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心得体会(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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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律师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律师心得体会(精选14篇)

律师心得体会 篇1

20xx年6月下旬,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我有幸参加了由河北省律师协会组织的“20xx年度省直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培训班”,经过短暂而又充实的学习、培训,使自己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也使自己对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有了更清晰的定位。相信;这次培训也许不是自己最幸福的时光,但必定是自己最怀念的一段时光!

在开班仪式上,河北省律师协会李益民会长首先从整体上给我们介绍了律师行业的现状,并提出律师队伍的“规模化、专业化”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同时,李会长告诫我们作为实习律师,更应该守住底线,强化自己的自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未来的航程上,最危险的并不是漩涡、暗礁、惊涛、骇浪,而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塞壬女妖,她用迷人的歌声诱惑那些无畏且高明的水手,最终导致过往船只触礁沉没,而船员则成为塞壬的腹中餐。

紧接着,我们开始了这次培训班的具体课程。从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层面,我们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使自己能够从新的视角来学习、把握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而使自己的业务发展方向能够始终与国家的需要保持一致,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从具体的律师业务层面,我们不仅接受了民事法律业务、刑事法律业务等专业知识、专业思维模式的训练,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强化了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在我们执业过程中的地位,使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警钟长鸣,做到守住底线、不触红线。除此之外,在这次培训班中,河北省律师协会还为我们实习人员准备了两场盛宴:一是律师行业的新兴业务介绍,即涉外法律业务介绍;二是优秀律师的经验分享。通过参加这两场盛宴活动,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自己能够站在更高的平台上审视自己的能力,更好的规划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通过各位前辈的指导和经验分享,还有助于使自己实现弯道超车,寻觅到通往成功之路的捷径。

我们赶上了这个时代,我们也选择了律师这个职业。虽然培训的时间短暂,但这次培训却是自己律师执业道路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老子说:“九层之台,始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经过这次培训,自己会将学到的知识学以致用,并从当下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为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执业律师而努力奋斗。

律师心得体会 篇2

一、激情焕发潜能,勤奋高于天赋。

首先,做任何工作都要有激情。有了激情燃烧的心,才有激情燃烧的人。

激情首先来自于对职业的认识。从事法律职业是光荣的,为了胜任这一神圣的职业,做每件事都应忘我。你只有认识到你从事职业的意义,才能为它去献身。倘若你是认真的选择了律师职业,那就应该让你每天的表现都在证明你十分热爱这个职业。一个人的激情不是表现在豪言壮语上,而是反映在他的日常行为和工作中,激情是建功立业的一种原动力。

第二,坚信事业是高尚的,行动上才会执着,有了执着的行动,肯定会有一番事业。通过勤奋的努力,一个天赋平庸的人就能够在这个职业中远远地超过天资比他高的人。如果说坚忍不拔是成功的左手,那么坚持不懈则是成功的右手。应牢记,“在法律的入口处,只欢迎那些能吃苦并最大限度地坚忍不拔、坚韧自信和忠诚的人,那些存有懈怠和消极精神的人与意志不坚定的人请勿入内”。

律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像医生和工程师那样是件精细工作,需要不断付出艰苦和细致的努力。如果想成为出类拔萃的律师,必须首先做个“苦行僧”,因为律师职业既是崇高而艰苦的职业,也是竞争非常激烈的职业。置身在这个行业中,你会随时体会到这个行业的艰难,每个律师都应具有为律师职业的崇高理想去奋斗的信念。

在我几十年的经历中受过多次挫折和打击,我认为人的执着和激情可以战胜任何困难。

我觉得在激情和执着中隐含着一种精神。张海迪是位高位截瘫的残疾人,是激情和执着改变了她的命运,使她成为中国当代的保尔。如果她不与命运抗争,她就是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对社会无用的人,社会上不会有人了解、认识她,而正因为她的执着和努力,使她成为当代青年学习的楷模,为激励青年奋发向上做出了杰出贡献。她出版了很多书,获得很多荣誉,精神和物质生活也发生了质的改变。付出的过程对她来讲异常艰辛,如果没有执着的精神,她的命运就难以改变。

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要具有的不仅是一般的优秀素质,而应该具有超常的优秀素质,这也是很多律师极难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

如果想在这个行业中出类拔萃,必须有超常的优秀素质,即要坚信事业高尚,有执着的追求和明确的奋斗目标,还必须付出超常的努力,唯如此,才会有成功,才能有丰厚的回报。成功是行动的点滴积累。

第三,目标是人生永不熄灭的火炬

人生要有目标,一个没有奋斗目标的人,也就不会有激情。要把目标时刻放在心上。追求的目标越高,动力就越大。国外有一个保险推销员,他把一个时期的目标写在一张纸上,把这片纸放在左上衣口袋里,那是心脏的位置,也就意味着把目标放在心上。然后,每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就对照目标,时刻提示、反省自己,最终他成为最优秀的保险推销员。

目标不是口号,实现目标要有实实在在的行动。对律师而言,从业要有信心,做事要谦虚,人人都是自己的塑造师。想做个什么样的人,成为什么样的人,不要怨天尤人,一切决定于自己。

“态度决定一切,成功也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要求一个人要永远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要永远充满激情,永不言败。六年前,我曾给大家推荐几篇文章:《青春》、《年轻人想干大事的七条准则》、《工作:为谁干活为谁努力》和松下幸之助“工作努力不是吃亏”的名言。今天再复印给大家,看了不一定马上能做到,但人必须有股精气神,永远保持一种激情。无论是身处顺境还是逆境,不论受到批评还是得到表扬,不论是在获得荣誉时,还是受到委曲时,都要学会积极的思维。积极思维的力量是无穷的。

什么是积极思维呢?例如受到表扬时,要看到自己的差距与不足;受到批评时,要分析自身原因,把批评看成领导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这样想,就不会因受到批评而灰心丧气,更不会认为是领导对自己的打击报复;在荣誉面前,要感谢组织的培养,感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在遇到不公平时,要相信凡事自有公论,顺利时要谦虚、谨慎,逆境中要不气馁,把逆境当做对自己的磨炼,作为一种财富。这都属于积极思维的方式。

对人生、事业和工作,都要用一种积极方式去思维。我常讲,人要有“两心”:“责任心”和“进取心”。

“责任心”包括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团体负责,对社会负责。有的人对自己都不负责,一个对自己都不负责的人,当然不会对家庭负责,更谈不上对团体和社会负责了。

“进取心”则是一种永不满足,永不止步的奋发向上的精神。

要高度重视良好习惯的养成,良好的习惯使你一生受益。积极的态度和良好习惯是成事立业的基础。

二、做个好助手是成为优秀律师的前提。

我认为,一个好助手应该做到:

(一)要耐得住寂寞和清贫,要厚积薄发,切勿心急气燥。

收入低是暂时的,如果不首先刻苦修炼、提高自己,今后也难以有大的变化。因此,对青年律师而言,首要的是长本事,增见识。如果把钱放在第一位,就很难成为一个有丰厚收益的好律师。

(二)要心中常有感恩之心,这样才会生活在快乐中,才能多多受益。

要把老律师的关心、指导、帮助看成是个人最大的收益,要经常感念老师无私的教诲和帮助。千万不要抱怨不公平,报怨报酬少,如果这样,只能自毁前程,能从老师那里学到知识和技能,就是最好的报酬。古语云“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你不知感恩,也就没有人愿帮你。

(三)要做个勤于思考的有心人。

只有时时思考,才能成为有心人。拉丁语中有句格言:“世界上最伟大的是人,而人最伟大是的头脑”。我常说的“有心才有眼”也是这个道理。

(四)要做到“三勤”。

一是脑子要勤,多思提高悟性,有悟性才会不断有收获。一些律师的懒主要懒在脑子上,不愿动脑子。

二是手勤,要多看、多写。

不少人写法律文书就是一遍,好象是一气呵成,就觉得精彩得没有可修改的地方了。要多看些优秀的文章、法律文书,多写多练。

三是要腿勤,要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做好助理工作。

有的助理只局限于主办律师交办的工作,让干什么干什么。如这样,你只能是个能应付工作的助理,难以从助理成长为合格的律师。有的助理很少去观摩庭审,旁听资深律师承办的案件会学到许多书本没有的东西。只有积极、主动,创造性去工作,你才能优秀,才能出类拔萃。如果按部就班,充其量只能是一个合格的员工,合格的助手,不会做到优秀。人们常讲,最远的距离是从心到手的距离,人们往往想的多,行动上却跟不上。

(五)要熟知程序性工作。

对青年律师而言,老律师是一笔财富,要让主办律师认为你是他离不了的助手。要勤于观察,因为老律师多年的经验有些是只能意会难以言传的。要用心去领会,从接人待物的礼仪、证据材料准备,分析问题的方法、法庭发问,如何进行辩论各环节的每个细节去揣磨,感悟。对优秀文书要反复看,反复琢磨。这是尽快提高自己的捷径。

(六)要力争“精益求精,尽善尽美”

做业务,永远不要认为自己完全准备好了。一些律师不能对承办的案子反复琢磨,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考虑周全,而是把辩护词,代理意见草草写好,搁置在一边,就再不动不改,但只要认真看看,总会找出要补充、修改、完善的地方。

对法律文书,要反复审查,核对,不能出现错字、别字、漏字,标点符号也要准确。有的律师的文书、材料之所以经常出现错误,我认为不是水平问题,主要是责任心问题,是态度问题。作为助理,不是简单帮主办律师查询、递送文书,打印、装订材料,要全面、仔细核对全部材料,包括:材料是否齐全,有无遗漏;材料排列顺序是否正确等。要追求内容和形式完美的统一,内容优质是基础,外表完美也重要。

(七)要注意细节。

细节决定成效,细节决定效率,细节决定品位。

关注细节是律师职业性质决定,关注细节是负责的具体表现。伟大源于细节的积累。要把小事做细,做透,做精。天下大事必做于细。

讲个关注细节对办案重要性的事例。

我所曾代理一起侵权案。确认侵权持续时间成为胜败关键,代理律师通过反复细心查看案件材料,发现侵权方产品宣传材料上的电话号码已由6位改为7位,通过落实电话号码的升位时间,从而认定了侵权持续时间,成为案件胜诉的关键。

(八)非主办律师,律师助理的主要工作:

①认真查阅所有有关的案件材料。要熟悉全部案件材料,要吃透案情。这项工作要主动做,如果事事等主办律师安排,就不是个好助理。助理要记录好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负责与委托人保持及时联系。

②搜集,调查,整理,准备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

例如,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齐全,不全的应主动要求当事人补充,有的要主动提出去调查查询,并一一进行梳理。

③详尽记录办案过程,做好备忘录,如做好会见当事人,向证人调查、咨询,风险告知的记录。对案件过程及时记载,并将办案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委托人,保持与客户、办案人员的及时联系。

我发现一些律师不愿动笔。认真做好记录有两个好处,一是对办案有利。二是让委托人感到我们办案认真。助理应养成随时做好工作记录的习惯。

④查找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地方法院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专题论述,论著,论文等。

⑤根据主办律师对案件的分析草拟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上诉状,非诉业务中的法律意见书等。

⑥保管、整理好案件的全部相关材料,案结后及时装订归档,妥善保管并能及时查找主办律师的案件资料。

⑦要摆正位置,即不越位越权,又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去工作。对内,要认为就是你在办这个案子,要考虑案子的每一个细节。对外,要严格遵守主办律师制度的规定。

⑧根据主办律师的专业,搜集、整理与专业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动态及相关案例、文章、司法解释,这也是自己逐步成为专业律师的基础。

⑨要从小事做起。如:早来、晚走,整理好卫生、内务,整理好主办律师的资料,包括桌面整洁、换笔芯,削铅笔之类的细小事情。律师助理要从小事做起,往往从小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态度和习惯。

三、几点建议

1、律师要重名声

好的名声将施惠于人的一生。律师要注重名声。律师是一个注重名声的行业,从一定意义上讲,有名才有利,当然不能不择手段去沽名钓誉,要学会利用各种机会让人家知道你,了解你的专长和业绩。可以通过参加专业讨论会,发表文章和著作,参加专业组织,参与公众活动,参加社会俱乐部,参加捐款活动,举办业务讲座等方式扩大你的社交面,增加你的知名度。律师一定要注重自己的名声,要学会宣传、推介自己。

2、做律师戒浮躁。

现在不少人情绪浮躁。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我们不能只顾埋头办案子,要加快充实、更新知识,不断提升自己,要努力实现从做案子到做业务,从做业务到做事业。

做案子不等于做业务。业务有市场问题,服务层次问题。我们要注意总结、研究,要深入进去,要做点学问。

只要有心,做学问并不是很难的事,北京的秦兵律师执业不久就写了关于商品房买卖的204条,一举成名;陕西的王才亮通过参加建设项目的拆迁全过程,写了多本关于拆迁的专著,成了全国知名的拆迁专家;原潍坊求是所的徐永前,在全省还没举办一个BOT项目时,就在《中国律师》连载了有关BOT的论文,现已成为全国知名的企业改制专家。北京佟丽华因为热心青少年维权,被北京市政府记一等功。做事、做学问,成功的关键在于是否用心。

3,善为小事成大事。

做人做事应谨慎、严于律已。

一是做人要诚实,做事要严谨,言谈要谦虚,举止要文明,穿着要得体,待人要友爱。人敬须自尊,对待小事的态度决定你能否成功。

二是在与人的交往中,要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以穿戴为例,在特定场合下,人家西服革履,你着装过于随便,会让人觉得缺乏修养。

律师心得体会 篇3

根据云南省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和所在县律师事务所的安排,结合前期在律师事务所的学习实践,特别是近来认真学习了律师远程培训,受益匪浅,思想认识和专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现总结如下学习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认识到作为执业律师应当具备良好的学习心态和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谦虚好学的品格。

当今时代发展大趋势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更替日新月异,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出现了多层次化、复杂化,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和合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中国律师队伍的预备队和接班人的一员怎样才能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怎样才能在残酷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我认为一定要先保持平和的心态,放低身价、保持做人的低姿态,从最容易、最简单的小事做起,特别是注意工作细节。当然最需要强调的是做人一定要谦虚,做律师更要谦虚。我们要多去发现同仁律师们的长处,多去寻找自身的不足,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我认为还要强调一下学习心态反映了一名律师的修养境界,影响了一名律师的发展空间。做律师前一定得注意要生存、要发展、要进步,就要有好的心态。而一名律师好的心态主要包括付出的心态、坚持的心态、合作的心态、感恩的心态、谦虚的心态等。

二、我认为一名律师要有一个人生职业规划,要具有全局观念和战略眼光。

目前来说,做律师难,做一名好律师更难。这一情况已经严重影响最近几年我国律师在数量上的增长。目前流行所谓“二八律”,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服务市场集中在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手中。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服务市场由近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来竞争。这一局面,造成新律师和实习人员的生存危机。我认为作为一名老律师,就应为新律师指导职业规划,否则他们将来做律师只能处处被动、步步艰难。同样,老律师们如果不能与时俱进,不提高自身素质,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照样会被无情的竞争刷新和淘汰。在战争中的战略战术的运用同样也常常适用于律师与律师、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也只有竞争才能沙里淘金,才能更好的激励律师提高自身素质,以服务于当事人,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要想做大做强,就一定要批判和检讨“单纯军事观点”的观念和做法,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但要学会办案,也要多参与与自身专业相关的公益活动,适当地在相关媒体有关法律宣传教育栏目中展现自我风采。不要把自己变成单纯的“办案机器”,要提高自身社会责任感,注重律师办案的社会效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要积极为其提供帮助;要做到外圆内方,坚守律师执业道德的底线,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今后的执业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对不能越雷池一步;另一方面也要善于规避风险,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事,善于规避风险,学会保护自己。

律师心得体会 篇4

我自20xx年律师执业以来已经x个年头,可以说在律师职业中是一名老律师了。经过几年打拼,每年收费在我看来还算可以,在枣庄这个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三四线地级城市来说,也算不错的。但通过青岛的一天和青年律师的沟通学习,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差距,在许多方面存在很大差距,我感觉自己的工作存在许多不足。

首先是自己的思维僵化,意识落后,没有市场开拓意识。

这几年的律师经历,磨砺了自己,没有了锐气,感觉到:上班—坐门等案—然后休息的生活模式是自己的生活常态。用三个字来形容自己的形象就是懒、散、慢。这次青岛学习,使我耳目一新,感觉眼前顿时一亮。我深深意识到,做律师必须要有精神,这种精神的体现就是:借东风,入主流,做主角。这种精神不仅体现在日常穿着打扮的精神,还体现在思维要有精神,为人处世要有精神,工作要有雷厉风行的精神,案源开拓要有坚毅不拔的精神,总之归结到一句话:人总是要有精神的,做律师更要有精神。

在对待客户态度上,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冷漠的态度。试想委托人把案件委托给你,他不但给你付费,况且把案件的希望(该案件有可能改变他的一生,或一个企业公司的命运)都寄托在你身上,那么当事人对给你打一个电话,哪怕再啰嗦,那又有什么?我们换位思考也能体会到当事人的心情。通过这次学习,深刻感到顾客就是上帝,顾客就是衣食父母这句话的深刻内涵。在以后的办案中,做到尽量不要让客户问我们案件办理情况,积极主动的多和客户沟通交流案件情况。

在业务开拓上,彻底克服坐门等客那种惯性思维。要走出去,积极推介自己,借集团蒋琪总裁的那句话来讲就是:律师工作时间除在办公场所正常办公时间外,剩余时间不是在客户那里,就是在去客户的路上,和客户拉近距离,积极开拓新的案源。做到:我是大律师,我要走出去。

其次,要不断加强学习,在专业化上不断探索,学习,争取在自己带领的团队领域有有更多的发言权。

社会的发展,使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上流行一句:找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律师行业同时也是这样,要想收费有突破,要突破律师收费瓶颈,专业化是必走之路。不是专业化律师不可能在这一类型的案件中揽到高端案源,高端客户也不会主动找到你。通过压低收费揽到的案件,也必定做不成高质量的案子。

再次,要有团队意识,积极帮助年轻律师不断成长,在各种团队活动中历练自己。

团队是个大家庭,一个和谐、团结、奋进的团队,是所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石。通过这次青岛交流学习,增强了归属感,认识到只有所发展了,才有自身的发展。年轻律师是所发展的未来,年轻律师因社会阅历少,执业经验少,在律师执业初期存在着巨大的困惑和焦虑。作为所一名合伙人,要做年轻律师的表率,多帮多带年轻律师,使其不断成长。

总之,青岛这次学习,我感触颇深。我相信这次学习不仅是对我的鼓舞,也是对德衡(枣庄)办公室全体律师的鼓励。争取在新的一年了,各项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律师心得体会 篇5

一、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和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5、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6、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7、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8、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9、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10、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11、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12、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13、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二、实习简介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心态上的变化:在我看来毕业实习是大学生涯中最值得憧憬的一项课目,也是我们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天真封闭的学校向复杂开放的社会过渡的过程。这个过程既让人兴奋又使人受挫,有点苦并乐着的感觉。通过这一个多月的学习和实践,我深深领悟到了从学校到社会的巨大变化,从一个书生气十足的大学生渐渐的在社会的熔炉中经受磨练和考验,使自己逐步适应社会的潜在规则和生存方式,有些东西正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自己,让人慢慢的学会稳重和成熟,从一无所知变得逐步清晰和深入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

知识经验积累: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这次毕业实习我选择了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理由有两个:第一、由于职业规划是想考进公检法机构,所以在大学寒暑假期间的实习我都选择了法院;第二、由于对律师事务所的事务不太了解,同时我认为应该开阔眼界,为自己以后就业寻求更广阔的道路,因此这次长达将近两个月的毕业实习我选择了律师事务所,

同时,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

三、实习成果

(一)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撰写法律文书

本来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但实习期间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所以上手也较快。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但后来发现,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是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技巧做支撑的,例如我帮一位律师写一份银行的法律意见书,其中涉及到的是银行业务知识、合同法、担保法及法律风险等专业实务知识,这要求我应先掌握其相关知识。我想空洞的头脑和简单的思维断然写不好甚至写不出。又如我在修改合同书和写刑事控告书的时候,我在法言法语和文书内容安排方面的生疏就被律师指出。这时我才充分体会到知识的运用也需要良好的表达和实践经验,同时也需要严谨的法律思维。

法律文书关系到法官对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措辞必须严谨,马虎不得。我所写过的法律文书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反复修改,因为我知道那影响很大,高兴的是律师对我工作的肯定。

(三)协助律师咨询

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 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四)关于律师的理解

1、抗压能力要求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18:00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专业知识要求高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重要的沟通能力

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可当我进入事务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4、正确对待律师的身份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国家机器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社会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选这样的杰出的,有良知的优秀律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

5、律师行业的收入

关于律师收入问题,大家似乎都很感兴趣。在普通人眼里,律师是所谓的"金领",是社会上的高收入阶层。的确,律师中有很多富豪,当律师也可能会成为富豪,但这个前提是你是合伙人,并且要有足够的案源。

一般挂靠律所的律师,即使说代理费可能成千上万,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规定抽成比率,事务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这种抽成就叫做所谓的"管理费"。律师也会有很多的社会应酬,人际开销也比较大。要真想成为所谓的金领,就要努力成为合伙人。成为合伙人的路径有两条:第一,自立门户,开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内部规定,业务量达到多少可以申请成为合伙人,比如t所就规定:年业务量达到20w就可申请入伙。一般成为合伙人之后,律师的待遇马上就可以提高一个档次,真正的成为所谓的金领。

律师私下承揽案件、收取当事人钱物、未经律师事务所而以律师身份出任企业法律顾问等违反《律师法》的行为都是十分严重的,轻则被当事人投诉、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重则当事律师被终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负刑事责任,而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会被处以大笔罚款并被通报批评。

四、实习总结

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让我认真看清楚律师到了道路的坎坷与艰辛、欢愉与收获.摆脱对律师收入高、工作轻松的片面、肤浅的认识,将国内律师行业的执业

状况与司法部门、政府机关、高校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间进行有益的对比,充分认识律师行业的高准入、高风险、高压力以及各种各样有形或无形的潜规则,对于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本最好的事业指南,这也提醒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生,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不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确:经济法虽然是热门,但只有少数经过深造(出国留学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具备了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外语能力与对国际商务金融业务有深入了解的矫矫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与地位;相反,如果我们无法登上那级台阶,那么经济法的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不但无用武之地,反而会由于缺少民刑法、经济法的过硬功底而在国内普通律师事务所职位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最后,作为即将就业的我们来说,我们应该看到法学的就业前景是乐观的,但道路的曲折的。我们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不应该只盯着传统的法学学子出路,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凸显出越来越大的优势,可谓前景广阔。这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同时,坚持历练自己,在岁月沉淀之后能够留下人格的魅力。

律师心得体会 篇6

实习是大学学习中最重要的实践之一,在实习中将大学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不管对于什么专业的大学生,实习都是非常重要的。律师事务所对于法学院大学生的实习经历非常看重,律师不仅需要考取相关的证书,更需要有相关的实习经验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

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大学一般是学习法学的理论知识,对于实践方面很是欠缺,所以为了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社会实践成为法学专业的一个重要学习过程。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方向一般是在一些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生有更多的锻炼机会,律师事务所会为实习生提供很多的工作,如案件整理、案件的调查分析、搜集资料等等。在律师事务所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地提高实习生处理问题的能力,让实习生在校园里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充分结合起来。

纸上得来终觉浅,在校园里学习的专业知识如果不能与实践相结合,那么所学的知识始终是肤浅的,即使在学校里学的非常优秀,实际运用操作的时候也会觉得所学的知识只是庐山一角。

总而言之,律师事务所是法学专业学生实习锻炼的重要场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习虽短但是将会是法学专业学生走向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桥梁。

律师心得体会 篇7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

(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律师心得体会 篇8

法律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做非诉法律项目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成果不仅关系到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性、全面性、真实性,而且律师对于依据尽职调查工作成果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律师理应谨慎待之。对于有志于从事非诉法律工作的实习律师来说,积极参与尽职调查并且认真总结工作收获对打好非诉法律工作基础至关重要。今天笔者结合在本所参与的几个非诉项目(主要有公司并购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中的所学所思、总结归纳,给正在奋斗中的实习律师以及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学院学生几点建议,愿共同进步。

一、做好尽职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在正式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之前,律师会根据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份尽职调查清单,目标公司会根据这份尽职调查清单准备材料、做出相关安排,同时这份清单也是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推进过程中重要的查缺补漏的依据。作为主办律师的协助者,实习律师在项目开始之前应该努力熟悉尽职调查清单的内容,对于不理解的部分及时向律师请教,对于在正式进场时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比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应该提前上网查询最新信息,避免因为要求重新提供而降低工作效率。另外,对于其他信息也可以提前查询,在正式进行尽职调查时可以节省时间做好其他工作。

笔者认为,在正式尽职调查之前应该重点查询以下信息:

1、企业工商信息

查询企业工商信息有一个权威性较强的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做过法律工作的人应该都很熟悉,但是这一网站有时也存在不完善之处,比如曾经在一次并购项目中,我们想了解这家公司的分支机构情况,在公示系统上只能查询到一家分支机构,但实际上通过我们认真核实,该公司还存在另外一家分支机构,主要是通过其他信息查询网站实现的。这里推荐其他几个查询网站,作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重要补充:(1)启信宝,网址:,功能很强大,不仅能够查询分支机构信息,还可以查询到法院公告、法院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拍卖、经营异常等信息;(2)绿盾全国企业征系统,,推荐重点关注其“媒体评价”、“质量检查”、“行政监管”等功能;(3)信用视界,网址:,推荐重点关注其提供的司法信息和新闻招聘信息。此外,要求目标公司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也极为关键,其中会涉及银行贷款、征信以及涉诉信息,是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重要依据。

2、企业涉诉信息

对目标公司的涉诉信息提前予以了解,在正式尽职调查过程中可以就有关信息比如法院判决信息、执行标的信息、资产拍卖信息作进一步的询问、了解,避免现场临时搜集时有所遗漏。企业涉诉信息在前述的工商信息查询网站中有所涉及,但主要有以下权威性的查询渠道:1、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院判决信息,网址:;2、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网址:,该网站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

20xx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3、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网址:,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中国法院网“公告查询”,网址:,可以查询法院公告情况,了解调查对象的涉诉情况;5、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可以查询全国法院正在执行拍卖的资产的情况,了解涉诉当事人资产信息;6、淘宝司法拍卖,网址:,很多法院把没有争议的资产都通过这个方式进行拍卖,涉诉信息很容易得知。

二、做好尽职调查时的配合工作

实习律师和主办律师一起参与尽职调查,一方面可以学习尽调相关知识和技巧,另一方面实习律师也应尽力做好配合工作,这种配合不仅在于具体事项的协助处理,更在于对于主办律师可能无暇关注的其他方面加以关注。

1、搜集材料时应做到专业、细致、全面

(1)专业。笔者想起了自己参与某私募项目时要求目标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尴尬经历,还被其提醒了一下:现在已经三证合一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于律师来说类似这种常识性的疏忽尽量还是避免为好,客户对律师的信任是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这种信任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对律师专业性的尊重,同时因为你没有注意的某一个原因这种信任也会稍减。

(2)细致。收集材料的工作本身就是一个细活,查缺补漏是必经的过程,有时候因为一件资料没有到位就会影响尽职调查报告的出具。这其中的细节主要体现在:一是查验原件,律师带走的往往都是复印件,查验原件时会重点关注其中的数据、时间、文件或者证书的真实性、与原件的相符性和有效性等,并在此基础上查验有无明显遗漏;二是某些资料比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会经常变更,收集材料时注意查看是否是最新版本;三是资料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如果某两份资料之间有明显矛盾之处则必有一份有问题,这时应该向主办律师提出。

(3)全面。笔者在参与几个私募项目过程中真有这种体会,因为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机构的要求较多,律师会要求私募机构提供全面的资料与信息,比如不仅要求私募机构及其大股东提供工商内档信息,也会要求私募机构提供其子公司及其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工商内档信息,并对这些机构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做一个说明,可谓是非常面面俱到;再比如在私募机构组织结构方面,律师不仅要求提供组织机构图还会要求提供各部门的介绍,律师会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分析是否与实际员工数量和构成相符合等等。

2、现场观察与了解

在对目标公司作进一步了解方面,主办律师在尽职调查时主要与目标公司高管进行交流,作为实习律师的你也最好不要闲着,有时与公司的其他员工特别是基层员工交流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比如,通过和基层员工交流工作节奏和感受可以了解公司的工作氛围和人事状况,通过对厂房、车间等实际经营场所的观察可以更为直观地了解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经营情况等,这些将和主办律师对于公司高管的调查笔录共同构成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的重要参考。但是对于某些重大的并购项目,由于尽职调查阶段还未能确定项目的成功与否,所以拜访客户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保密义务。

三、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初稿

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是对一名律师的综合法律素养、书面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思维的严谨性与全面性等各种能力与素养的考验。如果有机会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初稿对于实习律师来说是一笔很好的财富,笔者有幸撰写了一个并购及几个私募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分享一下个人经验,供参考。笔者认为,一份合格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应该力求做到一下几点:

1、尊重事实,尊重法律。首先是以事实为依据,对于已经获知的事实应该明确、肯定,避免模糊措辞、模棱两可,更不应该随意修改事实甚至胡编乱造,争取做到有几分事实说几分话,对于无法获知的事实应该在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中加以披露,切忌过于武断;其次是以法律为准绳,对于每项结论的论证其实就是一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对所得事实进行证明的过程,这其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关系到结论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2、用词精炼、逻辑严密。法律是一门讲究严谨的学科,这种严谨不仅体现在用词的精炼,也体现在词与词、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的逻辑严密性。首先,在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中避免使用废话、套语、语气词(如“了”、“吧”、“的话”、等)、口头语(比如“就是说”、“那么”、“不过呢”等),但是诸如前提性或条件性的字句、补强性的字句等则不能省略。其次,词、句、段之间的逻辑严密性也是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避免前后矛盾、相互否定或者前言不搭后语的情况。

3、结论明确、肯定。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主要目的是在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基础上对其法律风险点加以预测从而为交易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因此在对每一段内容做结论时力求明确、肯定,如果依据既有事实不能做结论也应该明确、肯定地表述,避免含糊其辞或者可能性语句。

最后,用一句话简单总结贯穿全过程的感受:认真、负责、敬畏是做好任何工作都应有的态度。首先,尽职调查时应该努力做到穷尽一切途径去了解公司情况,不能在心存质疑的情况下匆忙做出某项法律结论,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次信息查询和资料收集,认真负责地思考其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其次,对任何工作都应该抱有敬畏之心,敬畏每一位谈话当事人,敬畏客户的每一条要求,敬畏你在法律意见书中写的每一句话。

律师心得体会 篇9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主要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作为民建会员、河北九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全面学

习。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十多年的律师从业经验,学习体会如下:

一、律师应该用自

身专业优势,为科学立法建言献策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无论对于法律条文的熟悉程度还是对条文背后的法理都有着比较深刻的理解,加之律师一般实践经验都比较丰富,对于如何立法应该拥有一定的发言权。我们通常说实践是验法律是否有成效的试金石,一部法律或者说一个法律条文是否符合当前经济情况的发展,是否能够保证公平正义,需要看它是否能够切实解决实践中发生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后产生的法律效果如何。因此,立不仅需要从公平正义角度考虑还要是否符合当代中国发展形势。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律师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更加科学的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法律条文提出修改意见,集众人之力,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律师应该充分

发挥作用,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的每一个决策、每一项行动都关系着人民的利益,政府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行动、是否严格执法都关系着法治社会是否能够健康、有效的建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全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此项规定对于律师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具有重大的意义,无疑为我们律师提供了一个发挥自我价值的更为广阔的平台。作为律师,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硬实力,防微杜渐,于细微之处把控风险,真正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三、律师应与司法

机关协调配合,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律师与公检法机关一样,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代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律师社会地位不高,公检法机关经常向看待“敌人”一样看待律师,认为律师是为案件裁判提供阻力,使正义不能尽快实现,于是对律师处处提防,为律师办案增加很多的难度。律师与公检法机关应该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从业多年的一个律师,立案难、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当事人和我们自己的两个难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

1、“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对于律师行业和案件当事人来讲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一旦制度实行,立案将变得简单起来,人们维权的时间成本就降低了很多。

2、“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律师心得体会 篇10

实习周记一

xxxx年xx月xx号―xxxx年xx月xx号

在北京市安园律师事务所实习有半年的时间了,说是半年,其实真正来的日子也就两个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后就要自己奋斗了.在实习的日子里,有很多切身体会,我受益匪浅.大伙都说现在律师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听到这些话我很惊讶.非也,非也.崔律师是所的主任,他为人和蔼,亲切,第一次在电话里听他的声音,我以为是他是一位上了岁数的律师.见面了才发现他还很年轻,只不过给别人一种很成稳的感觉.张律师,是我很欣赏的一位律师,他的当事人好多都是上访的,但是对他来说办理申诉的案子是很简单的事,很有经验的律师.为人真诚,做事认真,很有才华.生活非常的节俭,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块大饼。我知道后非常吃惊。

李律师和周律师都是很实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师,记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电话叫一位当事人来取办案没有用完的500块钱,周律师说:"像我们这样实在的人,么能发财”李律师说:“他自己都够可怜的了,这钱必须还他。”于律师,以前是一位老师,现在辞职,专门当律师,很认真,记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辩护人说成代理人了,他马上纠正说:“什么代理人,是辩护人。”我当时挺惭愧的。自己学了三年的法律,连这么基本的问题都没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学法律出身,现在对法律已经很有经验。别的律师就不一一介绍了。总之,他们都是很有经验很知深的律师,各个都风华正茂,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贯彻到实际生活中。

实习周记二

xxxx年xx月xx号―xxxx年xx月xx号

人性是善还是恶?是自私?还是善良的?对这个问题我以前从来没有认真的想过,但是因为最近看马基亚维里的思想,才认真的思考了关于人性的问题,我觉得人生来都是自私的。但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和改造改变人的自私问题,变得不至于那么的让人无法忍受。举个例子吧, 最近每天都在教室看书,有时候有些人在讲话,我会很讨厌影响别人学习的人,所以要是谁讲话讲了很久的话我会很反感,但是我也不是从来不讲话的,但是我自己讲话的时候我就不会讨厌我自己更不会反感,感觉自己的讲话是有理由的。况且我也不会讲很久。而为什么别人讲话的时候,我却会反感呢?

我觉得人都是自私的,当别人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利益的时候你就会反抗,因为你觉得你的利益受到了侵犯,而相反当你在侵犯别人的利益时你却不会觉得你的所做所为也让别人无法容忍这样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发生过,自不过我们觉得这太普通了而没有去注意而已。

为什么对别人的讲话会反感会义愤会讨厌?而对自己的讲话却一点也不会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马基亚维里关于人性恶的思想来解释这一现象。

实习周记三

xxxx年xx月xx号―xxxx年xx月xx号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获的教育的权利。权利相对应的英语单词是“right”,“right”的另一个意思是正确的,对的。权利也有正确的,对的,正当的意思。

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是你的义务,这是自然法对你的要求,或着说是神法对你的要求,是人类出于本能的需求。从原始社会到现在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人类的进步是人类不断的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弃自己的权利,不去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而斗争,那么,现在我们也许还处于原始社会,还处于野蛮的社会,处于暴君的统治之下。

虽然法律没有强行要求你要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权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人类出于自己生存和发展,还有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个相对人性的,舒适的,民主的,自由的社会,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是历史赋予你们的神圣的责任和义务。

价值:有用性,你对别人有没有用,或着别人对你有没有用或着一个物体对人来说有每有用?我想这样说有些人很难接受,这也太直接了吧,没有必要说的这么直接.

没事,你们看了也就姑且看之,不同意见没有关系.

有价值的人生,我要怎样活着才会有价值呢?这个价值是对别人而言的,还是对自己而言的呢?你在某一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你对别人而言是有价值的,同时你也是可以通过你的贡献得到别人的尊重和认可.我想人活着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

想想觉得挺可悲的,觉得活一辈子还是为了别人而活着,贡献为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敬,为了对别人而言你有价值.而自己呢?

不过,能够帮助别人也是一种快乐吧,因为帮助别人的同时,你会感到快乐,因为你觉得你还是有用的,至少你可以为别人解决问题.你是有用的.写到这儿,我不得不想到一种理论,就是,人性自私论,人性是恶的吗?是那种为了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不折手段的吗?自私得到的东西,对别人有价值吗?自私的反面是不是也是一种美德?这些东西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律师心得体会 篇11

应用四五度、三六度分律法,调律、检验同时进行

我个人比较喜欢这种方法,因为曾经不止一次的尝试过分别单独用一种方法来分律,结果是很难做到相对理想。在基准音组范围内,四、五度或者三、六度的拍频变化很大,从一秒零点几拍到一秒八九拍,而且每个音程都不一样,单靠某一音程而精确掌握是非常困难的。至少我做不到。合理利用两种分律法的特点,结合我们可以掌控的部分技术,应用于分律过程中,再加上其他方法就可以把误差降到很低。

以雅马哈131高度的琴为例:确定好标准音37A,来调42D和33F,我们可以随便先调哪一个。比如先调42D,我们通常把这个纯四度音程调成一秒一拍。通过之前的拍频训练我们已经基本可以掌握一秒的概念,所以调这个音也会变得简单。然后再以37A做基准调33F,这个大三度是三度中拍频最慢也是最容易掌握的.一个大三度,一秒的速度我们已经掌握,那么在这个额定的单位时间里均匀的数七拍,这个也不难做到吧?其实真的不难。如果觉得不是很有把握,此时33F和42D也构成了一个大六度,这个大六度的拍频比33F—33A这个大三度的拍频快一拍,每秒八拍。此时要求大三度、大六度、纯四度近乎接近标准。如果大三度的拍频还可以,大六度的拍频明显快很多,这就说明42D调高啦,如果觉得42D的没有疑义而大六度拍频明显快,那么就要重新确定大三度33F—33A的七拍概念啦。总之是拿确定的已知音来验证不确定的音。四、五度,三、六度调律检验同时进行可以让我们得到更多参照来验证拍频概念模糊的音程,从而确定更多的音,这样可以有效减少主观听觉的误差。

每个音尽可能通过主观听觉加客观音程对比来确定

调大六度33F—42D的过程,主要应用主观听觉加拍频对比的方法完成。如果继续进行的话,按照常规的顺序会先以42D为基准调35G(五度)然后调40C(四度),但我会以主观听觉加客观音程对比的方法进行取音,所以我会以通过验证的已经基本确定的音为基准分别调42D—35G(五度)和33F—40C(五度)两个音程。由于33F和42D两个音通过主观听觉和音程对比已经基本确定其准确性,所以以这两个音为基准调相关联的两个音也会相对准确。

如果由于主观听觉判断不太确定的话,此时可以进行拍频对比:两个五度33F—40C、(拍频大约是0.6拍/秒)和35G—42D(拍频大约是0.7拍/秒),两个四度35G—40C(拍频大约是0.9拍/秒)和37A—42D(拍频大约是1拍/秒),一个大三度(大约是7拍/秒)和一个大六度(大约是8拍/秒)。

以上拍频分别进行对比的方法要应用于分律的全过程,且对比会越来越复杂。在分律的进程中,某些不确定的音可以通过客观的拍频对比来确定,发现哪一个环节出错要马上进行纠错。我把以上过程比喻成打地基阶段。如果这个阶段做不好那注定结果是不理想的,调律也就没有继续下去的意义。

以上内容是我的一点体会,比较主观笼统,不会适合所有人,希望某些体会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律师心得体会 篇12

在市司法局的组织和安排之下我如期参加了简短的为期5天的上岗前的培训。作为一名年轻的实习律师在听取各位老前辈的循循善诱的教导和业务技能、人际关系等各方面的经验传授后,我收获良多,受益匪浅。不断启发了我的办案思维,纠正了我之前对律师整个行业状况的误区认识,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之中逐步坚定了我的律师之梦,使我获得了宝贵的执业经验,使我从迷茫、渺茫之中有了更清新的认识。从而为我真正走上执业律师道路扫清了不少障碍和困难,为我年轻时期的执业奠定了一个强有力的基础。

我有丰富的内心思想,坚定的意志,但拘于自己语言表达能力的限制,我只能用这朴实的语言文字记录下这培训期间的点滴心得,供大家比照以及自我提醒,在交流当中让思想的碰撞逬擦出最具生命力的火花。

我是个简单的人,对律师行业怀着美好的憧憬。在结合培训期间的内容和自己平时的思考,从作为青年律师应具备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意识两个方面做简陋的叙陈,望大家能对此提出宝贵的建议:

一、在思想意识方面

我做实习律师已接近一年,在一年中接触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上至高官贵族,下至黎民百姓。对做为一名青年律师需具备怎么样的思想意识有了初浅的认识。虽初浅,但原汁原味,回味无穷。我认为在这期间我们应该对现阶段的执业环境和律师未来的发展前景能够有个正确的认识,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静下心来沉淀自己,培养自己的专业思维和立足于长远未来的意识,在执业过程中克服种种困难和挫折,在挫折之中坚定自己的执业信心,端正自己的执业态度。

(一)执业环境的认识

我们的律师行业有这样一个“二八”或“三七”共识。我们年轻律师队伍十分庞大,但拥有的案源微乎及微,生存状况和条件异常艰辛。但是随着律师行业30多年的发展,我们的执业环境有了更好的改善。党和国家对律师行业有了更大的支持和扶助,为我们年轻律师的成长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同时社会各阶层人士法律意识不断地加强,维护权益的意识得到普遍地宣传,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社会主义法制环境。总体上:我们应对执业环境有一个乐观的认识,这是今后执业的基础。

(二)专业思维

在律师执业的过程中我们应培养专业性思维,这是法律职业者区别于其他法律忠实者的最大区别。在思考法律问题时我们应有一个良好法律思维,能够认清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办理具体案件中要秉承一个法律者的思维,并使其运化于具体的办案过程中。同时也应具备一些其他的专业思维,让自己的思维有一个体系,来应对各种疑难案件。专业思维是律师执业的保证。

(三)长远发展的意识

律师行业是一个太阳永远高挂的产业,各界人士都予以充分肯定。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重要推动者。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作为律师也是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党和国家对律师的发展足够重视和关心。我我们应树立长远的意识,这些现在的挫折和困难都只是暂时的,也是成长所必经的阶段。我们未来的发展前途一片光明,只要我们认清这一点,树立长远意识,才能真正坚定地继续走未来的路。

(四)坚定信念的意识

律师执业的道路异常艰辛,年轻律师的背后更是如此。成功的律师背后必经历过很深的迷惘,经历过各种酸甜苦辣,尝尽人生冷暖。是什么让他们坚持一路走下去。那就是坚定的信念和乐观的精神。我们年轻律师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才能在通向成功的道路上克服各种挫折和困难,承受住各种压力和打击,使自己的思想意识不断成熟,在此过程中真正磨练自己,使自己有一个完美的蜕变,才能真正地成为一名杰出的优秀的律师。这是做为执业律师所必须的一种情商。

二、行动意识方面

律师的行动意识决定着你能走多远,决定着你的未来,是以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走向成功优秀律师所必须具备的。在平时的积累和思考之中,我认为我们的行动意识主要包括我们的计划能力和的执行能力以、学习能力以及专业化能力,我对此做简陋的叙陈。

(一)计划能力方面

计划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指我们的执业和规划能力。我们必须要有职业规划,长远目标可以模糊,但近期目标绝对要清晰和明确。在执业过程当中适时调整,使职业规划真正发挥其作用。作为我,我也会有一个短期的3—5年得规划,在年青执业时期尤为重要。考虑到自己的处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因素,我会做如下具体规划。

1、专业知识方面:因自己是在基层律师事务所,考虑到生存是第一个需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会以一些基础案件做起,重点抓住像民间借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以及一般的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在这些常见的案件中掌握一些办案经验,积累自己的人生阅历,一边自己解决生存的问题。在这个基础之上,在3至5年期间我需选定更为合理更为准确的专业化方向,并做好一些深入调查和研究。只有这期间中注意规划和积累,才能为我们以后的执业生涯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2、其他方面:对其他方面如业务量,业务案源拓展方面的规划。在执业期间选择适合推销,营销自己的方式,并每月每阶段去努力有意识开拓案源。具体可以是通过对一方面案件的规定深入学习后,去为一些需要服务的对象开展具体的讲演,以此达到巩固自己的业务知识和宣传自己的两种效果。当然也要通过其他方式宣传,逐步扩大自己的知名度,扎扎实实将业务有所扩大和发展。

(二)执行能力方面

对自己职业、学习要有规划,在规划过后必须有强有力的执行力。执行力是职业规划实现的保障,只有有执行力的规划才是有生命力的规划。对自己的业务学习进度,案源拓展方面的规划必须有一个执行力。学习能力是左右青年律师的法宝,是一种强有力的竞争元素,是做到成功执业必不可或缺的。培养自己的学习能力也需要向其他

优秀律师学习,真正做到能让自己各方面的综合素质的提高。我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会重点做好一下两方面的学习安排。

1、专业知识方面的学习。通过对专业知识的系统化的学习,对一些具体规定做深入了解。学习掌握《民政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刑法》《刑政诉讼法》《合同法》的规定,能够对一般的案件的具体规定有清晰的了解。在学习这些知识的基础之上能够深入研究《合同法》等一些非常专业化的知识。

2、非专业化方面知识的学习。可以为自己以后进入非诉讼业务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需要坚持关注社会经济方面发展,坚持每星期完整读一份报纸。比如说像《经济观察报》、《南方周末》等都是十分好的报纸,只要坚持,我们就会有不浅的收获。

(三)专业化方面能力

专业化是律师业发展的方面,现在是如此,今后亦是如此。提高自己专业化能力是律师业务做强做大的基础,是律师走向成功所必需的条件。任何一个律师业务都是可以专业化,在做好专业化时能取得较大成就。如何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应结合具体情况,我作为基层的年轻律师,我专业化的方向先定位于以劳动纠纷的方面着手。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和文件规定,尤其需注重一些地方性政策和文件。在培养自己专业化能力时我们应静心思考学会总结和耐得住寂寞。

为期5天的培训一眨眼即过,前辈们所能传授的是自己的心得和经验。未来的执业之路漫长而曲折。我们需要将前辈们的经验和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摆好自己的执业心态,在执业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学习,不断加强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坚持务实学习的态度。以业务专业化为发展方向和努力目标,在执业中树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去为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推进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坚信自己的理想,努力做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法律的海洋中遨游,在职业中实现人生目标,真正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出谋划策,从而从法律层面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总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我相信自己的律师执业前景。

律师心得体会 篇13

20xx年9月9日,雪野湖的天特别特别的蓝,云特别特别的白,整个天空像是幕布一样美丽,对我们这些在济南看惯灰蒙蒙天空的人来说这天空就像假的一样,让人惊喜。正是在这如画的景色中我们的团建开始了,“信任背摔”、“毕业墙”项目不多,却让我们大家又一次见证了信任与团队合作的力量。

现在还深深记得背对同伴站在高台上有点忐忑的心情。台下的好多同事平时接触并不多,甚至与有些同事更是第一次接触,大家能不能接住我,心里还是有所怀疑的,但是一句弱弱的“准备好了吗?”获得大家响亮的“准备好了”的回应,这一声回应让我感到了大家的力量,这一声回应让我相信大家是能够接住我的。而随后倒下高台被同伴们的手臂接住的那一霎那,那种踏实的感觉让我知道我是安全的,落地直立起来对同伴们的感激之情将会让我铭记一生。自己的那一摔让我在后来的托举中有了另外一份更深刻的责任感,不能辜负同伴的信任,我也要尽好自己的那份力。这个简单的项目让我深刻感受到了信任别人给自己带来的喜悦及在信任之下沉甸甸的的责任。

毕业墙一个展现团队力量的体现合作精神的神奇项目项目开始前教练向我们介绍了这个项目的起源,西点军校、深海逃生,西点一个让许多人神往的军事学校。这个介绍和面前那块高4.2米的高墙,瞬间让我感到了项目的难度。现在想来在主任说出半个小时完成项目,教练改成20分钟的时候自己心里还有所怀疑,这么短的时间这么多人能顺利翻过这堵墙吗,任务能完成吗,难度也太大了?没想到最后我们只用了14分钟多一点就完成了这个项目。真是应了那就话“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伴随着激昂的音乐,在教练的指导下李长春律师、何昊宸主任、刘志逊律师、王勇律师、李振律师一波一波坚持做基石,让一个又一个同事踏着他们的肩头攀过高墙,现在想来还为他们的坚持与奉献感动。那些先攀过高墙的同事们并不因自己越过高墙而结束任务,他们仍坚持在高墙之上将一个又一个同事拉过高墙。为了保证攀越同事的安全未越过高墙的同事在低下用一双双高举的手为攀爬的同事建立一个保护圈。经过分工配合,一个又一个同事不断越过高墙,现在还记得最后王勇律师翻越高墙时的情景,马风记律师双膝紧扣墙面头向下双臂贴墙,王勇律师跃起扣住马律师手臂,翻身头向下,由在高台之上的同事一点点将两人拉过高墙。这时候对自己不佳的文笔有点无奈,但是那激动人心的时刻现在想起还让我激动不已。这个项目充分体现了我们盈德团队的分工配合、相互协作以及牺牲和奉献精神,在团队里要充分利用资源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分工协作、加强沟通才能将团队力量发挥到极致。

律师心得体会 篇14

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安排,及结合在律师事务所的学习实践,特别是近来认真学习了律师远程培训,受益匪浅,思想认识和专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现总结如下学习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认识到作为执业律师应当具备良好的学习心态和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谦虚好学的品格。

当今时代发展大趋势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更替日新月异,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出现了多层次化、复杂化,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和合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中国律师队伍的预备队和接班人的一员,我认为一定要先保持平和的心态,放低身价、保持做人的低姿态,从最容易、最简单的小事做起,特别是注意工作细节。我们要多去发现同仁律师们的长处,多去寻找自身的不足,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二、我认为一名律师要有一个人生职业规划,要具有全局观念和战略眼光。

目前来说,做律师难,做一名好律师更难。这一情况已经严重影响最近几年我国律师在数量上的增长。目前流行所谓“二八律”,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服务市场集中在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手中。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服务市场由近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来竞争。这一局面,造成新律师和实习人员的生存危机。但只有竞争才能沙里淘金,才能更好的激励律师提高自身素质,以服务于当事人,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要想做大做强,就一定要批判和检讨“单纯军事观点”的观念和做法,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但要学会办案,也要多参与与自身专业相关的公益活动。要提高自身社会责任感,注重律师办案的社会效果;要做到外圆内方,坚守律师执业道德的底线,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好律师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掌握信息技术,熟练掌握法律检索技能。

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往来日益密切,新时代的发展对中国律师的素质有了新的要求。将来作为中国律师也不得不将视野扩大。做律师要反对“关门主义”,要广泛阅读书籍,要广泛与其他律师同行交流合作、要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更要广泛交朋友,也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孤军作战、避免闭门造车、避免孤默寡闻,才能迅速地成长起来。互联网的发展为律师利用信息提供了方便,律师可以非常方便地检索到所需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

四、律师应当自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提高自身修养。

首先要认真学习《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其次要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和理论精髓;最后要认真学习遵守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要学会正确地接待当事人,处理好与当事人的关系。做律师不能向当事人虚假承诺、不能为当事人火中取栗、不能说其他律师和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坏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维护好,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守好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是一名律师的行动准则,应当自觉并严格地遵守和维护。律师应具有强烈地历史使命感、职业荣誉感、生存危机感,充分认识自己,能够直面人生,迎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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