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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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汇总五篇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一、依据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6、7”市海陵区金润造船厂爆炸事故的批示,市安监局《关于立即开展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泰安监〔20xx〕160号),市政府分管市长指示。

二、目的

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对船舶修造(拆)企业监管,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检查对象

主要检查中小船舶修造(拆)企业,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的船舶修造(拆)企业;

2、超范围、超能力进行生产的船舶修造(拆)企业;

3、近年来发生过死亡事故的船舶修造(拆)企业。

四、检查时间

7月10日——7月13日。

五、检查重点

(一)安监局

1、企业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情况;

2、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以及危化品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兼职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危化品储存设施(场所)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劳务合同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情况;

6、危险作业(包括危化品储存、使用作业,焊接切割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涂装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交叉作业,船舶下水作业等)管理制度及其审批手续;

7、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所有职工上岗前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8、职业卫生工作。是否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接触职业危害的岗位是否体检,是否按规定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9、抽查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包括:临边洞口的安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涂装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及附近动火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化品储存使用,大型物件吊运(起重作业),用电情况,焊接与切割作业,交叉作业,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及管理,现场安全通道,危化品仓库,高处作业,防暑降温措施,以及危险作业涉及的审批手续、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安全设施(通风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等)配备、监护人履职等。

(二)质监局

1、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2、设备档案。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及定期检验,设备档案是否齐全,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3、人员档案。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三)消防大队

1、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是否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对电焊、气焊工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10、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四)海事处

1、企业是否具有交通部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局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的行政许可决定。

2、船舶下水作业、拆解作业是否到我处办理报备、许可手续。

3、船舶拆解围油栏是否铺设到位、防污染物资是否齐备、随时可用。

(五)地方海事处

1、船厂营业执照;

2、船厂基础设施:船台、生产机械设备、检测设备、起重设备;

3、人员配备: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

4、内部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六)港口局

企业贯彻落实港口安全相关规定情况。

六、执法检查措施

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采取相应的措施,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介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工作实施方案》(介安字[20xx]34号)文件精神,巩固我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成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四阶段取得预期成效,经局办公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分类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新设立、新运营)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就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整理。

二,范围和要求

“回头看“阶段工作范围是我市建设行业、领域内的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企业。

工作重点:

1、新设立、新运营的无证无照(包括外地新入住介休的企业)的一类企业。

2、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二类企业。

3、在“盛市、县“三级联动检查中提出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

4、进入冬季,各企业是否按冬季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做好了冬季采暖用火、用电的保障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11年11月5日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回头看”工作事关我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要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前三阶段工作实际制定企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本企业“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对企业所属的项目、科室、运营设施、设备再深入进行一次自查自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好迎接省市“回头看”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11年11月5日——11月30日)

为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我局将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新设立、新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入驻介休的外地企业)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加以整治,同时将分类情况按程序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一类企业(新出现)按照标准予以取缔,并进一步明确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3、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二类企业一律停产停业,逐个进行一次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地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虽然证照齐全,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隐患经过整改仍难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取缔名单,组织实施取缔。

4、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三类企业逐个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5、对在“盛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组的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点督办,对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治。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资料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各企业要按照《介休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逐条审查、落实好未完成的工作,补充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集中行动阶段,我局对各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制定方案,不积极部署“回头看”工作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总结阶段

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此项内容作为企业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回头看”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解决或因此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交流,强化沟通

专项整治“回头看”期间,局安委办要加强本系统专项整治资料、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向市安委办、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区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经研究在春节前进行一次地毯式隐患排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现成立高家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组,由陈子仪镇长全面负责,同时分为两个小组对镇内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

二、排查时间

高家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组将于20xx年元月27日至3月底对镇内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

三、排查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针对消防设施、通道、电路、锅炉等全面检查,严格排查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和方案,要有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等。

(二)非煤矿山等企业

1、针对镇内四家非煤矿山企业,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台帐,安全生产警示标语要明显,电线一律整改,做到不零乱、不暴露,作业车间的操作规程要清楚易懂,防护栏要加强加固。严禁使用大功率小家电,禁止私自安装取暖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2、化工企业和液化气站:坚决取缔证件不全的化工企业。对检测过期的阀门、气罐一律取缔,检查消防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等。

3、一般企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设备是否过期,作业车间的设备是否符合生产要求等。

(三)建筑施工

严格工地职工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带等防护措施,是否有应急措施等,对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项目,要依法查处。

(四)特种设备安全

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密闭场所安全

对木器等行业喷烤漆车间和各类烤箱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加强检查。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各工作组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认识再提高,责任再落实,整改再督促,执法要到位;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对隐患较大的企业上报区有关执法部门。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8.28”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农机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大战略”大局,依法行政,狠抓落实,强化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实现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使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控制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县安委会下达指标内,努力实现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重点

1、做好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巩固和创建工作。

2、加大对无牌无证拖拉机的专项治理力度。在乡村道路上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客、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狠抓源头管理。

3、加强“三秋”重点农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在“三秋”之际,要深入到乡村对投入作业的农机具进行检验,作业中,要深入作业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指导。

4、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驾驶员培训考核工作。全面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运行安全技术标准和驾驶员培训考核规定,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和手续要求。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当前农机安全生工作和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任务。成立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定详细排查计划,落实各项排查内容。

2、主动汇报。主动向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汇报本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争取领导重视,争取政府的支持。

3、加强联系。加强与各乡镇政府的联系与沟通,提高乡镇政府领导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落实乡镇农机安全责任单位和人员。

4、加大协作力度。主动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协作,明确具体任务,分工负责,共同做好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生产工作。

5、做好值班,完善应急措施和方案,认真做好值班调度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可能出的事故,要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篇5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我县辖区内砖窑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耕地、集约型用地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拆除一批、复垦一批”的总体思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奖惩结合,科学合理的确定全县砖窑生产布局和保有量,强力推进砖窑治理,以节约土地资源,消除矛盾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服务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对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立足于治大患、防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砖瓦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各窑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台帐等。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XX]2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加强对各窑厂持证情况的督查;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齐生产经营行为,对全县范围此类窑厂的督查确保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时间安排:从 4月17日 至 5月26日 。

1、落实企业主体自查责任。非煤矿山企业,在我县全部是砖瓦窑厂。各窑厂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构,抽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或计划,发现隐患要逐项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县安监局也成立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单位检查人员和法人要对本单位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各窑厂应通过召开动员会、标语、墙报、广播等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发动职工群众对本部门、本岗位所属区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

3、砖瓦窑厂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按照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照隐患排查表的要求如实,加盖本单位的公章,由企业负责检查检查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后,于 5月25日 前报送县安监局。

4、落实隐患治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企业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要求做好隐患和存在问题登记,并研究制定整改的方案、措施,落实资金、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间要求,切实抓好隐患的治理工作。对较容易整改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5、企业要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建立企业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发生的问题和隐患,以及落实整改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档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县安监局组织对窑厂进行复查,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安监局组织对全县各窑厂进行全面督查。

1、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分工和时间安排。

2、抽调力量组建两个督查小组,对全县所有窑厂进行一次地毯式复查。第一小组由周标、朱丹、李迪、孙旬组成,朱丹任小组组长;第二小组由周桂林、苏华、董忍、小徐组成,周桂林任小组组长。

(三)重点抽查和百日安全督查,从5月下旬到7月底。重点对窑厂较多的镇和隐患较突出的窑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通过听、看、查等形式,督促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对重大问题和较大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可根据其性质和问题的严重程度建议列为县挂牌督办重点单位。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窑厂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积极配合,主动出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精神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彻底排查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在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窑厂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与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起来,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及时宣传报道,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通过多种形式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各窑厂要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县安监局办公室,并认真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对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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