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设计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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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计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设计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设计合同 篇1

甲 方: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达成共识,双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忠实履行本协议。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必要的资料,并派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验收,有问题双方及时沟通。

2、甲方网站资料(如图片、文章信息等资料)由甲方提供。

3、甲方应从协议签署之日起,按本协议中所规定的费用和付款方式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4、甲方网站内容应符合中国现行法律,不得要求乙方设计开发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甲方对上述操作所引起的后果以及产生的影响承担全部责任。

5、网站项目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设计开发的网页(包含文字、图片及其组合)版权。 6、甲方享有网站程序及源码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程序和源码等。

第二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网站建设,其中包括页面设计、程序开发、调试、功能性测试、安全性测试。 2、乙方在技术上保证网站程序顺利完成并稳定运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频道、栏目及方案完成网站程序设计开发工作,并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开发设计进度。

4、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经完成的网站频道、栏目和内容需要进行修改,经双方协商,再对内容进行修改,其费用另行支付;修改范围超过总页面数量的30%,超过费用按页面单价计算。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效果图、方案和所知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透露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开发的网站源码只提供给甲方使用,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7、乙方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的行为。

8、在网站开发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全部程序源码、管理帐号等相关信息。

9、在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网站成品后,乙方不负责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如甲方需要乙方负责

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具体费用另计。

第三条 开发设计进度和费用结算

1、乙方保证甲方网站总计 2、总开发周期

3、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网站开发总费用的50%即 做为网站开发定金,乙方收到订金后投入开发设计工作,设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给乙方总费用的50%即 ;

4、乙方设计完成后,随即报请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有问题乙方做出程序的相应调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 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2、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网站开发费用,逾期不支付,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过期所涉及费用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所涉及费用的总金额。付款延迟十个工作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将频道栏目程序交付甲方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造成时间延误,应给予甲方所涉及频道费用1%/日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为所涉及频道费用总金额。

4、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付清应给乙方的费用;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协议的解除另有条款的,从其条款。

5、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在此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条款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条款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6、由于甲方审核时间过长或需要调整、修改的内容过多,造成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不视为乙方违约,同时要支付给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整个设计周期相应延长,具体费用另行协商。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自20xx年 月 日 到20xx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其它

1、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两份,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主要营业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 方: 代 表:日 期:

乙 方: 代 表: 日 期:

网站建设总体说明

设计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

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设计合同 篇3

客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

客户联系电话:

客户工作及责任:

1、客户委托本公司进行方案设计,并由本公司提供设计图以及预算。

洽谈设计付款方式:

1、根据客户的工程实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每平方米收取设计方案费元(大写元),客户先支付50%的设计委托订金既元,如若客户需要提供工程施工预算,则预算制定费用为每平方米元,本公司在签定设计委托合同后天完成全套设计方案图以及工程预算,由客户择时择地进行方案的认定。

2、如果客户对设计方案不满意,本公司会在进一步修改设计方案直至客户满意为止,时间不超过一周。如客户对设计方案满意并同本公司签定装饰施工合同,本公司将在工程总造价的费用中扣除客户已交纳设计费。

客户签字(盖章):公司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设计师:

签约时间: 地址: 电话:邮编:

责任编辑:玛门

设计合同 篇4

项目 名称 :

委 托 方 (甲 方) :

受 委 托 方(乙 方):

签订地 点 :

签订日 期 :

漓江山水幼儿园方案设计 上海龙艺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20xx 年 月日经(甲方)与上海龙艺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乙方)友好协商,就漓江山水幼儿园方案设计的项目,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项目名称、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名称:漓江山水幼儿园方案设计

(二)、范围:华泾路999号内漓江山水幼儿园的室内外平面、效果、环境等方案设计

(三)、设计内容:漓江山水幼儿园的一~三层室内平面(约3500M2)、门厅效果、外立面效果(约1500M2)、外围环境平面及效果(约3000M2)等方案设计。

二、时间、进度安排

具体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一)、合同签定后乙方即开始工作。

(二)、提交设计方案时间为合同签定后的10天内完成。

三、双方工作责任

(一)、甲方负责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地形图、建筑设计图、其他相关里资料等),负责协助乙方漓江山水幼儿园相关资料搜索,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二)、甲方负责组织审核工作,并及时提出具审核意见及会议纪要。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有异议时,甲方应及时予以回复和核实。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成果,并参加甲方的方案讨论与论证,负责设计方案的介绍。

(四)、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设计延误的,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顺延。

(五)、设计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设计审定后公开展示设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设计方案。

四、验收标准和评价方法

最终设计成果由甲方按照幼儿园的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组织验收。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方案设计费:漓江山水幼儿园方案设计费经协商按1.5万元人民给予支付。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届时另签施工设计委托合同,费用另议。

(二)、支付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需支付乙方50%设计费(即0.5万元),乙方完成设计后,甲方再支付乙方50%设计费(即1万元)。

六、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履约方损失。违约金或赔偿金由双方共同约定。

(二)、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等)造成违约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进行裁决。

(一)、申请本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有初步的沟通,在oid笔id/me设计报价、完成周期上有初步的共识的基础上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产品造型设计招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工业设计项目确认书。

二、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10天内提交3款设计方案及一款色彩方案供甲方选择,要求每款方案提供2d图(六视)、工艺解析图。

三、如甲方选定乙方的设计方案,则付给乙方人民币3000元,同时与乙方正式签订工业设计合同(id/me),前述所付费用做为甲乙双方后续签订的工业设计合同的首批开发费包含于工业设计开发合同开发费用之中,或甲乙双方协商在后续签订的工业设计开发合同中开发费相应的减除此协议已付部分。

四、如甲方未选定乙方的设计方案,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1000元做为参与酬谢。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设计方案保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须双方当事人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方能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名称(盖章)名称(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帐号:

户名:

帐号:

20xx年xx月xx日

设计合同 篇6

承接方(乙方):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3、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出。

设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负责着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此《》编印合同书,内容如下:

一、制作项目名称、内容、工期

项目名称: 《》编印 项目内容:编辑文字、设计图文、印刷图书

项目工期:20xx年4月11日- 20xx年5月16日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向乙方进行编辑要求、设计要求及印刷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初稿,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初稿后3个日历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再次提交甲方直至甲方最终确认。乙方应按照最终确认的设计要求及设计稿进行制作。甲方有权对设计、制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甲方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期限,按时支付乙方所需款项。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1.项目总造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万 仟元整。)

2.付款方式及时间:项目完成后_10_日内支付全款。

四、其他

1.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第一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坐落地点:

3、配饰范围:

第二章配饰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指定配饰物品配置内容及要求

1、配饰布置范围包括:

2、配置的效果:以达到甲方确认的展示标准为止,以《配饰产品清单》为基础。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平面布置文件1201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配饰清单1经甲方确认后进行配饰具体工作

第三条配饰实施内容:

1、配饰合约为限额包干设计,设计方案定案后向甲方提交《配饰产品清单》,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应按照此清单进行采购并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及进行摆放。

2、所有电器不在乙方配饰范围内。

第四条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进行发货,并在发货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以及货物保管的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需在乙方发货日期前及时书面告知卸货场地及交接人员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存放货品的相对安全的库房,库房面积大小应尽可能满足乙方要求,库房的位置应便于乙方最终进场摆放。

3、对于部分需要乙方在现场摆放工作开始前运抵现场的物品,由甲方指派人员会同乙方人员共同进行收货验收,验收后,物品归甲方保管。

4、配饰摆放完毕后,甲方会同乙方及甲方销售部门清点配饰数量及质量情况,并在配饰清单上签署意见;在配饰摆放完毕后,如有配饰与合同约定的实施数目、品种、质量等不相符或存在毁、损的情况,由乙方在甲方合理指定期限内负责补齐、维修或更换。

5、货物验收无误后,甲乙签订交接记录后交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安装条款

1、灯具、窗帘、花卉装饰品等可直接组装摆放或可由供货方提供安装的配饰内容,由乙方负责安装摆放,验收合格后花卉等植物的养护由甲方负责。

2、灯饰、装饰画等需要现场装修单位配合的配饰内容,由甲方负责协调安装,但乙方设计师必须进行现场指导;灯饰等需配有安装说明书。

3、测试验收时,甲、乙双方及销售部门应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分别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第六条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包干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元整)。

1)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设计费、安装费、摆放费、搬运费、交通费、装修费、配饰物品费及相应税费等乙方履行合同所需全部相关费用。

2)结算价格的确定:配饰单位需提前以此限价为上限做配饰方案。

2、配饰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款额(元)付款时间

第一次付费20%合同生效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40%清单确认三日内

第三次付费30%货品进场前十日内

第三次付费10%验收合格后三日内

3、乙方项目阶段出差次数:方案及购买产品目录汇报,次数按本合同第二条乙方提交资料进度确定。由于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现场配合次数,则每次¥1000/人.如由于乙方设计失误、不明确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项目需要配合增加出差次数,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若造成甲方损失或工期延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收到乙方相应阶段正式发票付款资料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各相应阶段费用。

5、配饰到场安装、摆放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及最终的配饰清单和物品交接签收手续,甲方自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完成验收交接及结算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依本合同第二条提交的阶段性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在2天时间内提出相应意见,并对乙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相应指示。甲方迟延的,合同履行期相应顺延。

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甲乙双方经确认的实施配饰清单再次进行变更)费用及工程延期损失。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内,按合同金额与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内容,如数向乙方支付各阶段费用。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4、甲方在现场具备安装、摆放条件的____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作好进场摆放的准备。若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进场摆放,导致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于货物摆场完毕后____日内组织乙方及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5、甲方对乙方完成效果如提出改善意见统一汇总,需书面通知乙方。整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若因甲方在确认设计后提出调整,或甲方确认配饰清单后提出调整,或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则设计及实施物品交付时间顺延。

6、甲方对乙方已经验收交接完毕之物品负责任。

7、甲方需提供工程入场条件:

第一、所有硬装全部到位并细部清理干净,以确保乙方货品能够直接卸在项目处,以便于保管和管理;

第二、现场摆放进行中不能与其他工作人员交叉作业,避免闲杂人等及其他无关人员打扰乙方摆放工作。

第三、甲方需提供仓库,面积不小于200㎡,仓库为全封闭空间,需有门窗,仓库提供时间为摆场前十天到完毕后十天无偿提供。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乙方负责合同约定配饰的设计与实施,并负责与定制厂家合同的履行,如因与定制厂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乙方与定制厂家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抗辩甲方,即拒绝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及责任。

3、乙方在将配饰物品交付甲方验收交接之前,以及在现场摆放过程中,乙方对配饰物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配饰物品损伤、丢失、毁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甲方合理要求期限内将本合同约定的物品提交完毕。

4、在货物到场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安装摆放,并会同甲方进行验收,对现场所有物品按照完整配饰清单(包含所有配饰物品名称、图片、数量、价格)与甲方代表的逐一核对、签字。

5、乙方不负责验收后的灯泡、动植物等易损易耗品的维护。

6、乙方保证此项目由王少青先生全权负责。

7、由于采购周期有限并且厂家产品新老交替更换比较快,故此《配饰产品清单》图片仅供参考,最终采购会因货源情况等情况进行同品质商品调换。

三、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实施部分的配饰价款及相应设计、实施劳务费,已到场物品由甲方根据《配饰产品清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物品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须支付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等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后,双方协商乙方重新开始工作日期,乙方对此不负有违约责任。

3、当室内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应确保现场符合摆放条件后将现场交付乙方进行摆放。乙方将在接收现场后五日内完成现场摆放,供甲方验收。若乙方逾期完成设计或逾期提供配饰物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

4、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甲方要求履行物品采购、保管、摆放等义务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退还已收费用。若乙方未采取补救措施,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三章争议的解决

1、协商:在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2、若上述的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四章合同文件及说明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一切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副本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或附件出现矛盾时,则按补充协议或附件为准。双方正式意见往来均采取书面形式,并以书面意见为最终确认文件,明确双方责任;

3、本合同执行时,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天灾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可由双方协商做出决定,将本合同顺延或解除;

4、有以下情况的,可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必须由当地公证处出示公证文件);

3)如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额外赔偿金。

5、本合同在天津市签订,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时生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银行帐号: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设计合同 篇9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筑工程批准文件。

1.4、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

第二条 本合同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

2.2、建设单位:福建海峡国际商贸城实业有限公司

2.3、建设地址:

2.4、总投资:

2.5、资金来源:自筹

2.6、建设工期:约 日历天

第三条 本合同项目设计范围及内容:

3.1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甲方已另行委托,乙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建筑初步设计之后直至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扩大初步设计(除建筑外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过程服务等。其中扩大初步设计出件报审,根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不同建筑类型的具体要求及甲方要求完成本项工作内容。

3.2在方案交底之前,乙方负责总平面设计的报批配合及方案设计阶段各专业的技术支持、对方案设计人提交的各阶段成果给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义务,并提前参与和把控,保证减少对接工作的矛盾和缩短设计周期。本项工作于本合同生效时即时展开。

3.3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3.1表一:

3.3.2设计内容:

建筑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结构专业全过程设计、给排水专业全过程设计(配合泳池及景观水处理系统,并完成管道综合图 )、通风空调、防排烟专业全过程设计、消防、人防专业全过程设计、强弱电专业全过程设计(不包含智能化系统及电信、有线电视外管网)、室外总平面的施工图阶段设计,室外道路交通及室外综合管网设计。总平面图部分包含一层总平面图、竖向设计图、交通及消防系统图等。

.如本工程申报国家相关示范评优工程,乙方应配合完成本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相应设计内容的申报技术工作。

.单体建筑的电梯大堂及室内的二次装修设计不包括在本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由甲方另行委托。但乙方应在收到上述由甲方另行委托设计的设计文件后三日内提出意见,对其可实施性进行复核。上述图纸的最终审批权在甲方。当某些装修设计需要乙方配合出图时,乙方应及时配合出图,不得延误其他设计或施工单位的工期。

.燃气项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由甲方另行委托。但乙方应考虑其位置对建筑立面影响及与相关专业的关系,完成其它设备(强弱电、给排水、通风空调等)与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工作,在总图中应明确小区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关系。

.市政工程设计、环境景观设计不包括在本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由甲方另行委托。但乙方需负责协调并汇总市政各专业、景观各专业管线图纸,并体现在管线综合布置图中。 .室内交通设计(指地下室的车位、行车线等)。

.其它相关专业公司设计图的审核确认,如钢结构、玻璃幕墙、智能化等。当某些专业图纸需要乙方配合出图时,乙方应出相应的图纸。

.乙方应提供外立面装饰做法施工图,如外墙面砖排砖图、外墙涂料分割图及铝合金门窗详图等。

.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产权预测面积核对:外轮廓线、露台、套内、公共部位等; 每套附加面积计算:露台、闷顶、可自行改造面积等;

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到模型制作公司对模型的形体、色彩调整和确认。协助方案设计单位确认外装材料。

上述相关工作的完成时限由乙方根据甲方进度要求配合完成,人员安排在制定计划时一并考虑。

第四条,设计取费标准及配合要求、奖罚措施等。

4.1、设计费标准:本工程采用单价包干,即按每平方米设计单价: 元/m2(具体详见表一)

4.2、设计费总额:总设计费=建筑面积х每平方米设计单价( 元/ m2)。(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建筑面积计付设计费)

4.3、设计费说明详见表二及说明表二:

说明:

a) 付款时乙方应提供正式等额的有效发票。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将每期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交于甲方,经甲方审核后无误后再支付相应的款项,第三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结算总价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b) 第三次付款按照施工图核定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并留足第四次付款额。

c)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在第二次付款时予以折抵)。

4.4、提供设计文件的要求,详表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加晒图纸的,一律按0#图纸4元/张、1#图纸3元/张,2#图纸2元/张的标准另行计费提供图纸。

4.5、异地配合要求:乙方应自行承担施工图审查、施工图交底、项目各阶段工程验收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异地配合费(含差旅费)等;若甲方需要,乙方应派设计代表常驻工地现场,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未能及时按照甲方约定时间到场,每延迟一天罚款5000元。

4.6、限额设计:甲、乙方应协商确定合理的各项设计指标(如砼含量、钢筋含量、荷载、装修标准等),双方确定施工图设计限额指标后(限额指标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必须按确定的各项指标进行设计,超过上述指标量的,则视为乙方设计不当,乙方应无偿优化直至甲方满意(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金上限不超过总设计费)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表三:

第六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成果约定:

第七条 本项目设计组组成人员:(详见下表)

说明:以上设计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如乙方确需调整设计人员,应报甲方批准同意,且更换后之设计人员的资质不低于原设计人员。如乙方擅自更换上述设计人员的,则甲方有权拒付设计费。 表六:双方业务联系人一览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供的任意一阶段设计文件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未通过图审,甲方可以在支付与该阶段设计工作量相应的设计费后,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8.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8.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8.1.3、甲方要求乙方较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出设计资料和文件时,乙方应尽力满足甲方的要求。如此要求将造成乙方的大量投入,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适当的赶工费。

8.1.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或向第三人转让,甲方有权在本项目的商业销售行为中采用设计人的名称及过往业绩作商业宣传。

8.1.5根据乙方设计人员的配合情况,甲方有权要求调整设计人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全责。 8.2、 乙方责任:

8.2.1、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六条款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资料。 8.2.2、乙方应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及时修改或补充。

8.2.3、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全额退还已收取但未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用(如有)。

8.2.4、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8.2.5、乙方应与建筑方案设计公司对接,并承接本项目建筑初步设计之后,即到施工图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初设阶段的各专业设计(除建筑专业外)、扩大初步设计(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过程服务等。其中扩大初步设计是否要出件报审,根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不同建筑类型的具体要求及甲方要求完成本项工作内容。

8.2.6、乙方具有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方案设计阶段以顾问公司的形式无偿参与修规和方案设计的探讨、调整的义务,并给与甲方以技术支持。乙方应主动承担与方案设计公司的配合协调工作,杜绝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由不同设计公司承接可能产生的诸多矛盾和隐患的现象,从而保证整体设计工作的流畅和完整。

8.2.7、在充分尊重方案设计思路以及完整性的基础上,乙方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其设计资料深度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若未达到该标准,则乙方应无偿进行修改或补充。如在施工图设计中出现与方案设计方存在争议时,应会同甲方及方案设计单位三双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最终以甲方确认为准,同时乙方应尊重方案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8.2.8、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地方规范、规程、标准等。 8.2.9、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8.2.10、根据甲方需要,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派设计代表驻场,以确保本次设计任务的完成。同时,乙方在接到甲方任何形式的通知后24小时内,应根据具体服务内容安排有关设计人员到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8.2.11、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并无偿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文件的技术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如施工图完成后叁年之后甲方才开始开始施工(含中途停建、缓建等),乙方仍负责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如三年后开始施工,相关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8.2.12、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8.2.13、参与项目的设计人员所接受的其他任务不得影响本项目的设计质量和进 度保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若乙方的实际损失大于上述费用,则乙方保留按实际损失申请赔偿费的权利。乙方如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全额退还已收取但未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用(如有)。若甲方的实际损失大于上述费用,则甲方保留按实际损失申请赔偿费的权利。

9.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应付金额的10%)。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9.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 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甲方可视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

9.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的提交时间(包含乙方不能按时、按量),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30天时,则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剩余款项甲方不再支付,并且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全额退还已收取但未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用(如有)。若甲方的实际损失大于上述费用,则甲方保留按实际损失申请赔偿费的权利。 第十条 其他

10.1、乙方不得直接向承接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提供任何相关设计文件(如设计变更、验收手续等)

10.2、施工图完成后,因甲方需求变化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如平面功能调整产生的各专业变更,乙方应全面配合,双方根据所发生的工作量另行协商设计费,乙方承诺按最优惠价格即收取成本费用。

10.3、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取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但乙方应给予协助。本合同第三、六条规定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10.4、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0.5、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甲方支付。

10.6、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0.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10.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9、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

10.10、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11、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建设单位海峡国际商贸城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相关附件:1.施工图设计指导书(附件一);

2.设计文件深度及设计失误的分类(附件二)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10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 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 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 个日历日(包括 个旅途日和 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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