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设计合同锦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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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计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设计合同锦集6篇

设计合同 篇1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 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 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 个日历日(包括 个旅途日和 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设计合同 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及 项目的企业运营及相关广告推广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 咨询服务”指附件二(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 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 甲方应按附件三(详见附件3)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 甲方应按附件一(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一(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12、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2.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12.3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电话:传真: E-mail:

13、 免责约定

13.1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3

工 程 名 称: 室内装修设计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委 托 人:设 计 人:签署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 0222398888

传真: 02220088;电子邮件:

设计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2.1 项目名称: 室内装修设计

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

第三条 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1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

4.1.2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

4.1.3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

4.2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

基本设计方案;平面施工图;立面施工图;剖面施工图;节点详图;空间效果图;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室内建材建议书及材料样板;洁具五金建议书;家具方案建议书;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应一式 套/份数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含差旅、食宿)

5.2设计费的支付

5.2.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2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3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4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5 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6.1.4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6.1.5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本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6.2.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予赔偿。

6.2.4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6.2.5 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2.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7 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6.3保密义务

合同各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了解和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目以及与本合同方案设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交付设计费,超过规定时间十天仍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从第十一天开始每天支付应付阶段款额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合同,但事先应书面通知甲方。

7.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总设计费金额,此合同终止。

7.3对本合同其它约定的违反,违约方均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 他

8.1 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8.2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8.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7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日

设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LOGO(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之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广州____公司为其公司设计标志 _____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11000元,

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标志设计的30%款项汇入乙方帐户,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始制作设计任务。

2、标志确认后,甲方再支付项目余款。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 ____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并在 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交付。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标志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作品著作权自动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总则

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网站策划,网站制作服务。

2.网站的信息发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若网站的信息发布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的内容,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服务,即关闭此网站乙方发布的信息。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根据双方达成共识的网站建设方案,负责乙方的网站策划,网站制作。

2.甲方必须保证网站上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可看性及合法性。

3.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甲方开始制作乙方的网站并保证在双方议定期限内完工。

4.甲方有为乙方网站进行一次维护的义务和权利。

5.网站完工验收后如乙方未能按期付清所有款项予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所有服务,并按司法程序向乙方追讨赔偿。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与甲方就网站建设方案达成共识并不得随意要求甲方更改方案。

2.乙方根据方案在双方议定的期限内把网站制作的详细资料递交给甲方。

3.乙方有权利了解和要求甲方通报网站建设和网页制作的。

4.网站的网页制作完成后,将请乙方审阅确认,在确认之前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并基于建站方案进行调整和少量的.修改。确认后,上传至虚拟主机。网站制作完成。乙方不得随意要求甲方修改网站网页。

5.在网站工程验收程序中(_________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调整和修改,不得以不恰当理由要求甲方作过多的更改。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调整和修改,对于无理的要求和过Ji的言论伤害到人格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四、网站制作要求,收费标准,验收程序

1.企业介绍级网站要求:

(a)网站有_________种语言版本:_________;

(b)网站页数范围:_________;

(c)网站建设方案:_________。

2.企业介绍级网站收费标准:见本网站中网站设计报价。

3.付款方式:

(a)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付网站建设总金额的1/3作为网站建设预付款。

(b)乙方应在网站验收合格之后,二天之内,一次性付清网站建设的所有款项。

4.客户预付:客户预付制作费用的50%以上,同时提交网站所需资料。预付金额比例:

(a)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上预付50%制作费;

(b)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下_________元以上预付60%制作费;

(c)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下_________元以上预付70%制作费;

(d)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下(包括_________元),一次性付清制作费。

5.乙方网站制作实际费用为:_________。

6.验收程序:

(a)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为网站网页制作期,制作时间根据网站的复杂和简单程度来看,一般为10—25天,验收期限为__________天。

(b)网站网页策划及制作完成后,应在两天内交与乙方确认并作最后的调整和修改。

(c)网站制作完成并经甲,乙两方最后的调整和修改后,上传至虚拟主机。

(d)成功上传至虚拟主机之后,网站建设全部完成。

五、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天灾,行政指令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违约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因乙方资料不齐全,不详尽而造成的甲方不能按时完成制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提供非法图文或乙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网站被关闭的,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4.因甲方上传非法图文或甲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网站被迫关闭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因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向甲方付款而造成违约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每逾_________天按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六、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过程中遇争议问题可协商解决。

八、有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6

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

根据总院的要求且针对目前的运营机制,对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一、工资

1、正式聘用员工工资=设计费提成+福利(五险一金)

2、设计费用提成

(一)正式聘用员工的各工种提成费用如下

1)方案阶段

作方案且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5元计费;只作方案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3元计费;未作方案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2元计费。

2)施工图阶段(单位:元)

注:如有初步设计的,初设阶段按15%计提,施工图阶段按85%计提。

3)校对阶段(单位:元)

3)审核阶段(单位:元)

4)重复使用

重复使用的栋号所有专业第一栋按实际面积结算、第二栋按实际面积的50%计算面积;第三栋以上的只按实际面积的15%仅对结构专业计算面积,设计费用按计算后的面积来结算设计费。

5)概预算

概算提成费用=造价*1.75‰*10%

预算提成费用=造价*1.75‰*35%

6)可研报告

一)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5%

二)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价*8%

三)不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0%

四)不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价*5%

7)附属工程

挡土墙、道路、平场、土石方、给排水总图等工种,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公建=用地面积*0.15元;

二)非公建=用地面积*0.10元;

(二)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3个月到6个月时间;

2)试用期工资=固定工资(2500元)+提成(正式员工提成比例的50%)

3)试用期满后和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后所有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

(三)根据所做项目完成情况及图纸交付(成套完整施工图)情况按比例提取,具体明细如下:

1)图纸交付后按总费用的30%

2)图纸审查完按总费用的40%

3)基础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10%

4)主体工程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20%

(四)设计费用提成所含工作范围及工作量

1)以各专业提供完整成套设计成果为准;

2)各专业前后期现场服务(产生的出差费用严格按照“出差报销制度”)。

3、设计费用发放

(一)发放进度

1)考虑到每个项目的出图周期,设计费用的提成按季度(1、4、7、10月份)结算,未结算设计提成的当月以预支(比例不超过应提费用的60%)设计费用的方式发放。

2)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提前发放,所预支的工资将在下次的设计费提成中扣还。

3)如遇甲方原因一直未进入审图阶段的项目,根据工程进度及收款进度在交图一年内结算应提比例。

4)如因设计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设计费用未能结算的,损失由设计人员承担,按设计人员该项目提成的50%扣罚。如因此造成其他部分的修改,其他设计人员的修改费由该设计人员承担。

5)设计人员违反强规按500元/条扣罚。

6)对于审查意见三审的扣本专业设计费提成的20%,四审则不计提设计费;审查意见下达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意见,如无故逾期达到10天内的扣除本阶段应提的全部费用(40%)。

7)如因设计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各阶段设计成果不能按时交付的,拖欠时间达到三天内的扣500元,超过三天以上的按每天100元累计扣罚。

8)如因设计人员个人原因或离职造成项目后期服务(各阶段验收、工程联系单的回复、现场突发情况的处理等)工作不能完善的,项目提成费用只按50%结算。

注:设计费用发放按市场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设计费个人所得税及三险一金的扣除

1 . 三险一金:预付工资当月不予扣减,季度结算时一次性扣除3个月的个人承担部分;

2. 个税扣除方法:预付当月不予代扣,待季度结算时,按国家规定的扣除额3500元/月*3=10500元核算。超过10500元的部分,按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予以扣除。

二、 对出现设计质量事故,造成经济赔偿的处理方法

1) 以我公司承担赔偿的金额为总赔偿额。

2) 造成设计赔偿的责任专业设计、校对、审核人员按实际的提成比例进行赔付。

3) 公司按公司提成比例赔付。

4) 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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