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偶像的作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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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偶像的作文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偶像的作文三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我心中的偶像是丛飞。他是个有名的歌手,可家里却一贫如洗,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他只有一个女儿,可却是上百位孩子的代理父亲,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丛飞是一位在深圳小有名气的歌手,有充足的金钱,可是他每次看到那些贫困儿童和孤儿,就情不自禁的给他们钱来吃饭、穿衣、上学用。在五年里,他共参加了十多场演出,共捐三百万元钱,这使孩子们感激不尽,好多孩子都说他是自己的干爸,特别是那些孤儿们,都说他是自己的亲生爸爸。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那些幼小的孩子,都该上大学啦,丛飞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因为上大学要很多的钱。所以丛飞只好起早贪黑的赚钱,可还不够。不久,丛飞因为劳累过度,又加上生活条件不好,得了胃癌,卧床不起,奄奄一息,还好国家来帮助他,可是好景不长……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一天里,本应该是快乐的一天,可是丛飞却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阳光从窗外透射进来,照在丛飞憔悴的脸上,此时的`丛飞,生命就像即将凋零的花朵一样,但他还是坚持不懈的给孩子们写信,问他们在学校的表现——他临终前还说了一句让人意想不到的话:“我快要死了,但是我身上还有眼角膜是好的,所以我想把它捐给长期生活在黑暗世界的盲人,让他重见天日。”说完便长眠了……

丛飞虽然死了,但他的眼睛却始终注视着整个世界……

偶像的作文 篇2

很多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我也不例外。

我的偶像是三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少年,他们用他们的努力获得了许多人的认可。他们有着帅气的脸庞,天籁般的歌声,引人入迷的舞蹈,也有不懈的努力,他们,就是最近网络一直在火的一个组合——TFBOYS。

王俊凯,是这个组合的队长和门面担当,因为是队长,就担任起了照顾队员和帮助队员的责任,他有低血糖,每次训练都会因为低血糖而导致嘴唇发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放弃,因为他是队长,更应该做好带头作用。

即使外面有很多人仍然不认可他们,他们依然努力着,从不怨天尤人,只是默默的让自己做得更好。

王源,可爱担当和主持担当,是队伍里的开心果,也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吃货,对于美食没有抵抗力,他的舞蹈不是很好,每次拉筋的时候都很疼,甚至疼得都快要哭出来,但他还是强忍着,努力的让自己做到更好,从八字腿拉到一字,从一字拉到更直的一字,即使疼,却也咬牙坚持下去。

易烊千玺,组合里的舞蹈担当,也是组合里年龄最小的成员,跳舞跳得很棒,虽然是组合里年龄最小的一个成员,却是最高冷,也是最镇静的一个成员。

在机场,他不管再累也会给粉丝签名,他经常练舞练到恨晚,经常凌晨发微博。

他们只是三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为什么要承受这个年龄不敢承受的。或许在你们的眼里觉得他们是一群小孩,实力不够,在这里瞎搞,但是在我们粉丝眼里他们是我们的榜样,我们的偶像。我们喜欢他们积极向上的`能量,我们喜欢他们为梦想坚持下来的努力。在十年宣传片里,有两段话说的很对。“妈妈说,如果梦想有捷径的话,那么这条路的名字,一定叫坚持”“八岁到十八岁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一样是十年,即使十年后的我们没有成功,我们也离梦想靠近了十年”是TFBOYS在四叶草疲惫的时候,有了继续努力学习下去的动力,是TFBOYS在四叶草伤心的时候,让我们再次笑了起来,是TFBOYS在四叶草黑暗的时候,再次照亮了我们!凯源玺一直在,四叶草永相随。

十年之约,不离不弃。

偶像的作文 篇3

我的偶像,是他,长得一般,平凡的一个人。方正的面孔,鼻梁老实地镶嵌在脸中央,嘴角老是咧开,开怀地大笑。说到他的个子还好,就比易健联矮了一点。嗯,有夸张了吗?

不过,他幽深的双眼是最为慑人魂魄的。记得那次我在他面前撒了慌,无意间与他的那两颗“炮弹”似的珠子相触,一种无形的力量让我招架不住,终于败下阵来,乖乖承认错误。

据我了解,我的偶像很有特点。

他的脾气不好,这我深有同感。每次我上网查阅资料,他总在旁嘟囔,说这网站不对那题目不是的,还执意要帮我找,把每个网站都开一遍,后来弄得电脑坏机。这还不算,如果多说他几句,他反而会责怪我,说我做事不利索。唉,真野蛮。

有时他也很小孩子气。我也不敢跟他外出逛街。你说为什么?他呀,即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也会旁若无人地大笑。问他干什么,他却笑得更乐,我看他那傻样,也忍不住笑。路过的人都看我们的猴样,还能不丟脸吗?

我的偶像很会享受生活。每天总爱一大早起来练太极,然后就结帮成队地喝早茶去,回来时腋下总夹着当天的早报。吃过午饭就风风火火地把棋盘驮走,找伴下棋去,一去就一个下午。有时他也爱在家泡上壶茶看粤剧,一边哼唱几句,一边悠闲地品茶。

我的偶像还是令我很引以为荣的。看他年轻时的照片,黝黑的面庞,顶着破烂的草帽,还卷起了裤管,露出脚掌来。这与现今的人追求复古装是两码事,这种质朴的自然是那很难比拟的。他曾无数次自豪地告诉我,那时的他经常骑自行车,从老家带江门,吹着沿路的凉风,颠簸在泥泞的路上。这时我会两手托着腮,羡慕地在听。可能从那时起,我就当他是偶像了。

我的偶像始终是我人生的导师。从前我有挑食的'习惯,不爱吃青菜,这他也知道。但他总爱往我碗里夹菜,还命令着一定要吃光……

他也很疼我。记得在幼儿园时,我被大胖子欺负,哭闹得不可开交,他就一边扮鬼脸,一边抱起我来跨在他的两肩上,这时我就会破涕而笑。

现在想起来这真的是太珍贵的回忆了。毕竟我也长大了,不会像以前那样爱闹了,我的偶像也老了,额上的皱纹爬得密密麻麻,骨头也硬了,再也抱不起我了。

以前的他为自己很骄傲,现在的他说,很骄傲,是因为我。我的偶像因我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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