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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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简报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简报又称“动态”“简讯”“要情”“摘报”“工作通讯”“情况反映”“情况交流”“内部参考”等。究竟什么样的简报才是好的简报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通用1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通用15篇)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1

6月以来,灵溪镇针对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电瓶车出行未戴安全帽,电瓶车载人,道路逆行等现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广大群众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增强交通法治意识。

活动通过工作人员入户宣传,在公园、集市、农村等人流集中地宣传的形式开展,并出动宣传车,利用移动多媒体的优势,借助宣传车高音喇叭循环播放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主题,用闽南话、温州话、普通话等方言播放,让群众听得懂,听得亲切,听得深刻。

“大爷,你知道过马路时要注意什么吗?”“平时驾驶电动车的时候有没有戴头盔呀?”宣传中,工作人员用拉家常、聊天的`方式重点提醒中老年人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原来很少了解这些东西,这个活动真好,让我们这些老年人学到了好多交通法规。”家住苍溪村的张大爷说。

下一步,该镇将持续开展此类活动,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让安全出行意识深入人心,使更多人受益。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2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连日来,勉县周家山镇多举措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为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该镇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站、劝导员作用,通过开展“敲门行动”,与各类车主签订告知书、承诺书并建立《机动车排查台账》,在职工上下班、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对电动车驾驶员不带头盔,超载、三轮车人货混装、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并对辖区道路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累计签订告知书13252份,排查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7351辆,排查道路隐患点12处。

该镇充分利用大喇叭、宣传横幅、院坝会等方式大力宣传“一盔一带”、拒绝酒驾、不违规载人、不超载运输等安全出行常识。10月份以来,累计大喇叭宣传99次,悬挂宣传横幅24幅,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3

11月18日电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近日,高新区金凤镇多方联动、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全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各类问题,为辖区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有保障”。金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多方联动。近期镇执法大队、镇应急办联合协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镇应急办加强对辖区十余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开展交通业务培训,强化道路交通管理知识,提升业务水平;并进一步强化交通劝导站值班值守人员的管理,确保劝导站内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

道路交通安全劝导“见实效”。交通安全劝导员在重要路口、路段,尤其是各景区入口向过往小轿车、摩托车等驾驶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对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警示,让驾驶员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养成文明的交通习惯。

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入人心”。金凤镇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宣讲活动开展道路安全宣讲,通过宣传小喇叭、LED屏、横幅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院坝会或走访入户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近期,发放交通安全劝导手册5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10余条,电子LED屏滚动播放100余次,走访入户宣传1000多户,在全镇内营造了良好的和谐交通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4

近日,敖泉镇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活动中,工作人员在辖区主干道和重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向置办年货的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并向摩托车、电摩驾驶人员免费发放安全头盔,普及安全行车常识,引导和教育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对春运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教育他们自觉遵章守纪,尤其是春节期间不乘坐超员车、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要求广大驾驶员朋友在春运期间杜绝交通违法,争做文明守法公民。

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安全头盔200余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下一步,敖泉镇将继续采取贴近民生、切合实际的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事故预防工作,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5

为进一步深化永年区平安法治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力营造平安建设的浓厚宣传氛围。近日,永年区交警大队在太极广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暨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在广场摆放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等形式,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什么是“平安法治建设”、公民如何参与“平安法治建设”活动、平安建设安全小提示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的认识,让交通安全深入人心,营造“平安建设我参与、我知晓、我满意”的浓厚宣传氛围。

同时宣传民警还向过往群众普及“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详细讲解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并提醒群众在日常出行时要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安全文明出行,为自身和他人安全负责。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并做好家人和身边群众的宣传劝导工作。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6

为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连日来,中塘镇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针对农村地区群众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中塘镇通过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典型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面对面讲解、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向群众讲解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以及危害性;同时,提醒教育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骑乘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拒绝乘坐超员车、无牌无证机动车等车辆出行,切实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意识,降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群众纷纷表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重要性。

下一步,中塘镇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持续开展农村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7

为持续推进“百日行动”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宣传力度,有效遏制秋季突出交通违法多发势头,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连日来,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聚焦百日行动重点整治内容,持续开展百日行动交通安全宣传,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根据秋季群众出行特点和大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宣传民警深入城区居民小区着重针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饮酒驾驶、逆行、违法占道、无牌无证等农村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向广大市民普及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断提醒过往车辆驾驶人要严格遵规守法,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8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社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遵法守法和文明出行意识,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素社街结合119消防主题月系列活动,组织相关科室在辖内各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就道路交通安全内容进行讲解,结合目前“佩戴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走斑马线”的宣传内容,联系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案例,耐心向社区居民讲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重点围绕违反道路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讲解。同时,工作人员还通过派发宣传资料、互动问答等方式,教育引导居民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摒弃交通陋习,争做文明、礼让、遵规、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进社区宣传行动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欢迎。许多居民当场表示,文明交通进社区活动增强了自身出行安全意识,今后出行时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确保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9

为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10月26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外卖企业20余名志愿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手持小红旗,在民警的带领下,通过发放交通安全资料,悬挂条幅的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和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劝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头盔和安全带,减少出行的风险。

随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来到第三小学,向师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活动共出动警力18人,警车4台,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280余份,为营造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10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升广大市民群众的文明、安全出行意识。6月8日,娄桥街道工作人员在区府市民广场借文艺汇演的契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娄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新坚参与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李新坚主任带领工作人员耐心向群众深入讲解酒驾醉驾、三轮车载人、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提醒广大群众:“安全是最大的财富,事故是最大的损失,参与交通活动时,要时刻绷紧安全弦,做到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通过此次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增强了广大市民、群众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11

“您好,请收下这份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同时请大家自觉把车停好,电动车不要占用人行道……”近日,大祥区红旗路街道工作人员在辖区进行交通知识宣讲,引导市民学习宣传资料内容。并提醒大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注意平安出行、文明驾驶,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自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以来,红旗路街道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广泛深入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宣传工作,有效提升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将宣传深入到各社区,努力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告知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并对驾驶三轮车、电动车上路要悬挂车辆号牌、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等内容进行宣传;在利用微信群、qq群等线上阵地进行宣传的同时,鼓励群众通过微信群、qq群对酒驾、超载、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织就干群联动的监督网格,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通过宣传,不仅提高了居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同时也为辖区打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市民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了自身出行安全意识,今后在出行时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下一步,红旗路街道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等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12

为贯彻落实近期道路运输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结合我局实际,20xx年12月2日,开阳县运管所与铁二培校分别在开阳县六块碑铁二培驾校报名处、开阳县运兴汽车客运站乘客进站口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现场通过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耐心地向群众讲解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带等相关知识,通过不同的形式,如媒体传宣,事故图片展板,文字,标语等方式,让安全知识、防范意识、自救意识深深地印入到每一位群众中去。在生产、生活中尽量做到少发生乃至不发生,即便发生了也能用我们学到的、知道的安全常识把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是我们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目的所在。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13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国122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峪口中队于12月1日深入峪口镇西村村委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12月1日下午,峪口中队组织宣传警力前往辖区西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警力在村委会议室醒目位置粘贴了交通安全宣传挂画,向村民发放了《农村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并紧紧围绕当前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报废机动车等重点工作,结合乡村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详细诠释了交通基础法律法规,分析了典型农村交通事故案例,针对农村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讲解了酒驾醉驾、闯红灯、超员、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普及了报废机动车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引导村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力争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教育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庭,教育一个家庭带动多个邻里,共同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14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7月25日,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解集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深入村居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所民警辅警深入辖区重要路段及人员密集等场所,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细心的`讲解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此次活动,解集派出所民辅警和义警志愿者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120余份,纠正交通违章5件(次),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成效,并得到辖区群众的支持与肯定。

社区交通劝导员简报15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和汽车驾乘人的安全防护水平,10月11日,叶县公安交警在叶廉路与昆阳大道交叉口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和道路安全宣传活动。

当天,公安交警在每日人流、车流量较大的重点路段、路口,对电动车乱停乱放、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戴安全头盔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并发放宣传页,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为道路安全敲响警钟。

“以前不戴头盔,经过宣传引导,知道了好处坏处。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以后一定积极戴上头盔。”市民说。

近日,叶县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持续开展“一盔一带”查纠活动,通过现场查纠及电子监控取证等方式,依法查处汽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叶县交警大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骑电车戴好安全头盔,开车系好安全带,是对自己的安全,也是对家人的安全。下一步,交警大队会对城区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出行意识。”叶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执勤人员刘思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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