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的合同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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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流的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流的合同汇编15篇

物流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一批_______委托乙方进行运输,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

钢结构构件,具体见附表。

二、起止地点:

起运地为______________;止地为______________内;甲方不规定乙方运输路线,由乙方自行决定。

三、运价:

见附件表。

四、付款:

在起运后首次付款预留_______元保证金,后期运输按______________支付。

五、义务责任

1、甲方义务责任:

①甲方在发运构件前两天通知乙方何时派车,并告诉乙方此次运输何种构件,便于乙方安排相应运输的车辆。

②甲方应组织人员和吊车积极协助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装车和到目的地后的卸车,装车后的构件捆扎由乙方自己负责。

③按约定支付乙方的运费。

④甲方提供乙方办理超限所需图纸资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中止运输合同。

2、乙方义务责任:

①乙方所派车辆应为合法、合规车辆,并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乙方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运输状态良好、顺畅,确保运输途中自身及构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车通知后(电话、短信),应在规定时间内派相应车辆到_______装货地点。

③乙方应带足垫木、钢丝绳、葫芦等捆扎锁紧器具,乙方指挥甲方构件的吊放位置,确保从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工地的`运输过程中构件安全,甲方只在______________工地验收卸车,一旦造成运载的构件变形、损毁乙方应承担该构件直接材料及生产所需费用并扣除运费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过路、过桥费,违章罚款及车辆的各种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⑤乙方自己负责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门办理超限准运证明,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若因乙方车辆故障、通行证件原因造成构件被扣留等情况给甲方造成转运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约定,应赔偿甲方_______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运输完毕付清运费后失效。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2

合同编号:

液化天然气运输合同

托运方: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承运方: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物流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托运方和承运方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液化天然气运输事宜在廊坊市经济开发区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为:自20xx 年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日止。

2. 本合同签订方式为每一年签署一次。

第二条 托运货物

1.本合同约定的托运货物为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

2.托运方交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应符合中国国家GB17820-1999Ⅱ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第三条 运输区间和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运输区间为:托运方指定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气源地和客户之间的运输线路。

2.运输方式:承运方以公路运输的方式为托运方运送液化天然气。

第四条 运输计划

1.运力数量

1.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运方负责督促挂车生产商挂车的生产进度,第一批不少于20台完整运力最晚于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运营;

1.2 第二批车辆30台完整运力最晚于20xx年11月30日投入运营;

1.3 合同期内,托运方为承运方提供运输任务量应保证承运方单车年平均运营重驶里程≥90000公里(由于承运方原因无法达到该标准的情况除外)。

2.运输计划:车辆开始运营之后,承运方调度人员每天上午11:00之前,将未来48小时之内可用车辆上报至托运方调度中心,托运方调度中心根据承运方上报可用车辆信息将具体运输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给承运方调度人员(首批运输计划应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

3.运输计划传送方式以书面方式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话、网络、电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统。

4.日常联系:双方应各自设立有人24小时值班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协调确定月承运量和监控协调月承运量的执行。双方应在运输起始日开始的十(10)日前将各自设立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名称、负责人、正常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等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 运输价格

1.根据双方约定,基础运输价格为0.75元/吨/公里。

2.如遇国家行政政策调整、燃油价格变动,如柴油价格上调300元/吨,吨公里上调0.01元,如柴油下调300元/吨,吨公里下调0.01元,柴油价格调整幅度低于300元时不予调价(300元/吨为一个调价基数,以合同签约时为油价基准日)

第六条 交付和计量

1.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的交付地点为:按托运方运输计划中指定的接收站。

2.液化天然气采用汽车衡称重计量方式,如卸车量与承运方在液化天然气工厂的装车量的计量差在正负200公斤(含200公斤)范围内时,以装车量为结算依据。

2.1 当卸车量小于装车量偏差超出负200公斤时,由承运方向托运方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价格正常收取运输费,结算量=装车量-200公斤,同时按照托运方当天销售给送达门站的到岸价格由托运方向承运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气量的气费。

2.2 当卸车量大于装车量偏差超出正200公斤时,超出200公斤部分由承运方向托运方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价格正常收取运输费,结算量=实际卸车量-200公斤。

第七条 安全管理

1. 由于承运方新进入LNG运输行业,缺乏LNG运输安全操作经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托运方为承运方制定LNG运输司机安全知识操作培训方案,并承担相应课程的知识培训。

2. 承运方所投入车辆统一安装新奥能源物流的GPS监控系统,并编入新奥车队的监控网络体系。

第八条 结算

1.承运方在每天10:00前将前一日的装卸车磅单传真(或者电子台账形式)给托运方指定联系人进行结算数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的结果作为此后双方结算的依据。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以半个月为结算和付款周期(特殊情况除外),以每月10日和25日为结算日(节假日顺延),承运方于结算日后运输费(该运输费按照第五条第1款约定价格核算)发票,并于结算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开给托运方的运输费发票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

3.托运方的开票信息为:

公 司 名 称: 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131011780822987

邮 寄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源东道

邮 编: 065001

第九条 付款

1.托运方在收到运输费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金额90%的运输费汇入承运方指定银行的账户,剩余10%的运费作为承运方后期履行合同的保证金。。

2.承运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公司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第十条 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按装车磅单的数量将货物交由承运方运输,托运方应向承运方明确货物

运达地点,如运达地点发生变化时托运方应即时通知承运方。如承运方无故不按托运方指定的卸气地点卸气,托运方有权拒绝支付本趟次运费,并追究因托运方没按指定地点卸气而造成限气或断气的'一切损失。对于因托运方变更运达地点而产生和增加的运费由托运方承担。

2.托运方为承运方指定的接收门站必须具备使车辆调头、倒车、会车、转向、行驶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场地。

3.托运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运方支付运费款项。

4.托运方有权对承运方的承运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承运方如不服从调度,托运方有权扣除合同约定的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5.托运方有义务协助承运方对车队驾驶员进行槽车安全操作培训,承运方对驾驶员行为规范负责,如若发生驾驶员违反安全操作的生产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6.如果本合同结束之前,遇到国家政策调整、管道气铺设范围延伸或者其他原因导致LNG运输业务大幅度下降造成运输资产长时间闲置,则托运方有义务协助承运方对合同约定的投资车辆进行处理,以降低承运方运输资产投资的风险。

第十一条 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托运方的要求做到及时的运输和交货。

2.承运方为托运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具备国家要求的各种证件,做到手续齐全,符合国家危险品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

3.承运方应负责运输货品的安全,由于突发性事件引起承运方的运输车不能按托运方的运输计划到达指定的接收站时,承运方应在2小时内通知托运方,并有责任提前确定应对措施。

4.根据托运方的运输计划,承运方有义务在接到书面通知当日内予以反馈,并服从托运方的调度计划安排,对于不能满足托运方计划的情况,必须给予书面答复;对于托运方安排的紧急二次调度,承运方有义务积极协助执行。

5.承运方每月为托运方提供符合运输液化天然气要求和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约定数量的完好车辆(包括车头和罐箱牌照号),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恶劣天气、道路维修等因素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返回,或车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年检、二级维护、罐体检验等导致承运方每天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达不到第四条第1款约定数量的情况除外,但要以卫星系统信息为准,并且承运方要尽力为托运方提供支持,以减少上述事项给托运方带来的损失。

6.承运方应向托运方提供以下资质证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营许可证明文件③行业资质证书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牵引车及槽车行驶证(复印件)、罐体使用证及槽车压力容器使用证(复印件)、⑦驾驶员及押运员相关手续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托运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收取保证金后,如承运方在次月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数达到第四条第1款中约定的数量或者未发生其他违约行为,则托运方在后期结算时将上月保证金一并支付给承运方;如承运方在次月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数未能达到第四条

第1款中约定的数量或者违反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则作为违约金,弥补托运方的损失,不再支付给承运方。

2.合同履行期满以后,如托运方和承运方没有争议事项,在双方账目核对清楚后个工作日内,托运方返还承运方的保证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托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给承运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托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2.因承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使运输物品不能及时到站发生限气、断气事故,造成实际损失的,承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该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2.当事方应在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程度内,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内,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则受影响一方应重新开始履行其合同义务。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满后的2年内,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相关信息均应依照本款的约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该期限内将本合同的条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给第三方。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将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给以下人员或机构,无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给该方主管、董事、雇员、关联机构,但该方应要求上述人员保密;提供给对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或答复司法传讯等法律程序。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承运商服务行为规范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于开头载明日期签订本合同

物流的合同3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事项

1、运输线路及方式:

运输线路:(1)从新省疆乌鲁木齐始发运输至江苏省盐城滨海县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2、货物情况:全自动6色电脑凹版印刷机设备及附属设备

3、运输价格:

4、运输时限:甲方需要运输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派车,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车辆到甲方公司装货,不得拖延,装好货后及时向甲方提供车号和司机手机号码,按甲方指令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到达目的地卸货。

5、其他:如果由于国家政策调控导致乙方的直接经营成本(如过路、过桥费、油价等)变动,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费用结算方式、期限和凭证:

1、结算运费的方式为货到后付款,乙方须提供正式运输发票和货物签收单。

2、其他:甲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未发生破损、丢失、延期等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费用。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通知发货时应向乙方同时提供其货运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货物名称、件数/箱数、产品规格、收货单位、收货人地址及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货物的运输及其他相关事宜。

3、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符合法律规定:货物的包装要符合行业标准,不得在所托运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蚀性物品、现金、汇票等。

4、甲方有权指派专人监督、指导乙方对货物的运输活动,以确保乙方正确无误地运输货物。

5、甲方所运输货物总价值xx万元。

6、货物托运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货物、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收货人等,只有经过甲方亲自同意给收货人放货时,乙方才可放货,否则造成货物冒领,所有货物运输的费用和货物总价,全部由乙方承担。

7、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应当自提货之日起个月内行使,逾期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个月(甲方提供索赔函之日起)时间内结算赔偿费用或补偿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应付费用1%/天的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里结算运费,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应付费用1%/天的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2、乙方在接收货物时对托运货物的包装违反有关包装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产生的.灭失、损毁等情况,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5、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如地震等造成货物的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减损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对甲方及相关客户收取本合同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8、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甲方的产品损毁、灭失,乙方应按甲方产品牌价的标准赔偿承担全额损失责任,理赔金额巨大(超过10万元)时,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出厂价赔付。

9、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货物灭失的,除乙方购买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部分损失外,其他损失部分由甲乙双方等额平均承担。

第四条:合同时效

1、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传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有效期限壹年,自20_年4月日起至20_年4月日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争议及其处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4

合同编号:

签合同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定出如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权力与义务

1、甲方将本公司的XXXX等货物委托乙方发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

2、货物运输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损失,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3。运输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甲方货运完好无损,准时送达双方约定地点,如承运误期乙方应按100元/天赔偿甲方的损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包括由于在运输途中任何行政罚款都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货到验收时发现短缺、丢失、损坏、淋湿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收货方会同乙方司机当场确认损失,且乙方应按货物实价金额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在甲方仓库装完货后,货物清点核对无误,离开甲方装货地点而发生丢失、破损等情况时,由乙方按货物实价负责赔偿。

6。甲方用车时,尽量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车计划,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将吨位合适的车辆派往甲方指定的地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装货、交货、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7。乙方应对甲方货物运输实行“一条龙”服务,从安排调车、组织装车、数量清点等工作的全过程,乙方均应派专人进行跟踪服务。

二.运输单价及运费结算

乙方必须在运输货物的数量达到件后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货物,且在目的`地市内免费送货,如收货人所在地点在市外,送货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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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2、如甲方有货款需乙方代收,乙方应按甲方所要求的金额收取代收货款,且在收到货款后10-15天内将代收货款转到甲方帐户,逾期未转帐,甲方将按500元/超过一天,进行罚款。

三.合同成立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限

四.合同的违约处理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违约方按对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2、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由中山司法机关解决。

五.合同的修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订

六.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由甲方负责解释

七.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八.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为:双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物流的合同5

甲方: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

甲方详细地址:XXXXXX,联系方式:XXXXXX。

乙方详细地址:XXXXXX,联系方式: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价款XXXXXXXXXXX

货物编号XXXXXXXXXXX

品名XXXXXXXXXXX

规格XXXXXXXXXXX

单位XXXXXXXXXXX

单价XXXXXXXXXXX

数量XXXXXXXXXXX

金额(元)XXXXXXXXXXX

甲方义务: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行。

乙方义务:

第一条: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运输货物质量要求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条: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以却保供应建设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间断或停止或缺少货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实施: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发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的合同6

相比陆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的内容较少些,格式也相对简单些。合同主要内容如下:货物名称、重量、件数、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包装要求及运输标志;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运费、港口费和其他费用及其结算方式;承运日期、运到期限(规定期限或商定期限)和货物价值;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是个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xxxx(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年__月___日

物流的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 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

2. 甲方在使用乙方运输服务时,需正确、认真、如实填写乙方提供的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 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货物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或货物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货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4. 甲方如采用到付时,因收件人拒绝付费时甲方应承担此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 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资料不全而造成乙方不能及时送达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二次以上重复派送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6.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查询货物流向以及签收状况。

7.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寄件联》,并作为对账依据;乙方不再另行提供其他联作为对账依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的权利。

2.乙方享有核查甲方发运货物包装及货物合法性的权利。

3.甲方计量、填写货物重量有误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并据实加以更正。

4.乙方有提醒并协助甲方办理货物保险的义务。对于甲方委托乙方托运的易碎易损类物品,乙方有权不提供保险服务,货物在运输途中如出现破损,乙方不予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与收货方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数量及质量后,在乙方的运单或送货单签字盖章、确认收货。

6.乙方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过程中,需对甲方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

三、保险理赔

1.为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甲方委托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______%,最低收费5元/票。

2.甲方已委托乙方购买保险,货物因乙方责任发生丢失、毁损或短少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资料,甲方损失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的损失金额为准,乙方在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可先行赔付,甲方在乙方赔偿后,根据最终的赔偿结果来决定货物残值的归属权。

3.甲方未投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短少时,乙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赔付,最高赔付额为货物市场价值。

4.如货物交于收货方时发现外包装破损或遭拆开、货物破碎、缺失等情况,乙方须提醒收货人在签收单上注明情况,如经甲乙双方确认是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外: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自然损耗及本身缺陷;

(3)包装有无法从外部目测发现的内在缺陷,造成货物损失;

(4)包装完好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灭失;

(5)甲方或收货人的故意或过失;

(6)国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如海关)正常查验造成的。

四、费用与结算

1.运输价格按乙方提供报价表执行(详见软通供应链报价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保留根据市场行情、国家相关法规和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油价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到甲方。

2.甲方若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此结算方式须甲方月发货费用大于_______元,若按周与乙方结算,发货费用必须大于_______元, 若甲方月发货费用连续两个月/周低于双方确认的月发货费用时,从第三个月/周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3.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月结对账单作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寄件联作为核对账单的.依据。

4.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1)结算周期________天。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上月 日至 日)的服务费用对账单。甲方确认无误的,应于收到乙方对账单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完成对账单确认。乙方在甲方完成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关服务费用发票。甲方财务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在服务费用经确认无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含节假日、 休息日)完成所有费用的支付。

(3)结算方式为甲方以银行转帐或其他方式将应付款项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4)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对付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5)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的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

五、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8

托运方:无锡航达码头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德安宇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石灰、原煤、各类钙粉产品等货物委托乙方代理运输,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任务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负责组织车辆和司机将甲方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目的地,

2、受甲方委托,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不得延误拖时甲方货物运输,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由此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进度和产量确定运输数量,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本合同中不列举具体运输数量,

4、对乙方的运输任务及货物起运、到达时间由甲方统一分配、管理和调度,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二条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包装要求包装要求: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货物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按照保证货物运输安全为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因甲方包装原因导致途中运输支付的额外费用,由甲方偿付,

第三条 合同期限

自20_年1月5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 第四条 运输起止地点起止地点如发生变化,以变化调整后的起止地点为准, 第五条运输价格和结算方式

1、运输单价:每月按实际运输数量结算,单价为380元/吨计算,如遇汽油、柴油、过桥过渡费、高速通行费等大幅变动,导致运输成本大幅变动时,运输单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随时进行适当调整,结算单价以调整后单价为准,

2、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按月进行结算,当月款项当月付清,每月月底之前,甲乙双方财务人员就当月发生的运输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形成汇总结算单据,结算款项月底之前付清,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运输车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2、乙方车辆严格遵守公路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不得人货混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车辆的各项营运费用、税金、规费(包括各种税费、油胎料消耗、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费、过桥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汽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和司机食宿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但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及甲方或收货人的过错致损,乙方不承担货物的.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乙方地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许可权,并以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乙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

年 月 日

物流的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互补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服务内容、责任: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生产产品的铁路运输物流服务,发货站临河站,到达站北京局、郑州局、济南局、太原局、成都局、沈阳局、武汉局,乙方负责为甲方申报月计划、日计划。代办清车服务、监督过磅、装车及联系短途运输,代交铁路运费及其它费用,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运力调整,以及自然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货物运输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解决。

二、物流运输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货物运输服务的`条件下,乙方为甲方申报月计划,甲方应按提供给乙方的发运车数,先支付乙方服务费,每发运壹吨产品向乙方支付30元费用(三十元),货物发运完成后,双方应核对吨数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三、其它约定:

1、由乙方从车站申报运输计划,并负责具体落实。

2、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情况,由甲方提供丢失货物的票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乙方通过铁路保价部门协调理赔工作。

3、按照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装车不得超装、偏装,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由托运人承担的责任事故或其它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运费、仓储、装卸费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据货物如实申报运输计划,如甲方申报的运输计划,发生铁路承认车后因甲方原因未装货物,视为装车,甲方应当据实支付相关费用。

6、如发生不可抗力或铁路运力调整等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本合同未尽事实,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临河站多经收费由乙方负责交付。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的合同10

包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1、包机人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包用型飞机架次担任(旅客、货物、客货)包机运输,其航程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停留____日;

包机费总共人民币________元。

2、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3、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能利用空余吨位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4、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5、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6、在执行本合同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7、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客货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11

甲方(即托运方):

乙方(即承运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表: 乙方法人表: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物流的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作事项和合作期限:

1、甲方委托乙(丙)方为甲方在北京、湖南、湖北、河南的到达货物进行分流派送和维护。

2、到达车辆乙(丙)方在卸车清点后必须在配载单上签名确认并在当天回传甲方,确认后造成的货物短少或货损由乙丙方承担。

3、乙(丙)方需在分流点按甲方要求制作店面招牌;并提供一台电话,一个专用号码为甲方服务。

4、合作期限为一年,如下: 20__年 1月 1日—20__ 年 12月 31日。

二、具体操作和财务管理

1、到达货物操作:

(1)甲方将本公司每日货物运送到乙(丙)方所在场地,由乙(丙)方组织装卸清点分流工作,货物在装卸时禁止野蛮粗暴装卸、乙(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货损,照单分发货物,要以客户物品清单为准。

(2)清点货物如发生货损差异时要及时汇报总部并现场拍照回传,以便查清原因,如不报者,一切责任由乙(丙)方承担,如有虚报和故意错报者,即日取消合作资格。

(3)当天到达货物必须在车辆到达后的工作时效内完成分流派送,每操作一票分流货物必须知会甲方并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供签收。

(4)如有货物是特定要求送货的,送货费用由甲方提供(注:该费用事先由甲方提供送货费用报价或沟通确认送货价格,超出定价范围由乙(丙)方自行承担)。

2、财务管理:

(1)甲方提供专用银行账户,乙(丙)方每日收取的货款、运费现金超过300元(三佰元以上)必须在当日下午19:00以前存到甲方指定帐户,到帐后甲方对应会计按照到账金额制作现金台账并入帐。

(2)每一季度为账务结算周期,结算周10号丙方来甲方财务对帐,当月15号由乙方持对账单结算,结算货款和酬金分配以电汇方式汇给乙方指定银行账号(账号需经乙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三、返程货物分发

乙(丙)方有义务做好返程货物收发、托运单填写清晰,货物目的地标签粘贴正确,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当日收货情况,在双方沟通后采取乙(丙)方送货或要求甲方提货的'方式返回。

四、甲乙(丙)双方利润分配(以下为暂行分配方案),

1、费用计算方式:

利润分配以附件价格明细为准。

2、货物运输途中由天津到北京、湖南、湖北、河南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货物运输途中由湖南、湖北、河南、北京到天津的所有费用由乙(丙)方承担。

3、甲、乙(丙)双方经营场所的所有费用(房租、水电、税费及工人工资)由甲、乙(丙)方自行承担。

4、每月15日定为结帐由甲、乙(丙)方向对方提供对账明细,在乙(丙)方确认后双方对冲后结算。

五、其他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丙)方需遵守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双方本着服务一流信誉至上的原则互利发展,扩大生产和经营,从而取得双赢的效果。此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双方无意议期满续签。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可持一份。双方签字之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物流的合同13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的合同14

合同编号:甲方(托运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承运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方系物流运输公司,拥有货源。由于运输需要,故与乙方合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运输和服务事项

1、乙方承担将甲方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址的业务。

2、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将甲方指定发货地的货物在约定时间内安全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并交付指定收货人。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燃油管理服务,使用统一配发的加油卡,并同意遵守加油卡使用的相关规则,履行持卡人义务。

4、乙方接受的燃油管理服务应付的加油款,由甲方负责从乙方的应得合作收入中优先扣除并代为支付。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货物外包装完整,没有污损。

2.甲方提供运输所需的信息。

3.甲方根据货物的性质及重量、数量、体积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包装。

4.如运输的货物需办理检验手续,甲方负责将有关文件提交乙方。

6.甲方有权查询货物的运输状态,有权在货物送达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变更目的地及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

7.甲方在合作期间,将为乙方办理加油卡供其运输时使用。

8.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司机、相关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具有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定资质,确保承运车辆证件齐全,并提供所有证件复印件,包括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保单/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运输车辆提供派遣司机的资料。

2、保证所派车辆性能良好,所派司机身体健康、不酗酒、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并承担货物自接收时起至交付甲方收货人签收前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3.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时,对货物的情况予以确认。保证运输货物的安全,保证运输途中货物无短缺、无污损、无人为变质等损害。

4.乙方应在订单约定的.时限内安全的将甲方交付运输的货物交由收货人签收,核实收货人身份,并完成相关物流工作。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查询通知后及时作出回复。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未得甲方许可不得更改运输方式。

7.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加油卡时,必须遵守甲方对加油卡的管理办法。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加油卡。并且,乙方应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

8.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司机、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赔偿款(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医疗及赔偿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等办证费用。

三、运价、结算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运费结算按当月成功运输的单量及《运费报价单》确定的价格计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有运输回单快递给甲方,甲方应在10日前进行核对确认,确认后甲方按照本合同条款中的运费结算方式将运费支付给乙方。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四、保密条款

双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计划、客户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秘密信息。双方不得将任何涉及对方秘密信息的内容提供给第三方,如因泄露该等信息而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配车、发运的,乙方每迟延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若对甲方和/或收货人造成其他损失(包括甲方/收货人向客户支付的补偿费用)的,乙方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货损、货差事故等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车辆及货物被盗、被抢等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的,应无偿运至双方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5、本合同中所涉及的赔偿金、补偿金及违约金等,甲方亦有权在与乙方结算运费时直接扣除。

六、合同终止与解除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相对方无任何违约事项,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相对方。

2、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期满、终止、解除后,甲方将收回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加油卡。

3、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洪水、地震、战争、政府禁止令等。不含交通状况或乙方违反交通法规等导致的交通事故或意外。

七、争议管辖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它

1、合同有效期限: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日期:日期:

物流的合同15

甲方:合肥永春物流集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物流业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加盟永春物流加盟网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加盟条件:

1. 乙方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具有独立法人的财务手续,独立承担法律税务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等于或大于50万人民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连续两年赢利。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仅与甲方形成加盟业务合作关系,乙方不属于甲方的投资公司。甲乙双方各自对自己的客户承担责任,彼此不承担任何第三方连带责任。

2.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需自行配备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有经甲方认可的租赁、外包运输工具协议,具备一定的办公硬件条件;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上网条件。

3.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祥见第六条加盟管理费用)。

4. 乙方认同永春物流集团的经营理念及经营模式,有培育

市场和开拓市场的经营意识和能力,熟悉当地物流行情,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 负责永春物流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工作,有义务协调处理乙方与永春物流集团网络内其他成员(包括甲方直营公司)往来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义务按照已定制的操作规范条款做出处理决定。

2. 允许乙方在甲方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LOGO进行宣传活动和进行独立经营活动。

3. 保证在乙方所在的城市范围内只挑选一家作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以确保乙方能够独享加盟的网络资源。

4. 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

5. 有义务给加盟成员免费提供统一的相关货运物流信息,负责信息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及其它配套的服务。

6. 向乙方免费(乙方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提供物流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及培训,帮助乙方提高业务经营水平。

7. 有义务免费在永春物流网站及信息平台上为乙方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包括信息共享。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1. 拥有永春物流加盟品牌、商标、域名及物流信息平台的所有权。

2. 乙方提供的加盟材料必须详尽属实,如有虚假,甲方有权按具体情况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后果就由乙方自负。

3. 乙方如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其义务,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加盟相关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赔偿违约金。

4.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加盟操作规范手册的执行情况及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5. 甲方有权根据物流货物运输的情况及实务操作调整操作规范手册,但这种调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不得以此直接或间接侵害乙方的利益。乙方在得到书面通知之日七天内没有提出异议,调整后的操作规范加入原订的手册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共享甲方所拥有的“永春物流集团”的网络资源,可以享受甲方与加盟其他成员之间的优惠业务价格,有权在甲方物流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业务信息。

2. 乙方有权以永春物流加盟( 成员)进行独立经营,自行决定价格、收费方式、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义欺骗

客户、损害甲方声誉。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媒体以永春物流( 成员)名义发布广告,但必须事前书面报甲方备案。

4. 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区的下一级城区及周边地区以甲方名义发展二级代理,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备案,以免和甲方其他的合作成员发生冲突。

5. 乙方优先获得和使用甲方拥有的道路运输资源以及集团公司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及其收益。

6. 乙方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物流信息平台技术指导和支持。

7. 乙方自愿有偿使用甲方含有甲方LOGO的运输相关单证及物料。

8. 乙方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参见第六条加盟及日常管理费用)。

2. 在共享永春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获取永春集团合肥始发重庆、成都的货物到达派送业务(有偿)的同时,重庆、成都地区始发的出发货物组织由乙方自行组织。

3. 乙方须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如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终止双方合

同,并按损害程度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 对甲方提供的公司标识及各种单证证明,乙方只能在加盟业务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范手册(不同地区造成差异另行约定),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6. 乙方必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身份证副本给甲方留档备案,同时提供甲乙双方交接货物人员的身份证明。

7. 乙方保证自身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乙方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加盟管理费:

1.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损害甲方或加盟其他成员利益行为或欠款,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本着谁受益谁付费原则,永春物流加盟网的加盟管理费以录入到永春物流信息平台系统的货物的重量(KG)为计费单位,标准为每公斤人民币()元(¥0.0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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