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考试通知范文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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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考试通知范文合集6篇

考试通知 篇1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9:00 — 8月11日17:00。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初级与中级考试分开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1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和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至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4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11月5日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五、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4。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实行纸笔化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因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实行电子化考试。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 ,进行经济初级模拟考试,通过模拟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作答环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任何文具、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5)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20xx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30日9:00 — 11月2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xx〕101号)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11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

(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

(2)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考试通知 篇2

这次改革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

(二)调整考试科目

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以下调整:

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

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三)调整成绩有效期

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三、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

新的考试制度于20xx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xx年仍继续实施一年。

20xx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xx年。

考试通知 篇3

各学院:

期中考试是教学运行的常规性工作,对于改变一考定成绩、加强教学的过程管理、分阶段检验教和学的效果、改革考试方法具有积极的意义。现就本学期期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9周或10周,考试时长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自定。

二、考试方式:随堂或课外进行,一般不另行安排考场(如果课程确需统一安排考场,可到教务处办理手续)。考试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开卷、闭卷或半开卷考试,也可以提交小论文、调查报告、设计作品等。

三、考试课程: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个性课程、Ⅱ类通识课和毕业班的课程可不安排),不参加期中考试的课程应由任课老师提出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

四、考试成绩记载:期中考试成绩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的'评价,建议期中考试成绩按20%~3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任课教师需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成绩送学院教务办。(注:一般要求学生期末课程总评成绩,至少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不能高于60%。)

五、考试组织:期中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任课教师具体实施。学院应做好期中考试的组织工作,参照《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课程汇总表》(附件)的格式做好考试课程统计汇总工作,以及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需要印刷试卷的课程,请提前一周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登记。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期中考试工作,认真落实以上要求,通过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效果。

  教务处

  20xx年x月x日

考试通知 篇4

各位同学:

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20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学生请于3月7日至4月1日下午14:30——17:00到基础部办公室报名(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报名费(每人30元)。望相互转告,过时不再办理报名事宜。

  基础部

  20xx年3月6日

考试通知 篇5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xx〕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云南省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xx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排对20xx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仅针对20xx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鉴定时间

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补考日期为5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考务管理

(一)按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管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本地统考组织机构的初审、数据上报、考务安排及质量督导。

(二)全省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统考组织机构必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认定后方能开展工作,省鉴定中心将通过网络等媒体统一对社会公告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机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报名工作。

(三)全省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实行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鉴定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评人员和统一监考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各统考组织机构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生信息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场安排数据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需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报名条件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鉴定质量。

(二)加强资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标准建设、安全管理;要通过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

(四)加强阅卷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科目外,其余试卷均由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组织单位在试卷装订时要认真核查,杜绝试卷错装、漏装。

(五)成绩查询。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可按《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操作规程》进行查询。

具体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考试通知 篇6

一、考试语种和级别

我省组织英语、日语2个语种的笔译考试,其级别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下半年不设一级和日语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分别定于上半年5月21日和下半年11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时 间



级别



科 目



5月21日英、日语笔译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11月5日英语笔译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试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四、试题题型和考试要求

各级别笔译考试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英语和日语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题题本可做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答题前务必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按提示涂写基本信息,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报考程序和注意事项

选择上半年或选择下半年考试的报考人员(除报考一级和二级申请免试科目的考生外),分别于3月6日至15日或8月11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对于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携带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于3月3日前到省人事考试办(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503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上半年的相应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直接交费。

对于报考二级并申请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的考生(215所高校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原件(见附件2),用特快寄至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503室,邮编310009)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上半年的需在3月12日前、报考下半年的需在8月17日前寄出)。同时,在上述相应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级别为“免一科”),在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交费,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相应考试。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71-88395087。

所有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和交费联系电话: 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根据自己选定的考试时间分别于5月16日至20日、11月1日至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务必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并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对于报名后无需条件审查的在交费后、需要条件审查的在提交审查材料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另外,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级别或语种、选错报名点、交费未成功、提交审查材料不真实、手续不全或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信息联络、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六、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xx〕6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xx〕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为每人60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6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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