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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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1

近期我们小组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过汇总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目前,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入股、转让、互换等形式。

二、土地流转的效果

土地流转形成了“四集中”:一是土地向龙头企业集中。目前。二是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三是土地向种养能手集中。主要是各村的种植和养殖大户。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份村干部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户之间的私人行为,在税费改革前只要完成了各项税费任务就行,没有严格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管理。但事实证明,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土地流转是日后承包纠纷的重大隐患。一旦发生了纠纷就难以解决,会引起层层上访、甚至集体上访,这样的结果将会影响社会稳定。

(二)农户放弃承包地时无书面申请。前几年由于各种费税负担较重,全家外出的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只向村委打了一个招呼,有的甚至只打了一个电话,更1

没有提交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申请,村委将其承包地收回后重新发包给其他农户,该农户事后反说是村委强行将其承包地收回,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又拿不出有利的证据,增加了此类纠纷处理的难度。

(三)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无规范的流转合同,相当部分只有双方当事人才知道的口头协议,认为都是亲戚或关系较好的邻居,不用签订合同,待到发生纠纷要求解决时难以取证,为处理纠纷增加了难度。

(四)组织机构有待完善。街道和村两级没有成立相应的服务机构,使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工作没有相对完善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工作队伍;没有建立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制度,不能对每一宗土地流转都建立流转台帐和流转卡,使土地流转工作不规范;没有建立土地流转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不能及时发现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沟通协调工作做的不够,不能为农民和业主搞好服务。

四、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认真贯彻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7号令)的宣传贯彻,要让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流转的培训,街道要定期组织对村干部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把好关,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严格按程序操作。

(二)切实完善流转手续。在全面清理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基础上,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分类进行完善和补充。

一是对农户之间流转合同和协议或不规范不完善的合同或协议的流转行为,按照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的格式进行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当事人不在家的,由当事人寄回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亲属代签。所签订的.各种流转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人承包期的剩余时间。

二是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的农户,必须完善放弃承包经营权的《申请书》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否则不允许村委将其承包地发包给他人承包。

三是对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发包的耕地、荒山、荒坡、荒滩等土地,要认真清理审查,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认真加以完善和补充,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切实保护土地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严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程序。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再签订流转合同书。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街道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适时进行备案登记,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流转当事人可以向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四)指导签订流转合同。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其签订合同后,予以登记备案。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指出并予纠正。

(五)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及时对各类流转土地进行登记备案,并将相应情况及时录入微机,减少和杜绝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各类纠纷。

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2

为全面掌握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总结、分析土地流转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使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加快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步伐。11月中旬,我会组织部分委员深入总堡乡万亩优质设施果品基地、民和三泰牧业养殖有限公司、民和龙卉菌业有限公司等种植、养殖基地,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及集约化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实地察看、走访农户、听取汇报、召开专题座谈会集思广益,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8.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4%。通过出租、转包、转让、互换等流转形式,逐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型、主导产业集聚型、股份合作经营型、专业合作服务型、现代园区推进型等多种经营模式。土地规模化经营取向越来越明显,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一)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建立服务体系。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民XX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确定县农业经营管理站承担协调服务职能。各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农村土地流转规划制定、信息平台搭建、招商引资、流转主体资格审查、签订合同、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等职责,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提供服务,从组织上保证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

2、广泛宣传,提高群众认识。采取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民XX县关于切实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采用现场观摩、算账对比等形式,宣传土地流转对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初步走出了“流转”就是 “流失”的认识误区,提高了主动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3、培育主体,拓展流转渠道。按照“政府引导、法人投资、企业经营、产业化开发”的思路,大力引导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流转变为农户向农业企业、科技人员、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流转。同时,采取政策扶持、协调融资、技术服务等措施,大力扶持培育种养产业大户,积极引进客商带动发展规模、高效种养业,推动土地流转。

4、规范管理,实施政策奖扶。县委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土地流转实施意见,明确了土地流转的原则、指导思想、管理机构及职责。统一制作合同文本,县、乡(镇)、村分别建立合同档案和等级台帐,基本做到了流转情况底子清、情况明、资料齐全;制定土地流转奖扶政策,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对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种植、养殖能手和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和扶持。20xx至20xx年,先后为我县38户种植、养殖大户、5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解决了拖拉机、旋耕机等农机具购置补贴,辐射农户1万余户。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农牧厅奖扶资金280万元,扶持了26个农业专业合作社。

(二)主要成效:

1、促进农业集约化经营,推动土地资源合理利用。通过土地流转,一方面使农民自愿地将无力经营或不愿经营的土地及时转让出去,另一方面使部分有技术优势、资金实力、经营能力的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时获得相应的土地,解决“有人无田种、有田无人种”,“多种不能、少种不行”的矛盾,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的集约化经营规模得以不断扩大,较好的解决了耕地撂荒和粗放经营的问题,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如古鄯镇桦林咀村农户王耀武流转土地500亩,实行集中连片种植全膜双垄玉米,今年实现收入达23.4万元。民和龙卉菌业有限公司流转土地400亩,承包日光温棚70栋、智能温棚11500平方米,集中栽培花卉、食用菌、木瓜、人生果等,今年纯收入700万元,亩均达1.75万元。

2、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动了畜牧养殖业发展。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后,主要用于发展全膜双垄玉米、设施果品、优质蔬菜、家畜(禽)养殖等优势产业,有力地推动了特色产业发展。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走农畜联动、草畜结合的路子,进一步延伸现代农业产业链,提高了农业专业化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如转导乡前坪村农户马正蛟,流转土地150亩种植全膜双垄玉米,仅玉米收入达到7.2万元。并利用玉米秸秆进行规模牛羊养殖,今年羊出栏1030只,牛出栏350头,实现利润50.45万元。民和广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流转土地100亩,自今年7月份开始肉羊养殖,现羊存栏20xx只。

3、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业主,为了进一步提高种植效益,均不同程度地使用了多种先进农机具、优良品种和先进农业适用技术,多方接受农业信息服务,继而整合生产要素,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经营,解决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在销售、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难题,为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提高了经营效益。如总堡乡万亩设施果品基地,规划流转面积1.39万亩,总投资3.5亿元,利用5年时间建设冬暖式日光温室5000栋,覆盖总堡乡三垣、中垣、总垣和古鄯镇古鄯、桦林咀等5个村。截至目前,已流转土地2800亩,建设日光温室734栋。基地建成后,预计实现年产值1亿元以上。实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4、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的'建立,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提高了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8.9万亩,我县人均耕地面积1.73亩,通过土地流转,有5.1万农民从土地耕作中解放出来。据了解今年我县因土地流转实现劳务总收入8.19万元,劳务人均收入达 6469.2元,有力的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农民除土地流转收入外仍享受各种良补政策,加之从事其他行业或务工收入,经济收入有了明显增加。

5、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促进培育新的经济主体。土地流转助推了一大批新型农民以规模化经营参与市场竞争;助推了各类工商企业介入农业领域,增强农业市场主体活力和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助推了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程度。如民XX县祥和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自20xx年登记注册以来,现已发展成流转土地900亩,拥有社员258名,收购网点12处,加工厂2处的新的经济主体。仅20xx年销售各类中药材920吨,实现销售额1680万元,纯利润135万元,社员亩均增收700元以上。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良好,但总体而言,还处于初级阶段,低起点、低水平、低效益,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制约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的实际问题。

1、思想制约。一是部分乡镇、村干部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协商处理,对其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疏于管理。二是受传统思想观念束缚,一些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高。尤其是农业税的取消和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使土地收益得到提升,即使外出务工、经商,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三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较为滞后,有关土地流转的地方法规尚未健全,客观上造成土地流转后失地农民的生活无法保障,农民在心存疑虑的情况下,不肯或不敢流转土地。

2、政策制约。一是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承包权30年不变,虽然保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但同时将土地承包权固化,使得土地经营权相对分散。目前,我县人均承包地不足2亩,在这种背景下,要开展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涉及农户少则数十户,多则上百、上千户,一家一户做工作难度大,一旦流转的大垄大畈中间出现个别农户不愿流转的“插花”现象,流转就无法进行。二是由于对土地撂荒现象没有行之有效地政策约束,政府部门无权及时对弃耕土地进行回收,导致了“有地无人种,想种没有地”的现象,个别地方还有耕地撂荒现象。

3、设施制约。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设施与装备既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又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和基础,同时也是我县农业发展中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一是农田交通状况严重滞后,与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农村发展环境尤其是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距较大。我县农田结构零散,大垄大畈少,大部分农田没有机耕路相配套,影响农业机械推广。二是农田水利设施失修老化,许多农田沟渠不畅通,农业抗灾能力脆弱,从而导致土地经营成本增高,难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影响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发展。

4、机制制约。一是由于农经管理部门受人员和经费紧缺的限制,相关政策咨询、信息传递等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个别乡镇有机构无人员,土地流转中无合同和合同内容不完整现象很普遍。农户间的代耕代种绝大多数只达成口头协议,签订的大部分合同对流转面积、四至以及承包方和流转方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一旦发生纠纷,维护权益将无凭据;二是流转主体不合法。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转让方多是村委会,有的甚至是乡镇政府,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又没有委托书,造成流转双方主体资格不明确;三是部分乡镇疏于权证管理,未主动及时跟踪服务,致使农户间互换、转让土地的权证变更登记不准确。对土地承包合同及相关流转档案管理不严,档案遗失和损坏情况时有发生;四是尚未建立土地流转相应的仲裁机构,对于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缺乏有效的调解和仲裁手段。

5、资金制约。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必须以资金和技术实力为基础。由于我县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大户、企业、专业合作社等都处于起步阶段,资金相对紧缺,个别经营户在土地流入后,由于争取不到项目资金,土地使用权又不能作贷款抵押,每当农业生产前期需作较大投资时融资困难,资金投入不足是制约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的主要“瓶颈”。同时,个别经营大户由于资金缺少和融资渠道不畅通,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甚至丢弃建设项目,群众有怨言,政府背包袱。

三、对策与建议

一、从认识抓起,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流转氛围。针对农民“恋土情结”和对国家政策的疑虑,针对基层干部怕麻烦的消极情绪,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引导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的流转氛围。

一是晓之以理。要大力宣传政策法规,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引导农民吃透中央会议精神、钻透土地流转政策,让他们知晓土地流转不是剥夺承包经营权,只是经营权的暂时转移,消除后顾之忧。要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从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局、特别是要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发展的战略眼光来看待土地流转工作,彻底摒弃农村土地流转“无益财政增收、反添基层麻烦”的消极观念和模糊认识,积极为农村土地流转鼓与呼、服好务。

二是明之以利。农民最关心的是土地流转是否比自己经营能够带来更多的实惠。因此,在宣传导向上,要引导农民放宽视野,从长远利益着想,从宏观利益着想,从发展大局着想,通过形式分析、效益分析、引导农民深刻认识到土地流转将会带来的“双重效应”,一方面能使他们摆脱土地的束缚,从“兼业农民”转化为“专业工人”,不仅可以得到土地流转收益,还可以获取工资性报酬,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土地流转可以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专业能人,成为农业规模经营的领军人物,带动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三是示之以范。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农民身边的能人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先进典型,让农民从身边典型事例中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让他们有信心、有希望去探索实践,从而主动、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

二、从转移入手,消化剩余劳力,拓展流转空间。转移富余农民,是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条件。离开土地的农民越多,可供流转的土地总量就越大,土地流转的空间就越广。

一是抓培训,提高转岗就业本领。要针对农民的实际情况,以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培训内容既要面向现在的市场,又要看到未来的趋势,努力做到实用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农民所学技能有用武之地。采用适合农民特点、顺应农民愿望的培训方式,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多搞就近就地小规模培训;坚持长期与短期相结合,多搞期限短见效快的培训;坚持常规与品牌相结合,狠抓品牌培训,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是促创业,拓宽农民致富门路。要优化创业环境,把支持城镇居民创业的优惠政策逐步覆盖到农民,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大胆创业。政策扶持上,按照“能宽则宽、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在市场准入、工商登记、信贷投放、税费减免、提供用地等方面,加大对农民创业的支持力度。创业培训上,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民,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经费纳入就业培训补助范围。创业服务上,依托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农民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提供创业指导、信息咨询、项目推介、资金扶持、行政审批等服务。

三是上项目,增加社会就业岗位。充分利用国家第二轮西部大开发和兰西经济区现代化区位中心城市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农田水利、乡村公路等民生工程建设,带动富余农民临时就业。同时,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大上产业项目,增加长久性的就业岗位。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就业贡献率,优先安排和支持就业吸纳能力强的项目建设。

三、从机制着力,完善政策措施,激发流转活力。完善政策措施,是促进土地流转的关键因素。要以完善的政策机制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权益,防范土地流转潜在的风险,激发农村土地流转活力。

一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同时在流转主体、流转形式、经营内容、流转方式、奖补措施、土地用途等方面制定出台具体政策。如:研究制定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相关政策,解决好流转土地违约补偿以及今后如何归还土地使用权问题;适当放宽农村土地的农业用途范围的政策,解决好土地集约化经营所必需的生产管理用房的建设用地指标问题等,从政策导向上促进土地的合理、健康、有序流转。

二要建立引导激励机制。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财政支持力度,安排农村土地流转专项资金,用于流转指导、流转信息平台搭建和流转服务组织机构建设等,对参与土地流转的农业经营实体实行奖补政策,推动公共财政向优势区域和优势产业倾斜;强化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农村土地经营主体做大做强。金融机构要把集约化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集约化经营主体季节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继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覆盖面,切实解决好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要建立权益保障机制。对经营主体要严格准入。农村土地流转主管部门要对农业领域规模经营业主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项目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经营业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较高的经营水平和经营项目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确保产业发展及经营业主、农民的双向受益;对流转土地要评估定级。探索建立流转土地评估定级制度,合理确定土地的质量、等级,为流转双方的公平交易提供合理参考依据。要加强对流转价格的指导,根据土地评估定级的结果,合理确定土地流转的指导价格,减少价格确定的随意性和不合理性,避免农民的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四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县上应建立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乡镇、村设立农村土地纠纷调解组织,同时加强司法、信访、经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不断健全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司法等多渠道的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降低土地流转的法律风险;探索建立农业投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基金,应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土地流转失败后可能出现的土地复耕、损失补偿等潜在风险,降低土地流转的市场风险。逐步完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主的种植、养殖等农业保险体系,降低农村土地经营主体的自然风险。

五要探索创新流转机制。要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农业主导产业,激活农村市场经营”为目标,按照突出特色、统一规划、连片推进、整体提升的思路,充分发挥我县不同乡镇的区位优势,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对于符合规划的规模经营户给予支持,不符合规划的坚决不予准入,努力构建 “一乡一业、一村一品” 的特色产业板块,着力加快规模化、区域化、标准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和农村经济整体实力,助推转型跨越发展。在土地流转的同时,鼓励引导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经营头脑的农民以入股、入社的形式参与产业经营,通过利润分红和农业增效实现农民增收。

四、从服务出发,夯实工作基础,规范流转秩序。提供服务平台,规范流转秩序,是推动土地健康有序流转的重要保证。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转、规范长效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议县上建立全县土地流转信息库。乡镇依托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村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为土地流转提供土地政策、流转方式、信息传递、法律咨询等项目服务,及时掌握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接收农民申请托管的土地,并做好下步流转工作,使“我想转包”和“我想承包”信息对称,促进土地流转进入有序的市场化轨道。同时,要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使其留得住、发展快、效益好。

二是规范流转行为。流转形式要严格遵循法律和政策规定,采取法定的出租、转让、转包、互换、入股等五种形式进行。开展土地流转试点、试验,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应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的要坚决禁止,超出政策规定的试验要依法审批、严格管理。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三个不得”原则,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土地流转主管部门要重点查处改变土地用途、损害农民权益等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程序管理。实行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和登记备案制度,科学指导土地流转,防止出现强迫流转或放任自流现象。土地流转当事人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应签订内容详尽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并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审查、签证和登记,增强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安全感。要设置专门的合同档案管理专柜和专门的管理人员,完善流转合同的立卷、归档、调阅工作,提高合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3

土地流转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为了解我县土地流转现状,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我部组织人员先后到新城、池江、**、黄龙、浮江、吉村、**镇等7个乡镇17个行政村19个村小组,采取座谈、问卷、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当前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和形式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始于第一轮土地承包期,但在1998年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之前土地流转只是个别现象,此后土地流转才呈现出较大的规模,并以较快速度发展。20xx年县农业部门对全县农村耕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统计,根据调查统计结果,全县有51282家农户,共承包耕地145566亩,截止20xx年12月全县共发生耕地流转面积18956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3.02%,其中农户自发流转18176亩,占95.88%。

这次调研组调查的17个行政村19个村小组,共有农户814户,承包耕地面积3897.43,其中发生流转行为的有325户,占到39.92%,耕地流转面积1432.82亩,占36.76%。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代耕。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无劳力耕作,将土地以口头协议形式委托亲友、邻居耕种,这种流转大多是临时性短期行为,随机性较大,农民一旦返乡,土地自然交回本人耕种。这是当前我县土地流转的普遍形式。分析原因主要是进厂务工的时间长短、待遇好差无定数,因此流转的期限多在1年左右。这种不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形式占整个流转形式的27.11%。

(二)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家外迁户将土地交回村集体,由村集体将土地经营权重新发包给他人;另一种是部分人均耕地面积多的村组,农户当时为了减轻农业税,把一些边远、不易灌溉的排田、坑田的经营权永久性转让给他人。如吉村镇中村20xx年一次性把280亩排田转让给果业专业户用于脐橙开发。

(三)转包。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行协商权利义务,自定转包期限。有二种情况,一种是无偿,农户将种不了或不愿种的土地转包给愿意种的农户。这种流转形式多发生在父子、兄弟及亲朋好友之间,一般期限较短,流转面积较小,不经过集体办理任何转包手续,原承包关系不变。另一种是低偿(每亩50-100斤稻谷)转包给愿种又种得好的能人,如池江镇团口村沙背上村小组种田能手刘太阳承包本村民小组耕地126亩,用于全程农机化种植水稻,并计划逐年增加到500亩。这种流转形式占该村小组流转户的48.6%,占该村小组流转总面积的77.13%。

(四)租赁。集体或农户将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企业、单位和个人,用于发展开发性农业,经营者一次性或分期付给集体或农户一定的租金。这种形式流转的土地一般是交通方便和容易连片开发的耕地或难以发包的弃耕地或荒山荒坡地,流转期限较长,履行租赁合同或协议手续。如**镇二塘村,20xx年将连片的600亩耕地,以每亩年500元租金租赁给**兴邦公司种仙人掌。又如池江镇板棚村20xx年将500亩荒坡山地租给庄下村张节科等人搞农庄立体开发,现已种脐橙300亩,开发鱼塘180亩,年出栏生猪8000头,在张节科的示范带动下,板棚村农民兴起了种果高潮。这一成功实践说明,土地流转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扩展企业发展空间创造了条件。

(五)互换。为了方便耕作与管理或发展某项专业性生产,通过自愿协商的办法,将地块相互交换经营权,兑换条件由双方商定或村集体或亲戚朋友出面调解,土地的承包权不变,流转期限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这种形式通过土地互换不仅解决了地块零散、不便耕作与倒茬的矛盾,还克服了统一布局规模经营的困难。如**镇长里村,20xx年为发展规模养殖,村民自发规划几条低产垅田60亩,通过养鱼户与种地户的地块调整兑换,解决了规模养殖问题。采用互换流转的办法,该村共开发200多亩水面搞规模立体养殖。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成因

一是主要劳力外出务工无力耕作。从调查情况来看,所调查的村组外出务工人数均在20-40%之间,而且外出的大多数是青壮年劳力。农村家庭主要劳力外出务工后,留守在家的老人、孩子或妇女无力耕作全部土地,把部分土地委托亲友代耕或无偿或低回报转包给邻居耕种。

二是种植大户或能人扩大种植规模。花卉、脐橙、蚕桑、甜玉米、水稻、养鱼等种养植大户为扩大规模,通过与周边农户协商,达成土地流转协议,如吉村镇沙村的养蚕专业户曾庆红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和一定资金,去年一次性租下100亩土地用于发展蚕桑产业。

三是农业龙头企业连片开发需要。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为了方便管理,一般都要求有连片开发的土地,如**镇引进的**兴邦公司,已租赁当地农户连片土地600亩用于种植食用仙人掌。

三、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基本处于初始探索阶段,尽管出现了多种流转形式的典型,对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人地矛盾和发展规模经营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应引起注意与防范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宣传不到位。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份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分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二是部份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是一句话的事,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分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二)流转管理机制不健全。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组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在工作中还存在不作为的现象,从调查中了解到,如果租金适当,有相当一部分农户还是愿意把土地拿出来流转的,而且各地也有一些种植大户想扩大规模,但是到目前为止,县乡二级还没有出台一个比较健全、完善和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和办法,更没有一个土地流出、流入的信息平台和市场环境。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层干部及有关部门对土地流转的意义认识不足,对流转的范围、程序、补偿标准、配套政策、管理措施研究不够,对流转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超前性。

(三)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一是交易自由化。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特别是农户之间的转包转让,多数情况是私下协商交易,一方将多余的或不愿种的土地让给另一方耕种,双方确定转包转让期限、应承担的义务或补偿标准,很少通过村组干部出面协调,也不签订转包或转让手续。农民之所以这样做,是认为这种做法灵活、方便、简捷,怕依法履行手续后不易更改,因而农户自发流转积极,依法流转被动。二是流向不合理。由于集体缺乏管理与规范,土地流转出现流向不合理的倾向,没有向规模化、效益化、产业化流转。三是流转权属与用途不清晰。土地经营权的每一次流转,都是对土地使用权的重新界定,这种界定必须以明确权属为前提,以法律为依据。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借土地流转变为自己长期所有)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如租用农田改鱼塘、种果树等),致使合同不合法。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四是不在期限内流转。一些承包者借农民不了解"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违法违规签订一些"官司"合同。

(四)土地集中流转难成片。当年土地联产承包分地时,大部分地方都是把全村、组土地按好、中、差分等级后平分到各家各户的,导致每家每户的土地分散,单位面积内土地户头多。这种现状对土地的规模流转产生较大影响,有的连片租用10亩地就要跟十几户人打交道,一户、两户谈不好就影响整片土地的流转,这种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的矛盾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如新城镇想引进甜叶菊、黑玉米等几个农业项目都是因为租不下连片土地而放弃的。另外,地块分散也是制约农机推广的主要因素。

(五)土地规模流转难融资。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因此很难从银信部门贷到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分业主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如池江镇池江村的张鹤誊想规模种植100亩芋荷,团结村的刘太阳想再扩大100亩(已有126亩)水稻,新城镇莲塘村的吴至波想推开一条坑的垅田养鱼,吉村镇沙村村的罗春林想扩大规模种桑养蚕都苦于没有资金。

四、加快和完善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党在农村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针对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我们认为,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使之走上规范健康的轨道,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碍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肥水不流外人田"等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市场的观念、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充分认识到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是必然的趋势。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同时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和成功的经验,向农户推广和展示土地流转所带来的好处。

(二)加强引导,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问题。正确引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先进地区的经验表明,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用市场化手段规范土地流转,是促进土地规模流转,提高土地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县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建议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组建一个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形成乡镇流转服务中心、村级流转服务站、组服务员三级服务网络,其中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2-3人(成立之初可由乡干部兼任),主要职责是为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发布土地流转信息,组织协调跨村、跨乡和大规模土地流转,建立全乡(镇)土地流转档案;村土地流转服务站1-2人(可由村干部和村组农资经营点业主担任),主要职责是将各组服务员收集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汇总、发布,协调本村土地流转,对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变更进行鉴证,建立本村土地流转档案,并将本村土地流转情况报乡镇服务中心备案;组服务员1人,一般由村小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本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上户调查、收集,登记需转出的土地面积、方位、等级、意向价格等,信息汇总后上报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鉴于目前土地流转尚处在起步阶段,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建议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暂定位为政府领办的非营利事业性中介机构,暂时与乡镇农服中心合署办公,免费为农民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待土地流转市场发育逐渐成熟,再逐步推向市场,与政府脱钩,成为纯社会性中介服务组织。

(三)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范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新事物,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管理和指导。一是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坚持农户申请、选择对象、双方协商、签定合同,服务中心鉴证,并报村、乡镇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流转程序。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要明确流转的形式、流转土地的面积、质量、年限、用途、流转费、复耕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期满后地上附着物的归属、违约责任等。委托流转的要有委托书,受托人只能在委托的权利范围内行使权利。对土地流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等,要整理归档。三是规范乡镇、村、组和乡镇、村、干部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乡镇、村、组和乡镇村组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农户土地流转,要积极做好土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对土地流转的具体内容要进行审查、监督,防止集体土地权益流失,防止经营者损害生态和生产环境,搞掠夺式经营或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土地流转走上健康、有序、规范、法制的轨道。

(四)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现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首先,乡村两级要按照本地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围绕培育适宜本地的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精心制定土地生产经营规模的规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调查和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中介服务组织为载体,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有目的地筛选出适宜本地的生产经营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和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以提高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五)加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好业主开发资金匮乏问题。生产启动资金匮乏是阻碍土地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要加大银信部门的贷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银信部门要给予贷款支持。二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要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共同投入资金开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难的问题。四要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确保流转合同兑现。租赁承包农民土地的企业、业主,应按实际用地面积交纳一定资金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政府也注入一定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全县统一管理,如遇企业破产倒闭,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用该基金履行相应农户的土地流转合同。

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4

8月下旬,地区政协工委主任、地区专家顾问团主任魏天哲带队,以专家顾问为主体,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专项调研组,对全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一次较深入的专题调研。调研中采取实地察看、与乡村干部及农民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两县一市5个乡镇,掌握了较为全面的情况,调研组在深入分析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建议意见。

一、地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xx地区的土地流转主要起自20xx年,当时已流转1.17万亩,现已呈进程加快、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等特点。截止xx年6月底,流转8.82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6.73%。

xx地区的土地流转大体经历三个阶段。20xx年至xx年底主要是探索试点;xx年主要抓了规范发展;xx年开始稳妥推进。

xx年地区出台《关于加快地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实施意见》,选择4个乡镇开展试点,当年流转7.46万亩,涉及农户3858户,占农户总数的8.4%。xx年,针对试点中集中反映的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地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要求县市建立流转收益的递增机制;实行土地流转最低指导价;规范流转手续,统一使用自治区制定的合同文本。当年土地流转8.9万亩。xx年,根据自治区8号文件精神,主要是强化管理和服务,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规范程序。现规范流转合同占97%。

土地流转的基本类型,从需求上可分为:

——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型。通过土地流转逐步向规模化经营发展。全地区通过土地流转经营土地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到65户,面积3.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近40%。大泉湾、陶家宫、二堡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转包、承租等形式流转土地,集中连片建设连栋大棚,发展设施农业;巴里坤县通过向种植大户流转土地,在大河、花园、石人子等乡镇集中种植马铃薯、饲料玉米、大陆喜凉蔬菜等高效特色作物;伊吾县淖毛湖镇通过转包、承租等形式流转土地,连片种植xx瓜。

——新型工业发展需求型。以伊吾县淖毛湖镇为代表。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产业工人数量;通过集中规模经营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置换出水资源保证新型工业化建设。淖毛湖镇流转3469亩,是全县流转总面积的70%。

——城镇化发展需求型。以伊吾县吐葫芦乡为代表。将城镇周边农户的土地流转出来,修建县城生态观光园、亩圃基地,发展城镇绿化和高效农业。

按流转主体可分为:

——农户与农户流转型。占93%。全地区65个种植专业大户通过流转经营土地面积3.5万多亩,户均达到470亩左右。

——农户与合作组织流转型。今年大泉湾乡“金疙瘩”、“富泉”、“康泉”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合同流转土地2545亩,建立3个设施农业建设基地,建设日光温室1100座。大河镇农圣大蒜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220亩,集中连片种植大蒜、刀豆等大陆喜凉蔬菜。农户向专业合作社集中流转成为今年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新亮点。

——农户委托村组织流转型。即农户委托村组织与种植大户、经营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间接流转的一种新型模式,可有效解决土地集中连片流转难、农户对其他经营主体缺乏信任和了解等问题。今年吐葫芦乡、苇子峡乡通过委托村组织流转土地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xx市陶家宫乡农户委托村组织向种植大户流转土地2900多亩,其中1400亩用于发展设施农业,有效带动了周边设施农业的发展。

二、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有如下六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仍然存在乡镇领导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问题

土地流转工作上更能体现“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甚至群众的自觉自愿也以干部的首先觉醒为前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出路所在;xx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战略方向;以及自身已经面临的发展机遇,因而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理解不深,对政策意图和方向把握不准,定位不当。在政策执行上引导不力、服务不到位,既有支持不够的“缺位”现象,也有干预过多的“越位”现象,政府与受让方、受让方与农民、农民与政府之间矛盾时有发生。近年一些违背承包法有关规定处置耕地、违规签订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引起的上访问题,大多与此有关。

(二)政策引导不够,转包远远多于转让

地区一开始就重在鼓励农民离开土地走向小城镇或城市,政策导向也是倾向于转让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近三年的现时情况是转包比例始终高达90%以上,而转让仅占1%,政策目标难以实现。目前除一些近郊和人均耕地多、农民人均收入较高和劳动力转移力度较大的乡镇土地流转率较高外,大部分农村土地依然处于无流动状态。从分布特点看,平原乡好于山区乡;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好于较低的;人均耕地多的好于少的。经过三年的发展,全地区土地流转面积仍仅占家庭承包面积的15.5%,整体市场活跃度并不高。

其原因一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全的制约,二是政策对农民的引导力不强。既然认准了土地流转对xx发展的现实意义,就应该认真分析具体的制约因素,制定一些相关的实用而灵活的导向性政策,如户籍政策等,要有利于农民放心地离开土地。

(三)资金制约流转规模

资金缺乏仍是制约土地流转的瓶颈问题。这对有转入土地、扩大经营规模愿望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而言,资金限制了转入土地的规模,同时还限制了延伸其产业链,影响到规模经营效益。如陶家宫、大泉湾、大河等乡镇连片流转土地发展设施农业中,因无力解决资金而无法一次性流转更多土地,更对加工销售、贮藏保鲜、品牌注册等捆住了手脚。从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一方看,收益难以及时实现,既影响其积极性,又会在逐年兑付中变数加大,埋下纠纷隐患。地区内各地流转价格不同,最高的淖毛湖镇每亩1200-1300元,最低的奎苏镇为20元,xx市平均为600元,价位悬殊。xx市和巴里坤县今年实行补助1年流转费用的优惠政策;而以后费用能否落实,农民是否仍能接受当初约定的付费水平,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管理服务机构亟待加强

农经部门承担着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国家对其职能作用又作了新的增加规定,如土地承包管理的职能,明确规定为土地承包物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并重;对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作为更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在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方面也都有新的内容扩展。这些都表明农经部门是当前经济转型中需要重点加强的部门。

从地区情况看,担负起这些职能,每个乡镇农经站至少需要8-10人,40个乡镇共需320-400名农经人员。而实际现只有203人,县乡两级共有300人。各县市农经局均为副科级参公单位,37个乡镇农经站属纯事业性质,没有行政执法职能和手段。65%的乡农经站缺办公经费,人员流失严重,实际无力承担起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和鉴证等相关工作。全地区只有37.5%的15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往往出现农户找不到合适业主,业主又找不到中意的出让者;土地流转信息不灵,流转渠道不畅,流转空间狭窄的问题。各县市虽均成立有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但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和工作经费,无法有效地提供土地纠纷仲裁服务。

(五)社会保障水平低,制约了农民离开土地

要真正让农民放心地离开土地进到城里,社会保障尤其重要。目前看,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以及农村社会救助和最低社会保障等制度已基本建立,但保障水平偏低,不足以解除离开土地的担忧。更重要的是大部分企业招纳工人的条件限制较多,使大多数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由于年龄、专业技术等条件不符合企业门槛规定而无法进入企业就业。在没有较稳定的出路和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农民就不肯放弃土地经营权,将土地真正流转出去。

(六)合作社有较好的引领作用,但发展不平衡

目前已有155个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在推进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但也存在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亟待健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较弱等问题,自xx年至今,获得自治区及地区级示范合作社称号的仅有19个,占12.25%。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不强,不具备提供多种服务的能力,如产前的信息服务、产中的新技术推广应用、产后的贮藏、加工及融资等一系列服务,带动土地流转的作用不大。

从xx现实情况看,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往往比一般企业付出更多,风险也大,还要承担为农民服务的社会责任。作为促进农业转型的主要推动力量,目前得到的政府扶持是不够的。税收、金融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在用电用地等政策倾斜方面还显得不足。

三、建议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生产力得到不断解放和发展的必然。推动其顺利开展既要积极,更要稳妥。当前,应着力解决好几个重要问题。

(一)抓住解放思想这个关键,解决好县乡两级的认识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目前看认识是关键。要让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适时地推动农村土地的加快流转,是xx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是率先实现城镇化和工业化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需要。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和态度,比较集中地反映着当前解放思想的程度。为什么说是一种迫切需要,有哪些内在需要,我们不干就会失去些什么,哪些事还没到位,哪些事可以突破,如此等等许多问题,都只有解放了思想才可能弄清楚,也才能有办法破解掉。

建议地区在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安排部署明年工作中,专门就此开展一些学习、培训、考察活动,以县乡两级领导为主,走出去学,比较中学,静下来想,以实实在在的学习促进思想的解放,以解放了的思想回头再看自己。只要认真地对待这件事,处在关键点的县乡两级就会打下较好的思想基础。

(二)因地制宜,重视分类指导

各乡镇情况不同,不能一刀切。要认准目标,多路探索,不拘形式地往前推进。建议:城郊乡镇应发挥地缘优势,集中土地后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高效农业;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的乡镇,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户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加入合作社,实现“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为依托,引导农户采取土地经营权入股、委托村组织流转等形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以大枣为主的特色林果业、设施农业等高效农业。

(三)加大各个层面的宣传培训力度

建议把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宣传提到重要日程。具体讲,就是要将其纳入“法治进乡村”,要进干部培训计划,进党校课堂。

可由干部培训部门负责,制定乡村干部农村土地政策法规培训计划,以提高基层干部执行政策的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减少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发生。针对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制定劳动力中长期培训规划,按照企业所需有针对性地对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加大地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产业技术人员或技术骨干;同时加大物流、餐饮、家政护理等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为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使农村劳动力转移能够真正实现“转得出、稳得住、效益高”的目标,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稳妥推进。

(四)建立财政金融支撑体系,保证土地流转健康推进

从xx现实情况看,支持了农村的合作组织就是支持了土地流转,因此支持的重点应放在支持农村合作组织方面。建议地区协调解决5000万元信贷资金,作为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费用,重点是帮助合作经济组织完成一次性流转,财政贴息三年。

建议建立土地流转周转基金。县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周转金,凡集中连片规模流转1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50亩以上)、且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均可以申请周转使用,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滚动使用一年,以缓解规模经营主体在搭建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开展农副产品贮藏保鲜、加工销售等方面资金短缺的困难。

建议金融部门逐步建立健全农民个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估机制,选择1-2个经济实力强、农民信用度高、信贷环境好的乡镇进行土地经营权、宅基地等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允许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如果农户不能按时归还贷款,金融部门可收回农户土地经营权,通过村委会重新进行发包流转,用流转收益抵顶贷款,以确保土地流转后规模经营所需资金。

(五)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应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当前重点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而引导农民流转土地时,对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农民,应制定统一的、非歧视的劳动就业制度,积极与入驻xx的企业协调,放宽企业招工年龄界限,使更多的青壮年劳动力能够及时进入企业工作;要从xx产业发展战略上考虑加快当地职业教育的发展,适当降低高中入学率,加快双语教育规划的实施,让农村青年能更多更快地走出土地,投身并享受到xx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允许进城务工农民或自愿放弃农村户籍农民转为城市户籍。

(六)盯紧并扶持合作社发展,提高其引领能力

要营造鼓励支持合作社的社会氛围。建议地区把农村合作社的带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另眼高看,特别厚待,应为其优秀分子披红戴花,壮胆扬名,提高其社会地位。更重要的是给予事业发展上的切实支持。

农民经济合作社在xx农村是新生事物,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顽强而鲜活的生命力。支持合作社,就是支持了土地流转。我们要立足xx的实情,发展农户与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在“统一经营”的发展方向上下功夫,鼓励农民采取入股、互换等形式积极参与合作社发展,把农民作为规模经营的主体,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

应组织合作社管理人员到发展较好的省市及疆内其他地区学习观摩,以提高他们的引领和示范能力。要围绕地区主导产业,按照规范化、组织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尊重农民意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要求,加强扶持引导,使他们在营销服务、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引导其开展跨乡、跨县、跨区域联合,不断增强其经营活力和赢利能力,使合作社在外销中逐步发展成为专业化营销队伍,构建“营销网络+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新模式,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同时,要紧紧依托xx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如肉制品的分割、包装,果蔬保鲜加工等,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提升农副产品竞争力,增加农副产品附加值。

应加强对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银监会和农业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五项金融措施,尽快建立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允许合作社以社员土地经营权、宅基抵押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以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缺乏资金的困难。

(七)应重视加强服务机构建设

建议地区重视和加强农经管理机构建设,将县乡两级农经机构的人员经费、培训经费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改变其队伍不稳定、无力办事的境况。应依托地县乡农经部门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四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一方面能够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有关法律宣传、流转信息、流转咨询、价格评估等系列服务,把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指导合同签订同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信息发布、流转价格评估等多项服务结合起来,引导流转双方依法、自主协商建立流转关系和利益关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另一方面能够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机构,为土地流转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和法律服务,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保证流转双方的权益。同时要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筹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大厅等服务平台,采用电子屏幕和电视网络向社会公开发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向农民提供各项方便、快捷的服务。

(八)应尽快出台鼓励引导农民土地流转的具体政策

从xx科学跨越和后发赶超的现实需要看,土地流转无疑应加快步伐。建议行署尽快出台相应政策,积极引导其健康顺利推进。有些政策完全可以根据xx实际,突破现有的已经明显制约和束缚这项工作推进的政策规定,如户籍制度、政策补贴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中的一些具体规定,可以从xx实际出发进行一些政策调整。

几点具体政策建议:

1.对已经在企业就业或已在市区有固定收入并有固定住所的农民,应通过政策引导,将其转为城市户口,让其享受农村安居富民政策后退出宅基地。其所承包土地均纳入应流转范围。

2.在山南从事水土开发的山北两县农牧民,有固定居住场所和拥有一定土地资源者,建议将其户口转入所在或邻近的xx市乡镇,如在西戈壁的转入西戈壁开发管委会,雅吾龙一带的可直接转入陶家宫乡。这些农牧民在山北的原承包土地和宅基地设定一定年限全部退出。

3.对山区乡的少数民族农民,特别沿山区口子村这样的牧区,可下决心将其土地和水资源收回政府,牧民搬迁到平原乡镇进行安置。安置所需土地,可由政府出面将非农企业的土地进行收购予以解决。搬迁到平原后仍可享受兴牧定居政策。

4.对郊区农民,可有计划地实行用宅基地置换城市住房,并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置换出来的宅基地既可纳入城市整体规划用地。

5.对农村80后、90后新一代青年农民、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由政府组织对其进行技能培训,转变为产业工人,户籍直接转为城市户口,政府提供适当面积的安置房。这部分人的土地可以进行一次性流转。

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5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若干问题的法律适用意见由于土地制度尚不完善和土地流转中上述问题的存在,当前审理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存在诸多法律适用疑难问题。

(一)发包方调整承包方的土地的合法性问题要正确处理当前普遍存在的土地调整的矛盾和需求,必须正确理解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精神。法律严格限制土地调整主要是基于以往发包方通过行政手段频繁调整承包地带来不少问题,并非针对农户自愿的调整。法律限定了行政性调整只能是特定情形下的“个别”调整。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的调整土地的条件应作较宽的理解,并不能仅限于发生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极端特殊的情形。对确因家庭人口变化、土地征用等原因造成人地矛盾特别突出而依程序通过民主议定进行土地调整的,是农民解决集体内部人地矛盾的一种方法,有利于一方稳定,不应一概加以干涉和否定。关键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这种调整及时予以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协调农民集体合理处理内部矛盾。对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人地矛盾,应当引导和鼓励农民尽量不要以进行大范围土地调整的方式解决,对确需调整、农民自愿又经过了严格的民主议定程序的,应当予以适时指导,并及时变更或换发承包经营权证书,避免出现后遗症。

(二)土地流转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如果发包时经过了村民的民主评议程序,则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如果发包时没有经过民主评议的程序,如果承包合同已经实施了一年以上,承包方已经对承包地做了实质性的投入,则宜维持合同的效力,人民法院不应因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程序越权发包而认定合同无效,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适当调整。对承包方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的,只要符合“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一般应确认有效。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违反法律禁止性原则,应当认定无效,不能借改革之名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对以股份合作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着重审查入股行为是否符合农民意愿,防止因股份合作导致农民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和性质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和民事主体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是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也不是合伙型企业,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法人。根据该法第4条和第5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农户以其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有限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专业合作社,是农户以入股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收益按照股份分配,而不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作为赚取经营回报的投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作价出资并在营业执照中注明。该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即为入股农户承担责任的范围。至于入股土地,根据《**省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第23条“股份合作终止时入股土地应退回原承包农户”的规定,应及时返还农户,不能作为抵偿欠款的财产。

(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现行法律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这也成为大量涉农纠纷难以处理的根源。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当以是否已与集体经济组织形成较为稳定的生活、生产状态,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是否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以及成员是否已经取得其他替代性生活保障,作为界定的标准,并可参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确认。《**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对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就进行了规定,可作为审理的依据。该条例第17条规定,户籍在本村,符合六类条件之一,且遵守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第18条规定,因四类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应当保留社员资格。第19条规定,除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以外的人员,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且履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义务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本社社员资格。在遵循上述认定标准的前提下,审判实践中还应当兼顾公平,对由于农村人口流动产生的一些特殊事实状态作出具体分析,并作相应处理。

(五)农村土地流转后衍生的经营权等权利抵押(质押)的效力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后衍生的经营权质押(抵押),实际上已不是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质押(抵押),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由接包方取得的经营权的质押(抵押)。不仅仅限于流转土地经营权,往往还涉及土地附着物的抵押,实际上结合了《物权法》第223条规定的权利质押和《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的动产浮动抵押的结合。实践中,金融机构是根据总体的经营状况、信誉进行审查的,实际上是经营者以经营状况、信誉作担保,以实现融资的目的。在当地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了抵押或出质登记的,对抵押权和质权应当予以确认和保护,依法支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拓宽农村融资渠道。但在审判和执行中,应当注意保障农民享有的承包土地和必要的生活住房,防止农民彻底丧失承包土地和基本生活住房。

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6

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其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6.33 %,还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近几年,通过认真落实贯彻中共中央、市县有关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鼓励和发展农业产业化,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就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来讲,出现了土地流转难、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小,增收难度加大等问题,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严重制约了全县经济的整体发展。为此,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县人大组织了两个调研小组,采取以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对我县的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的现状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1、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24个镇乡(街道办事处)、50个社区居委、20xx个村民小组。农地67万亩,人均农地面积0.84亩,经过几年的大胆尝试,土地流转的范围更大,形式更加多样化。目前全县土地流转的面积有4.07万亩,占农地总面积的6.07 %,土地流转方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转让、互换、土地入股为辅。转包面积有3.2万亩,占流转面积的78.6 %;出租面积0.41万

亩,占流转面积的10 %;转让面积20xx亩,互换2600亩, 土地入股、转让、互换这三种形式共占流转面积的11.4%。农户自发流转和村组织流转是我县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土地流转的方向主要有五个:一是流向外来耕作户;二是流向专业承包户;三是流向农业企业;四是流向一般农户;五是流向其他单位。

2、土地流转的特点??

(1)、坚持农户自愿、协商、有偿原则。全县流转的 万亩农地中,农户自愿流转的占98%。

(2)、土地流转收益是农民家庭收入的补充。土地进行自发流转的农户一般是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兼业,家庭收入以二、三产业和财产性收入为主,土地流转收益是家庭收入的补充。

(3)、村社集体组织流转的土地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收益较高。

(4)农户自发流转的期限短。

(二)农民增收的现状

全县现有农户21.82万户,农业人口79.86万人,农村劳力41.92万人。20xx年,全县坚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使农业综合效益稳步提高。全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2747元,比上年增长5.1 %。

1、农民外出务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来源

经济活跃的龙水镇等临街处的农民主要靠手工业,进城打工增加家庭收入。而在偏远山区的农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如高坪云顶村12社就有80%的外出打工人员。中敖全镇也近50%的农民靠外出打工。

2、政策扶持农民增收

推进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退耕还林政策给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3、产业结构调整、引进企业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业主制经营带动了农民增收。农民将土地转让出去,不投一分钱就可以得到每亩700—800斤稻谷的'补偿,如龙岗明星村、中敖明月村等。

二、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中存在的问题和阻碍

(一)存在的问题

1、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无序流转现象严重

农村中多数是农户自发流转,口头协议多,无具体的合同依据,长期如此,这样很容易引起土地纠纷。通过政府协调引进的企业、业主大户等许多也没有标准的合同文本,违约责任也不十分具体和明确。

2、修建乡村公路任务重。

乡镇建设乡村公路既无资金,又不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制度筹资筹劳。不但影响了农民增收,还加重了农民负担。中敖镇中塘路属省道,三百万元的公路款全部转嫁给老百姓,而周边XX县的五桂镇修同一条公路需投资1400多万元,没有要农民出一分钱,这样中敖镇许多老百姓怨声载道,既紧张了干群关系,还影响了农业税的征收。

3、农业产值、附加值低下,撂荒土地现象严重

农民温饱虽已解决,但增收幅度不大,收入差异悬殊较大,调查户中人均年收入最高达3566元,最低人均年收入不到20元,因为农业投资大、周期长、收益低,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这就造成外出务工农民逐年增多,留下的是老弱病残,田土无人耕种,在偏远山区尢为突出。中敖加福村五社273人,外出务工的近100人,高坪的月台村,荒芜土地达三分之一。

4、土地流转达不到预期效果

部份农民素质较低,小农意识强,狭隘的自私心对规模经营阻力很大,既不愿意转租给业主,自己又不积极经营,使得很多乡镇无法引进企业。

(二)农民增收中的障碍

1、

农村科技缺乏

农村文化服务体系较弱,信息不灵、交通不便。加之农民自身技能低,技术欠缺,接受科技的能力弱、依赖性强。即使外出务工,也只有靠苦力、劳力,不但劳动强度大,还达不到预期的收入。

2、农村基础设施滞后

农村基础设施滞后,水灌、电灌设施瘫痪较多,仍然是靠天吃饭。

三、建议

土地流转是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重要途径,“土地不搞活,农民难致富”,土地流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关键是我们如何引导农民将土地流向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使土地形成连片种植和规模化经营。为了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促使农民增收,建议如下:

1、规范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推进城镇化进程。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使土地向种养殖能手集中,果园、堰塘、水库和四荒地向专业户集中,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引导农民致富增收。

2、加强农民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农民现实主义严重,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这主要是因为农民文化素质差,农业科技水平低。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技术的培训,强化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搞一些符合实际的短平快项目,拓展农民创业空间,使农村由习惯型、传统型生产向专业型、技术型转变。

3、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公路、电讯、学校、医疗、能源等基础设施的投入,重点要投到特别需要的乡村,要扶小扶弱,不要扶优扶强。

4、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减免农业税,增大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减少农民对各种公益事业的投资。

5、科学合理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

建立健全专门的服务网络机构,构建互动的服务网络。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力度,拓宽农民外出务工的途径,减勉农民子女在县内入学的选校费。对外出务工回乡创业的农民,享受与外来投资企业相同的各种优惠政策。

6、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农民增收关键环节。

在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鼓励和支持境内外投资大户和农民大力兴办龙头企业、批发市场、科技示范园区、发展专业协会、运销队伍、农村经纪人队伍、服务实体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采用统分结合、股份合作、合同契约、市场中介等多种形式把农民和市场连接起来,把农业生产与科技的推广应用结合起来,给予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惠政策扶持。

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7

近年来,全县各地在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引进业主,不断探索和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有效地促进和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为深入了解全县土地流转和经营状况,对全县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目前土地流转中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形式

3、借用。承包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借给他人使用,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农业税仍由原承包人承担。涉及农户500余户,1500余人,土地面积1000余亩,约占流转面积的6%。

4、入股。承包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如双河镇铜锣、佛头、大佛、笔架、犁头、杨柳等8个村社,通过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茶场,经营收入在扣除应交税费和成本后,按股分红,农户还可应聘进企业务工,获得劳动报酬。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土地流转机制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总体上是健康、有序的,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当前在一些地方仍然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份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份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份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二是部份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份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二)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进程。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社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工作中还存在错位、越位的现象,在土地流转问题上采劝一刀切的简单化操作方式,个别村社强行要求农民退出承包地统一转包给业主,群众对此不满意,甚至引发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土地集中成片流转难,业主开发难成规模。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成功,从而导致土地流转比较分散,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

(四)融资困难,业主开发资金匮乏,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作为贷款抵押,因此很难从银信部门贷到贷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份业主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

(五)部份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产生合同纠纷,影响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突出表现为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集体四荒地流转的主体是农业社,而部份业主承包土地时不管是何种土地,一律与村社直接签订协议,致合同的主体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协议中签定的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了第二轮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三是部份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这三种表现形式都会造成维系农户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土地承包关系的协议无法生效和履行,加之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受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排他性的影响,使作为农民最后生活底线的土地,必然是农民的最终选择,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

四、对策建议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止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资本主义等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市场的观念、效益的观念。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

(二)加强引导和规范,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的问题。

正确引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下,通过公司加农户、业主加农户等方式,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大胆试点,以点带面,滚动发展,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要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简单化的操作处置。二是要环境促。加强软硬环境建设,对运用土地流转进行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立项开发的,给予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的倾斜。同时,要抓好市场建设,疏通流通环节,缩短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距离,让农民、业主有想头、有干头。三是要服务帮。加强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为农民、土地承包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动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询和指导调解工作,引导土地流转步入正轨。

(三)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

现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首先,地方乡村两级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时要统一规划,科学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调查和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托管为载体,对撂荒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建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使之形成规模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四)加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好业主开发资金匮乏的问题。

生产启动资金匮乏是阻碍土地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银信部门的贷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银信部门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是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共同投入资金搞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难的问题。

(五)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契约不规范的问题。

当前,农民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的承包关系都是用契约来维系,而且大部分契约又具有不规范性、不稳定性和松散性。因此,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契约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承租双方的责、权、利,引导承包方和农民遵守合同协议,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合同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促进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8

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根本体现,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基础。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党的一贯政策。如何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这是一个亟待探索解决的问题。

一、ww县土地使用权流转现状

元谋县地处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国土面积20xx.46平方公里,全县辖79个村(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06528人,其中农业人口185884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8375亩,其中,水田97800亩,旱地100575亩;有可供开发的“四荒”(荒山、荒地、荒沟、荒滩)面积1607300亩。到20xx年底,全县参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农户数达2162户,面积达77116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有4125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1%;“四荒”流转面积达72991亩,占“四荒”总面积的4.5%。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和期限

(一)无偿转让。是指土地承包户转让土地使用权不收任何补偿,只是要求受让方承担承包土地合同中规定的应尽义务。这种土地流转一般在亲朋好友间进行。一些原承包户季节性或长年在外经商或打工,但仍舍不得丢掉土地,不愿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对自己土地进行流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守住承包田(地)。这种流转方式在全县土地使用权流转中所占比例较小。

(二)有偿转包。指土地受让方除承担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应尽义务外,还要给出让方一定数额的实物(粮食)补偿或经济补偿,出让方不负责任何生产费用,补偿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这种方式流转的土地在全县约有13125亩,占全县土地总流转面积的17%。

(三)租赁。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通过签订经济合同,在一定时间内将承包的土地或“四荒”土地租赁给其它农户、外地客商、农业龙头企业或种养殖能手等,以达到提高土地经济效益的目的。具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承包时由集体保留以备人口增减时调整的机动田(地)租赁出去。另一种是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把承包到户的土地或“四荒”土地统一划出一片租赁给承租方种植生产优质高效农产品。这是我县土地流转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全县以这种方式流转的土地有23879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1%。

(四)股份合作。是指在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由有资金、技术、管理实力的`大户和农业企业牵头,农户以耕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参与股份合作联营,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联合体,共同发展特色种养业。全县以股份合作方式流转的土地有28360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7%。

(五)拍卖。是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公开竞价一次性长期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全县以拍卖方式流转的土地有11753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5%。

从流转的期限上来看,承包耕地的流转期限大多为短期,“四荒”资源流转期限多为长期。全县土地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下的有1346亩,流转期限在10-20年的有939亩,流转期限在20年以上的有74831亩。

通过各种形式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种植业,栽种各种高产优质蔬菜、经济林果和花卉,主要有葡萄、石榴、香蕉、龙眼,芒果、枣类、印楝等。部分土地使用大户还把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作用

合理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一)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高效益行业合理流动,使一大批从事农业的农户逐渐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专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增收的步伐。据初步调查,到20xx年底,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达4512人。

(二)促进了招商引资,提高了农民素质,更新了观念

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了招商引资,引进外地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不仅带动了当地的资源开发,为开展精品农业、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而且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了农村经济效益。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主动到土地受让方打工,不仅学到了先进的耕作技术、管理经验和引进优良品种、发展高价值特色种养业的方法,而且还看到了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设施农业、搞产业化生产经营的成果,增长了知识,更新了观念。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奠定了基础BR>(三)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土地流转不仅使土地逐步向种养能手、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商集中,使一部分社会资金流向农村,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拓展了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空间,而且还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带动了农村其他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小丙岭高新农业示范区和中山葡萄基地为代表的高新农业和设施农业迅速崛起,有效的提高了流转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四)促进了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既可使出让户获得固定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土地出让户也可通过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行业来获取收入。还可到土地受让大户或农业企业中劳动来增加收入。如元谋县中山葡萄开发有限公司除了每年按合同规定付给农民150元/亩土地出让金外,还常年雇用土地出让农户做小工,实行企业化管理,按时上下班,每人每天报酬在15元以上,平常雇工均在50人左右,近一年时间,公司已支付小工工资20多万元。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群众对土地使用权流转认识不足

部分群众思想不解放,看不到长远利益,始终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观念,对自己无力开发或不愿开发的土地(主要是“四荒”土地),宁愿让土地荒着,也不愿让他人来开发。这种落后的、狭隘的思想观念,严重阻碍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不规范

目前,ww县土地使用权流转多以村集体和农户自行转让为主。部分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习惯以口头形式商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土地转让金支付方式、转让期限等,而没有以规范的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这给土地转让双方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埋下了隐患。部分村集体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以村集体领导班子决策为主,广泛征求意见,统一群众的思想认识工作做得不够充分,致使部分群众在土地流转中行动迟缓,甚至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影响了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步伐和进程。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

就本质上来说,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就业功能。由于元谋县第二、三产业不发达,许多农户一旦离开土地,便无法生存。因此,大多数农户始终把土地视为命根子,不愿轻易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从总体上来看,土地流转多数是在农户间自发进行的,还处于无序状态,作为土地发包方的村(组)基本不过问。

(四)部分优惠扶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为鼓励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特别是“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县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重点是资金扶持和科技扶持。其目的是为了能更广泛地吸引社会各界力量,筹集社会资金全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共同开发治理“四荒”土地。但由于各种项目资金支出大,县级财政困难,使出台的部分优惠政策、扶持措施难以全部落实到位。

五、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认识

针对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部分群众思想上认识不足的问题,要加大对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宣传,特别要向群众讲清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四荒”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重大意义,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树立“你发财,我发展”的思想观念,破除封闭狭隘的意识,以实际行动加入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行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目前,部分村集体和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还存在流转程序、流转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因此,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执行党的土地承包政策,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为土地流转及时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和信息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及时办理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纠纷,努力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三)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

针对我县目前土地流转的实际,迫切需要建立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使土地资源按照规范程序合理流动,这样既有利于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又有利于推动土地流转进入市场。一是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土地进入市场,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土地向生产能手集中,促进规模经营。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强化中介服务功能。要以乡(镇)经营管理站为依托,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稳步发展民间中介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土地政策、流转方式、信息传递、法律咨询等项目服务。乡(镇)经营管理站要充分利用主管土地承包合同的有利条件,主动承担中介服务的职能,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切实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帮助农民用活土地使用权,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四)统筹规划,分块扶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一种有效途径。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分部门进行扶持。在不改变各部门项目资金管理渠道和用途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生态恢复、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和退耕还林等国家工程项目的引导作用,利用项目资金对土地承包大户,特别是“四荒”开发大户进行扶持。涉农部门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帮助大户搞好科学规划、科学管理,使之尽快产生经济效益。进一步理顺信贷资金扶持渠道,积极争取金融信贷部门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广阔、前景好的土地开发项目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五)抓典型、树榜样、搞好示范带动工作

我县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由于充分调动了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创造性,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租赁承包、开发治理“四荒”,创办基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的生产能手和外地客商。在他们的艰苦创业、精心管理下,基地已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给流转农户带来了许多实惠,一方面获得了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也学到了先进的耕作技术和管理经验,部分农户已开始自己创业。对于这些成功的例子,要善于总结经验,注意抓典型,树立榜样,搞好示范引路工作,让更多农户认识到土地流转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从而主动、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

(六)积极探索实践土地流转的新途径

各级各部门要在坚持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农村专业协会篷勃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实践股田制(以土地入股参与公司经营)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使土地使用权逐步向具有较高生产种植技术的专业化公司、协会、经纪人集中,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不断提升土地产值和经济效益,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9

按照市委安排,市政协组成了以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张才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就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到县(市)区实地考察了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了多次专题研究会,外出到安徽省潜山县、河南省商丘市等地学习考察,现形成此报告。

一、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经验

我市共辖1175个行政村,现有耕地面积820万亩,家庭承包耕地面积681万亩。xx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355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53%,比上年同期增加95万亩,流转面积位居全省首位。在全市流转的355万亩土地中,有组织地进行土地流转186万亩,其中,流转给农民合作社111.6万亩,家庭农场35万亩,整村流转31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的主体。农民合作社流转面积占有组织流转面积的60%,家庭农场占有组织流转面积的19%,其中,经营2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全市达到了281家。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主要体现在:

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促进了土地加速流转。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高度重视,年初专题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吴野松、市长孙轶亲自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土地流转工作纳入中心工作来抓。市农委就土地流转工作专门下发了两个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突出了工作重点,在每个县(市、区)分别选择一个乡(镇)进行土地确权试点。调兵山市土地流转工作抓得早,xx年就召开了全市土地流转工作会议,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3个专业合作社给予了每社5万元的奖励。铁岭县各乡(镇)分别召开了土地流转对接会议,召集各村干部、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进行了土地流转供需对接。xx县、调兵山市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合作社解决了资金和晾晒场地等问题。

2、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高效可靠的平台。铁岭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于xx年1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是辽宁省首家市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该中心隶属于市农委,接受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产权鉴证、政策咨询、抵押贷款、组织交易等配套服务,农交中心以便民服务为宗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民一律不收取交易服务费用。农交中心的成立为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活力,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截至目前,交易中心已收集农村各类产权交易信息2577条,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104个,涉及土地流转面积12.8万亩,办理贷款业务40笔,发放贷款7497万元。

3、乡(镇)、村两级组织发挥作用,带动了土地规模流转。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凡是乡(镇)、村两级组织战斗力强、作用发挥好的,农户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就高,土地流转的规模就大、效果就好,纠纷就少。比如,xx县xx镇北大村注重宣传引导,创新流转形式,以土地入股、以肥料入股、以资金入股的形式吸引了广大农户积极参与流转;调兵山市施荒地村主任施立武信誉好、威望高,带领本村农民成立了富农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土地整村流转,为全村村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4、在解决资金问题上,出现了一些新模式。一是工商资本参与土地流转。如,曙光集团、辉山乳业、九三集团等企业的参与,确保了土地经营中的资金充裕;二是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有突破。如,调兵山市、xx县、西丰县都是由政府出面协调有关部门,有效解决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问题;三是开创性地建立了以资金入股的形式参与土地流转的新模式。如,xx县xx镇北大村创新了以资金入股的流转形式,有效缓解了合作社的资金压力。

二、它山之石

1、安徽省潜山县是国家确定的农村土地确权试点县,目前,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已经进入登记颁证阶段。通过实地考察、座谈,我们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一是确权工作必须有政府部门强有力的领导;

二是确权工作一定要宣传先行;

三是确权工作必须依靠基层组织来开展;四是确权工作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作保障。

2、河南省商丘市在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上积累了经验。xx年以来,商丘市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和依据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出了坚持“两不变”原则,即保留原有分地人口不变原则,保留原有耕地面积不变原则,创新提出了农村土地“小块并大块,多块变一块”的互换并地流转新模式,使得8个县区80%以上的承包地得到有效整合。

三、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1、尽管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较好的势头,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调研中我们发现,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模糊、懵懵懂懂,积极性不高。

一是担心失去土地,不愿意流转。这部分农民不清楚什么是承包权,什么是经营权,担心一旦把土地流转出去,就会失去土地,生活也就没有了保障。

二是指望惠农政策,不舍得流转。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支农惠农政策,有些农民认为种粮还是有小利可图的,农闲的`时候还可以打打零工,小富即安,不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

三是期待土地增值,不急于流转。随着我市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居住在城郊的农民对土地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不少农户想借机得到更大的好处,不急于将土地流转出去。

2.土地流转层次低。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现已完成的土地流转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流转期限比较短,不利于长远规划和培植地力,容易出现土地经营上的的短期行为。

3.土地确权工作未全面展开。从调研情况看,大部分县(市)区和乡(镇)对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到底确权工作从哪里下手,采取什么方式去确权,还没有头绪。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到位与确权工作尚未全面展开也有一定的关系。

四、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户土地流转的自觉性。

一是建议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相关网站设置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解读、聚焦农民合作社、走进粮食大户等专栏,面对面地向农户宣传土地流转,心贴心地向农户传递致富信息,通过宣传,消除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担忧和疑虑,提高自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建议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参观学习。由乡(镇)组织村干部到土地流转好的乡(镇)去学习,比如xx县xx镇北大村、调兵山市施荒地等;由村干部组织本村有影响力的村民到典型的农民合作社去学习,比如xx曙光合作社、铁岭县万鑫合作社、调兵山市富农合作社等,通过亲眼所见、亲身感受,提高认识,带动流转。三是建议充分发挥好村级组织的作用。结合我市“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把帮助农民增收作为村级组织为群众服务、办实事的一个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示范作用,帮助村民解决好思想认识和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2、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土地流转。

一是建议制定规模流转奖励政策。对土地流转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建议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鼓励土地成规模流转。奖励要坚持面向农民和专业合作社,也可以面向发挥带动作用明显的工商企业。二是建议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尽早制定出符合市场需要、有利于土地规模经营的信贷政策,允许农民和专业合作社,利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缓解经营主体的资金压力。三是建议制定工商资本进入农村进行规模经营的相关政策。既要积极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参与土地流转,同时又要对其进行监管,避免其掠夺性的经营,同农民争利,确保带动农民长期稳定增收。四是建议适当控制流转期限。土地流转期限应控制在3-5年为宜。流转期限5年以内的以货币作为流转标的物,如果超过5年,为规避通货膨胀风险,建议以实物作为流转的标的物。比如每亩地流转价格为一定数量的玉米或水稻等。

3、加快进行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建议在各县(市)区进行土地确权试点的同时,市里也要在山区、平原、城郊各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村直接进行试点,亲自参与指导土地确权工作,真正掌握土地确权的第一手资料,总结确权的经验,为土地确权工作全面铺开积累直接经验。正像焦裕禄所说的,“吃别人嚼过的馍没有味道”,只有自己亲身实践取得的经验才是最真实可靠的。在取得土地确权直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市、区)试点的经验,尽快出台土地确权的规范性意见,推动全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建议在确权工作中认真把握好“四个原则”。即,保持稳定原则、依法规范原则、民主协商原则和因地制宜原则。

二是建议在确权工作中着重抓好“四个环节”。即,申请和基本信息采集环节,土地测绘环节,田间指界、审核、信息公示和确认环节,以及建档和发证环节。

三是建议在确权工作中突出“五个重点”。即,动员宣传重点、培训重点、信息采集和分户建档重点、实地测量重点和公示确认重点。

四是借鉴商丘经验,在土地确权中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

4、充分评估国家玉米临时收储价格调整对我市土地流转的影响,及早采取相应的对策。今年,国家下调了玉米临时收储价格,每斤下调0.13元,这一政策调整将对我市粮农,尤其是种粮大户产生极大影响,必将影响明年土地流转积极性,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对这一新情况进行研究与评估,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应对国家政策的调整,确保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扎实、稳妥、有序开展。

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10

土地流转是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情况,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安排,近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示范点,查阅了相关的合同、台账等资料,听取了相关方面的汇报,召开了座谈会,走访了部分经营户和农户,听取了部分乡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不断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做强做大优势产业,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今年10月,全市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达325.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9.96%;累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386.2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9.24%。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全市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农工办。市委分管领导每月20日定期听取适度规模经营及土地流转的工作汇报。同时,严格督查考核,每两个月对各县区新增的土地规模经营示范点进行观摩评比,汇总面上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观摩评比结果与年终工作考核挂钩。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农业适度规模xx-xx年工作计划》,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制定了《宿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全面指导土地流转工作。

(二)规范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我市严格坚持该项原则,通过入股、互换、出租、转包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户开展土地流转。不断规范土地流转形式、程序、经营模式和保障机制,推广使用土地信息化管理软件,实行流转管理的合同制和备案制,完善流转登记和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目前,全市所有县区、乡镇和90%以上的村都已建立适度规模经营台帐。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平台建设,为农民和各规模经营主体及时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政策咨询、土地托管、流转委托、中介介绍、流转登记等服务,全市102个乡镇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890个村(居)建立了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占总村数64%。土地流转价格坚持“政府指导、自主协商”原则,根据不同片区、不同产业制定土地流转指导价,并建立价格自然增长机制,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累计开展50余宗土地纠纷仲裁工作,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三)注重典型示范带动,做大特色主导产业。突出重点区域流转,以点带面,做好“窗口”地带的特色产业,抓好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市县干道沿线两侧的土地规模经营示范点和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同时,结合区域产业优势,突出经营示范点建设,要求每个乡镇都有1个1000亩以上的土地规模经营示范点,每个县(区)都有1个1万亩以上的农业产业园区,以点促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引导有资本、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采取“大园区、多业主”形式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等经营模式,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一大批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示范基地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逐步建成。如沭阳县在耿圩镇、泗阳县在王集镇建立了万亩花卉基地;泗洪县在青城线建立了10万亩有机稻米基地;宿豫区在黄墩镇建立了省级万亩生产示范园;宿城区在成子河周边乡镇发展万亩良种繁育。

(四)发展规模经营主体,增强龙头企业带动力度。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不是简单的土地整合,而是要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在《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带动了一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今年以来,新增单体1000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达95宗,同比增长30%,累计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852个,入社农户24.43万户,入股面积52.91万亩。坚持开展农业招商引资,中粮集团、蒙牛集团、汇源集团、雨润集团、五得利集团、益客食品、绿港、瑞克斯旺等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产业化大项目相继落户宿迁。重点培育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394.2亿元,同比增长21.2%;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37:1。

(五)加强政策扶持,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国家规定的各项惠农补贴均归农户所有,同时,加大财政投入,近年来,财政一直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泗阳县、泗洪县对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1000亩和3000亩以上的,每亩分别给予100元、200元的资金奖励。xx年全市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860万元、县(区)财政资金20xx多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指导、流转信息平台搭建、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培训和仲裁机构建设等。积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在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机补贴等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推进适度规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一些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担心土地流转引发矛盾,采取谨慎态度。少部分农民土地情节比较深,担心土地流转后,万一失业,今后生活得不到保障,对相关政策也心存疑虑,流转意愿不强。

(二)规模流转难度较大。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有一户或者几户不能达成协议,导致地块分散,机械化程度高的高效农业产业项目难以落户,制约规模经营的发展。另外,农业生产是“露天工厂”,自然风险较高,农业生产旺季的时候,用工困难,市场风险较高,都阻碍着规模经营的发展。大规模经营用地对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有的水利设施难以满足需求,而重新建设的基础设施需要时间和财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规模经营的发展。

(三)流转程序不够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合同化程度不高、合同条款不全和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甚至在极个别地方还出现了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的现象。由于合同条款简单,容易造成违约责任和赔偿规定不明确,引发矛盾和纠纷,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土地经营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少数乡镇、村尚未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缺乏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管理、引导和服务。

(四)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目前,除省里设立了土地流转补助资金外,市、县(区)财政对土地流转投入较少,导致基层流转积极性不高。省财政仅对流转500亩以上规模流转进行补贴,并且只是一次性补助每亩100元,对流出方的吸引力不大。而且在实际操作中,省财政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土地流转项目尚未全部补助到位,有的农户拿到补助,有的拿不到,产生矛盾。另外,目前的财政资金仅对流出方进行补贴,对流入方没有补贴,也没有对规模粮食生产设定专项补贴项目,而土地流入方前期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生产经营,加之粮食生产的收益甚微,导致困难较大。为了取得更多的收益,部分土地流转改变土地用途,缩减了粮食种植面积,改种经济作物。

三、今后工作建议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要对乡村干部及农民代表进行流转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要求,让农民切实意识到土地流转有利于增收,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要通过典型示范,让农民切实看到土地流转的实际收益,增强土地流转的信心,从而转变思想,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二)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和服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用地要符合《宿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相关规定,按规划用地,力争做到农民有效益,土地有效率。同时要加强土地流转市场运作规范操作的培训和指导,全面推行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内容,规范土地流转形式、程序、经营模式和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建立健全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解决制度,为依法搞好土地纠纷仲裁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在完善提高县、乡土地流转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加快行政村(居)土地流转服务站建设,力争达到全覆盖,为流转双方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三)加强扶持保障工作。建议政府要加大对土地规模流转的补贴,而且要对双方都进行补贴。要出台对粮食规模经营的扶持政策,加快粮食集约化生产。要协调好金融机构对土地规模经营的信贷政策扶持。市、县(区)政府要积极跑省进厅,争取省加大土地流转补助资金的扶持,也要设立土地流转专项补助资金,并建立资金投入增长机制,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完善土地流转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户,要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并优先安排在就业创业园或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就业,要为一些缺少技术、不想外出打工的妇女和老年劳动力提供就近就地打工机会,切实保障土地流出农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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