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单位合同合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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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单位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的单位合同合集七篇

单位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1、试用期 天。试用期满后双方协商转入正式员工。签订正式合同。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从事建筑施工和管理工作并持有相应上岗证件。

2、乙方的工作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军苑水电二局项目。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每天工作上下班时间与建筑工人工作时间同步,不得无故迟到旷工。

2、凡是建筑工人上工的日子,乙方都要到现场进行施工管理。

四、劳动报酬

1、乙方的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2、该工资中已包括乙方的各种绩效薪酬、奖金、津贴、补贴及五险金。

3、甲方每月30日发放当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1、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已在原单位缴纳五项保险金,所以甲方只需支付足额的五险金给乙方,由乙方自行缴纳五险费用。

六、权利和义务: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错误,带来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因乙方有其它原因,自动提出辞职的。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

(二)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达不成协商意见或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所有制性质: 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毕业时间和学校: 专业:

职称或技术等级: 取得时间:

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

法定监护人: 与乙方(受聘人员)的关系:

工作单位:

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止(空白内选填年 月 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

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销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前款第4项规定裁减乙方,在6个月内又聘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軍隊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它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甲方被撤销,乙方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三、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存入乙方档案。本合同如经鉴证,则应当交鉴证机构留存1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或者法定监护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鉴证人员:

(盖章) (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3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服装购销合同模板

。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 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两方各执2 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 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单位合同 篇4

在市场经济下建设单位要实现对整个建设工程的有效掌握就应当能够对每一部分合同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有效的落实,这就要求对合同全过程进行管理。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概念

1.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约定施工方与工程项目方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并且在双方出现违反约定的行为或决定时利用施工合同维护另一方合理权益。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是从双方决定签定施工合同、确定双方地位与关系起开始,直至工程最终完工、并验收完工交付为止,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了与合同中约定的不符合的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此外工程施工合同还包含着合同责任双方的承诺,而且这种承诺关系是要建立在有偿责任基础之上的,如果出现了问题需要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自身需要担负的有偿责任。

1.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概述

对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进行管理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完全的掌握,国家的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工商部门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关的机构都会对工程施工合同持一定的管理权力。对施工合同实施的管理工作是通过法律、行政手段来实现的,因此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特点,其实施的管理对象包括合同履行双方的行为监督、合同履行行为的指导、纠纷发生时的维权、出现违法行为时对行为发出者实施强制制裁等。通过行政、法律手段对施工合同进行监督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持建设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流程有效实施,并且保持双方的利益与合法权益不被损害。对于建设项目来说施工合同不仅仅是针对施工行为和施工过程实施行为管理和制约的,更对合同的签定、双方职责、义务的履行、施工流程、施工规划、项目验收、工程交工、纠纷和争议处理等等内容相关,只有将这些管理内容全面的涉及才能称之为比较完善的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

2 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的内容

2. 1 策划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项目策划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管理体系建立的策划和对合同内容的策划等。每一个环节都是有机结合的,任何一个细节出现问题都会对整个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造成不良的影响。

在合同管理体系策划方面。建设单位一个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一个有力的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这就需要建立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机构或专管人员,并且进行组织划分与责任明确,通过分析合同关系里规定的双方利害关系,对合同监管的任务进行合理划分。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需要签定的合同很多,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监理合同、供应合同、等等,这些合同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这就需要这个机构或人员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必要时还需要根据合同和有关规定进行索赔。

在施工合同内容的策划方面。在合同的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划分之后,需要对每一条合同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策划,无论从具体的条款文字、措词上,还是从合同所约定的责任、义务、赔偿规定上,都应当保持在合理的区间范围内。

2. 2 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的签定对管理工作的要求是保证合同中不出现任何有悖公平、有违法制的条款和内容,对其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全面的分析指正,最终确定合同的准确性、公平性。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要掌握合同条款与约定中对风险因素的涉及情况,是否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出了全面的预测,需要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以及后果分担的比例等进行详细、明确的条款规定; 第二,主合同内容包括与建设项目施工相关的各个环节规定,比如项目建设内容的承包形式、具体的承包责任、项目施工标准、项目进度控制、价款控制等等,这些内容都决定着项目是否能够有效的落实和实施,需要在合同条款中进行特别明确的说明; 第三,管理合同评审,合同评审的工作内容主要针对其中的条款是否符合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标准,例如其中的有关争议处理内容和条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进度条款的制定是否符合施工要求等; 第四,合同正式签订,这个过程需要在合同责任双方工作人员均在场的条件下完成,如果项目通过招标方式实现,还需要公开公布中标结果,投标结果的公示需要完全按照规定来进行,经过一定期间的公示期之后,由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履行其它相关责任。

2. 3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内容是针对施工过程的日常行为开展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合同条款履行情况的跟进和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工程承包方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进行相应的职责履行,对没有与合同约定同步进行的行为进行监督、干预,并引导至正常的施工进度与合同要求上来,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背施工合同条款规定,而做出的不合理行为,或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协商解决不成可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自身权益的维护,这一个监督与管理的过程是深入到施工过程的每一个时期内的,是一个长期的跟进管理过程; 第二,随着项目施工行为的推进会出现一些风险和变化因素,对项目造成一定的影响,在这种状况下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及时的补充以完善施工合同,以恰当的符合施工具体情况; 第三,在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工程项目正常施工进度或效果受到影响时,需要根据合同要求责任方承担索赔责任;第四,由于合同中未详细说明的细节引起的双方争议应当根据合同对平等、协商解决问题的原则,由合同管理者出面解决争议。

2. 4 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当工程完工后所涉及到的与合同管理的工作就是按照合同约定正常的履行、验收、交工等工作,而后对项目相关的合同资料进行整理与保存,保证在项目后期出现售后维修需求时能够有解决问题的合同资料依据。当工程合同关系的双方完成项目交接后,施工合同和档案需要移交至建设工程的管理部门妥善保存。

至此整个施工合同的完整管理过程就基本上完成了,不过在项目后期双方的合同关系仍然是存在的,因为施工方还有一个保证施工项目质量的责任,这项责任要在后期持续一段时间内的建筑投入使用后才能够分辨出来,所以合同档案的管理一定要完善、到位。

3 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的优化和保障策略

目前我国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上基本已经做到比较完善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就要加强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水平、实现管理的不断优化,利用一些特定的改革策略才能实现。首先,需要加强对整个合同管理体系的管理力度,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落实每一项合同管理工作,将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与实际项目结合起来,加强合同的执行力,全面的发挥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有效职能。

其次人,对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能力的培养,针对我国的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有的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不是专业人员,这就需要以专业案例的形式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专业水平,同时通过正面与反面案例学习的方式,对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实践性培训,有效提高其工作水平。最后,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实施严密的审核制度,避免因条款漏洞造成合同双方之间的利益纠纷或者冲突。

4 结束语

建设单位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对于项目本身来说意义重大,由于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内容非常复杂,因此需要由拥有综合性专业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才能担当,面对目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少量问题,只有以严谨的、科学的工作态度、严格的管理制度来对待每一环节,才能使建设单位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得到不断的优化和综合水平的有效提高。

单位合同 篇5

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来看,若怀孕期间的员工的,有下列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不论员工是否怀孕,不用支付任何赔偿金。

一、法条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员工没有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产假期间的女职工有劳动法规定的第三十九情形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能与产假期间的女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上述解答未解决您的问题,您可向专业的律师做进一步咨询。

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问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如果职工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法律咨询劳动保险 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相关问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如果职工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会有哪些风险呢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会得到哪些赔偿呢?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了下面的文章为大家解答,请阅读了解。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工伤复发的相关医疗费用。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工伤待遇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 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即复发后可以继续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保险关系。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xx】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损失还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四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

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XX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XX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XX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XX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XX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XX联系方式:

单位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地址: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院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合同法》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在合适岗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月年月

2。试用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医院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季节和院方需要具体安排,每月休息两天。

2。甲方有权根据医院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需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或节日补贴。

四。工资待遇(包含医保、社保)

1。乙方的工资及其他待遇参见《箬横小桥头分院员工工资细则》。

2。工资发放

乙方的工资按月结算,甲方在每月十日前发给乙方上月的实际工资(如遇节假、休息日则提前发放)。乙方应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五。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3。甲方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发放保健补贴。

4。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1。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3。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秘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露或转让。

4。不以小桥头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七。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日常门诊工作:

2。 住院患者治疗、管理工作;

3。根据需要随时参与医院内外急诊患者的抢救;

4。根据医院统一安排,参与院外出诊、义诊及随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作正面宣传(如: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时有使用员工名字和肖像的权利。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即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经济、政策等客观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无法继续保留;

(5)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的;

(6)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乙双方不协调,严重影响工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协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5)。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6)。甲方低于当地人民的'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4。违约责任:

(1)甲方出资招用乙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解除本合同的应支付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期内,乙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协议应按协议支付给甲方培训费。

(3)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九。福利待遇

1。 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缴。

2。 其它福利待遇按《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十。合同的重新订立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的,在合同期满前壹月内双方重新订立合同。

十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有权对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效益奖金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根据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3。乙方在温岭居留或暂住的相关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包括费用)。

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院内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5。医院不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凡员工在本院就诊,除免挂号费外,其余一律按《温岭市箬横中心卫生院员工就医优惠规定》交费。工伤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可仲裁解决,直至诉诸法院。

十三。本院《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此合同由甲方保管,医院根据本合同发给乙方聘书)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院长签名:

时间:

续签合同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院长签名: 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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