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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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家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北猫先生写的《米小圈上学记》。

书中的主人公叫米小圈,他上了秋实小学后,认识了很多朋友。比如米小圈的同桌丽丽,她虽然是个学霸,却不怎么讲道理。还有幽默的姜小牙,米小圈常常盯着他的'牙齿想:姜小牙的牙齿那么大,为什么不叫姜大牙呢?后来才知道,原来姜小牙的爸爸叫姜大牙。有一天,米小圈在幼儿园的好朋友邢铁也来了,他从原来的学校转到了秋实小学,米小圈经常亲昵地唤他“铁头”。

书里的老师们也性格各异。班主任魏老师总是板着一张脸,发起火来非常恐怖,所以米小圈他们都不敢惹他生气。体育老师的肌肉很发达,米小圈还偷偷给他取了个搞笑的外号——肌肉老师。数学老师是一名大学生,很有亲和力,同学们都非常喜欢她。

除了个性鲜明的人物,书里还有精彩的情节。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同学们都想看肌肉老师展示体育技能。肌肉老师为了满足大家的心愿,就跟着大家一起跑步。他像一支箭一般,一下子就跑到了终点,同学们都不禁欢呼起来。接着,肌肉老师又兴冲冲地拿起了篮球,想给大家示范投篮。只见他举高了篮球,身子向后一仰,球就飞了出去。“不好!”米小圈看着飞向远处的球,心里十分不安。果然,“砰”的一声,校长室的玻璃被球撞碎了,玻璃渣碎了一地。大家一看闯祸了,都慌慌张张地躲了起来,生怕被兴师问罪。校长气急败坏地说:“是谁把我的玻璃弄碎了?”这时,肌肉老师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站了出来,满怀愧疚地道着歉:“校长,对……对不起……”肌肉老师积极的认错态度安抚了校长的情绪。就这样,大家又手舞足蹈地出来了。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本书不仅读来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读过的大量书籍中,最喜欢的就是《给思维一对翅膀》。

这本书中有许多启迪心灵的智慧故事,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一个小故事《王?智识獐鹿》。

王安石是宋朝有名的诗人,同时,他还是当朝的宰相。王安石有个儿子,名叫王?,从小就聪明伶俐,特别讨人喜欢。

在王?五岁的时候,一个前来拜访的客人送给他家一头獐和一头鹿。王?从来没有见过这两种动物,两个小幼崽既活泼又可爱,王?感到十分新鲜,整个上午都在逗这两个小动物玩。

客人见他玩得很开心,就想逗逗这个惹人喜爱的孩子,对他说:“王?,听说你很聪明,我考考你怎么样?”

王?眨了眨大眼睛,稚气地说:“好啊!您请讲吧!”

客人说:“你说说这两只动物哪一只是獐,哪一只是鹿呢?”

獐和鹿本来就很难分辨,它们的.幼崽更是极其相似,就连熟悉这两种动物的人都得花上一番功夫才能分辨出来,更何况王?还是第一次见到它们。

小王?看了一会儿,便振振有词地答道:“这还不简单吗?獐旁边的是鹿,鹿旁边的自然就是獐了!”小王?的回答使客人十分惊奇,这么小的孩子竟然如此机智,于是连连称赞小王?聪明过人。

大家读完这个小故事,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当我们面对难题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努力思考问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另一个角度来解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书是我们的朋友,我读过很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这本书了。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罗贯中。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仿佛沉浸在战火纷飞的三国时代,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人身临其境。

《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老百姓生活苦不堪言,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发动起义。他们手拿锄头、铁锹,头系黄色巾布,到处烧杀抢掠,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黄巾之乱”。东汉朝廷命令各路诸侯平叛,虽然“黄巾军”被消灭了,但是诸侯们都有了自己的地盘和军队,再也不听朝廷的命令了。导致了群雄割据混战的局面和最后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出现。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刻画出许多性格鲜明、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义两全的关羽,赤胆忠心的.赵云,有勇无谋的吕布,爽直粗犷的张飞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英雄人物是诸葛亮和赵云。诸葛亮是刘备“三顾茅庐”请来的军师,人称“卧龙先生”。他用兵如神,在赤壁之战中他借东风,草船借箭,火烧曹营,大败曹军。后来协助刘备建立蜀国,七擒孟获,平定叛乱。我对他的智慧和计谋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喜欢的另一个人物就是赵云了。赵云又名赵子龙,是蜀国“五虎上将”之一。他身材高大,浓眉大眼,身穿银盔银甲,手拿银枪,骑着白马,真是威风凛凛,一身正气。赵云在长坂坡之战中单枪匹马杀入曹操大营,七进七出,杀死敌将几十人,百万曹军都不敢阻拦。他一个人浴血奋战,救出被困在敌军之中的刘禅。因为赵云武艺超群,胆识过人,所以他在一生大大小小的战斗中从没受过伤,人称“常胜将军”。

读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首先我们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沉着冷静,不能乱生气,司马懿就是一个例子,不管诸葛亮怎么羞辱他,他就是不出兵,使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也拿他没有办法。其次是不能过分的骄傲和自满,关羽就是因过分轻敌,才会败走麦城的。一本好书,就是一位好的老师,《三国演义》这本书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世界,它让我畅游在历史长河中,学到了很多很多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在冬日里,暖炉边,我阅读过一本寓意深厚的书——《鸟奴》。现在,正值绿树成荫的夏天,我把这本《鸟奴》分享与你,希望你能喜欢。

在这个世界上,一切生物都遵循着一条定律——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也是达尔文《进化论》里面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无论是生活在繁华都市里的人类还是生存在密林深处的动物,都如此。在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这本《鸟奴》中,我对这条定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此书讲了一对鹩哥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不被天敌——蛇吞食,冒着生命危险“安居”在大青树下的一对蛇雕周围,为蛇雕甘愿当奴,清扫蛇雕的窝巢,却一次又一次遭受蛇雕的百般欺凌。到最后,非但自己的孩子没保住,还失去了蛇雕的信任,被主子驱逐……

其中,有个章节令我印象深刻。大蛇雕外出捕猎,做奴仆的鹩哥尽职尽责地照顾着小蛇雕。两只小蛇雕开心地在自己的窝里打闹,突然小蛇雕掉进了茂密的灌木丛,生死不明。心急如焚的鹩哥没有办法救助两只幼小的蛇雕。

而后,捕猎而归的大蛇雕回来见小蛇雕不在窝里,气急败坏,一怒之下让三只同样年幼的小鹩哥死于非命。而两只掉在灌木丛里的小蛇雕却安然无恙。身为弱者的鹩哥在强大的敌人面前,亲眼目睹自己的孩子命丧黄泉,却无能为力。难道这就是做奴隶的悲剧吗?

这个故事,没有给我赏心悦目,愉快轻松的感觉,反而危机重重,险象环生的森林,给我更多的'是紧张、是惊险,是残酷。这就更容易引起我深入的思考和遐想……

鹩哥的遭遇固然值得同情,但是想想,蛇雕因强大得到了自然界绝对的优势。在我们人人生而平等的社会里,是不是能力强的人可以在强大的竞争中占有绝对优势,在生活中享受着最优等的待遇呢?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而如今我们刻苦学习,奋力奔跑,不就是为了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吗?

你想知道为什么鹩哥甘愿为奴,任雕欺凌吗?

你想知道在丛林深处还有多少暗藏的杀机吗?

你想知道那棵大青树下还有多少危险重重的经历吗?

那么,这本《鸟奴》推荐给你,祝你拥有一段快乐的阅读时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大家好!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在达尔小时候,他并不喜欢学校,因为学校里的老师会因为他弄坏钢笔尖,向同学借个笔尖而将他痛打一顿,所以他异常自卑。但好在达尔的学校旁边有一座巧克力工厂。那儿经常会送巧克力给孩子们品尝,并请他们提意见。于是,这成了他唯一的乐趣。所以在达尔长大之后,抱着对当时学校边那座巧克力工厂的向往,写下了这本香香浓浓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贫穷的小男孩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从来没有人进出。有一天,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在五块巧克力包装纸中藏有金奖券,得到它们的孩子就能参观工厂。查理幸运地得到了金奖券。最后,查理通过自己良好的品质,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在这个工厂中,有许多让人叹为观止的发明:供夜间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说话说得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时吃的隐形巧克力糖……难得的是,这本书中居然没有反派成年人,而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奖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突出另外四个小孩的缺点,达尔的描写也是夸张到了极致: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个小葡萄干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唯奥利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爱嚼口香糖。“我不能没有他。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地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

对于这些坏孩子,达尔的惩罚也是不失幽默。贪吃鬼格卢普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喝得要多快有多快。因为伸出去太远,他掉进了河里。你以为他会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随后,他像一个鱼雷飞快地升了上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把它打捞出来了。

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怎么样?相信大家已经被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住了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捧起这本书了!那么,祝你阅读愉快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酷虫学校》,这是一套昆虫世界的校园冒险书,是妈妈给我买的。

这个学校里有许多奇怪的同学:有的同学喜欢在上学路上收集粪蛋,有的学生喜欢在教室的过道里疯狂挖洞,有的学生把咬人的午餐带到学校,也有的学生无法控制咀嚼黑板和课桌的冲动。

这本书就像昆虫类的百科全书一样,书里讲了一些昆虫的`特点,习性,某个地方的功能还有生活在哪里,讲述了一个昆虫从卵到幼虫再到成虫的奇妙旅程。在每个昆虫的成长过程中,总会有许多事情发生,比如在第一册书上的杂虫班里的狼蛛001就把果蝇老师给吃掉了。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叫虎甲的小甲虫,因为它跑的很快,不怕任何挑战,而且它不挑食。还有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屎壳郎,笨笨呆呆的屎壳郎关键时刻真有担当!不要取笑一只吃大粪的虫子,它就没有取笑我们喝可乐吃薯片!当然,还有那只吃掉老师的虫子——狼蛛001,这可真棒!可以吃掉老师的学校才是最酷的学校!

这本书写的很有趣,非常生动,读的时候我还掌握了许多昆虫知识。通过故事中那些酷虫大战的结果,我们了解了自然界昆虫的食物链及昆虫的习性。相信看了这本书,会让你爱上那些调皮可爱的小虫子的。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的好多的昆虫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书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神通。我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小在不知不觉中对历史书产生了兴趣,从开始的《五千年文明故事集-金戈铁马风云》,到后来的《三国演义》、《史记全集》……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历史是什么?历史仅仅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绝对不是。“历史原来很精彩呀!”当年明月大喊一声。“很精彩呀,很精彩呀……”声音逐渐消失。前面那座古庙里有点动静,一个小和尚好像刚睡醒,慢腾腾的伸了个懒腰,抖落了身上厚厚的尘土。噢!那不是朱重八吗?他朝四下看了看,然后向当年明月走来了。那边还有人,朱棣骑着马,风尘仆仆,身上浸着汗水,也向这边赶来。后边是方孝孺,一脸正气,拉着朱允炆,有点嫌他走的太慢;沮丧的胡惟庸,骄横的`蓝玉,都来了。远远的,过来一个瘦了吧唧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朱厚照,还是那样儿,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走路也一摇一晃的……这么多人都围上了当年明月,一下子就热闹起来,就这样,《明朝那些事儿》诞生了。

对我来说,《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是欢乐、高兴,也是陪伴。每天放学写完作业后、睡前的一段时间、周末的闲暇时光,都是这本书伴随我。刚开始看了它的封面,觉得这是一本严肃、无趣的书,但不是,这是一本极其详细,并带有欢乐语句的书。通过7册的描述,了解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展示了明帝国十七位皇帝及王公贵族和小人物的全景,详细讲了明帝国的建立、昌盛、衰退的全过程。

而在充满欢乐的历史书中,也有好多的悲情人物。让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第五册中讲述的明朝内阁首辅,上柱国正一品大师,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张居中。他是考成法的创办者,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去世之前就得到太师的官员。他去世后,被政敌反攻倒算,长子自杀,次子充军。我不明白,不就是政治上的不合吗?为什么非要闹的对手家破人亡呢?他们的良心会不会痛呢?但是,后来张居正还是恢复了声誉,谥号为“文忠”,名垂青史。

读完了这套书,我有许多感受,它让我了解了丰富多彩的历史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好多深刻的道理,其中最值得坚持的,那就是走上了正确的路,就不回头,虽然前面荆棘丛生,仍要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在我看过书集中,最喜欢的《鲁滨孙飘流记》,因为它给予战胜困难的勇气。

《鲁滨孙漂流记》叙述了十七世纪有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航海中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为了战胜死亡,他依靠破船上剩下的一点生产和生活资料,同大自然展开了顽强的斗争。每做一件事,都要遇到很大的困难,但他经得起失败的`考验,凭着艰苦的劳动,成功地在荒岛上建起了房舍,开垦了农田,营造了羊圈,使荒岛面貌有了改变,他的生活也有了改变。经过二十八年多的孤苦生活,他终于脱险,返回故乡。

读了这部小说,从鲁滨孙的非凡经历里,我感悟到了鲁滨孙面对厄运的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悟出了人应该学会生存的道理。这两点对于现在的学生来说,十分重要。

首先我们面对厄运应该有积极的人生态度。人的一生绝不会一帆风顺,生活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安慰的事情。”鲁滨孙是“知足安命”的,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的时候,就要像他一样,直面现实,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增强跟困难作斗争的信心;当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应当坚持住,尽一切力量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迎接最后的胜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遥远国度里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海伦·凯勒,她出生于美国,在第19个月时,因大病突袭,带走了她的视力、听力,使她变成了一个集盲、聋、哑于一身的残疾人,从此,无尽的黑暗和寂静笼罩着她的一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部传记散文,作者海伦以其朴素、真挚的语言,丰富的'想象力描述了自己由于幼年患病,导致五官三残的经历,但她不颓废、不服输,在善良的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付出了比常人多百倍千倍的艰辛和努力,先后学会用手“看”书、“听”音乐,还学会了说话并能与人沟通,最后竟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被授予美国公民最高的荣誉——总统自由勋章,还被评为世界十大杰出妇女之一。全文通篇流露出作者的真情实感,闪耀着一颗火热的、不屈的、充满光明和善良的心灵的跳动,读后感人至深,催人泪下。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更是因为,我被主人公那种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积极向上的顽强精神所打动。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深深地感动了我:“忘我就是快乐。因而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作我的太阳,别人耳朵所听见的音乐当作我的乐曲,别人嘴角的微笑当作我的快乐。”多么豁达的人生态度!尽管她的命运比别人曲折,但她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战胜了困难,战胜了自我,赢得了世人的尊重,获得了成功。海伦的这种高尚品格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对比海伦,我真是自愧不如。记得在我快上小学时,姐姐教我认字,刚开始,我觉得特别新鲜,可后来要认的字多了,我便觉得很乱,不耐烦地摇着头说:“不学了,不学了。”姐姐开导我说:“你怎么一遇到挫折就放弃了呢?你应该迎难而上才对。”可当时我哪里能听得进去,说什么也不愿意学,还搪塞说以后上学老师会教我,等长大再学就不难了,认字就这样半途而废了。现在,我一想起来,便有些后悔,海伦虽然残疾了,但还能克服困难,发奋苦读,而我是一个健全人,为什么不能做得更好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告诉我:一个人最可贵的是要有坚韧不拔、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迎难而上,战胜挫折,才能分享成功的喜悦和迎来胜利的曙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对人类来说确实有不少好处,不仅能能使我们知道历史上著名的事迹,还能让我们了解到一些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史记》。《史记》是汉朝司马迁写的一本记载了从神农氏到汉朝的历史,与司马光并称之为“两司马”。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良的故事了。张良曾因不满秦始皇的执政,便刺杀秦始皇,但刺杀未遂,张良只好躲了起来。十年过去了,陈涉等人起兵谋反,张良也聚集了一百多个青年,半路上遇到刘邦,率领着几千人,就归附了刘邦。张良多次根据《太公兵法》向刘邦献策,刘邦很赏识他,经常采用张良的计谋。项羽废除秦朝后,便邀请刘邦到鸿门相聚,想杀掉刘邦。幸有张良的朋友项伯在项羽手下做事,秘密告诉了张良,让张良逃跑,张良没有答应。张良便让刘邦去赴会,并与项伯、樊哙等人协助刘邦逃走,危机足以解除。张良与陈平后又多次向刘邦献计,刘邦打败了项羽,并称赞张良道:“子房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张良对刘邦的忠诚和他的聪明令我赞叹,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刘邦能在一开始一直惨败的十万人战胜一直完胜的项羽的四十万人,因为项羽太骄傲了,刚愎自用,不愿意接纳贤才,只相信自己这才造就了他失败的'原因。

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中外名著,了解更多的问题。人的一生不能延长,却可以用你的知识将其无限变宽,为了自己的美好的人生,多多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书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有人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确,漫游书海,阅读好书可以让你拥有无穷的智慧。我读过许多好书,但最令我印象至深的还是这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翁歇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在伦敦及外地办案的故事。其中一起案件“狮鬃毛”我就特别喜欢。福尔摩斯去海边度假,不料却遇到命案——一名男子离奇死亡。紧接着,一只狗死了,一位教师受了伤,并且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受到了伤害。福尔摩斯起初白思不得其解,最终在一本书里了解了凶手——水母,触手30米长,被触手碰到的生物都会中毒身亡,案情终于解开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就是精彩。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每起案件的上半部分写了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侦查力查出的线索以及推理出的作案过程,让读者产生疑惑——他是怎么发现的?下半部分就写了犯罪者的.故事以及推理过程。通篇读完,让读者意犹未尽,欲罢不能。

这本侦探小说,除了带给读者一番惊现刺激之外,也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怎么会有远超常人的侦察力呢?其实,他并不是多么厉害,而是他有见微知著的能力。只有见微知著,才可以发现许多细小的线索。同理,在人生的道路上,见微知著才会成就大事。每读完,我都会对这个道理进行深深的体会。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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