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兴仁县“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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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11月29日上午,兴仁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四个街道及县安监、交通、教育单位在圣邦超市门口提前开展2015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迎接“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到来。

2015年兴仁县“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校车、公路营运客车超员、超速不光是罚款了。从2015年11月1日起,校车和公路营运客运,严重超员、超速属于危险驾驶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

在活动现场,兴仁县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重点宣传《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内容以及农村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活动当天共向市民发放了“刑法修正案(九)”中交通解读读本和摩托车驾驶人安全出行指引和交通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兴仁县“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兴仁县相关部门还将深入公路客货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驾驶技能培训学校,以《刑法修正案(九)》中危险驾驶罪等规定为重点内容,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并督促企业在全体驾驶人中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做到自觉抵制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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