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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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程合同集锦15篇

建筑工程合同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确保按此协议执行。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运输货物的需求,及时调派车辆运输甲方的货物,承运车辆的车况应符合甲方货物长途运输的安全要求。

2、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收货人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第三条运输价格的确定及支付

1、运输价格:每次运输之前需先确认运价。

2、运费结算期限为月结_____天,即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个月结清。

3、付款方式:转帐

第四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到期后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要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继续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_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2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接_________保养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养单位名称:_________。

二、保养合同内容:_________。

三、保养周期及内容:每月巡检一次a.测试自动门各项功能。b.检测雷达灵敏度。c.检查门体及止摆器紧固情况。

四、随机事件:(接到电话48小时内到达现场)

1.电器故障:12小时内排除。

2.机械故障:24小时内排除。

3.对于玻璃破损更换:3天内完成。

五、保养程序:

1.甲方协调和安排合适的维护时间,可安排在周

六、日。

2.乙方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工作时间,上午或下午。

3.每次保养完后由乙方工作人员填写维修记录,甲方工作人员对记录逐项核查完后签字认可,维修工作方可结束。

六、换件费用:

1.甲方承揽全部换件费用。

2.甲方有权自购零件。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代购零件。

七、保养费用:全年保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八、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半年到期后一周内,支付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九、合同执行期间遇特殊情况不能按以上条款执行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常为用工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____(姓名)为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名称)。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工资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写明确具体)

第六条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每周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合同篇10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5楼工程地点:____市经济技术____区(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内)工程内容:铝合金建筑门窗工程范围:加工、制作、安装及成品保护

1、工程各项目单位一次性包死,不存在其它任何费用,工程总造价(暂定贰拾玖万元整)。推拉窗为228元㎡(带不锈钢窗纱),推拉门及门连窗(门下方扣板)为269元㎡,地弹门为310元㎡(不包括地弹簧)。决算时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工期应相应顺延:

a)因甲方原因发生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b)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c)不可抗拒之因素;

d)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或未能按规定提供材料等造成乙方停工的;

e)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作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____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确认。

第三条:工地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

第四条:甲方工作

1。 提供与门窗工程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2。负责检查办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设计变更的签证和验收;

3。负责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及脚手架使用。

第五条:乙方工作

1。应按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切实与土建施工单位配合,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安全责任自负;

3。工程在未办理移交前要切实做好成品保护;

4。要做好门窗的防渗漏措施,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工程进度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确保不影响土建工程进度。

第七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的等级和要求:确保优良,门窗综合验收确保叁级以上。

2、工程材料的使用:推拉窗为828系列,推拉门为90系列,壁厚为

1。2,扣板厚度为0。8

1。0,几何尺寸统一,色泽一致,配件选用信元牌。货至现场报甲方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3、工程材料的要求:电泳不锈钢铝合金型材采用XX信元铝材,铝材质量及相关技术指标确保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有关标准。玻璃为蚌埠5厚浮法白色玻璃。

第八条: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验应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一周内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

3。乙方应会同建设单位、质检部门在工程完工后即进行竣工验收。

第九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合同单价(材价调整除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

2、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参见原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条:设计变更

1。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2。工程设计变更就变更内容、增减价款及支付方式、工期增减等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保修承包方负责保修________年(注:非人为原因)。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按未付款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延误工期的责任:按工程总造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责任:按工程造价的10%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争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约请合同签证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2项解决。

1。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如需担保,应另立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6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

建筑工程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范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并且垂直开挖30公分,做两步3:7灰土垫层,浇筑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在无道芽的路段安装道芽,新旧混凝土路面之间做沥青勾缝,清运现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好成品养护。

第三条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五个工作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工程价款(一)工程价款(含税)为:(大写)(小写)元。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图纸和明细以及该项目工程范围规定的内容一次包死,任何条件的变化均不作工程价款调整,整个工程按以上“工程范围”的内容全部完成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该工程款。

第七条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等组织施工。

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沥青、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双方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质量标准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无偿返工。

第九条质量保修

一、乙方负责该区域内建设施工期内的保修,确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并作出质量保修承诺。若乙方不负责保修,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应由乙方保修的费用,乙方不得质疑。

二、保修期间,符合保修条件的,乙方均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保修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维修破坏的路面。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图纸并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应经双方现场确认。

三、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和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四、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现场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条例等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六条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乙方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后一次付清。乙方应出具经甲方财务认可的国家正式发票办理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村民闹事而影响施工的一切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因此而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能转嫁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附件:

1、略

2、施工图1张路面维修工程费用清单(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合同6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接方): 身份证号:

丙方(中介方):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将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转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位于工程项目全部一次性转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建设独立管理,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2、乙方执行甲方与业主方签定的合同,如需更改,在转包成功前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与业主方协商修订。

二、转让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业主方所交保证金 元整( 元),由乙方承担。签定合同后乙方即向甲方以定金方式支付 元整( 元),十个工作日内再交 元整( 元)。该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层、地面主体结构四层梁、板、砼、浇、筑后由业主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如业主方以其他理由拖欠此保证金,由甲方先垫付此保证金给乙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拖欠,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前期投资建设的板房和其它费用,由甲方和乙方清理单据,乙方另行计价给甲方。

3、乙方进场后____月内交管理费(税后) 元整( 元)给甲方。

4、甲方在业主方承包的单价按04定额上浮5%,甲方转包给乙方按04定额上浮3%,其中2%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业主方支付进度款中按比例付给甲方。

5、甲方原挂靠兴____市天寿建筑公司,管理费为总承包费的1%,转包成功后由乙方继续履行此义务。

三、税费和保险费

工程已全部转给乙方,应由乙方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税费和各种保险费,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四、工程进度及竣工款

1、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层、地面主体结构四层梁、板、砼、浇、筑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工程进度款的60%付给乙方,时间为次月____日前。

2、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80%进度款。可转帐或现金支付,甲方不得以承兑汇票到银行其它的票据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10个工作日内。

3、每次拔进度款,付帐后____日内乙方开据相应的金额发票给甲方。

4、工程竣工验收后的30天内办理完工程结算,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达到结算的总价的97%,保留3%为保修金,保修金期满____月内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成立支公司

1、甲方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应在 公司。

2、成立支公司的目的是便于管理和交纳各种税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交给甲方的 元整( 元)定金,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如甲方违约,双倍赔偿乙方。

2、乙方进场后如乙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清退出场,并按工程的破方结算。

3、乙方建设工程投资到位,且按时保质量完成工程量,而甲方不按第四条第

1、2款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乙方。

七、本协议不完善的事宜,甲乙双方另外补充条款,完成合同的真实性、更加便于合作。

八、信息费按甲乙双方承诺支付。

九、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人一份。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遇雨天、停电、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四、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以乙方给甲方所做彩钢棚的实际铺板面积计算(包括两边封挡)单价每平方米万元,水槽每米元计算。另外:所做棚高度超过9米以上的单价为元每平方米。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此价格包括生产制作、运输、安装、材料、工人工资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税费)

2、付款方式:预付元,中途元,竣工元。

3、工程大约面积平方米,总造价约万元,以完工计算为准。

五、甲方驻工地代表:电话:乙方驻工地代表:电话:

六、甲方责任

1、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前,甲方负责提供完善的施工条件,即水通、电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委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进度监督。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应及时要求改正,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与其他施工队伍和人员协调工作。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材质与厚度制作。图纸由乙方自行负责设计,钢架构造由乙方提供方案,乙方自行搭配材料。乙方施工确保质量、安全、工期达到要求。

2、材料标准:彩钢板型号型,彩钢板厚度,上白下蓝,立柱为型钢管,厚度为,檀条采用型钢,立柱混凝土部分由甲方负责材料,乙方承做,人工工资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进场后,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岗位责任制交甲方认可。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文明、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质保事宜本工程主结构架(含彩钢材)保用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钢屋架甲方应每年处理防锈漆一次,七级以上大风、基础沉降、地震、人为因素除外。

九、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的违约金。乙方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实际经济损失。

十、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二条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除单价外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8

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北塔区资枣社区安?Z地新建一栋八层全框架宿舍楼,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外构筑物飘板、天沟按全面积计算,雨蓬、空调板按半面积计算)。注:括号内条例经协商不计算面积,但水电由甲方负责施工,工资由甲方付款。

4、承包范围及内容

(1)主要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设计的平面图和甲方有关的建筑要求进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压花,土建一次性大包干,住房每层高度为3米,第一层为3.8米,±0。00以下按实结算,并计算乙方的其它费用开支,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属工程,另行按实计算。

(3)水、电由甲方负责。

(4)室内留门洞,粉好门套,预制构件由甲方购买。

5、材料材料及工程质量要求

(1)主体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图,精心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质量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标准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规范标准合格为止,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外墙为100×100或(100×200)的方块砖,屋面为随到随抹一次性成合压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负责。

6、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大包干形式,承包价格为__________元/平方米,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2)浇灌砼、扎钢筋、装模、回填夯实由甲方负责。机具、扎丝、铁丝、钉子由乙方负责。内钢管脚手架、活动架、扣件油顶由甲方负责及费用,乙方负责绑扎,外架由乙方负责。

7、工期要求

工期总共为_____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8、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约为__________万元,签订合同预付乙方的进场费及备料款_____万元,以后每完成一层主体付工程总价的_____%,内外装饰每完成一层工程总价的_____%。留_____%竣工验收后一笔付清。

9、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防止资金问题而造成工程停工,而达不到预期进度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因资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后分包的名义发包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4)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保密等义务。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签字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承包人自发包人交付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9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承接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将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转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位于工程项目全部一次性转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建设独立管理,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2、乙方执行甲方与业主方签定的合同,如需更改,在转包成功前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与业主方协商修订。

二、转让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业主方所交保证金______万元(______元),由乙方承担。签定合同后乙方即向甲方以定金方式支付______万元整(______元),十个工作日内再交______万元(______元)。 该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层、地面主体结构四层梁、板、砼、浇、筑后由业主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如业主方以其他理由拖欠此保证金,由甲方先垫付此保证金给乙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拖欠,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前期投资建设的板房和其它费用,由甲方和乙方清理单据,乙方另行计价给甲方。

3、乙方进场后____月内交管理费(税后)______万元整(______元)给甲方。

4、甲方在业主方承包的单价按04定额上浮5%,甲方转包给乙方按04定额上浮3%,其中2%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业主方支付进度款中按比例付给甲方。

5、甲方原挂靠兴____市天寿建筑公司,管理费为总承包费的______%,转包成功后由乙方继续履行此义务。

三、税费和保险费 工程已全部转给乙方,应由乙方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税费和各种保险费,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四、工程进度及竣工款

1、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层、地面主体结构四层梁、板、砼、浇、筑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工程进度款的60%付给乙方,时间为次月____日前。

2、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______%进度款。可转帐或现金支付,甲方不得以承兑汇票到银行其它的票据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______个工作日内。

3、每次拔进度款,付帐后____日内乙方开据相应的金额发票给甲方。

4、工程竣工验收后的30天内办理完工程结算,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达到结算的总价的97%,保留3%为保修金,保修金期满____月内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成立支公司

1、甲方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应在六枝成立______公司。

2、成立支公司的目的是便于管理和交纳各种税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交给甲方的______万元(______)定金,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如甲方违约,双倍赔偿乙方。

2、乙方进场后如乙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清退出场,并按工程的破方结算。

3、乙方建设工程投资到位,且按时保质量完成工程量,而甲方不按第四条第

1、2款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乙方。

七、其他

1、本协议不完善的事宜,甲乙双方另外补充条款,完成合同的真实性、更加便于合作。

2、信息费按甲乙双方承诺支付。

3、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人一份。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0

甲方: 机械厂

乙方: 省 县建筑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工程内容:甲方原有厂房(均系平房)肆仟平方米(4000平方米),现扩建到捌仟肆佰平方米(8400平方米),其中拆除贰仟平方米( 年 0月底完成。其余贰仟捌佰平方米(2800平方米)在 年8月前全部完成。

3.建筑费用:全部建筑工程费用壹佰肆拾万元( 40万元)(详另见清单),所有建筑材料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订立合同后甲方先付给乙方总工程费用中的捌拾万元(80万元),余款陆拾万元(60万元)在厂房建成验收后十天内全部付清。

4.违约责任:厂方如不能按期付款,每超过一天应按总工程费用(即 40万元)的千分之壹作为赔偿金付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如不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超过一天,厂方在总工程费用( 40万元)中扣除千分之壹作为赔偿金。

5.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6.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附: .工程建筑图

2.工程费用清单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年 月 日

鉴(公)证机关意见(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合同11

甲方:xxx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小区_____楼____单元_____室_______内部装修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经客户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2、甲方将随时对工地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工艺做法,施工程序要求操作,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时,要办理材料验(接)收手续,不负责退料;

4、甲方工程监理或工程巡检有权对乙方发出《质量,工期整改单》,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

5、甲方接到客户维修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通知乙方前去维修;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给甲方名誉及经济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保证按合同如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无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予以1000元处罚,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乙方必须遵守物业部门的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做到每日清扫现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及违章作业,合同期内,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及因违章作业引起的事故及

第三方伤害,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工程未竣工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所有工程未结款项,风险金以及保修款等;;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本工程采取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式;

2、本工程单价_______元,工程总造价___7000元,大写_柒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乙方工人进场施工____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为材料款;

2、乙方工程量完成过半后,甲方支付工程量款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

4、甲方工程全部交工并同业主结算完工程款后,____月内无异议,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10%,(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2

甲方(卖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经X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概况 品牌:型号: 机号:

二、转让价格:________元。

三、甲方承诺 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问题说明(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五、乙方应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细)将货款付至如下账户:付款迟延的,乙方按欠款额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置在___县__镇__村__组,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加工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⒉乙方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⒊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⒋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建设,工期为___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①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②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图纸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铸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房屋建成后________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维修。

三、付款方式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___元。付款时间:

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___天内,

第二次付款在___,

第三次付款在___,

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并经甲方检验后____天内给付。

四、违约责任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因乙方原因导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___元,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___元。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___元(或每日承担违约金____元)。

五、争议解决办法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担保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4

订立合同双方: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 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具体技术要求是:布线规范 布点合理 图像清晰 操控简便 本地实时储存录像资料 回放录像 方便录像资料提取备份

第二条 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产品。 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1),设备清单应当与《预算书》(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载明的设备到位并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3、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____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剩余工程款总额的 %做质保金,保修期________年届满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但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 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 工程安装、调试 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 %)后,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 )____日内调试完毕。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 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 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97%后( )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 设备保修 设备质保期为两年 , 维护期为________年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________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维修。 4 、设备保质期内 超出维护期乙方收取适当的人工费用及交通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 %。 (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方偿付违约金; (

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

(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第十条 责任的免除

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

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39;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________年,采暖工程保修

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XX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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