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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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合集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我准会脱口而出四个字:“荒野之王。”

《荒野之王》是牧铃爷爷写的一本动物小说,讲了一只雄白腹隼雕“金爪儿”本来生活得很幸福,却因一次意外被走私动物的人捕获。并在贩卖动物的地方认识了另外一只雌白腹隼雕—“银脖儿”并最终一起回归山林并有了小雕。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非常敬佩“金爪儿”那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优点。并且它还宁死不屈、忠心耿耿。“金爪儿”使我联想到了一些成功人士。如:高尔基、林肯、克林顿、邓小平…他们都是自己从事的领域中的精英。他们同样都热爱自己的职业,这种热爱就跟“金爪儿”对不断挑战大型动物的热爱一摸一样!

回顾从前,多少烈士们为祖国浴血奋战,被日本鬼子百般虐待后仍宁死不说共产党的秘密。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不正是“金爪儿”被抓后仍一心回归自然、半点也不肯屈服于大胡子精神的写照吗?

那些古代流传千古的人物,如:宋江、吴用、诸葛亮、刘备…他们都曾在危机时刻,以妙计救了他们自己,同时也救了许多人于危难之中,一时智慧,已经让他们自己成为了永恒的胜者!这不也正映衬出了“金爪儿”那一次跟恶雕交锋时,那稍稍的.退让,反而让它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占了上风,最终把恶雕赶跑了。这不正是“金爪儿”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体现吗?

当然,最后,我们的男女主人公:“金爪儿”和“银脖儿”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牧铃爷爷写的《荒野之王》可是我最钟爱的书籍了,如果听了我的读后感受,你们也动心了的话,那就赶快到书店找到这本书,细细品味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这本书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故事。里面的好汉由三十六天罡与七十二地煞组成,他们性格迥异,各有其长: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军师吴用智谋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当;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武艺高强;小李广花荣百步穿杨;没羽箭张清飞石百步击人;花和尚鲁智深为人爱打抱不平;黑旋风李逵有万夫不当之勇在这些英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李广花荣,他“齿白唇红双眼俊,双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样。花荣不仅颜值高,而且武艺超群,“能骑乖烈马,爱放海东青,弓开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术强到能将百步外的小绳子射断,简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铁血,不像李逵太野蛮,不像鲁达太刚烈,也不像杨志太倒霉。花荣是儒将和武将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浒传》里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情节,在我看来,三打祝家庄是梁山诸多战争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战:从石迁偷鸡,宋江出征,石秀、杨林探庄,小李广射灯,扈三娘捉王英,林冲擒扈三娘,孙立入庄,花荣战祝彪,孙立使木马计,到大破祝家庄,梁山好汉们英勇机智、团结一心,不怕牺牲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战争结束后,扈三娘便被许与好色的矮脚虎王英,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虽然《水浒传》的结局让我唏嘘不已,但我仍然对此书爱不释手。《水浒传》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启蒙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有《安徒生童话》,有《伊索寓言》,有《老人与海》……但我最喜欢的却是《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因为我本身就对宇宙方面的知识有很大的兴趣,而这本书讲的全是有关宇宙的知识,这更加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黑洞、陨石、八大行星以及彗星和恒星还有大气层和太阳等相关知识。通过阅读,我了解到黑洞是一种特殊的天体,它能将一切东西都吸进去,就连光也没办法逃走。我知道了八大行星分别是地球、金星、木星、火星、土星、水星、天王星、海王星。我还知道了原来完整的彗星由彗核、彗发和彗尾三个部分构成。我也明白了恒星是一种会发光会发热的球体,而我们最熟悉的太阳就是一颗恒星。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书中关于外星人的猜想,正因为外星人充满神秘的色彩,人类还设想出了多种外星人的形象,尽管大家对外星人描述的多种多样,但由于缺少有力的证据,还不能对外星人的形象做出一个准确的描述。由此看来,还是要依靠我们好好学习去进一步探索了。

《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新的'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从科学的角度去认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它告诉我地球上不仅仅有我们看到平凡事情,也有许许多多依靠现在的科学技术还不能解释的谜团。不过,只要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努力探索和发现,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些迷团会被我们揭开。而我,也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希望有一天,我能亲自解开宇宙谜团!

一本好书,正似一位挚友,你可以与它进行心灵的对话;正似一名良师,引你步入理想的殿堂。《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恰好就是这样一本书。我怎能不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由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所著的《飘》,《飘》是她短暂的一生中惟一一部小说作品。《飘》以南北战争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线,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 全书最让我感动的是面对塔拉困苦的境况,郝思嘉倔强的精神。这是战后美国精神的象征。在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像塔拉的那块红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全书中郝思嘉是一名美女。她是任性而又自私的,她的骨子里流淌着爱尔兰人爱冒险,勇敢的精神品格,当塔拉被烧毁时,那些奴隶都逃走时,郝思嘉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大小姐,她发动了全家人摘棉花,她原本纤纤的玉手如今长满了又红又大的水泡和茧。在亲人去世时,全家人挨饿时她没有气馁,跑遍了全村去找吃的。她放下了从前的架子,重新去看待战后的社会。

全书中另一位值得我敬佩的人是媚兰。这样的人即使在现在的社会也并不多见,她有着宽广的胸怀和一颗金子般仁慈的心。正因为这样,卫希礼才对她钟情,白瑞德才对她尊敬,连郝思嘉对她也是像母亲一样爱的。她对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和蔼,外表柔弱,内心却如钻石般坚强和美好。她就如同一个善良的天使对每个人微笑,那样的闪闪发光。

我喜欢《飘》这本书,不仅因为它是一部壮美的爱情小说,同时也是一部反映人民自立自强的小说。它刻画诸多不同品格的人物,教会我如何面对生活,应对生活,征服生活。《飘》伴我们成长,随我们走向成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是个书迷,家里的书多不胜数,有故事类的、科幻类的、漫画类的、自然类的……这么多的书里面,你知道我最喜欢哪一本吗?

如果你是我的好朋友,你一定会知道,因为你能看到我这段时间无论去哪都会把这本书带在身上,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一看就半天。这本书就是《昆虫记》,它是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妈妈送给我的。

首先这本书的质量非常的好,纸张厚厚的,压塑的封面的彩色印刷非常的清晰:正中是三个大大的“昆虫记”这三个大字,旁边是一只栩栩如生的.大木蜂,可能有人看到这会疑惑,木蜂是什么?是不是小作者搞错了把“蜜蜂”写成了“木蜂”了呢?我告诉你,我可一点都没搞错,看过这本书后你就会知道“蜜蜂”与“木蜂”的区别了。木蜂上面有一只巨大的塔蓝图拉毒蜘蛛在织网,左下角有一株淡黄色的吊钟花,在它的叶子上一只萤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蜗牛。旁边一只象鼻虫和一只天牛虫子互不干扰、自得其乐。

书本里的内容全部是描写各种昆虫的生活的:如塔蓝图拉毒蜘蛛、虎纹圆蛛、蟹蛛、黄蜂……作者法布尔用简洁的语言、可爱的彩图、活泼的故事情节描绘了自然界中的种种昆虫,通过他的描述,无论是我见过的还是没见过的种种昆虫都活龙活现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了,我感觉我就是其中的一只小昆虫,我融入了它们的生活,甚至可以感受得到它们的喜怒哀乐,这真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

感谢妈妈送了本这么好的书给我,它既让我增长了不少的自然知识,也让我在看书的过程中得到美的享受。希望大家有机会的话也一起来看一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家的书柜上有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非属这本《小巫婆求仙记》不可了。这是美国作家柯尼斯伯格写的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一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友谊的故事。

伊丽莎白是在上学的路上第一次遇见詹妮佛。看起来詹妮佛只是一个有点奇怪的女孩,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可出乎伊丽莎白意料的是,詹妮佛竟然是个巫婆! 后来伊丽莎白很“荣幸”地被詹妮佛选为徒弟。经过一段奇怪而又痛苦的训练,伊丽莎白终于有资格利用咒语来制造“飞行油膏”了。就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伊丽莎白的软弱让她失去了做“飞行油膏”的机会了,当然也失去了做巫婆的资格。令她更难过的是,她失去了她唯一的好朋友——詹妮佛。

在四月中旬,詹妮佛来到伊丽莎白的家,亲自拜访了伊丽莎白,原来,詹妮佛并不是女巫,她是一个看守温室的.人的女儿。伊丽莎白和詹妮佛终于能够坦诚相见,又重归于好,也扮演回了自己,伊丽莎白就是伊丽莎白,詹妮佛就是詹妮佛。

我最深刻的是伊莉莎白的坚持。第一,伊莉莎白能坚持吃很难吃的东西。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第二,伊莉莎白能每天坚持训练咒语。

小巫婆去求仙,居然求到了一个亲密的朋友,友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魔法。啊!友谊是多么珍贵!只要珍惜友谊,自己的朋友会越来越多,每个人就不会有烦恼,人人都可以快快乐乐的生活!友谊是一个人的财富,没朋友等于一个没有灯泡的灯,友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魔法。友谊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不仅要多交朋友,还要理解和宽容朋友,这样才能维持朋友之间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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