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同学的作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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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同学的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同学的作文6篇

同学的作文 篇1

大学同学。大约180cm,没有很瘦,却也不胖。但是走起路来却很像一个胖子,有人说像企鹅。我想我们最开始并没有很熟,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有很熟,虽然曾经一度我以为我们会是很好的朋友,甚至我以为自己能成为他的女朋友,当然这些都是我自己的幻想,与他无关。现在翻起大一时的照片,发现他有些时候真的是深藏不露。其实有的时候会觉得他跟我们一样,当然后面越发觉得他其实跟我们不一样的,只是当同处于一个环境的时候,我就会不自觉地想简单了。

有的时候低调,有的时候高调,当然更多时候还是低调的,我想即便是如此低调的一个人还是会招很多人喜欢和崇拜的,于是他有一个称呼“男神”,至少在我们班是这样的,长相身高谈吐气质讨女生欢喜。我不否认一开始我就注意他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我们班就只有八个男生。他是大一一段时间之后才有女朋友的,这是我很遗憾的事情,为什么当初没有抓住机会呢?也许是大学的新鲜掩盖了我内心的真实情感,让我以为自己可以不需要,也有可能是父母的告诫,大学毕竟也是学堂,不是谈情说爱的`地方,学习是根本,其他最多就是增添学习情趣的,以免在枯燥之余没有丝毫减压的方式。可是到现在我还是有一点比较好奇,也不敢再去问,为什么当初早自习的时候他要坐我旁边,为什么要跟我在早自习的时候聊天呢?而且有的时候还假装跟我很熟的样子,可是那就是假装的啊,尽管我的内心有多么渴望那是真实的。

我一点都不了解他。他幽默风趣,博学多识,皮肤好,家里有钱,长相也还是蛮不错,可以说是很多女生男朋友的理想类型,可是这样的人真的适合当男朋友吗?我不知道当他处于这个角色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我想终于我也不会知道。大二的时候我们班有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活动,我们是男女主持人,当一起在教学楼天台晒着太阳笑着讨论、对白的时候,谁也不能否认我的幸福感。我依旧怀念那时候的笑声,尽管被嘲笑了很多次。后来,就像一般的同学一样,没有太多的交集,也没有生疏,但是谈话永远都是公众性的,不会涉及任何私人问题。我总是带着疑问去跟他交流的,可是也得不出什么有效的结果。不管是什么情况他好像能解决很多表面上的问题,却解决不了我内心的本质问题。

我仍旧是一个好奇者的角色。后来我跟室友说了关于我对他有好感的想法,说出来之后并没有轻松或者不安,就那么平淡地说出来了,我对他也许并不是我想的那样,因为他的优秀,因为神秘,我怀着敬意或者崇拜走进属于他的世界,事实上后来很多事证明我从未走进他的世界。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很伤心的地方,我所在乎的人从来没有在乎我,这是什么样的感受呢?我们又开始走得很近是大四上学期。因为司法考试的临近,可是当初的自习室因为要重新装修,于是我只能到图书馆了,恰好他也经常在,而且我们经常会在同一个区域,虽然不同桌,但是依旧会知道彼此的存在,偶尔午饭后会聊天之类,当然后来偶尔也会一起去吃午餐甚至晚餐。暂时不要想的那么浪漫,因为整个剧情都只是围绕在同学之间的交流,他女朋友只是出去实习了,可能那时候大家都有共同的目标,我也没有因为经常一起就变得沉溺于这样的快乐中了,事实上也并不快乐,我笑着,但内心是哭泣的。

在图书馆的时光真的就像偷来的一样,没有一点安全感,每天去的时候都会想想今天能不能像昨天一样呢?我承认我还是为此浪费了一点点时间的。可是我却不后悔,这一段时光是我觉得自己靠他最近的时光,对他的了解也是整个大学以来最多的。当然这也更加剧了我内心的自卑,我不敢轻易说一些话,我自卑到了极点,他就站在一个很高很高的位置,每次我都要仰望,尽管我们身高差距不大,尽管我们可以坐在同一张沙发听着同一首歌,我还是能感受到彼此遥远的距离。他肯定是不知道的。因为我是那么自然地表现出了我的情绪,尽管都是些难受的伪装。我想我还是要表演下去。在卸下面具之前,我还是要保持朋友的样子,因为我们只能是朋友,当然现在的我终于知道朋友都不是,我一点都不重要。

毕业了,工作了,而且还是比较好一点的工作,我以为自己足够自信了,足够在他面前说一些话了,我很紧张,却还是在双十一的第二天表白了(其中详情不想多说),尽管表白那么苍白无力,我想如果是我看到这样的情况也是会拒绝的吧,没有任何惊喜,也充斥着不安。我想他一定都是知道的,尽管安慰着我,我还是难过的要死。其实一开始我都知道没有结果,可是为什么要欺骗我呢?对于爱情,女人一向都是敏感多愁的,因为在陷进去之前我脑袋还没有笨到分不清你说的是实话还谎话。这一次把之前参加司法考试两人的晚餐回忆彻底覆灭了。我们没有那么熟悉过,你在我心里重要,可是我却只是尘埃。

关于这样的一个人,到现在说起来我还是会难过的人。

同学的作文 篇2

他,是一个帅气的小男孩。不过他有一个特点——馋嘴,这就是我的同学方震。

有一次,他到我家玩,我们玩着玩着就有点饿了。于是,我对方震说:“我给你炸薯条吃吧!”他高兴地一蹦三尺高说:“好的,薯条可是我的最爱。”我连忙从冰箱里取出薯条,等油锅加热后就放入薯条,锅里发出“啪啪”的声音,不一会儿薯条就炸好了。

这时,方震看见那盘金黄金黄的炸薯条,顿时眼里闪烁出的'光芒,就像一只看见鲜鱼的小猫,扑向薯条。他伸出“猫爪子”抓起两根薯条就往嘴里塞。我笑着对他说:“你慢点吃。”可是,他装着没听见,又塞了好几根在嘴巴里。不一会儿,就把一大盘薯条干完了,还满意地打了一个饱嗝。我生气地说:“你这样狼吞虎咽把薯条都吃完了,可是我自己都没吃到几根?”方震故意调皮地说:“我就这样,你想怎么样!怎么样!”然后还用眼睛瞪我。我想:他吃得欢,证明我的手艺好。想到这点,我又和他一起开心地玩了。

这就是我的吃货同学——方震。

同学的作文 篇3

我的同学周大同是体重与力量结合,腰围与爱心不相等的小胖墩。

大同的体重居全班第一名,全年级第二。他的成绩老提不上来,据我分析,有两大因素:1,大同每天吃的饭和零食都让他狂长肥肉,就是不长脑子。2,听老师说,大同在自己的作文上曾经提过,他曾一次吃过31元钱的饺子。饺子吃完后,不往胃里跑,全冲到脑子里。你想啊,他脑子里全是饺子,成绩怎么可能提高呢?

如果四(1)班的陈乐乐不狂吃不狂长肉,陈乐乐就不是第一,我们班的.周大同就荣登年级体重第一的宝座了。到那个时候,大同就享受到两个第一的滋味了。

然后,大同每天拿十元大票,在小店里买吃买喝,最后再连吞带咽地下肚。到大同25岁的时候,说不定他就有700多斤了。把他请到菜场,大声吆喝:“卖猪肉了,700多斤的大肥猪,肉质鲜嫩,口感顺滑,吃了永生不忘!”相信买猪肉的人一定能造成菜场拥挤。

所以,大家亲切地给他取了个昵称---猪大同。

同学的作文 篇4

“情”是每个人心中的一道光。父子情,母女情,爷孙情……在我记忆深处还深藏着一份同学情。

上二年级时,我还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小女孩,整天丢三落四,不是笔忘带就是课本忘带。这样的我是不是很在乎?有一天我早晨起来的时候已经七点半了,我慌忙地穿起衣服裤子,收拾书包去上学。发现在路上人都看着我笑。我想:“我怎么了,为什么别人看见我都笑呢?”在我纳闷的时候,预备铃响了。我似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学校。到教室的时候,老师盯着我,同学们哄堂大笑。我低头一看,哎呀,衣服穿反了!我也不好意思地笑了。就这样被同学笑了之后,我又回到了从前的样子。上课听讲,下课打闹。就在我们体育课上玩得正开心的时候,天空中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

到放学时间了,大雨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没办法,谁叫我又忘记带伞了呢,只能冒雨回去了。当我正准备出去的时候。一只手拉住了我,我转头一看,原来是李佳同学,他说:“你没有带伞吗?”我点点头。“那我送你去吧,你这样淋雨回去会成落汤鸡的.,而且容易感冒,你家在哪里,我好认路。”就这样,他把我拉进她的伞下。我心里感到一阵温暖,在同学面前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路上,我总觉得他的脚有点问题,就问了一句:“你的脚怎么了,为什么走路的样子很奇怪?”他微微一笑,回答道:“我小时候出过一场车祸,所以脚才成了这样。”我们俩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家门口,妈妈邀请她在我们家吃中饭,而她却婉言谢绝了。说完,她便迈着蹒跚的步伐,默默地走了。

看着他走远,我不禁有些心酸,我的心情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这份情义,我将永远铭记于心。

同学的作文 篇5

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就要毕业了,就要分开了,回忆起过去的美好时光,还真有点舍不得。在这六年的小学生活中,我认识了很多的同学,在同学之间也发生过很多的事情,但是有一位同学让我印象最深刻。

她个子高高、瘦瘦的',椭圆形的脸蛋上长着一对小小的眼睛,上面戴着一副蓝色边框的眼镜,头上还留着精神的短发。她有两个最主要的特点,那就是“见义勇为”和“乐于助人”,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

我们班上有几个调皮捣蛋的男生特别爱欺负我,记得有一次下课后我在教室里整理书本,突然余杰跑过来对我拳打脚踢,王睿紧接着用口水吐了我一身,那个“小矮人”康龙也上来凑热闹,这时正在过道上玩耍的她看见了,立即跑过来把他们三个人臭骂了一顿,然后带我过去和她们一起玩跳皮筋,并告诉我说:“遇到他们这种无赖,你一定要凶一点,如果你软弱的话,他们就会不停地欺负你。”听了她说的话,我使劲地点了点头,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还有一次放学后,由于我眼睛近视看不清楚黑板上的字,加上动作又慢,眼看着值日生就要把黑板上老师布置的作业擦了,我着急地直叫唤,她听见了以后,立即走过来说:“不着急,我来帮你抄。”说完,拿起笔三下五除二地就把黑板上的作业抄了下来。我高兴地直说“谢谢。”

说了这么多,你们还不知道她是谁吧,她就是我的好同学——见义勇为、善于助人的汪美宏。

同学的作文 篇6

猜猜她是谁?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她就是——邱思。

邱思。是三年级刚转过来的转学生,老师安排和我同桌,她的成绩不太好,经常不及格,可我依然喜欢和她一起玩。她有时候经常掐我,把我弄得全身不舒服。不过,她有时也很热心,我就给你们讲一件吧!

有一天,我和她在操场上散步。突然,从跑道上传来一声惨叫,原来是一位小朋友在跑道上跑步,跑着跑着摔倒了,膝盖上流着血。我和邱思。连忙跑过去扶那位小朋友起来,带他到医务室。到了医务室,医生连忙帮他清理伤口、消毒、包扎。然后,我准备走了,邱思。说:“你干嘛去?”“回教室,快上课了呀!”可邱思。怎么叫都叫不回去,她说,等那位小朋友包扎好了,我们扶他回教室再走。我被她的话感动了,我经过再三决定,我决定留下来帮邱思。那位小朋友终于包扎完了,可是已经上课十分钟了,我心里想:如果不快点的话,老师一定会批评我和邱思。的。我把我心里想的话跟思。说了,可她却说:是小朋友的.安全重要,还是上课重要?”我们把一瘸一拐的小朋友安全地送到了教室,眼看就要下课了,我和邱思。连忙跑到教室,老师问我和邱思。去干嘛了,邱思。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老师,老师在全班表扬了我们。

我真敬佩她那乐于助人的可贵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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