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素质评价标准
学生会素质评价
学生会素质评价条例
第一条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素质评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宗旨是全面、客观、公正、多元化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创新意识和潜质,将工作完成的更加完美。
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素质拓展综合评价、学业成绩评价等两个部分,采用百分制和附加分的方法,其计算方法为: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平均成绩×3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生互评及老师评价+附加分
第四条 学生素质拓展综合评价的内容包括学生成绩、思想政治、学风基础建设、社会实践与创新、学生及老师评价等六个方面。学生素质拓展综合评价成绩是将学生在这六个方面表现进行量化后,以“学生素质拓展综合评价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结果。
第五条 学业成绩评价以该生本学期选修的课程(不含校级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评价指标。
第六条 除学生互评及老师评价为每月评价一次,其他均为每学期评价一次。每月5日前,各部门、向院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由组织部进行统计。
第七条 总成绩85分以上为优秀,75分-84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具体评定细则如下
第一项 学生成绩评定 总分三十 平均成绩成绩=各科成绩总和/科目数 第二项 学生素质拓展综合评价,总分四十分。
1、不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等学生会集体会议,大型活动等集体活动。相关材料信息由办公室提供。没缺席一次扣两分,缺席三次则将此项分全部扣除(此项数据由办公室、纪检部提供)。……………10分 2、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为部门及学生会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建设性意见。…………………………………6分
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活动方案。………………………………………………………………6分
4、坚决服从部门内部的工作安排或调动,主动承担责任,虚心听取意见与批评,积极主动地参与工作。 ……………………………4分
5、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能为了工作而严重影响到学习或为了学习而放弃工作。 …………………………………………4分
6、在开展工作中,应注意协调部门内部,部门之间的配合,注重集体协作。………………………………………………………………3分
7、工作态度认真严谨,积极进取,思想端正。…………………3分
8、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学风端正,考试不作弊,作风端正,不酗酒、不打架、不闹事。……2分
9、在开展工作中,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不以权谋私,不以权欺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言行。 …………………………2分 四、学生干部互评及老师评价 总分二十分
1、由学生干部互评,评分标准为优秀10分,良好7分,差6分,及格4分。
2、由老师评价,评分标准为优秀10分,良好8分,差6分,及格4分。
具体考核原则如下:
(1)领导逐层考核原则:学生会主席团主要由指导老师考核;各部部长的考核主要由指导老师、主席团考核;各部干事的考核由部长负责考核。组织部负责统计、记录、检查、考核等具体操作事项,主席团负责监督。
(2)成员互评原则: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间相互考评;各部部长间相互考评;本部内部干事间相互考评。
(3)各部门部长对其部门干事的考核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工作优劣做出具体的评价,指出工作问题,采用记实的办法,写出报告,不搞抽象空洞的评语。考核报告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4)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的主要依据,对于考核结果出现不称职者将予以解聘。
三、学风建设及综合表现(附加分)
1、被评为优秀学干、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者,省级以上加3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被评为全国、省、校十佳大学生的分加4、3、2分,
3、获得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技能证书者,每取得一项加1分;
4、获英语六级证书、计算机三级证书者,每取得一项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