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及停薪留职事宜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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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律师,你好,我现在有以下问题请教你,谢谢!

拖欠工资及停薪留职事宜请教

我是一名北京某公司驻外省的业务人员,主要负责某省份的销售拓展工作,7月份由公司与其它竞争对手官司原因,起诉方申请财产保全将我司查封,公司即停止正常运作,我们6月份工资原本7月5日支付,因此事发生后,公司至今未下放工资,同时对6月份的'报销(因办事处撤消,仍有一些其它费用由个人垫付,待报销)等其它费用目前无法支付。此后公司均以电子邮件形式作了如下说明:

1、 公司因法院查封自7月份起停止业务运作;不再发生其它工作费用。

2、 全国各地办事处除负责人外,全部解散,负责人即“停薪留职”处理;

3、 6月份至7月份段的工资及报销费用尽快结算。

4、 所有报销单据全部寄至公司处理,待报销。

5、 公司老板9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说明因公司暂时困难,仍无法及时兑现工资和报销部分,在邮件中也深表歉意。

6、 时间已过近3个月,且6月份的工资已拖3个月。由于企业暂时困难无法支付,打电话老板,说无法给予确切的兑现时间,也答应努力或尽快支付;

本人也在最近打电话老板协商工资发放事宜,确电子邮件形式提醒公司尽快结算费用及工资。

由于公司其它同事及领导层已私下说明老板将不会兑现工资和报销款,看了贵处的诸多法律说明,我们如果不及时仲裁,时效性就超出了。请问我该如何做为好?由于报销原始单据均在公司,目前手头上没有了,如何才能要回报销款呢?同时我与公司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事实存在劳动关系,经销商或其它证据可以证明。请问律师:电子邮件可以视为正式的文本生效吗,由于公司无法再继续或不想再开展业务,停薪留职是一种说法,该如何利用法律要回自己的权益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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