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尚作文合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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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时尚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时尚作文合集九篇

时尚作文 篇1

登登姐换了个新发型,据她的话来说,就是新发型新气象。登登姐做了个内扣的梨花卷,我和她开玩笑,“登登姐,你终于找到你的专属发型了。”她却当了真,不过不得不说,这个新发型很适合她。

刚刚看到登登姐在空间晒自拍,我惊讶的发现登登姐染发了,原来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染成了棕色,还挑染了几根毛。顺便翻了下评论,她的同学都在夸登登姐变好看了。登登姐估计很郁闷吧,按她的脾气,铁定认为她同学以前认为她丑的要命。

挺羡慕登登姐的,可以随意改变自己的发型,发色,这大概就是长大的好处吧。

我问登登姐,为什么这么喜欢换发型。她指着我的脑袋说因为要跟得上流行啊。以前她一直是长马尾,而且人长的也不是很突出,造型很土,所以才需要经常更换发型,打造夺人眼球的造型。我听得似懂非懂,还是不明白她为什么换发型这么勤。

或许真的是因为需要时尚的造型多热博眼球吧,可是我还是不明白。因为在我眼里,那些所谓时尚的造型是很漂亮,但是我更喜欢以前的造型,现在明星个个塑身,瘦的不成样子,拍出来的古装剧完全感觉撑不起衣服来。当然这仅仅是我个人的见解。

时尚作文 篇2

时尚,顾名思义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尝试、预认为后来将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潮流,而我认为时尚不过是过眼云烟。

在现实生活,人们只会盲目追求时尚例如:大多数人穿奇装异服,追捧明星,跟随一时的流行风情。许许多多的学生一味追求时尚而使自己的学业下降,有的人还因为盲目追求时尚而使自己走上一条不归的道路。或许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但能把时尚真真正正当一门艺术的人少之又少。人们大多只会跟随潮流的步伐,对时尚一时的火热过不了多久这火热就会慢慢地消逝。

我认为学生追求时尚会使学习成绩有相应的影响,使们分散学习精力,无心学习,中学生应该以学为本,素质教育为辅,而不是一味去搞些和提升自己学业无关的事,花的是宝贵的时间。而时尚又浪费钱,时尚的东西,价格会有很多水份。它还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会导致思想腐朽,拜金主义而失去社会道德。况且时尚这东西变得很快,想追也追不上。在这我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追求时尚,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你认为时尚,别人认为难看,自己踏踏实实地过生活才是正事。

大家一定要记住哦:流行时尚,皆为过眼云烟,唯有学业事业,长留世间。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轻自贱,没有主见,莫为流行所动,方能立足人间。

时尚作文 篇3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时尚作文 篇4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但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时尚作文 篇5

金色的夕阳洒下温柔的余晖,照在上班一族或者我们学生的脸上,结束了一天辛劳的工作和学习,我们需要找一些精神的慰藉。

于是我们打开电脑,登录到博客上,进入这精神的小窝,这似乎早已成为一种时尚。

我有两座小窝,一座是文字的,一座是音乐的,总喜欢静静地坐着,像呷茶一般细细地品味着,其间流逸着淡淡的欣喜与惬意。

以文会友,这是我们的时尚。于是便喜欢同年龄稍长的朋友一起品读着各自的文字,表达一些赞许,交流一点意见与心得。

我们不期许自己的文字可以被广泛地关注,不奢求做一回隐没的平民作家,只简单地希求可以有一些别人同感的回应,几许认真与真诚的品读。

静心而坐,细细地品味着别人诗一般的文字,闭目冥想,遐思着那字里行间所流淌的诗情画意,如天空一样澄明,像水一般清澈。轻轻地咀嚼,益发地散射出一种甘甜的醇香,有一丝像清泉,又有一点像淡酒,一丝丝、一抹抹地扑面而来,便如同沐浴着沁心的春风,浅浅的酥醉,恍入一场恬淡的轻梦,其间纷纷扬扬地洒下雪一样的樱花,不禁已彻底地醉了。

我们便愿意如此,简单地品味着别人博客中简单的几行文字,在这种时尚中,轻轻荡涤去心灵的尘垢。

以乐动人,用怡情的纯音乐湿润每一位来访者的心。或是闲庭信步,邂逅一段空灵的仙乐。

音乐同文字一样,亦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在清清浅浅的几个乐符间早已将人吸引过来,要去全心地回味,释去满身的烦忧与喧嚣。

宁心而听,舒缓地将整个身躯都搁下,将整颗心都彻底地放松,徜徉于一片幽静的夜色中。仿佛趴在窗口,吹拂着夏夜的晚风,面前是无垠的稻田,墨绿而深沉,安详地匍匐在夜色幽暗的角落,风一吹过,便飘漾起阵阵沙沙的响声。有一轮明月朦胧地隐在团团的柔云中,泻下隐隐约约的月光,洒在一片松林中,便萦绕起股股浅吟的松涛。那古筝清越而悠扬的弦音,二胡咿咿呀呀的古韵都在这玄幽的背景中,像天籁一样扩散开来。

这亦是一种时尚,令人在一种纯粹中得到精神的升华,滑下两行晶莹的清泪。

夜色已深沉,万籁已俱寂。我们博客一族便在这一种穿梭的相遇与交流中安抚着劳顿的心,在这一种时尚中感受着天空飘下的一阵微雨,品味着一种意犹未尽的隽永。

这一切都在这时尚的品味之中。

时尚作文 篇6

现在,我们中间最流行的当然就是最时尚的用语啦!同学们张嘴闭嘴就是“哇塞”、“酷毙了”、“帅呆了”……一次,我们班最内向的君说了一句“一般一般,世界第三”,立即引起了全班的轰动。还有不少同学用“火星文”写日记,这样就不用担心被家长发现自己的秘密了。

我嘛,平时就是一个爱赶时髦的人,如今,我更是整天时尚用语不离口,一次,我突发奇想,去文具店买了一个精美的.笔记本,然后把所有经典的句子都记在了上面,没事儿就拿出来看看。同桌说:“你要是把这股劲儿用在学习上,考试肯定是全年第一。”

不久后的一天,正当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妈妈突然走到我面前,把那本时尚语言摘录本摔在了茶几上,怒气冲冲地对我说:“你看看你,竟然跟一些小流氓学了脏话。”妈妈说完,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看着妈妈拨得发抖的手和失望的表情,我心里难受极了,我轻轻对妈妈说:“妈妈,这些不是脏话,而是现在流行的时尚用语,网有很多的。”“网上有很多。”妈妈更激动了,“你是不是背着我去网吧上网了?”“妈,别激动,不是这样的,你听我说,不要着急上火。”我拉着妈妈的手,让她坐在沙发上,然后耐心地解释起来。妈妈听着听着,眉头渐渐舒展了。当我说到我们把一些保守的,跟不上时代的人称为“火星人。”昌,妈妈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最后,妈妈摸着我的头说:“对不起,妈妈错了,看来,妈妈真成‘火星人’了。”我开心地笑了,这场家庭小闹剧也告一段落。

现在,妈妈居然也向我学起了时尚语言,昨天,妈妈在电视看到了她的偶像佟鑫时,兴奋地说了一句:“用你们的话说,佟鑫真是酷毙了!”

时尚作文 篇7

没看过《盗梦空间》?你土了!没听过TaylorSwift?你out了!当下,时尚已成为许多人的热门话题。一个时间段的流行必定会成为聊天的主调。

电影没看过可以补看,歌没有听过也可以去补听,这叫明眼人的顿悟,明白该跟上时代了。但你若是一听时尚便去效仿,这便成了瞎眼人了。时尚这种东西可盲从不得。

前阵子大火的Ladygaga以其出位夸张的造型和独特鬼魅的音乐吸引了众人的眼球,赢得了不少人的青睐,由此刮起了一阵巨大的时尚风,引得国内许多明星都争相模仿起来。某专辑封面,那夸张的电焊眼镜;某颁奖典礼,一身衣不雷人死不休的造型,一看便是Ladygaga附身。这类对明星的盲从,总会惹来“抄袭门”等非议。在我看来,盲从别人的时尚,否定自己的特色,实在是一种极不聪明的行为。

明星尚且盲从不得时尚,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前几年,安徽出了个名人:许嵩。他被冠以“周杰伦第二”、“音乐界的韩寒”等名,可见影响力不凡。如今好像这类例子越来越多了,本就读于或毕业于某所名牌大学,却在与其专业相差甚远的道路上取得非凡成就,你可以美其名曰“人才诞生的时尚模式”。但这种时尚,你跟从得了吗?许嵩他能成为音乐天才是因为他本身就有这方面的资本,我不相信随随便便地从安徽医科大学拉出个人来就能唱出什么好歌。

确实,这种发展个性成就天才的时尚令人心向往之。但这只能是那些有天赋的人打造的时尚。我们普通人啊,切勿想着哪天甩甩书包走人,奔那“时尚”道去。

盲从时尚是愚蠢的甚至可怕的。在中国人口泛滥的情况下,“丁克”成为一种时尚。这本可理解成“为中国大地减少人口负担的好事”。但有些人为了跟着这时尚,使自己不落伍,竟然做起了“伪丁克”。明明养了孩子却把孩子丢给父母,还潇洒地对外宣称:“我是丁克我自豪!”这般盲从,扭曲了时尚的本义,颠覆了时尚的价值。

请不要把Ladygaga那件内衣般的衣服当成外套穿在身上在大街上显摆,更不要不好好读书还嚷着:“我要当许嵩第二!”人家许嵩起码还本科毕业了。

时尚作文 篇8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时尚作文 篇9

一股香气扑面而来,在门口的我呛了几口气,一位衣着亮丽的老人走进家门。想都不用想,这位时尚的老人是我的外婆。

我是真服了外婆了,都一把年纪了,还像二十几岁的少女一样喷香水,抹口红,而且她喷的香水味道很重,我待在她旁边,时不时就呛个半天。一般的老人头发花白后基本上不染黑。可是,我的外婆是个例外。

她一到我家里,就向老妈要染发剂,说是白头发不好看,单调。结果,所有颜色的染发剂都统统被搜刮过来了,有黑色、深棕色、淡棕色、深黄色,甚连红色也有!外婆一边挑,一边嘟哝:“一定要挑最最体现出时尚的颜色,我可是公司里公认的‘时尚老人’。”家里的地板常被外婆弄得一片狼藉。

我这个老外婆真的是每时每刻都要追求时髦。我和老妈在澳门旅游的时候,外婆的电话就追来了。在电话中,只听见外婆的大嗓门在叫:“快给我买好用的护肤品,还有口红,口红的颜色要十分时尚的火红色,听懂了没?……”没办法,我们只好动身去买护肤品。在店里,服务员连在手上试了十几道口红,但都不咋地,要么太粉,要么颜色太暗。最终定下来了,只是我本人不确定外婆会喜欢,那红色涂在嘴唇上就好比吃了红辣椒一样,像重度充血差不多。后来带回家给外婆,外婆却十分高兴,一直说:“就是这个颜色!就是这个颜色!”

外婆还十分喜爱穿高跟鞋。一次,老妈的大学同学寄了几双鞋给我们,其中就有外婆的高跟鞋。我拿出来,仔细瞧瞧这高跟鞋的跟,好高啊,我试着穿了一下,走起路来像是在踩高跷。我提心吊胆地走,生怕摔个狗啃泥。真搞不懂外婆会喜欢穿这种鞋。在我眼里,外婆永远是年轻、时髦的。不过,有一个与众不同、又“年轻”又时尚的外婆倒是我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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