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合同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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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制作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制作合同汇总8篇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有关广告条例,甲方委托乙方摄制宣传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制作项目:

  二、制作金额:人民币元整(¥000、00元)(含税)。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制作预付款,计¥000、00元(人民币千元整)。

2、交付成品并由甲方验收符合要求后,付清余款,计¥000、00元(人民币千元整)。

  四、交货期限:----年---月--日。

  五、制作要求: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文本及合同所定内容周期完成各个阶段的拍摄制作,并按时交付甲方成品带,甲方负责验收。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制作,按时交付成品片(DVD光盘5盘)。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协助制作。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文字、文稿、标志、图片、影像素材等)。

4、宣传片后期制作初稿完成后,甲方审阅时应集中意见并及时提出明确修改方案,在不影响宣传片整体框架的情况下乙方可提供相关修改。

5、在履约过程中,如因甲方修改创意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未按时支付预付款等原因,影响交片日期,则交付日及制作周期顺延。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延误,甲乙双方及时友好协商解决。

6、在甲方付清余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成品带,同时,该广告版权归甲方所有。

7、乙方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和甲方规章制度,并对宣传片的摄制全过程绝对保密,制作完成后须将所有内容归还甲方,不得保存、复制、翻版和挪用等,否则应承担一切责任。

  七、合同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应为合同制作金额的20%。

  八、附则:

1、如因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律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带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含(一)本次拍摄宣传片的创意文本;(二)本宣传片的费用明细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制作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鉴于:

甲、乙双方有意建立长期采购、供货合作关系。

双方经友好、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则

1.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本协议项下的订单向甲方提供 衣服(以下称“货物”)。

1.2 进单等相关文件中的要求为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如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靠后者为准。

1.3 本协议约定双方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建立合作之基本原则,甲方采购货物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具体质量标准、面/ 辅料要求、交付日期、地点、价格等根据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另行签署的订单确定。

第二条

2.1 采购订单 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于有采购需求时,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2.2 甲方每次发出采购订单前,将会以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通知乙方其具有采购意向,并会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采购意向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货物的样品(即,货物的核可样)。

2.3 甲方每次采购货物时,先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列明采购货物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面/辅料要求、交付日期、地点、价格等具体信息。

2.4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确认,并签字加盖公章后,将原件一式三份快递回甲方(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以传真件确认,但应于传真确认当日将订单原件一式三份快递给甲方),甲方收到后签字并盖章,于5个工作日内回寄一份原件给乙方。

2.5 订单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均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6 一般情形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知识产权的商标、尺码标等带有甲方标识的物料,物料给予不高于3%的加工损耗。乙方提供单件袋、钮扣、拉链片、装饰标、硬纸板、纸箱、编织袋以及无任何甲方标志的物料;具体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确认。

2.7 关于甲方指定面/辅料的特殊约定(不指定面/ 辅料的情形下,本款不适用):

2.7.1 本款之约定,乙方明确并同意: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将可能指定面/辅料厂商及面/辅料,乙方将依据本协议条款采购甲方指定面/辅料厂商之面/辅料。

2.7.2 甲方仅指定面/辅料厂商,最终面/辅料采购事项须由乙方完成。乙方根据甲方对面/辅料的质量、数量及价格等要求,与甲方指定的面/辅料厂商签署采购合同,并对采购之面/辅料承担品质验收及付款之义务。

2.7.3 乙方应严格控制甲方指定面/辅料厂交付期限,并对其交付的面/辅料进行品质验收,乙方须对验收结果负责,一旦乙方确认面/辅料厂商交付的面/辅料符合甲方要求的品质后,后续因面/辅料而导致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不合格的,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更换、返修或退货;如确是因为面/辅料品质问题而导致的乙方交付产品不合格,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面/辅料厂商追偿。

2.7.4 乙方有义务按照与甲方指定的面/辅料厂签署的采购面/辅料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指定面/辅料厂支付面/辅料款;如因乙方未按期付款而导致面/辅料厂商直接向甲方追索的,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自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相应面/辅料款后先行支付给面/辅料厂商;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

2.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外发生产,即不得擅自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加工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订单;甲方取消订单的,乙方除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外,还须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继

续要求乙方赔偿。

第三条 交付

3.1 乙方应至迟于订单中约定的到货日期前5个工作日,完成大货生产,并通知甲方进行出厂前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负责将大货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及保险事宜,并承担其费用;货物在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3.2 货物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地点人员进行签收后,视为交付。

3.3乙方应在货物交付之前【2】个工作日将货物的订单编号、名称、数量、包装件数、重量、体积、发运日期、车号、运单号、等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入库采购单电子版本,乙方打印出来后,随乙方的出货装箱单发出,放置在1号货箱里。

3.4 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在交付货物时,须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5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货物允许溢装【±3】%,如货物溢装超过【±3】%,双方另行商定处理方案。

第四条 质量监督与验收

4.1 乙方在进行大货生产前,应先行向甲方提供每色每码产前样两套,经甲方检验后,如产前样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免费提供。

4.2 在乙方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派员对乙方生产情况及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无故阻碍甲方进行检验,而导致交货期延迟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3 乙方完成货物的生产,在货物出厂交付给甲方前,应通知甲方进行出厂前检验;甲方于收到乙方进行出厂检验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出厂前的质量检验;检验合格,乙方按照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时限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4 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将对货物进行入库前的检验,包括对货物数量的清点及质量的检验。检验方法为:抽检。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货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次检验,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验收标准,向乙方出具验收单;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验收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如逾期未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验收单所载内容。

4.5 验收标准:

4.5.1 甲方依据本协议及订单、生产工艺单、质量改进单等文件及样品的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靠后者为准。

4.5.2 甲方对乙方到货进行抽检后,如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率不足90%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将全部货物运回,由乙方按照约定标准进行检验,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更换、重新制作,向甲方重新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甲方亦有权根据自身判断,选择解除订单,甲方退回全部货物,乙方返还甲方已交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4.5.3 甲方对乙方到货进行验收,如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率在90%以上,则甲方有权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退还乙方,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重新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

货物;或,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就不符合质量标准部分的货物要求乙方退货,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货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5.4 本协议未约定明确的质量检验标准,将以甲方即时执行的《品控手册》为准。乙方确认:遵守甲方《品控手册》中关于产品质量、品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4.6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的货物检验及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乙方仍应就其向甲方交付的货物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4.7 甲方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品质检验的,乙方认可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验货结果。

4.8 货物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后,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仍须承担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质量问题的,依据本协议第七条《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条款处理。

第五条 包装

5.1 乙方负责对货物以单色单码装箱的方式入箱,使之适合多次运输、多次搬运、卸装的要求,并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加上防潮、防雨、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保证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时无破损、无脏污。

5.2

5.3 包装方法:以订单上列明的标准或甲方要求为准。 其他特殊包装要求可在具体采购订单和发货通知中具体约定。

费用 第六条

6.1

具体付款比例和付款时间在订单中约定。甲方应将货款支付至乙方如下帐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如乙方变更帐户信息,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款项未能按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2 订单项下的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出货单据和17%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双方确认,订单项下的价格已经包含了货物采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包装、运输等费用,甲方无需就货物采购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甲方增值税发票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税务登记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富丰路2号2-23幢17层1-8号

电话:010-83607650

6.3 因本协议项下货物采购所发生的其他税负,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6.4 甲乙双方平常往来的文件、样板、批板由各寄出方承担费用;补料、返修、返工、更换、重新交付的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7.1 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180天为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如甲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仍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2】日内回复意见,并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如乙方无法更换货物,或乙方未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2】日内回复,甲方可要求退货。甲方亦可不经过更换程序而直接要求乙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退货。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于甲方提出要求后【15】日内退还相应货款或由甲方自应付给乙方的货款或乙方质量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因质量问题退换货物的,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就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7.3 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作为乙方产品的质量保证金: 7.3.1甲、乙双方每签订一笔订单,乙方同意由甲方保留该笔订单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订单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自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足以支付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须据实赔付。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该笔订单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甲方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凭收据向乙方返还该笔质量保证金。

7.3.2 乙方同意:在本框架协议生效后,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作为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所有订单的固定质量保证金(或由甲方于双方签署的第一笔订单货款中直接保留该部分),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协议或订单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自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足以支付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须据实赔付。乙方确认: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内,保证金金额不足 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予以补足。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前述情形的,本框架协议项下最后一笔订单质保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甲方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凭收据向乙方返还该笔质量保证金。乙方确认:采用固定质保金方式的,在甲方采购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数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双方确认,乙方仅得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未被修改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商号等;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不从事任何可能使对方的知识产权受到损害

制作合同 篇3

甲方:深圳市xxx服饰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市xxx服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既: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二、付款时间与方式:

二.1、甲方于收到深圳市西特服饰有限公司所有交货产品15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二.2、乙方于货款入账10日内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七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质量标准:

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五、违约责任:

五.1 、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合同条款。

五.2 、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要安合同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要按合同总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六、争议的解决: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深圳市xxx饰有限公司乙方名称:深圳市xxx服饰有限公司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20xx年6月21 日日期:20xx年6月21 日

制作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 影视宣传片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影视广告制作构思及制作标准

1.影视宣传片长度 分 秒

2.影视宣传片单价:元(/秒)

二、合同总额与付款方式

1、合同总额:¥元(大写:人民币 )

2、付款方式:

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影视广告制作费的 30 %,¥ 元(大写:人民币作为预付款,乙方充分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后,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否则乙方应当将预付款归还甲方。

2.2乙方根据制作脚本和制作策划方案完成一稿(带有中艺虹腾未成品的图标),甲方项目授权代表确认乙方上述工作,并签署《项目进度确认书》。甲方无异议,需向乙方支付剩

余 40 %的款项¥ 元 (大写:人民币元)。 如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甲方支付的项目进度款,乙方有权暂停项目制作,直至收到项目进度款后,乙方恢复项目制作。

注:1)、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材料费、差旅费、办公费、人员工资、一切税费等所有与本合同项下广告制作相关的成本、税收及费用,甲方再无需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3为保护双方知识产权不受第三方侵害,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向甲方提交的任何有关影片的制作内容,乙方均会注明“中艺虹腾未成品”标志字样。甲方项目授权代表对乙方最终工作确认后,并签署项目成品确认书,甲方应于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 %的款项¥(大写:人民币__ 元 )。在收到甲方第三期支付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项目成品,甲方授权代表签收。

三、制作周期

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影视广告完成品。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出具体要求,并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在乙方按本合同准时保质保量履行义务及责任的前提下,应保证按约定及时付款;工作内容有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如果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与双方确认的广告方案有较大异议的改变,甲方有权提出修改。

3、在乙方提交样片、配乐后应及时完成样片及配乐的审验工作,如有异议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原则,需尽快在合同期限内协商解决。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广告文案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经甲方确定制作广告方案后,乙方应严格按照原创意制作,如须更改,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必须严守商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不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工作成果侵犯第三人著作

权或者其他权利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知识产权:

1、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版权、著作权、所有权、收益权,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成果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也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工作成果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或者其他权利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电影艺术短片的任何一部分时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肖像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所有权等的起诉和其他方式的追索。若由此产生侵权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如故意拖延提供相应资料的时间等)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如乙方无故逾期交付工作成果,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通过传真等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行或逾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理由的有效文件。同时出具权威部门和公证机构证明,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找合理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由于怠于通知给甲方的损失扩大部分由乙方负责。

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的执行超过10日整,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商议解决问题。

4、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及适用的法律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及履行。

2、 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的往来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 上述合同条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如有变动,需经双方盖章确认方才生效。

十、各方授权代表

甲方授权联系代表:

乙方授权联系代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 址:电话: 电话:

图文传真:图文传真: 邮箱: 邮箱:

时间: 年月日

制作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主页,帮助甲方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国法律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提供有关企业的材料及图片,应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

1-2 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主页的制做。

2-2 负责网上技术,保证主页24小时供人查阅、浏览。

2-3 可以在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

2-4 有权依合同收取费用。

  二、主页制做完成及发布时间

收到材料________日后完成制做,验收后________日内传至网上发布。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金额总计________元。签定本合同之同时,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元,验收后____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元。

  四、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甲方可以通过任何联入因特网的计算机浏览自已的主页。

2.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错误。

3.验收合格,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4.验收期限为壹星期。

5.验收合格网上发布后,如果甲方需要修改主页,改动较大者须重新交制作费,改动较小者收取制作费用的____%。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合同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制作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制作宣传物料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大同大学、大同县一中、阳高一中、矿区三医院、新荣区一中、集宁北师大、四子王旗一中、山阴县一中等所有食堂展板制度、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

二、制作与安装费用总计为:

人民币¥ 854300 元,(大写:__捌拾伍万肆仟叁佰圆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制作与安装总费用的_40_%即人民币¥ 256290 元,(大写: 贰拾伍万陆仟贰佰玖拾圆整)。

2.乙方将制作及安装竣工后,交付甲方使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598010元整(大写: 伍拾玖万捌仟零壹拾圆整 )。

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广告物料制作费用:账户名称:大同市南郊区汇源广告图文中心,开户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魏都大道分理处,银行账号: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

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大同市宝珠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乙方:大同市南郊区汇源广告图文中心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 03 月 25 日 20xx 年 03 月 25 日

制作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制作并安装

总店具体内容如下:

1.该制作及安装的工费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仟整 (小写) 15000.00元

2.规格为3.施工地点工期起止日期为自年日至 20xx年 09月 25日止,安装完毕。

4.甲方负责提供:

5.乙方负责提供:

6.甲方预付给乙方该工程定金为人民币,待工程安装

完工,剩余工程款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7.质保期为月,期间内除不可抗力除外(自然因素、人为因素)

牌匾因质量问题如(铝塑板开胶,亚克力板褪色变形、光源损坏),乙方无偿维

修。质保期过后如需维修则为有尝维修。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既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或(盖章) 或(盖章)

20xx 年08 月31 日

制作合同 篇8

定作人(下称“甲方”):

承揽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招牌制作与安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承揽标的

1.招牌形式与形状:临街立牌。

2.招牌大小尺寸:见附件。

3.招牌版面内容:按甲方要求。

4.招牌材料及制作要求:见附件。

5.招牌安设位置:

第二条 承揽方式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甲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和质量提供制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生产厂家原装品牌产品。

第三条 资质要求

1.乙方保证具有承揽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法定资质及经营范围。

2.本合同若因乙方资质保证不属实导致无效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无效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效后,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若亦无行业标准,则应符合通常标准和安全原则,并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2.乙方对本合同招牌制作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对本合同招牌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均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3.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对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解决。否则,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应按相关安全、消防规范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关安全、消防措施。

2.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依法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承揽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并提请甲方初验收。

2.乙方应在本合同招牌制作期限届满后 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装,并提请甲方终验收。

第七条 招牌验收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为验收标准。

2.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甲方初验收和终验收均合格为验收合格。

3.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返工、修理,因此超过承揽期限的,按本合同第9.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价款结算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价款包括材料款、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甲方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二)甲方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

(三)余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暂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

3.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该笔价款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按本合同第7.3条处理外,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2.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赔偿或者补偿,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以及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责任和甲方被追究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支出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

返工、修理后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或者火灾事故,不依法、妥善处理和赔偿导致影响本工程进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达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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