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合同汇编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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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入职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入职合同汇编七篇

入职合同 篇1

甲方(使用部门)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使用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使用期限为 。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工作时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乙方每月工资为 元。其奖金及工作期间病事假工资的扣发。按照本公司员工手册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使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三天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违反员工手册第七章第三条相关规定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后也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在使用期内,甲方未支付工资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内容在第八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职合同 篇2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醒,毕业生应小心“试用期”被滥用,入职一个月内须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之后签劳动合同违法;员工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试用期最长不超6个月

学软件工程专业的小马应聘到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工作,该公司与其签订两年期的劳动合同,并表示,由于是技术工种,所以试用期要3个月,试用期月薪为同岗位正式人员的一半。小马很关心:试用期的规定应该是多长?试用期工资有什么规定?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小马与公司签订的是2年期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试用期之后签合同违法

小杨今年大学毕业后来深圳,被一家科技公司聘为销售人员。公司人事经理告诉他,要先试用2个月,合适的话再签订劳动合同,小杨很疑惑:用人单位“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该单位“2个月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超范围约定竞业限制人员无效

小陈从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在一家药品公司财务部任出纳。令小陈啼笑皆非的是,他这个记记账、发发钱的出纳,从来没有机会接触到产品配方,竟然“有幸”也在签订竞业限制人员之列,被约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到同类业务的企业工作。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据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用人单位对一些特殊员工实行竞业限制是必要的。但竞业限制又是一把双刃剑,约束过滥,又影响劳动者的再就业权。《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就是说,只有高端劳动者,才有“资格”成为竞业限制人员。像小陈的情况,就不是竞业限制人员。若用人单位超范围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人员,则这种约定就属无效约定。

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小胡应聘到一家电子产品企业工作,公司人事部门告诉他2个月试用期过后转正才给参保社保。小马很关心:拥有一份新工作,单位应在多长时间内为该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单位应该是在试用期的时候就给我买社保?还是等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才买?

据了解,根据社保法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逃避义务,以“试用期”为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

入职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使得公司新员工能快速适应工作环境,掌握必备岗位工作技能,特对公司引进新员工进行内部定向强化培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共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恪守。

一、培训时间:年 培训地点: 。 培训课程: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负责提供教学场地、设备设施,教材资料等必备学习用品。

第二条对乙方进行形象、技能、业务等内容的培训,根据公司的建设和发展需求设置科目、安排学时(详见“教学计划”)。

第三条负责教学管理,如发现乙方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与开除处分。

第四条培训期间第七天进行考试考核,通过前六天的'学习后,根据乙方考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掌握情况,分岗至公司各个对应部门,安排至相应的工作岗位工作。

第五条甲方在给乙方培训的期间,薪资计算的方式如下:

(1)乙方在甲方公司培训期为七天,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公司给予乙方每日20元的培训补助。

(2)当乙方七天培训期的考核通过,并自入职日起在公司试用满一个月,工资按入职

日起计算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3)当乙方七天培训期考核通过,但自入职日起在公司试用未满一个月(乙方自动离职或被甲方辞退),则以第八个工作日为试用第一日起计算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七天培训期按每日20元标准发放培训期补助。

(4)当乙方七天培训期考核未通过,公司将予以辞退,工资只以每日20元标准发放培训期补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学习,遵纪守法,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各种课程设置内容;乙方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要自觉接受甲方处理。

第二条乙方在培训期间,如私自外出,造成人身意外或其他严重后果,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在培训期间享有对甲方的培训向甲方的相关人员友好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四、本协议的附件及教学计划、管理制度等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注意留存。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培训开始合同生效,因故辞退、辞职或员工进入试用期时,合同自动失效。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公证处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入职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武汉农立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长城科技园长城园路8号精工科技园A栋5楼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居地址 邮政编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武汉农立信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从事 的工作,工作地点为武汉市。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作变更,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随之变动。如果乙方被甲方聘任相应职务的,甲方可依据工作需要或乙方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职务,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条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据此接受甲方的业绩考核。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达到甲方考核标准的,视为乙方不胜任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据此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八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为乙方提供晋级提薪的机会,乙方若怠职、渎职,甲 方将降其薪资或职务。

五、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九条 甲方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入职前甲方已经实施的规章制度,在乙方入职后对乙方具有法定约束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十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服从管理,按时完成任务;爱护用工单位的财产,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甲方对其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甲方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二条 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更劳动合同的。乙方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不良记录等)与事实不符的,视为乙方欺诈;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三条 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签订的专项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的,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到期届满之日止。

七、离职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前,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文件、数据、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第十六条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前,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员 工离职申请表》;

第十七条 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 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结离职手续;

(二) 乙方未按时领取或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八、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乙方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擅自离职或恶意离职,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扣除乙方月基本工资的30%,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及额外支付相当五个月标准工资的赔偿金,并且甲方依法保留起诉的权利。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如项目未结束乙方辞职,应赔偿对甲方和甲方客户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保密承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明确承诺,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绝不泄露本保密承诺第二条“机密范围”所界定的甲方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具体细节参照《员工保密协议》。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因本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仲裁、

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乙双方签字,甲 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职合同 篇5

标签:工作合同,工作签约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根本没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用人单位实际上并未支付,在这样的情况下,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对劳动者是否还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处理不一,严重损害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下面笔者根据劳动争议多发的几个省市出台的指导意见,就竞业限制补偿金对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的影响进行分析,希望能够给读者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此类案件提供一些参考。

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这几个省市是中国劳动争议案件的集中地,因此,这几个省市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基本上代表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流意见,笔者通过对上述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的指导意见的分析,认为司法实践中关于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存在三种观点,即“有效说”、“无效说”、“效力待定说”。

一、“有效说”,以上海为代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关于“当事人对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不清的处理”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根据该指导意见,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

二、“无效说”,以江苏、浙江为代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按约定支付的,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江苏省的指导意见对于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但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直接否认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可以理解为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该指导意见在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又增加了一句,劳动者依约遵守了竞业限制条款,但用人单位未按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双方没有约定补偿标准或约定的补偿标准低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劳动者请求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补足的,应予支持。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同时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明显过低、不足以维持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竟业限制条款或协议无效。第三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4)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效力待定说”,以北京、广东为代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至工作交接完成时,用人单位尚未承诺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四、对三种观点的评析

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权,因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成为必要,是对劳动者择业权被限制的补偿。从合同性质看,竞业限制协议属于一种双务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当然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上海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这似乎有强制双方履行的嫌疑,不足之处在于未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还需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江苏、浙江规定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支付的,直接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这样似乎显得太武断。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由于疏忽或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在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但是其目的并非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以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为由不同意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协议无效,如果法院直接否认协议的效力也是不妥的。

北京和广东规定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并不导致协议无效,只有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才不产生法律效力。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并不能必然得出用人单位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故意,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经济补偿,才说明其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的故意,这种情况下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显然是没有问题的。笔者认为,北京和广东的规定是比较合理的,既兼顾了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把握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入职合同 篇6

甲方(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业务员签字):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被甲方聘用为专职业务员。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规定,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形象和经济效益的事情、不从事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的工作,不得在其它工厂兼职。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公司业务往来的商品价位,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对外进行业务往来(如该价位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1、乙方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在试用期三个月内,月薪为XXXX元,对外一切差旅费,业务接待费,由乙方自付。试用期三个月内,乙方需累计完成的业绩定额为:RMB XXX万元以上,若乙方业绩未达到,否则月薪扣减XXXX元。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而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也可以选择和乙方另立正式的劳动合同。

3、乙方在入职时已悉知工作的.特殊性,做业务工作的灵活性和时间安排的自由性,所以,乙方每月领取的薪资已完全包括底薪、平日加班和周末加班工资,乙方每月在薪资单上签字,即代表乙方确认:上个月及以前的薪资(含加班工资)均已发放齐全,乙方自愿承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请求加班费。

三、乙方的义务:1、每天必须到公司打卡上班,否则试为旷工处理;2、每日出去拜访客户前,必须在业务助理登记;3、拜访客户回来后,必须将客户名片及相关资料复印,交由业务助理存入公司客户资料库,业务助理每月将不定期对公司客户资料进行回访,如果发现乙方交回的客户资料不真实,上述行为超过两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4、公司严禁业务员炒单、窜单。一经发现,公司有权:(1)、不予支付乙方所有未发业绩提成;(2)、没收所有诚信金;(3)、立即解除双方关系而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

四、负责收回入帐;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有技术或维护方面的,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需用甲方名义签订合同的,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六、乙方每周向甲方汇报自己的业务开展情况,以作为甲方下一步市场业务开展的参考。

七、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双方均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签署纯属自愿,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入职合同 篇7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__生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深圳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按国家、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第十四条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六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______日内(含当日)书面答复对方;______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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