质量问题,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有鉴定部门出具油品质量鉴定报告。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预付货款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2.发票的开具: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结清所有货款和相应费用10工作日内,甲方开出销售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甲方行为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2.乙方延迟付款每日应按欠款总额的5‰计付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

3.甲方延迟交货每日应按欠货款总额的5‰计付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国家法律规定,提交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个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则由甲方和乙方或第三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附件,对甲乙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3.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4.合同一方通信地址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 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 速递在发出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 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5、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动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6.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约时间: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卖方: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于中国________签署:

(1)__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卖方”);

(2)__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___________(“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_________至下一日的_________.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______,交付压力为___________.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新项目):____________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双方应至少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规格

90T系列铝合金推拉窗

50D系列铝合金平开窗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1、铝合金门窗质量标准:制作按照GB∕T8479-20xx、GB∕T8478-20xx标准的制作;铝合金材料为赣州玱桦铝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铝材;玻璃采用5+9A+5中空浮法玻璃;钢化玻璃的使用标准按照JGJ103-20xx标准执行,厚度为(5+9A+5)。

2、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后二年。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平开窗元/㎡、推拉窗元/㎡定价执行。

2、合同总金额:本合同全部货款为万元,即人民币大写: 。其中: 。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第六条 验收方法:

第七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 %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供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购货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个体工商户。

2、乙方是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个体工商户。

3、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石材,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石材买卖事宜达成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

合计总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 。 提醒事项: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凭证。

2、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浮动价格。具体方式为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二、石材的质量标准

对石材标准名称和编号、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等要求具体约定如下:

三、石材的包装及费用承担

1、石材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包装: ;

2、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和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运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方负担。

5、石材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五、签收与验收

1、石材签收

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联系电话: ) 负责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石材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法律依据,若货物签收单与本合同约定发生冲突的,以货物签收单为准。

2、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对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石材样品进行封样。石材封样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分别保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石材质量与封样样品一致。

验收时间:甲方应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石材质量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保管。逾期未验收的,则视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验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现场装、卸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货并由甲方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甲方应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提醒事项:对方有开发票的要求时需添加开发票的条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收货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货款。若甲方延迟收货的,则由此增加的仓储费、运费、装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货款的,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补足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特别约定

1、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3、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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