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合同锦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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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电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电合同锦集7篇

供电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签订日期:xx 年xx 月 xx日

成 字001 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单位作为专业的配电室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公司,受聘(委托)于甲方________变配电室设备的运行和保养及维护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从事设备运行、维护、巡视、保养工作,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运行维护事项

根据《四川地区电器规程汇编》、《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四川地区用电单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由乙方从事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四川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确保变(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乙方按照符合配电室维护资格的要求,定期向变配电室安排工作人员负责______________项目内变电站的高低压变配电室的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与设备维护工作,并认真填写日负荷月报表,并严格按甲方规定上报存档。

3、乙方定期做好运行记录和变(配)电设备的巡视工作。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处理紧急情况。

4、乙方确保设备运行无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无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包括违反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消防隐患)。乙方应对甲方值班人员定期培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乙方及时处理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电缆等设备的异常事故,并及时通报甲方负责人。

6、根据成都电业局和甲方对配电工作的要求,有义务配合成都电业局和甲方完成定期性设备和安全用具的预报性实验,并妥善保管相关测试结果。

7、结合季节气候特点,做好季节性预防措施。

8、负责与电业局的职能部门联络,协调日常用电事宜,每月向甲方提交报告,保证 _______________项目安全供电。

9、依据高压配电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范围,对高低压柜(箱)调试、低压配电箱(柜)、定期作检查、保养、除尘以及包年检。

第二条 质量目标

1、严格执行四川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保证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认真巡视,定期保养,及时维护,设备完好率。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等日常管理工作。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一切违约、违规行为,并有权要求调换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和违反甲方要求的员工。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历和驻场服务工作。

4、甲方负责统一协调与供电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5、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安装管理方负责变电站的高低压变配电设备设施的保修工作。

6、甲方有义务提供运行所需图纸、资料。

7、设备及用具按规定进行检测、实验、维修、更换等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责任认真执行本

协议,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派出工作人员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须符合国家及四川省变配电运行相关规范要求,乙方应遵循甲方相关施工改造等变配电操作的安排与要求进行规范操作,保障变电站的各类设备设施完好无损、运转正常。

4、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变配电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乙方应建立配电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工作票记录、检查保养记录、临时停送电记录、倒闸操作记录等各项工作记录,并报甲方检查。

6、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及相关部门法规、法令和安全规程的管理指令。

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配电室设施、配电系统完善建议。

8、乙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注重工作服的整齐,仪容仪表整洁及工作环境清洁。

9、本协议执行完毕时,乙方须交还甲方所提供的全部图纸资料及器具。

第四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保养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 费用及其他

1、乙方待甲方运行配电室设备,项目承包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因甲方工作需要而发生人员增、减变动等或者需要更换设备或者配件,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六条 付款

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总承包费用的80%,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2、第二年当月,甲方支付乙方总承包费用的15% ,共计元人民币。

3、合同期满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余款,共计 元人民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人员安排不当、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事故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经济赔偿、处罚及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约时,乙方应将甲方原购置的所有物品如数完好无损地返还甲方。若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自然损坏除外)。

3、因设备质量问题和外界电网原因以及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事故由厂家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乙方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责任、协调解决问题并配合事故抢修。

4、若本合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甲乙双方均不负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应付费用的违约赔偿金。

第九条 争议和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所属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以上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电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XX小区送电工程建设协议书

工程名称: XX小区二期送电工程 建设单位:XX开发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

签订日期:

兹因建设需要,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列供电工程的办理业务,为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建设单位: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实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第一条:乙方承担的送电工程建设任务

工程名称:XX送电工程

工程地址:XXXXXXX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面积计算,费用进行相应增减。

第二条: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如下:

(一)甲方负责按照供电部门审定的设计图纸建设小区配电室、箱变的土建房屋、基础、小区红线内电力土建管线、桥架、楼内通道的建设。

(二)依据供电部门提供的高压供电方案配合乙方到规划部门办理路由批复手续。

乙方责任如下:

(一)居民住宅:从供电线路(或变电站、开闭站的电缆接头)至居民表计以上的所有供配电设施。

(二)公建设施:从供电线路至计量点以上的所有供配电设施。

(三)送电工程费包括以上两条供配电设施的前期、设计、材料和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费用。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经双方商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XXX元,大写肆佰陆拾陆万元整。(甲方前期购买的变压器等装臵费用150万元,施工建设完工后资产无偿移交给供电部门。)

甲方先交伍拾万元做为前期费用。

如甲方交款逾期则工程送电日期顺延。

第四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及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有任何变更,甲方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已开始设备材料采购,则本合同价款不变,如乙方还未开始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则按照变更后的工程量重新商定合同金额。

第五条:质量保证

(一)乙方应保证所建设的配套电力设施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乙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向乙方提供配电设施用房及线路通道,并能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同时符合电力部门安全运行要求。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提供施工条件: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进行配电施工。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及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协助解决甲方红线内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开工后继续协调遗留问题。

(二)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红线内青苗、树木赔偿,负责协调处理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负责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

(三)提供水电及交通条件:负责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负责在开工前将红线内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满足供应需要。

(四)提供技术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校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对已完工红线内的电力管线,甲方应协调其他施工单位注意保护,如有损坏,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六)提供开放式、无遮拦的居民及底商的电表箱安放位臵,方便居民及底商客户使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程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各项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二)乙方在甲方红线内施工,需接受甲方的调度安排,如因此引起工程延误,则工期顺延;甲方提供红线内其他管线图,乙方注意对沿线已完工程进行保护,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赔偿相关费用。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八条:工程延期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一)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二)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

(三) 不可抗力。

(四) 自甲方项目资料齐全递交规划部门之日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未在二个月内办理完毕。

(五) 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九条:送电日期

甲方交纳全部付款后,组织人员施工送电。

第十条: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第十一条:违约

甲方不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

供电合同 篇3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

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素为0.80。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电方,供电方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现有用电方,应在二、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增无功补偿设备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户,供电方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方应督促和帮助用电方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费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四、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错误操作;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

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7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应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2.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用电方工业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农业排灌季节)。

(3)供电方和用电方都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供电方装设电力定量装置,用电方不得拒绝。

3.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五、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六、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

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供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造。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校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七、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低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

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5倍(单一制电价为4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

一路电源,其它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予以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1~2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20至50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接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式一式2份,供、用电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等单位各留存1份。

供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用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供电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施工变安装工程

2、 工程内容:

(1)、配电房土建工程(由发包方按绿能设计图自行施工):安装 (规格)变压器 台,在户外新做一组接地网并引接至 。

(2)、配电房内:安装高压柜三面(一进一计一出),安装低压(抽出式)馈电柜三面(一总二出),敷设 (规格)高压电缆 米及两个电缆头制作,对高低压变配电设备进行调试。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如有超出设计图及本合同安装工程预算书内容的部分,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工期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工期从甲方自建配电房交付乙方进场安装之日起算,同时以甲方预付款付到乙方帐户的次日开始计算工期,此两项条件以最迟达到的条件开始计算工期,竣工日期以乙方完成安装并经 供电局验收合格之日取得、并向甲方出示“接电通知书”之日止。

2、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施工的,甲方应顺延工期。

3、等待 供电局高压线路安排停电计划时间不在本合同工期内。

4、等待甲方向 供电局交纳计量用的电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的时间不在本合同工期内。

第四条 工程预算造价及工程款的结付方式:

1、 工程造价按照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目表》和《 建筑工程费用定额》计取,安装工程预算为人民币 圆整(¥ )(本预算书只作为拨款依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定额子目以实际发生计取)。

2、 工程款的支付

(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安装变压器并敷设电缆完成至总工程量的 %时,甲方按预算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 在工程安装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及有关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及完善的资料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此之间,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审核工作,否则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确认后,并在送电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付工程余款(须扣除1%的维修保证金,不计息)。

(3) 结付工程款前,乙方应按结算总额提供税务发票(含保修金)。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保修期限

在甲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正常使用条件是指:按配置的负荷要求用电,不超负荷用电),乙方对本工程安装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安装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两年,从供电局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人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六条 材料的采购

1、 甲方所采购的主要设备及材料必须有相关的认证资质并按照甲方指定的产品进行购置。乙方包料所用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否则必须清退出场,已施工的由乙方无条件返工。

2、 在甲方工地范围内施工,待施工完毕交付甲方使用后,如出现人为破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 供电局按有关供电技术规范进行初验收,甲方以本工程通过 供电局验收合格作为合格的标准。如工程质量出现不符合 供电局的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所造成的整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整改至通过供电局的验收为止。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供电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行办理有关安全、保险等手续,如有因乙方自身的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关于隐蔽工程

在乙方进行电缆或接地网等隐蔽施工前,乙方应通知甲方预算员及相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工程量,乙方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否则甲方对已发生的工程量不予确认;如在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到场而甲方不到场的,乙方应推迟施工,并由甲方工程部向乙方签认“工期顺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第三条如期付款的,逾期每日应按甲方应付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施工及通过验收的,每超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需返工而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1、 由于设计变更的费用另计,因设计变更及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相应顺延;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电合同 篇5

在全面依法治企的形势下,县级供电企业必须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平台,遵循合同管理的“统一归口、统一职责、统一流程、统一分类、统一文本、统一平台”的“六统一”原则,做好合同审核、签订、履行等相关工作,不断加强、规范、完善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一、健全合同管理机制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精神,通过“以评价促落实、以检查促管理、以培训促提升、以计划促履行”的管理手段,完善和优化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推进合同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备案制度、合同争议报告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制度落实、机构落实和人员落实,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的制约状态。同时,要组织办公室、财务、物资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组织机构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清晰地划分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合同检查考核管理细则》,通过建立合同管理月评价、月通报、月考核机制的管理机制,从合同上线率、审核率、执行率、规范率、准确率、调考合格率等方面制定考核评价标准,促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健全常态管理机制。建立合同管理月报机制,按月梳理、分析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做好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采取部门自查、集中督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起草、审核、签署、履行及归档中存在的管理问题,促使合同管理做到规范、合规。

二、完善合同过程管控

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将严把合同审查关作为合同常态管理的主要内容,强化合同谈判、起草、审核、会签、委托授权、用印等全过程管理,全面实现“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规范合同流转程序。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严肃合同授权管理,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与考核,提升合同管理效率与效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合同统一编号的原则,对所有的合同进行统一整理编号,并在ERP系统录入项目时,加入合同管理的概念,使每个项目名称后面均有合同编号,实现项目的线上查询,项目管理效率大大提升。推行国网统一合同文本。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六统一要求,起草合同以甲方为主,按《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选用相应合同文本,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实用性、实效性、完整性,实现统一合同文本使用率100%。加强统一合同文本在招标环节的应用,本着“内部管理制度外部化”的原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文本的使用规则,确保对外部供应商产生法律效力。同时,不断梳理与合同类型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对相关合同文本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更加有效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合同审查会签制度。防范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制度保障,就是建立、落实严格的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对合同进行技术、经济、法律审查,运用法律规定、技术经济手段,保证企业签订合同选择最佳方式、取得预期效益,实现合同目的。通过审查会签,可以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加强对重大合同审查管理,严格实行重大合同联签、备案制度。重大合同,需按照重大合同会签程序审查、会签、批准。重大合同包括: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清算合同;担保合同;企业兼并、分立、破产、清算合同;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投资合同;具有全局影响的或数额巨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购电合同、并网调度合同及标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合同等等。重点对条款完备、物资清单替代合同、乙方违约责任等情况重点审核。强化合同归档管理。合同是企业的有效凭证,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证据,全面规范合同归档工作将有效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强化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是规范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分批分类整理合同台账及纸质文本,并及时归档,确保合同文本及附件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三、强化合同方资信审查

合同双方的资信情况是合同如期履行的关键,应按照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合同方资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加强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审查,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信用,过去三年守合同、重信用,无违约事实等进行审核,审核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同标的是否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若代理人代签合同,则需要审核是否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对于资信评价不合格的合同方,在规定期限内和规定范围内不予授标,这一举措必将对各类项目的施工质量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发布资信评价结果,建立资信档案数据库,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四、提高合同承办人素质

随着依法治企脚步的不断加快,合同管理各项工作不断细化,合同数量与年递增。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需定期开展合同承办人业务培训。通过具体的实际案例,帮助承办人理解较为生僻的法律术语,掌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合同法》基本原理与具体规定。通过强化合同承办人对合同管理通用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推进合同管理通用制度有效落地,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总体水平,防范企业经营合同风险。

供电合同 篇6

发 包 人(全称)

承 包 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内容:

㈠10kV 高压供电线路。

㈡2台630kVA 变压器安装。

㈢400伏低压供电线路。

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合同工期

开 工 日 期: 20xx年 12 月18 日

竣 工 日 期: 20xx年1月17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三、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满足施工图设计

四、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干价为: 万元,大写: (含主体工程费、设计费等内容)。

五 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先由施工单位垫资修建,再按工程进度情况分期付款,工程竣工后,在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工程余款。

2、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合同款5%,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六 、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由施工单位通知电力质检部门,电力质检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办理完相关手续。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合格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任何问题,由发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增加双方协商解决,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八、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整体保修期为 1 年(按国家有关保修条款执行),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凡属设备质量、安装质量等非建设单位人为因素造

3、若甲方在不违反操作的情况下出现的故障或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甲方违反操作规范或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4、如乙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将乙方5%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甲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 双方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有违反,造成工期延误或乙方损失,甲方负责。

(2)甲方应当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若因工程款迟付影响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3)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若未经乙方同意解除合同,全部责任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甲方工程总价的20%作赔偿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时正常供电,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双方随时协商解决有关施工中发生的具体事宜,共同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

2、本合同条款对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补充条款,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想抵触。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称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订立地点:榕江县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后生效。本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地代表: 项目经理:电 话:传 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 号:合同订立时间: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供电合同 篇7

本合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东风三路八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 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万伏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万伏变电站的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 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 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___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____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 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市变电站的____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到收费帐单后的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 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 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 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__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 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年__月份开始,分____年,每年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 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 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 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 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_______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_________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附件一 供电价目表(略)

附件二 供电运行细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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