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标准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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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全市再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并进一步推进城乡同标。
最新标准
今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将执行新标准,同时低保标准将进一步整合,具体方案如下:
1、主城六区、江宁区、浦口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660元/月。
2、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580元/月。
3、城市“三无”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
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为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标准按低保标准的.相应比例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参照低保提标幅度相应调整。
原来标准
2013年7月1日执行的每月低保标准是:主城六区城市低保为600元,农村为590元;江宁、浦口、六合城市低保为560元,农村为480元;溧水、高淳城市低保为460元,农村为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