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职责(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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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职责1

1、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教师工作职责(汇编15篇)

2、严格按学校安排的课程表上课,无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调课,在授课中做到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因材施教,启发诱导,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掌握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书育人。从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学生、管教管导、正确教育管理学生,热情协助少先队开展工作。

4、主动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参加班级思想教育序列活动和其他重大教育活动。

5、组织学生参加本学科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鼓励学生适当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6、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家长工作,与班主任一起参加班级家长会,自觉承担本学科的义务工作任务。

7、积极参加校内的教学研究活动,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写好教学论文,虚心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不断更新知识。

8、组织相应学科的兴趣小组活动,负责相应文体活动的组织,音乐、美术老师还须负责学校的宣传工作。

教师工作职责2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制订以下值周、值日工作规范(职责):

一、值周教师工作职责

(一)责任时间

按规定教师到校时间到校,并比规定教师离校时间推迟10分钟下班。

(二)值周岗位职责

1.值周教师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值周标志。

2.全面负责本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情况,处理突发事件,若遇到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处理。主动与值日教师联系,共同维持校园正常学习、活动秩序,制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3.认真检查班级、学生文明情况,教育学生爱校守纪,促进良好班风、学风形成。认真做好周工作小结,评选三项竞赛优胜班级,并在下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师生反馈情况。

4.带领监督岗人员检查教室卫生,门窗、电灯关闭情况和公共场地卫生情况(每周不少于2次),带领监督岗代表做好教师办公室的卫生检查工作,工做好记录(每周1次)

5.值周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以便做好调动安排。

二、值日教师工作职责

(一)责任时间

比规定教师到校时间提前20分钟到校,并比规定教师离校时间推迟10分钟下班。

(二)值日岗位职责

1.佩戴值日标志在校门口上岗,维持学生上小学进出校门的秩序,检查学生仪表及迟到情况,并做好纪录,离校前把值日标志和《值日日志》移交学校执勤保安。

2.检查学生课间、午间、放学后学生语言、行为等文明情况,并做好文明活动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必要时,与班主任联系,协同处理。处理突发事件,若遇到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处理。

3.对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事务会议等事项在《值日日志》中做好大事记录。

4.清校时间,劝阻放学后在校逗留学生及时回家。

5.值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以便做好调动安排。

三、值日领导附加职责

1.各成员应做好各时间段学生常规要求的'检评工作,并做好督导和记录工作。

2.重点检查教职工履行职责情况,如到班情况、坐班情况、教学情况,值日情况、学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3.各成员每周查阅一次其他人的值日记录内容,及时发现并处理涉及本部门的问题。

教师工作职责3

一、要熟悉教学大纲、教科书,了解学生的基础,按《省教学常规》和《学生教学常规具体实施意见》要求备好课。

二、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目的教育,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搞好课堂纪律。

三、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充分利用45分钟,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应传授的知识和应培养的能力。

四、结合教材有机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注意学生的卫生习惯,保护学生视力。

五、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六、搞好测验、考试,做到份量适当,考题确切,要求严格。

七、根据教学实际,精心布置作业,并及时收发、批改。对作业要讲求实效,搞好讲评,引导学生及时订正错误,扎扎实实地学好知识。

八、要因材施教。对中下学生要热情辅导,尽量帮助他们跟上班级中成绩优秀的学生,要帮助他们进一步发挥特长。

九、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样化的课外活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开阔知识眼界,培养有关技能技巧。

教师工作职责4

值周领导的职责是:

①指导一周的主要工作,并作好一周的工作总结,在下周一的晨会上作周总结发言。②组织好本周值周教师的工作,并监督好值周教师的`工作。

③检查教师上岗情况,若发现有教师脱岗要及时做出处理。

④要做好上课时的巡视工作,每天至少要巡视2次,检查学生的课堂纪律情况。

⑤处理学生中出现的较为重大的纠纷及其他偶发事件。

值周教师的职责是:

①协助值周领导做好工作。

②检查全校学生的早自修、课间操、午休和集会等情况,并督促“文明监督岗”学生落实好卫生检查、打分工作,及时公布四项竞赛结果,做好一日工作小结。

③负责对一般违纪行为学生的批评教育。

④指导组织“文明监督岗”开展工作。

⑤督促全校学生遵守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值周领导汇报。

⑥表扬好人好事,并作好详细记录。

教师工作职责5

一、负责本科目教学所用仪器、药品、材料的预报工作(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并于每学期前一周交于有关人员,以便准备。必须了解实验原理,仪器使用规则。教学时,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指导,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实验教师要在实验员的配合下,认真准备实验,做好预备实验,每次实验前要检查仪器、设备及药品的准备情况,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

三、教师指导实验要加强检查,严格要求,学生课前没有按规定预习的不准许做实验,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解答和处理实验中出现问题。

四、对学生参加实验的情况,认真进行考勤登记,凡缺课者,必须令其补做。

五、实验课教师要认真仔细地批改实验报告,及时评定实验成绩,总结学生实验中存在的问题。

六、要认真检查学生对仪器、药品的使用,维护课堂纪律,保证实验的教学效果。严格准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则(包括:水、电、防火、药品使用),负责学生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七、认真做好学生使用仪器情况记录(特别是贵重仪器的使用),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督促学生执行有关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八、协助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期末学生使用仪器的清查工作。

教师工作职责6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生在校期间如何确定

一般来讲,学生在校期间有以下三种情形:

1.出入学校时间:学生进入学校开始起,到学生离开学校之时止;

2.学校在校外组织活动:从学生到集合地点报到之时起,到活动结束解散之时止;

3.学校、班级或教师交办任务:从交给学生任务之时起,到学生完成交办任务之时止。

六、民事侵权归责原则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由法律规定的特e加重责任。学术上也把无过错责任称之为“客观责任”或“危险责任”,英美法则称之为“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第82-84条);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入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

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l条);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可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情形只有一种:即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案件发生在学校,侵权人为学校或其教职员工,则此类案件既属于特殊侵权案件,又属于校园伤害事故的,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此类案件主要包括四类:

1.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物品,致使学生受到伤害

2.学校进行高度危险作业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

3.学校环境污染导致的校园伤害事故;

4.学校所饲养的动物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情形。在发生这四类案件时,受害学生无须举证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只要证明学校的侵权行为与学生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学校有无过错不影响侵权责任的承担,只能以第三人故意、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来进行抗辩,而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要求免责。

(二)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分为一般性过错和过错推定两类:

1.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一般的侵权行为,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即受害人指控行为人并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必须举证证明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存在着主观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不良后果,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过失则是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行为人并不希望损害结果发生,但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未尽到义务,以致于损害结果发生。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的人身损害和第三人责任引发的学生人身损害,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确定校园伤害事故学校民事责任最主要的归责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是由中小学与未成年学生之间存在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所决定的。中小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不承担监护责任。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受到的人身伤害属一般侵权行为,承担该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必须是责任主体有过错,即只有在学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须负责任,过错越大所负责任越大,若学校无过错则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如某小学学生间因课前嬉戏打闹引发人身伤害事故,该小学证明了自己在管理上不存在任何过错,且在伤害事故发生后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伤害结果的扩大。由此,法院认定学校对原告的伤害不存在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促使学校认真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的同时,督促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一旦校园伤害事故不幸发生,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各自过错的大小确定所负的责任,就能妥善处理和解决事故,这样既充分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干扰,对学生安全保护工作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公平地保障各当事人的利益,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该条文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对象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校园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责任原则,并强调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过错要件为“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即要求受到校园伤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举证证明学校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未充分履行其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具体来说,需要就学校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保护、疏于控制监督四个方面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2.过错推定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演变,它在发生损害时首先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从而将作为民事责任主观要件的举证责任以否定的形式分派给加害人一方,由加害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过错推定原则仅适用于部分特殊的侵权行为,实现举证责任的倒置,有效地避免了受害人因不能证明对方的过错而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形,增加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机会。为了平衡保护学生安全和维护学校权益之间的关系,《侵权责任法》区别了学生智力、年龄段的不同,特别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确立了过错推定原则。

确认学校是否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应针对未成年学生年龄阶段和智力发展水平的不同,根据其知识、智力状况来制定学校应尽的职责内容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标准。在一般情况下,学校在校园伤害案件中的过错责任通常是随着学生年龄的增大而减小。学生的年龄越大,其生理和心理的发育也越趋成熟,他们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也更有预见性,那么,学校所负注意义务的程度也就越低,被认定有过错的机率也越小。反之则学校所负注意义务的程度就越高,被认定有过错的机率也越大。依民事行为能力来划分,可将未成年学生分为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以及10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对于lO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因其年龄、智力决定了其在伤害事件发生后的记忆、回忆、表述能力受限,较难承担举证任务。同时其对校园中潜在危险的认知程度较低,更易受到伤害,更加需要学校的保护,所以学校作为校园的管理者,对自己的设施是否有缺陷、管理是否完善、是否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等义务的注意程度就必须相应提高。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不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该条文确立了对象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校园伤害事故案件的过错推定原则,加重校方的举证责任,有利于促使校方更好地履行教育、保护和管理职责,切实维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除了针对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在校受到伤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外,若在校园中发生法律明确规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况,无需区分学生所具备的民事行为能力程度,皆可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具体说来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学校公共场所施工所致的学生伤害事故;第二,学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所致的学生伤害事故;第三,学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所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如在校园道路或者通道上施工、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所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因学校安保人员疏于管理,致使校外第三人进入校园所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因楼道照明不足、楼道狭窄等问题导致楼梯拥堵、发生学生踩踏事故和因学校未尽管理职责而引发的其他学生伤害事故。

(三)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原则时,由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制度。学校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中也可使用公平责任原则,但一定要慎用,应用的范围只能限于学生伤害造成的直接损失部分。

公平责任原则适用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1.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这是适用公平责任原t的基本条件,对于“没有过错”,只要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即丧失了适用该规则的前提。

2.有较严重的损害发生。损害的程度必须较严重,即如果不分担损失则受害人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并且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t。如果只是较轻的损失,那么完全由受害人自己承担并不违背公平、正义的原则,也就无须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3.不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有违公平的民法理念。公平责任原则弹性较大,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法官依据内心的公平、正义的`道德观念,来合理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分担损失以及如何分担损失。

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已尽监护责任的。

2.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且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的。

3.行为人见义勇为而遭受损害的。

4.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当事人均无过错的。

5.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

七、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如何确定民事责任

根据民事侵权责任的四个要件,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学校行为的违法性、学校存在过错、出现学生权益受损的事实、学校侵权行为与学生权益受损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个方面:

1.学校行为是否违法

我国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明确规定了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学校以其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违反法律的规定,侵犯学生权利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学校的违法侵权行为是学校承担校园伤害事故责任的核心构成要件,没有学校的违法行为,便不会发生学生受害的事实,也不存在违法行为与学生权益受损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学校的过错是通过学校的违法行为表现出来,没有违法行为的出现,即使学校有潜在过错,也无法追究学校的侵权伤害责任。

体现学校行为的违法性的最典型例子要属教师体罚学生。在此类案件中,由于教师的素质不高、师德不佳,以致不能运用合理的方式教育学生,违反法律通过体罚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损害。此时,由于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教师所在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学校是否存在过错

学校存在过错,是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判断学校有无存在过错,首先应判断学校有无注意义务及应负注意义务的大小程度;其次如学校负有该注意义务,是否实际履行了该注意义务。注意义务的有无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间的关系而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基于双方之间这种特殊关系,学校及其教师应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特殊的注意义务,这种特殊的注意义务除了应遵守一般大众的行为标准外,同时还必须遵守教育行业的专业行为标准,即以一个专业人员习惯的、通常的行为作为标准。当然,这种注意义务仍存在着一个合理范围,不能要求学校履行超出其职能范围的注意义务,否则将削弱学校的教育功能,影响学校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

3.学生权益是否受损

学生权益受损的事实,即校园损害事实的存在,指的是学校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不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出现了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后果。学校仅仅存在违法行为,并不意味着必定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基础,只有该违法行为造成了学生身心受到损害的不良后果,才需要对学校追究责任。学生权益受损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这种损害应具有客观真实性和确定性,具有法律救济的意义。所侵害的学生权益主要是人身权益,包括一般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其他人格权、精神利益等,不能包括一般意义上单纯的财产损失。学生权益受损的后果是其一般人格权、生命健康权等受到损害,通常这种损害表现为学生健康受损、心理障碍、精神损害、肢体残疾或死亡等。

4.学校违法行为与学生权益受损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学校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学校违法行为与学生权益受损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相互关联性,换句话说,若某一学生受损后果是由学校的行为引起的,损害是行为的结果,行为是损害的原因,则二者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如果虽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并且学校也有过错,但是,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而是其他的原因造成了校园伤害事故,那么学校就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八、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当学校必须承担由校园伤害事故引发的民事责任时,更多的是侧重对受害学生进行金钱方面的赔偿。这种赔偿的权利主体为受害学生及其监护人,义务主体为学校及其教职员工。赔偿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学校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和监护人的误工损失。如该伤害造成学生残疾,学校除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承担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校园伤害造成学生死亡的,学校应承担为治疗受害学生支出的合理费用、监护人的误工损失、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校园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有三:全部赔偿、财产赔偿和过失相抵。全部赔偿是指以所造成的实际的合理损害为限,损失多少即赔偿多少;财产赔偿是指无论校园伤害事故造成的是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都只能以财产进行赔偿,而不能以支付劳务等方式替代,过失相抵是指存在混合过错的校园伤害事故中,通过对加害人和受害人间过错程度的比较,确定双方责任的有无和比例。

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学校及其教职员工侵害学生人身权益,造成学生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损失时,受害学生及其监护人即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依学校的过错程度、侵害场合、侵害后果及获利情况等综合考虑予以确定。

受害学生的损害赔偿费用通常有以下两种支付方式:第一,学校与受害学生通过协商可以确定支付方式的,由学校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损害赔偿费用,第二,学校与受害学生无法通过协商确定支付方式的,学校原则上应一次支付损害赔偿费用,只有在学校一次性支付损害赔偿金确有困难且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学校才可适用分期支付的方式向受害学生支付损害赔偿金

教师工作职责7

幼儿园教师(班主任)岗位职责

一、对本班的保教工作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负责、指导、协调本班幼儿安全、卫生保健、教育教学和财物保管等工作,保证全班工作的一致性,主持班务会,研究改进本班工作。

二、协调、沟通家长与班级工作人员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本班保教人员之间的关系。

三、主持研究全班每个孩子发展情况,针对每个孩子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有效对本班幼儿良好思想品德及形为习惯的培养。对幼儿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积极处理班级幼儿的偶发事件,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认真书写教案,认真上好每节课,自制教具玩具,保证进班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尽心尽责,不断改进教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帮助本班保育员改进教育和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安排本班教师互相观摩,取长补短。

六、及时传达和贯彻领导的决定,积极保质保量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保证本班各项工作不拖后腿。

七、及时将本班成功的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积极地向外宣传,与同事分享好。每周定期参加集体教研,备课,认真观摩学习与点评,并写好教研记录。

八、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培养目标,结合教研组计划及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及时制定好班主任计划,各种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学期计划),并认真实施,调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班级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各项活动的记载和效果记录,并进行工作总结,反思,积累经验。学期末做好总结。

九、主动积极向领导汇报本班工作,及时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幼儿园的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每次能在活动中积极参加,并献计献策。十、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定期向家长汇报班级工作,听取家长建议。

教师职责

一、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幼儿,坚持正面教育,全心全意为幼儿、为家长服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二、深入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重庆市幼儿园一日活动行为细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体差异,配合班主任制定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

三、配合班主任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习惯,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观察、分析并记录班内幼儿发展情况,关注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及个体差异。期末向园长提交本班幼儿发展情况分析报告,向园长汇报工作。

五、培育健康活泼、独立自信、探究合作、习惯良好、具有爱心的幼儿,张扬孩子的个性,促进每个孩子全面和谐发展。

六、与时俱进,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树立现代教育理念,不断学习和吸取新信息、新知识,不断创新教育方法,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促进自我发展。

七、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的环境,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保证幼儿充足的游戏活动、户外活动、自主活动时间。

八、与家长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情况,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协同完成教育任务。

保育员工作职责

上班应集中全部注意力做好卫生和配班工作,不得任意离班(有事需经园长许可方得离班),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有人检查与无人检查一个样。

1、负责本班室内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保持本班环境清洁整齐、空气新鲜。

(1)按常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周围环境干净。做好大小扫除工作,每日小扫除,每周大扫除。

(2)按制度做好本班儿童生活用品、玩具、教具等物品的消毒工作:

(一)毛巾每周消毒2~3次;每天清洗。

(二)水杯每日消毒1次;

(三)玩具、教具、用具,根据需要日消毒,周消毒或月消毒

(三)被褥每月晾晒1次。

2、根据本班教育教学要求做好配班工作。

(1)保持儿童生活作息制度,贯彻一日生活常规要求;

(2)负责夏季室内消灭蚊蝇,冬季室内保暖工作;

(3)配合教师进行晨、午检,协助保健员带儿童看病,督促教师给幼儿服药;

(4)帮助备课和准备上课及游戏的材料,参加一定环节的组织儿童工作(如作业、游戏、值日等);

(5)坚持正面教育,对幼儿耐心细致,态度和蔼;

(6)仪表整洁,以身作则,处处做儿童的表率,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3、努力钻研业务,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4、保管好本班设备、用品,爱护公物,厉行节约。

(1)定时清点,如有损坏,及时报告总务人员,妥善处理;

(2)由组长签字,负责填写每月领物本。

教师工作职责

一、爱:幼儿教师是充满辛勤、充满爱的职业,每一位教师首先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爱心、有恒心、有耐心、有信心、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像妈妈一样,关心每一位幼儿的学、玩、冷、暖、吃、喝、睡、拉等,做到慈母的亲切,并要爱中有严,严中有爱。

二、管:管理幼儿要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首先教师要做幼儿的表率,老师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孩子,所以既要像母亲般管理幼儿,又要做幼儿朋友,对幼儿要宽而不放任,严而不体罚,使幼儿愿意亲近自己,幼儿的学习与活动一定要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入园后、离园时、活动时随时清点人数,随时指导幼儿正确玩大型玩具,总之,教师要负责幼儿在园服务范围内的一切安全。

三、准:教师要按时作息,服从分配,教学内容要按幼儿园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方式方法要活儿不乱,与幼儿交谈、上课要使用标准普通话。

四、教:教育幼儿要比妈妈更全面、更耐心、更有方、教师上课要做到仪表美、神态美、面部表情要丰富、充分利用实物、图片及周围的.自然环境,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调动幼儿的眼、手、口、耳、脑等多种感官,去感受新内容,掌握新知识。

五、动:教师既是幼儿的老师,又要像妈妈一样帮助幼儿洗手、脸、帮孩子整理衣服,系鞋带,动手把幼儿的水杯、毛巾等洗刷干净,幼儿离园后,要将活动室内外清扫干净,把桌椅摆放整齐,保持室内天天整洁、卫生、舒适。

六、效:教育幼儿要一日有一日的表现,一周有一周的进步,一月有一月的效果,一学期有一学期的成绩,让每位幼儿健康、快乐、幸福地茁壮成长,做到在每个孩子身上能体现出幼儿园的教学特色效果。

配班老师工作职责

1、自觉执行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3、与主班一起完成每月的班务工作以及每周的教育教学工作。

4、能独立组织班级的一日活动。

5、与主班一起完成室内的环境布置、区角创设、材料制作投放工作,并指导幼儿进行操作探索活动。

6、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科研,业务史学家习以及教育教学的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各类游戏活动。

7、协助班主任做好晨,午检工作。

8、认真执行园领导,班主任布置的任务。

9、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协助生活老师做好班级卫生工作。

10、保管整理好班级财产和幼儿的物品。

11、检查班内各种设施的安全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

12、定期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情况。

教师工作职责8

为了切实落实教师培养规划,是青年(新)教师、新班主任增强教学及班主任工作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学校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学校组织青年教师、新班主任与骨干教师结对子,互帮互学,取长补短,是青年(新)教师、新班主任能尽快适应鸡宝一中的教学和班级管理,使结对子的教师共同提高教学质量,特提出青年(新)教师、新班主任与指导教师结对子工作职责要求。

一、结对子青年(新)教师、新班主任职责。

1、主动钻研业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学技能。

2、尊重指导,虚心好学。每学期主动求教观摩指导教师教案设计、作业(作文)批改不少于4次,并写出体会或收获。

3、每学期观摩指导教师课堂教学不少于16次,观摩其他教师课堂教学不少于8次(含至少4节跨年级课),并及时写出观摩体会。

4、每学期向指导教师展示不少于4节汇报课,做到课前汇报听指导,课后虚心听意见,并作好记录。

5、每学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上一节校级公开课。

6、第一年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教案主动让指导教师审定签字后再上课。

7、每学期观摩2节指导教师主题班会,上1节班会汇报课。

8、主动向指导教师学习班级日常管理经验,每学期写1份班级管理计划和1份总结,并由指导教师签字。

9、不断提高教学和班级管理水平。

二、结对子工作指导教师职责。

1、主动钻研业务、加强学习,以崇高的师德风范和精湛的教学技能为青年教师树立榜样。

2、对青年教师全面开放教案设计、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及论文撰写,引领青年教师全方位学习。

3、每学期上示范课4次,听青年教师汇报课不少于10节,及时提出评价与改进意见并做好相关记录。

4、每学期检查青年教师教案设计、作业(作文)批改不少于4次,及时提出评价与改进意见并做好相关记录。

5、每学期指导青年教师上一节校级公开课,并提前1个月向教务处作书面报告,以便统筹安排公开课。

6、指导班级管理与学生教育工作,传授班主任工作经验,检查指导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撰写(签字),使青年班主任尽快胜任班主任工作。

7、每学期上班会示范课2节。

8、积极参加教师培养工作研究活动,及时汇报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学期期末对青年教师的师德和教学情况写出意见。

9、大力提高被指导教师和班主任的教学、班级管理水平。

三、结对子工作考核。

1、结对子教师的教案、听课记录、作业批改、教学观摩体会等纳入教务处常规检查。

2、青年(新)教师、新班主任及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结对子工作手册》,每学期期中、期末年级组进行两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

3、每学期期末由教务处、年级组进行检查量化考核,学年末由教务处量化考核。

4、每学期指导教师的结对子工作考核结果与教师绩效考核挂钩。指导教师对青年(新)教师、班主任的指导工作完全达标者计2分。(基本达标者计1分,未达标者不计分)

5、经学年末考核,被指导教师教学成绩提高幅度很大、班级管理名列前茅,学校将对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教师工作职责9

城市学校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的兴趣爱好,促使他们全面发展是教育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根据城市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规定。

1、被聘教师一般从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员中选择,尽可能选择一些学有专长、品德高尚的人员。

2、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4、被聘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城市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5、被聘教师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6、被聘用教师一般情况下不给付工资,适当给予一些伙食和车旅费补助。如因教学需要,特殊人员也应发放劳务津贴。

7、被聘教师与本宫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教师工作职责10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学校数字化校园和校园网络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现代教育技术推广、技术开发,以及学校公共计算机基础实验室规划、建设、管理和学校公共计算机基础课理论与实验教学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优质数字化校园、提高全校公共计算机基础实验室管理水平和公共计算机基础课教育教学质量。

二、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和实施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建设规划,努力实现仪器设备和训练手段的现代化进程。

四、在管理、使用网络设备和实验设备上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促进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五、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工作和各项规章制度。

六、做好中心技术人员和教师在职进修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建立一支具有创新意识,满足教学和适应现代教育技术需求的稳定技术人才队伍。

七、认真做好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污染等安全工作。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全工作制度为维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正常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优化育人环境,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制度,保障安全。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人制度,检查、督促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三、认真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和消防措施,完善重点要害部位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四、逐日检查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安全防范情况,认真做好记录登记。

五、严格遵守安全用水、用电规定,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等要分工专人按制度严格管理。

六、中心重要档案材料、设备等物品不准私自带离工作场所,不准利用重要资料、信息、设备谋取私利和搞非法活动。

七、严格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

教师工作职责11

1、尊重课程安排,尊重课程设置,严格按课表上课。

2、严格按课程标准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完成相应教学任务,每天用提纲式将授课内容作好备课。课堂上加强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教育,让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3、提前候课,中途不准离岗,要将学生控制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确保学生安全。

4、课前准备要充分,目的要明确,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

5、关爱学生,耐心教育,不偏爱。不呵斥、不吓唬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学生,要及时查清原因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7、放学后后及时关窗、关门,保证财产安全,教师必须在学生全部离校后才能离校。

8、开学时做好学生入学报名工作,建立学生档案,填写规范清楚。

9、教育学生不乱丢垃圾、椅子轻轻地放回桌子下面,引导孩子入厕、喝水。

10、及时做好走访学生入学工作,确保巩固率达百分之百。

教师工作职责12

骨干教师网络工作室工作职责是:

1.带好团队发展。通过培养计划的实施,有效促进培养对象的专业成长,力求在一个工作周期内使工作室成员在师德规范上出样板,课堂教学上出精品,课题研究上出成果,实现入室骨干教师和其他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和专业化发展。

2.抓好课题研究。在实践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瞄准“以学为主、当堂达标”课堂教学研究,探寻教研教改的新思路、新方法并确定一项具有实用价值的`科研课题,并以此为研究方向,在实践探索中破解学科教学难题,带领本工作室教师开展有效的教学科研活动。刚才刘书记公布了10个话题,只是给大家提供个思考,各网络工作室可以围绕我们提供的话题开展研究讨论,也可以自拟题目进行研究。

3.做好带头示范,引领学科建设。以同课异构、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成员共研、现场指导等形式,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学研究与展示活动,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帮助本学科教师解决教与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从而形成名优群体效应,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4.建好交流平台(教育博客)。开辟工作室教育博客,及时传递工作室成员之间学习成果,交流“工作室”研究成果,建立“学科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研究”教育教学资源库,使博客成为本学科教学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以互动的形式面向广大教师和学生。

5.出好研究成果。工作室教育教学、教科研、管理等成果以精品课堂教学实录、个案集(含教学设计、课件、教学评析)、论文、课题报告、专著等形式向外输出。

教师工作职责13

一、认真备课

1、根据学校计划要求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包括教学进度、教学要求、改革措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打算。

2、每单元(章)开始前一周个人初步备好课,同教材教师集体研究,统一教学要求。

3、上课前两天写出完整的教案。

4、提前一天准备好上课所需的仪器、药品、挂图、教具、用过后及时送还实验室。

5、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要做到:

(1)不出现科学性的`错误(包括概念、举例、实验操作)。

(2)能结合教材和学生学习情况,有目的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3)注意培养能力,发展智力。

6、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拖课,也不提前下课。

7、结合课堂教学,有计划地进修业务和教育理论,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二、实验课

1、教师应于一周前将学生实验所需仪器、药品通知管理员,实验前一天应仔细检查准备情况,避免临时缺少药品现象的出现。

2、实验课上教师对学生应有严格的要求,要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要求,爱护仪器,节约药品,实验完毕后,应要求学生将仪器洗净,药品放整齐,桌面打扫干净。

3、对实验中损坏的仪器应查明损坏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三、认真考核学生成绩

1、作业

(1)作业分量适当,不搞题海战术。

(2)作业必须及时处理,处理方法可以多样化(批改、讨论、评讲等),不管采用何种方法,都必须使学生对作业有清楚、正确的了解。

2、考试

(1)在深刻掌握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的基础上,认真出好期中、期末考试和单元练习题,作业、试题应体现教材的双基要求和对学生能力的考核。

(2)严格监考、认真阅卷、严格评分。

(3)不以考试刺激学生学习。

四、辅导

1、经常为学生答疑辅导,有计划地开设讲座和组织课外活动。

2、认真做好补差工作,帮助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水平。

3、认真上好研究性学习课和选修课。

五、全面关心学生

1、教师的一言一行应努力成为学生的表率。

2、督促学生参加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3、经常和班主任保持联系,参加家长会和学生集会,及时了解情况,关心学生学习情绪,指导他们明确学习目的,形成科学的学习方法。

教师工作职责14

一、按学校或教导处规定的时间、地点、岗位到岗值班。主要的时间段为:课间休息、课间操、集会、上下学、上下晚自习等。

二、校门口的值日教师(按学校安排执行):负责指导和协助门卫保安、学生文明礼仪纠察对学生进校门时的'仪容仪表、校牌佩戴、校服穿着等进行检查,做好学生上下学时的校门口安全护导工作。

三、教学楼的值日教师(按教导处安排执行):负责对课间休息和上下学、上下晚自习时楼层、楼梯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制止学生在走廊上和教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和从事危险性的体育活动;制止学生损坏设施、损坏公物、浪费水电等行为;禁止学生随意进出其它班级教室;督促学生搞好本班卫生区域内的卫生;检查各教室电器设备、门窗的关闭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学生违纪和突发事件。

四、校园及操场上值日的教师(按教导处安排执行):负责对课间休息、课间操和午休期间校园及操场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及操场巡视,制止学生追逐打闹、高声喧哗、污染环境、破坏花草树木、浪费水电、从事危险性的体育活动等行为。及时妥善处置学生违纪和突发事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五、办公室值日教师(按教导处安排执行):负责当日办公室安全管理和卫生清扫保洁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办公室安全用电须知》,制止违章用电行为;做好防火工作,制止乱扔烟头和焚烧纸屑等行为;做好防盗工作,提醒和督促其他教师在办公室无人时要锁好门。每天下班前,对办公室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做到“关窗、断电、锁门”,确保安全。

教师工作职责15

一、思想: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⑴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开小会;

⑵分组讨论认真思考,积极发言,不东拉西扯。

2、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

⑴献计献策,不袖手旁观;

⑵勇于改革实践,不置之度外;

⑶服从改革需要,不讨价还价;

⑷勇挑重担,不计报酬;

⑸顾全改革大局,不违反规定。

3、加强师德修养,建设文明新风。对同学进行思想教育时,不滥施权威、不辱骂讽刺、不停课罚站。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要首先做到。老师不仅要做知识的引路人,而且要起言论和行动上的表率作用。

4、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运用史地课的有关教材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理想前途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应订在教学计划之中。

二、教学:

1、备课。加强集体备课,钻研教学大纲,吃透教材内容,掌握重点、难点,认真写好备课笔记(中老年教师至少要写好备课提纲),无备课笔记不上课堂。

2、上课。

⑴要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和阶段教学计划,每课必须完成教学进度;

⑵上课不迟到、不旷课,不侵占学生的自习时间,不加班加点补课,不影响课间十分钟休息拖课。在45分钟内寻求质量。

⑶教学语言力求形象、生动、简练,运用资料、史实要真实,观点要准确;

⑷要改进教学方法,启发思维,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要有计划地进行拔尖和辅差。辅差、拔尖要落实内容、落实人头、落实时间,不得出现要求辅差的学生在辅差时间找不到老师的现象;

⑸要运用教具进行直观教学,充分使用电教手段,使史地教学逐渐面向现代化;

⑹认真抓好温课迎考,考前要拟订复习计划,对同学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复习,帮助巩固已有的知识。要按教材的`双基内容认真出好试卷,试题要求灵活、多样,有启发性。考后要认真批改试卷,力争批改准确无误,并做好试卷的评讲工作和成绩核算记载工作。

⑺每月全组集中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一次,进行一些教育理论的探讨。每人每学期必须开一次研究课,每人每学期必须写一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和教学工作论文,以总结经验。

三、第二课堂:

1、学科课外活动小组必须制订学期计划和月计划,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要具体落实,计划必须步步落实。(学校要确保活动时间)

2、学科小组必须根据学科和学生年龄特点,力求活动内容丰富、充实、形式多样,要致力于发展智力和培养能力。

3、在开展学科活动过程中,贯彻思想政治教育,要经常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协调意见,取得班主任对学科小组活动的支持。

四、遵守纪律:

1、要适应改革的形势,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

2、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个人意见一旦不能被采纳可以保留,且必须服从组织决定,不做无理取闹的事。

3、自觉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和财产管理工作,爱护公物,不损公肥私。

4、坚持办公室的卫生值日制度,认真搞好个人和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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