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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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1

县审计局:

市审计局派出审计调查组自20xx年3月15日至6月27日,对XX州市20xx年至20xx年度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我委服务业引导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延伸调查。根据《XXXX州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XX审调报〔20xx〕6号)要求,我委认真对照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主要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项资金使用及效率方面

由于20xx年、20xx年资金分二批下达,第二批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均为年末下达,导致第二批资金年末拨付率较低,影响了当年资金的拨付使用效率。我委20xx年起每年度均只下达一个批次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20xx年9月15日,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投资〔20xx〕80号),20xx年8月22日,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投资〔20xx〕47号)。20xx年9月,我委已向各县区预通知提前收集20xx年申报项目;20xx年1月16日,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XX发改服务〔20xx〕1号),正式开展项目收集,工作开展较往年提前了2个月。20xx年3月21日,已完成全部项目收集,并拟于20xx年3月25日-29日开展项目实地核查。计划20xx年4月拟定投资计划并上报市政府。

关于原支持项目允许在2年投资计划有效期内建设完成问题,我委已在20xx年开始进行整改。在《关于下达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投资〔20xx〕47号)中支持的项目全部为建设期在20xx年以内项目,不再支持跨年建成项目;同时,在通知中明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以便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和调整投资计划。20xx年12月,我委提交拨付申请,占年度资金计划总额的78%,完成率大大超出了20xx-20xx年度年末支出率。20xx年,我委拟支持20xx年10月完成建设的项目,争取20xx年5月正式下达投资计划,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使用完成率。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项目计划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机制的加强和完善问题

我委在20xx年下达当年投资计划后,按季度收集项目进展、资金到位情况,不定期开展个别项目完成情况检查,实地检查了XX州传化公路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情况,并了解到融水县康田物流园、中国-百朋莲花小镇项目前期等项目进展滞后,要求融水县发展改革局、XX江区发展改革局对项目按月进行督察,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同时,我委按季度与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通过项目统计表对照形式进行动态联络,核算季度资金情况,形成最终季度报表。

2.关于建立项目核查机制问题

我委已制定《20xx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拟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从项目背景等13个方面对项目进行系统评价。实地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专家及陪同工作人员,所有参与人员在核查时签字确认。第三方机构负责汇总整理实地核查情况。通过实地核查的申报项目可进入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答辩,专家可根据《20xx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现场图片资料、项目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评定项目等级。我委和第三方机构拟于20xx年3月下旬完成项目实地核查。

二、审计调查意见建议工作内容完成情况

(一)加强项目库建设和中长期扶持项目规划编制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服务业发展工作要求,20xx年我委先后整理出了《20xx年市级层面重大服务业项目库》《XX州市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库》,20xx年我委整理出了《现代服务业项目子库(不含商贸服务)》,这些均是我委中长期扶持服务业项目库,为开展项目储备筛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委参与拟订并报请市政府印发的《XX州市关于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的若干措施》(XX政规〔20xx〕58号)规定:一是列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包括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的'审批类项目,视为已立项,可不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手续,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对不新增用地的“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二是总投资及以下的审批类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以上措施进一步简化了项目立项手续,减少了办理时长。同时,我委通过建立健全服务业入统企业库、行业协会库,积极与有影响力的服务业入统企业、重点行业协会联系,扩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知晓度,从更多的企业和协会直接收集申报项目。

(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重视扶持项目计划的追踪问效

一是加强与市财政局的季度检查核对工作和与市商务委的年末支出绩效检查工作,督促各县区做好项目季度情况收集工作进度较慢的项目要求各县区逐月追踪项目进度,实在无法开展建设的及时申报调整投资计划。我委负责对年度投资计划项目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和电话抽查,核实县区填报情况。二是指派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完善项目台账,按季度将项目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等整理记入台账;做好申报项目实地核查工作,请第三方专家详细填写《20xx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并拍摄项目图片,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三是每年1月编制完成《项目申报指南》并正式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支持可当年完成建设的项目。5月完成投资计划下达工作,确保专项资金拨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此次整改,我委认真学习反思,总结经验。除不断完善《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外,我委拟在20xx年完成对《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制定评审论证标准以及资金验收标准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2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10月至20xx年2月,县审计局对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卫生院20xx-20xx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院按照县审计局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配合县审计局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擅自扩大公共卫生专项工作经费和其他资金开支范围违规发放职工增量奖励性绩效工资265841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已按审计要求清退收回违规发放金额265841元。

(二)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0xx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已按审计要求清退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20xx元。

(三)关于“挤占事业办公费8745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已按审计要求退还原资金渠道。

(四)关于“参保人员死亡后发生医保补助和报销医保费用共计5108.67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已于3月28日将参保人员死亡后发生医保补助和报销医保费用共计5108.67元退还原渠道资金。

(五)关于“医疗收入账账不符”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后,财务科组织了清理,清理发现财务入账金额用手工汇总,汇总时出现差错,同时存在财务数据系统取数期间与医疗业务系统取数期间不一致。今后将认真核对医疗业务系统数据与财务核算系统数据,杜绝手工汇总差错,保证数据期间一致,做到账账相符。

(六)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7010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已将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固定资产27010元登记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补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现已资产账实相符。

(七)关于“虚增收入总额121712.26元,虚减负债总额151375.27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做账务调整。

(八)关于“医疗收入385960元无入账依据”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此医疗收入属我单位白龙潭点医疗收入,我单位已按县卫健局20xx年第二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进行了整改:1.已注销白龙潭点医疗点,李树祥回归我单位中医馆从事常规中医诊疗工作。2.我单位已向县卫健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完善管理制度。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加强经费管理。各类项目经费和专项工作补助资金应专款专用”的建议采纳情况:我单位同意采纳,今后各类项目经费和专项工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二)关于“加强费用报销审核,确保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合规。”的建议采纳情况:我单位同意采纳,今后严格审核费用报销凭证,保证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合规。

(三)关于“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一是健全财务管理、三重一大等制度规范,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二是从严监管所属医疗机构业务开展、完整核算收支。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资产、负债、收入等各项会计要素核算处理。四是严格执行医保管理制度,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合法、合规。”的建议采纳情况:我单位同意采纳,已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等制度,严格监管医疗机构业务开展、完整核算收支,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资产、负债、收入等各项会计要素核算处理。严格执行医保管理制度,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合法、合规。

特此报告。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3

20xx年10月14日至12月17日,丘北县审计局对我院20xx年度财务收支及信息系统进行了审计,并反馈存在若干问题,根据《丘北县审计局关于丘北县人民医院20xx年度财务收支及信息系统的审计决定》(丘审决〔20xx〕1号)及《审计报告》(丘审报〔20xx〕1号)文件内容,医院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存在问题划分责任,落实到人,从院领导到职能部门再到临床、医技科室,全面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我院对审计报告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商讨,第一时间对相关整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主要采取问题具体事项整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制定落实等措施。目前总体整改情况为:要求我单位整改的问题共有8个,现已整改8个,未整改0个;提出下步工作打算5条,并在今后工作中渐步落实。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非医疗服务收入2304283.20元未纳税申报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的规定。

整改措施:我院积极与税务部门进行了沟通核对,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少缴税款已于20xx年1月进行补申报,及时上缴,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增强责任心。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1938894.2元。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xx〕64号)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20xx〕19号)等法规和规定,严格财务管、不得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收支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县人民医院应将往来款核算的折旧费用1587376.08元计入相关费用科目真实反映,应将专项经费纳入收支管理。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报告要求,进行了相应的账务调整,并要求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业务,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关键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完整

1.出入库药品录入不规范。

2.血细胞分析、白细胞分类计数(DC)、血小板计数收费数量不准确记录70574条。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报告要求,我院由信息科牵头相关科室进行了清理,并加强监督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超标准收费21809.61元。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报告要求,已于20xx年2月17日将超标准收费21809.61元上缴省级财政专户。

(五)重复收取费用31586.83元。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整改措施:根据文件要求,已于20xx年2月17日将超标准收费31586.83元上缴省级财政专户。

(六)材料违规加价40.29元。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整改措施:根据文件,已于20xx年2月17日将超标准收费40.29元上缴省级财政专户。

(七)患者骗取医疗保险基金155091.02元

整改措施:同意审计报告意见,此问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分解住院”及住院病人住院期间产生门诊费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分解住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整改措施:同意审计报告意见,此问题移送丘北县医疗保障局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组织财务人员自学或参加相关培训,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要求,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正确核算收支,结转成本,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加强对药品价格及医疗收费项目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定程序,进一步落实医保价格相关政策和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严把政策关,从细节入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三)认真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增强纳税意识,认真办理纳税的相关手续。

(四)加强存货管理。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药品的进销存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种材料等进行核算;确保存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五)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系统流程,加强系统数据输出及输入管理,提升数据规范性和有效性。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4

县审计局:

根据市审计局《20xx年XX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的审计报告》,我中心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租金补贴任务未完成。

截至20xx年底,上级下达XX县累计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金补贴1219户,我县20xx年累计租金补贴发放985户,未完成234户,完成累计租金补贴发放任务的80.8%。我中心根据上年未完成的租金补贴发放任务结合上级下达我县20xx年租金补贴发放任务,正在制定我县20xx年申报住房补贴的公告,尽快开始20xx年租金补贴报名工作。

2、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租金补贴。

根据审计组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比对分析结果,我中心及时核对了8户不符合条件家庭,已将8户不符合家庭违规领取的.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收缴并交回住房资金专户。

3、部分公租房后续管理不到位剩余资金未收回,没能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性。

惠民小区以实物配售的方式配售住房514套,配售住房只预交了部分售房款。我中心根据审计决算结果,已开展剩余售房收缴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通知发放和售房款收缴工作,现已收回157户。

4、未建立保障房退出机制。

按照保障房相关政策规定,已启动退出机制,截至目前,租金补贴不符合条件家庭按照保障房政策已取消其保障资格;实物配租已有3户腾退房屋。保障房退出机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房退出机制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5

XX市xx区审计局:

贵局洞审经报(20xx)3号审计报告已于20xx年1月9日收悉。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对照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供销合作社问题整改

(一)接待费结算不规范问题整改。

针对报告指出的接待费未当日结算,未刷公务卡情况。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和区纪委有关公务接待等文件规定。由分管主任牵头对财务审计科,综合办等工作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重申报销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二)合作经济组织运营服务补助未提供发票问题整改。

我社20xx年拨付20xx年度各服务社和服务体运营经费补助,由于20xx年申请拨项目20xx年才拨付,历经时间较长,部分申请单位开支的发票如区供销经营服务社、农产品经纪人已在项目单位入账,另外几家村级服务社只是工作平台没有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依托村组织进行拨付补助,项目开支发票在各村报销入账。区委巡察组在20xx年对我单位巡察时也提出类似问题,根据这种情况我社在20xx年开始停止该项服务费补贴,今后将不存在这种情况发生。

(三)重大决策未经党组会议决议问题整改。

我社所属农资日用品工业公司20xx年2月对临近保质期的烟花446件进行削价处理。原价5.,处理价3.,降价2.2万元。在20xx年12月的社务会议已进行研究但未经党组研究。今后我社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对重大事项监督决策程序。根据供销社人、财、物管理的工作需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于20xx年洞供党组〔20xx〕10号文件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

二、下属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

(一)收入未列成本及货款大额现金支付问题整改。

20xx年2月农资日用工业品公司采购烟花元销售元已入账。当年未按时将已销商品成本计入当期损益,现我社已督促公司财务人员在20xx年1月31日2号凭证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二)销售未确认收入,未缴纳相关税务问题整改。

农资日用工业品公司财务已在20xx年12月31日第26号凭证对该笔业务做收入处理并缴纳了相关税费。

(三)库存商品采购未提进项税款整改。

根据审计报告要求农资日用工业品公司财务人员已在20xx年1月31日1号凭证补提了品名的`发票,因此无法补开发票。下一步我社将加强下属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明确商品采购发票结算相关制度,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三、其他问题整改

(一)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问题整改。

我社在1月9日收到贵局审计报告,在2月2日也收到区委批示交办单《关于尽快处理区供销合作社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的建议》王书记(20xx第36号)。目前我社已将清查分类和处理意见讨论稿在3月5日区府办研讨会提交贵单位审核,下一步再交区政府有关会议确定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整改。

根据审计报告我社已对盘盈打印机一台进行估价,已在20xx年1月31日1号凭证做入账处理,今后将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6

通过审计组对我市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发现民政资金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低保资金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组织财政、民政、人社、公安、住建、金融、税务等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要求各部门要通力配合,认真核对,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我局也召开了镇乡工作会议,要求各镇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现将整改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低保资金的整改情况

(一)对拥有汽车人员领取低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拥有汽车领取低保的情况,我们会同镇乡民政员和社区干部在车管所的配合下对此类人员再次逐一进行核查,对经查实确有车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且按照相关规定其两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低保。对于申请低保前车辆已经报废或转让的,必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并按低保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重新入户调查,重新评议,重新公示,如符合低保条件可继续享受保障待遇。

(二)对拥有商品房、营业房人员领取低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拥有商品房、营业房领取低保的问题,我们会同镇乡民政办、社区干部在房管部门的配合下对审计部门提供的相关对象逐一进行了核实调查,按照规定对三年内购买了商品房的低保家庭一律取消其低保资格,并且按照低保条例相关规定,此类人员家庭两年之内不得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他人员提供有效的证明后,按照低保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重新入户调查,重新评议,重新公示,如符合低保条件可继续享受保障待遇。

另外我们在调查核实中发现,有部分人员系移民安置到我市后,在农村修建了私有住房,虽然办理了产权证但并不是商品房,对此类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如符合低保条件可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三)对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可能出现的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的问题:一是加强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凡发现低保对象已死亡的应立即予以取消低保,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并在台账中予以注销,形成低保对象动态情况月报制度。

二是各镇乡要加强与基层派出所的联系,定期到派出所核对低保对象户籍登记情况,一旦发现有低保对象死亡的情况应立即予以注销并将情况上报。

三是由市殡仪馆定期将火化人员花名报送市民政局,由专人进行信息比对,一旦发现低保对象死亡情况,立即予以注销低保待遇。

(四)对同时领取城镇和农村低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要求各镇乡再次对低保对象信息进行核对,特别是农转非人员家庭,对已经农转非的低保对象在将其基本信息转录入到城市低保台账系统的同时,要将其原来在农村台账系统中的信息删除。对家庭中同时存在城市和农村户籍的,按其户籍性质分别进行申报,在进行信息录入时也要按其户籍性质分别录入,家庭成员信息栏不再录入另一方的信息。

(五)对领取社保同时领取低保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审计部门提供的花名。我们会同镇乡、社区逐一进行了核查,对领取社保后家庭人均收入已超过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家庭立即予以取消,对领取社保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经重新申请,重新入户调查,重新评议,重新公示,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享受保障待遇。

各镇乡民政办和劳动保障所已建立了保障对象按月会审制度,劳动保障部门每月定期将本月享受社保人员花名提供给民政部门,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取消,保证了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二、原因分析

我们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总结和反思,并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我们认为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相关制度不完善

目前从中央到省、市、地方都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实施办法,但都没有对低保对象的界定做出刚性的规定,只是把家庭收入作为核定低保对象的唯一标准,但是从上到下对于家庭收入的核定和财产认定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和办法,致使很多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难以核定;其家庭资产状况如汽车、商品房、营业房等资产,也无法取证核实,再加上其本人刻意隐瞒拒不如实上报家庭收入情况;另外虽然我们一直坚持公示制度,但大部分群众都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或存在害怕得罪人的心态,即使知晓情况也不会主动举报,造成在对低保户的认定审核上困难重重。

(二)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

1.民政部门使用的台账软件系年版,多年来一直未升级更新,存在信息采集不全、审核功能较低等诸多问题。另外,虽然各镇、村大都配备了电脑,但是到了村一级很多都没有专业的电脑管理人员,村组通过手工采集低保对象基本信息后上报镇乡民政办,再由民政办进行信息化录入,造成低保对象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

2.信息系统分割,业务数据分散管理。目前我市居民个人信息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各部门之间未形成资源共享,致使低保对象在家庭财产收入核查、身份证信息比对、死亡信息核对上存在诸多困难,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低保对象准确认定的难度。

(三)人员和经费少,工作开展难

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对民生工程的重视,低保的含金量重,优惠政策多,申请的人也增多,低保工作量急剧增加,规范管理的要求也更高,而社区、镇乡均无专职工作人员,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也很少,还兼顾其它多项工作,又是“5、12”的极重灾区,灾后重建任务重,工作量大,服务管理对象多,工作人员少,常规审批工作开展难度都非常大,动态管理、创新工作就更难。二是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交通工具缺乏,加上低保软件落后,互不兼容,导致重复工作多,无法保证低保工作正常开展,更无法开展对人户分离人员的调查和聘请低保监督人员。

(四)规范审批难

以前将低保作为解决一些遗留问题和稳定问题的手段,为了安抚和稳定工作将一些特殊人群(如失地农民和遇难学生家属)成建制的纳入了低保,并且政策有所放宽,造成低保审批时纳入容易清退难。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针对目前低保工作面临的'各种情况,我们要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大程度保障低保对象的准确性。

(二)建立健全相关的信息比对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低保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严把低保对象审批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建立了由财政、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工商、地税、金融等部门参与的低保对象联合会审制度(府办【】94号),要求各部门各行其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低保对象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资源形成共享,为低保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模式

要求各镇乡低保金发放必须采取银行直发的形式,一方面可以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另一方面又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挤占、挪用、拖欠低保金现象的发生。

(四)做好宣传工作

今后我们要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对国家有关政策的宣传,采用印刷宣传资料及入户宣传等手段,务必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五)积极争取资金和人员编制,加大投入

我们要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量大小,积极争取必要的工作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大对低保工作的投入,保证低保工作规范运行。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

一方面加强对低保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配备信息化建设所需的基本设施和信息化管理人员。二是上级民政部门应开发适应当前低保工作需要的低保人员信息系统软件,完善低保对象家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管理,确保低保人员信息完整、安全、准确。

(七)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

一是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责任感教育,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觉悟。二是加强对镇乡、特别是村、社区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让基层工作人员掌握政策,严格按政策审核低保,杜绝人情保。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规范操作的培训,让工作人员正确、规范管理低保人员,特别是对电脑管理系统的操作,减少工作失误。

(八)针对这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我们对有车、有商品房、商铺,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中不符合享受低保的人员,已停发低保保障金,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此次停发的对象,责成镇乡、村社区重新调查,民政局抽查,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因取消低保待遇而造成的信访工作和稳定工作。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7

各位委员:

20xx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

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

在编制20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xx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科技局已于20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

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xx年至19xx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xx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xx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xx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xx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xx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xx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xx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xx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xx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xx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xx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xx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xx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

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xx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xx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xx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xx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

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xx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xx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xx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

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xx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xx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xx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

20xx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xx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xx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

截至20xx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教育局挪用教育费附加449.19万元的问题,其中,用于教研中心大楼装修379万元、弥补机关经费70.19万元。

经审计公布后,市教育局非常重视,已按审计决定接受了处理,同时细化了教育费附加的预算,严格了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市外经局挪用外贸专项资金36.16万元用于局机关经费开支的问题。已按程序报市财政局列入20xx年部门预算,并将挤占资金归还原渠道。

市人防办挤占人防“结建费”70万元,借给下属武汉人防工程公司,用于承揽三峡工程项目的问题。因武汉人防工程公司已改制,经省人防办批准,从省“结建费”中抵还70万元借款。

2.关于市民政局将部分抗洪救灾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滞留12年未拨,违规存储,资金难以收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市政府的督促和协调下,市民政局已收回存入沌阳信托投资公司的救灾捐赠款本金540万元。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有关涉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延伸审计,立案查处。

3.关于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纠正情况

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将门面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路伙费”等存放账外核算,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补贴等支出的问题,已将余额36万元收缴国库。

市教育局内设机构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语言测试中心和建筑设计室的相关收支未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资金179.58万元的问题。市教育局已按审计决定作了账务调整,31万元罚款已上缴国库;并将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财务收支纳入了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市房产信息测绘中心将单位缴纳的购房款17.71万元以个人存折方式存放的问题。该中心在审计期间主动整改,已将上述购房款转入单位账户,统一进行核算。

4.对市白蚁防治研究所违反财务制度规定,以假 发票套取现金,违反财政管理规定乱支滥用等问题,市房产局取消了白蚁所设立的“规划管理费”的提取和支付,完善了财务管理的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原所长已作出免职处理。

5.关于市房产局登记发证中心、市教育局所属实验幼儿园和常青第一学校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坐收坐支共468.4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按规定全部将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近几年来,市政府非常重视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进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建立责任政府和信用政府上狠下功夫,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从20xx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看,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有些部门和单位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实际工作中放松了管理,对已有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执法不严;有些部门和单位受部门和小团体利益的驱使,在执行财经法纪上踩线越线,有法不依,甚至屡查屡犯,知法犯法;有些部门和单位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只讲政绩,不讲法纪,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工作作风不实;另外体制上的不合理,转轨过程中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制度不完善和监督的缺位,使有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时还难以解决。

通过对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原因分析,市政府将进一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高对财政财务管理的认识,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在宏观经济管理和运行中,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体制、规范运作、严格程序,加强审计机关对财政财务工作的制约与监督,真正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权和执行权运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十分重视审计工作报告中对加强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的落实,已责成市财政、审计、地方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采取了如下一些具体措施。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分配和预算编制管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了全市部门预算的全面推开。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市财政局从源头做起,在《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

第一,各部门所有的收入要全面、完整地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市直各部门的非税收入管理,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xx〕53号),做到按政策规定应收尽收,按管理规定全额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实事求是地编列非税收入计划。

第二,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

第三,市计委、经委、建委,市科技、教育局等有预算分配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编制程序,切实组织好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二)关于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已制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

在规范账户管理的基础上,拟定了《武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核、分配、批复、下达和监督管理;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草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和管理,以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理顺财政管理关系

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审计局和市国资办于20xx年下半年联合对有关部门房产及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查。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市政府办公厅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用费征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将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深化了“收支两条线”改革。

(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治税

市地税局从加强管理入手,

一是大力清缴欠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拓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

加强对收入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和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是强化监督,稳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

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20xx年度收入目标及征管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改变单一强调税收计划的考核模式,强化对税收征管质量从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登记率、(逾期申报)处罚率和欠税增减率等六项综合考核,以明确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理办法。

三是切实加强减免缓退税管理。

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管理权限、范围、程序和时限办理减免缓退税审批,不得违规越权审批。改变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人为调节税收收入进度的现象。四是制定了《市局关于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扣缴税款年度调整核实征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完整入库。

(五)四个远城区存在的预算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部分单位存在虚列财政收入等问题,已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真实准确的反映各区的财力状况,四个区都制定了相关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

一是发挥各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向内使劲,集聚财力;

二是深化改革,广辟财源;

三是加强管理,科学执政;四是量入而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市委、市政府为支持四个远城区的经济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区级(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支持远城区经济发展的倾斜性政策。市政府在采取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求市财政局加强对区级财政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尤其重视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市人大非常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已将《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列入20xx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

为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管力度,从组织上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必审制度的推行,市政府决定由市审计局负责组建市重点项目投资审计中心,以增强审计力量,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更好地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8

20xx年8月29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关于20xx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张定超常务副州长于11月1日主持召开全州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推进暨全州20xx年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视频会议,专门部署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地逐项整改,并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整体管理水平。

州审计局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执行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财政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并部署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对涉及部门上年结余未编入本年预算的问题,州财政承诺下一步将严格审核,严格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并配合部门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采取措施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2.应缴未缴土地出让收入和未及时上缴土地出让收入的问题。州财政局将积极协商州国土局采取有效办法,督促有关单位和土地受让人缴纳应缴未缴的土地出让收入。

3.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已将资金缴入国库。

4.其他财政管理方面。一是建安工程劳动保险费未按规定全部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拟按规定全部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二是未及时清理形成闲置资金的暂存款,已作为结余资金缴入国库。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了州检察院、州国资委、州食药监局、州工商局4个部门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均有下降,降幅超30%以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预算编报和执行还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存在挤占项目经费,自行安排以前年度结余、改变会计科目核算以及项目未实施导致预算未执行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将挤占的项目经费归还原资金渠道,按预算项目安排拨付资金给相关部门,同时对改变科目核算资金进行调账处理。

2.往来款和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相关单位进行了清理,上缴了结余资金,并撤销长期未使用银行账户1个。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少列固定资产和未及时核销已处置的固定资产。已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全部入账,已将未及时核销的.固定资产报州财政局作核销处理。

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今年1至6月全州审计机关重点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项目和个别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财政扶贫资金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相关政策措施未能及时贯彻落实。一是个别县扶贫产业发展基金用于公司注册资金,已按要求转作为农业产业扶贫贷款风险金。二是6个县20xx年财政扶贫项目未按时立项,5个县已按要求进行立项批复。三是部分项目实施未按要求实行利益联结,已按要求与农户签订利益联结机制协议书。

2.财政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大量资金结转结余未能及时发挥效益。财政扶贫项目存在实施进度较慢、请款进度缓慢、未及时支付工程建设项目款等情况,未能及时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县市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擅自调整项目实施规模、未按规定时限审批、未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的情况等。相关县市正在积极向上申报。

(二)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项目实施进度较慢。3个县20xx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涉及县正在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2.相关政策执行的标准不到位。个别县20xx-20xx年度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均按每户每人0.70万元发放住房补助,未执行每户每人1.2万元的标准,拟结合财政扶贫资金整合试点进行整改。

3.8个县20xx-20xx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住房闲置的问题。目前,2个县已安排搬迁对象入住,6个县正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安排入住。

4.个别县扶贫生态移民住房销售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已缴入县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三)以工代赈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个别县存在资金计划下达滞后,项目进展较慢,6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存在项目资金滞留,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的情况,目前正在加紧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并按工程进度拨付进度款。

三、县级财政决算审计及整改情况

20xx年州审计局对台江和剑河两县20xx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的情况来看,两县均组织完成了当年的财政收入任务,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在财政支出方面统筹兼顾,确保了重点支出需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财政决算事项处理不够规范。一是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科目,将按审计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未计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除台江县拟用3-5年时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逐年消化,补足少提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外,剑河县已在审计后全额计提以上专项资金。

(二)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收缴。一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的问题,已全额上缴;二是应收未收财政收入的问题,已收缴75.4%,剩余部分正在清理整改中;三是未按时上缴上级收入的问题,已上缴19%,其余正在督促整改中;四是少收政府性基金和建安工程劳动保险费问题,已清收10.7%,其余正在组织力量清收整改中。

四、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及整改情况

(一)教育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20xx年,州审计局对10个县(市)和州工业学校20xx年度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教育资金投入不到位。一是2个县(市)欠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二是4个县(市)未按规定从土地收益金中提取教育经费;三是7个县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等。

2.教育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一是9个县及个别职校设立账外账;二是6个县及个别职校公款私存;三是9个县及个别职校违规发放教职工津补贴等。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标、未经批准超预算、超规模建设和擅自调整建设项目、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涉及县市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弥补教育资金投入,已将账外账资金纳入单位账内管理,同时加强财务监管,对公款私存资金进行了清理,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组织力量进行了清退。此外,对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对超预算、超规模建设和擅自调整建设项目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申报,目前正在清理和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工作中。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了全州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延伸审计了81个相关单位、1707户家庭,对12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工、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未全面完成。

(1)14个县(市)未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任务,占上级下达任务总数的72.75%,目前正在积极加快开工进度。

(2)11个县(市)未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占上级下达任务总数的7.62%,目前正在积极加快工程进度。

(3)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3个县保障性住房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慢,正在积极加紧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进度。

2.落实相关政策有偏差。22户保障对象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未按规定退出,已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3.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一是3个县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已计提8.7%,剩余资金督促相关县进行清算计提;二是3个县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租售收入等政府性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正在督促相关县进行清算整改。

4.住房运营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县45套保障性住房被挤占临时用于办公用房,已腾退14套,其余正在整改中。二是个别县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已分配完成8.1%,剩余的正在开展租赁工作。三是5个县(市)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金已收回30%万元,其余正在督促整改追缴中。

5.安居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县职业技术学校公租房建设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已督促监理公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综上所述,全州审计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推动了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但仍存在一些一直存在却未能彻底整改的问题,有的还在整改期限,有的还需要继续加强管理,认真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处问题,继续跟踪整改落实,当好公共财政“卫士”,充分发挥保障我州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9

县审计局:

我局于20xx年11月20日收到《XX县审计局审计报告》(XX审报[20xx]12号)。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专题会议。针对《审计报告》中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由局分管领导牵头,一把手亲自抓整改:

(一)、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没有编入部门预算.。由于财务人员业务知识不熟悉,业务操作不规范,经与财政局对口股室沟通,在20xx结算再进行补充。

(二)、部分支出未能按年初预算执行。

1、无预算支出;

2、超预算支出.6元;

3、有预算无支出元。由于财务人员不是专职工作人员,预算与执行预算有偏差,主要是编制预算是没有全面详细的安排,预算执行过程不严格、财经纪律意识不强,20xx年务必按照预算执行。

(三)购置设备资产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购买电脑设备;

2、购买硬盘;今后一定要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来执行。

(四)新购置的'设备没有纳入固定资产账。

1、购买电脑设备;

2、购买硬盘;已经补入固定资产账。

(五)固定资产账表不符问题

由于档案局长期没有专职会计,多年来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查,所以固定资产账表不符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还在进一步核对。

(六)部分会计事项核算没有正确运用会计科目。

1、把其他收入先进个人奖金作为预算收入。

2、耕地占用税列作“项目支出-设备设施费”

3、部分绩效奖列“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4、津贴、退休费列入“基本工资”。这些问题已经整改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财务知识,也希望财政、审计部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技能,规范化处理财务业务。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10

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18日市审计局对我们市残联前任领导进行了就地审计,就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做了比较公正的评价,并经审计认为,市残联能够遵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能够执行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一是对下拨到各区县残联和相关单位的资金缺乏监督管理。二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的规定等问题。现将我们的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夯实制度基础,强化内部财务管理

1、实行民主理财,进一步强化内部财务管理

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康复中心及其医院等本系统下属单位的财务也纳入机关管理范畴,使之在市残联领导的监督和制度的约束之下运行。

2、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来自外界监督

对劳动服务机构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康复中心的专项康复经费以及市残联的其他大额经费,我们都要进行重点公开。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入,年前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预定收取总额;对于开支,我们按照规定用途拿出预算,报市政府分管市长和市财政局审批后,按计划使用,我们决不违规使用、不无计划使用,把有限的钱全部用到残疾人事业最需要的地方

3、实行分户核算,严格财政会计审核

我们市残联系统的机关、劳动服务所、康复中心的财务,均实行分户核算。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全过程监控

加快研究和制定市残联编制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制定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细则,明确规范资金计划的编制、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等程序。尤其要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大量下拨款项的现状,强化机关各部门职责,加强对用款单位的项目执行监督,以确保项目制定科学、实施到位、专款专用,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用。

按当年确定的项目计划完成项目,不得超计划使用资金。如当年项目计划无法完成,由中国残联将有关情况报财政部审核同意后,项目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对项目方案的确定和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委托社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鉴于机关委托社会机构开展专业工作已是事业发展的大势所驱,市残联根据自身事业发展需要,在委托社会机构从事专业活动时,适时引入市场竞争手段,运用市场法则挑选社会机构,让更多的残疾人受益于专业服务。

1、委托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项目,探索残疾人服务专业化

一是委托一家专业医疗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通过一对一的上门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一、二、三不同等级的照料养护建议。

二是委托两家社会组织为全区重度残疾人服务,按照评估等级,提出一对一照料方案与残疾人签约,分别开展康复、心理咨询、家政等服务,同时还承担起对服务员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调度和教育培训职能。

三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居家养护质量跟踪。设计问卷定期调查,充分倾听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2、委托开展满意度专业调查跟踪,探索服务质量最优化

为了提高向残疾人服务的质量,委托有关医学会第三方进行评估。综合测评结果达到三方(卫生部门、街镇残联、残疾人)认可,进一步调动了卫生职能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四、建立考评等机制,强化内部审计

1、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一是每年一次对市残联下拨各区县残联的康复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二是每年一次对市残联直属单位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三是对市残联机关各部室举办的大型活动、会议和对外交流等大额经费支出进行预决算跟踪审计;四是对基础设施装修改造经费预算进行审计,以审计认定的金额付款;五是对领导干部离任进行审计。市残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凡工作岗位交流、晋升、退休等都必须经审计后方能离开原岗位。

2、制定《市残联大额物品采购招标暂行办法》

每年由市政府采购办负责采购的额度有限,由于市残联工作的特殊性,还有相当部分物品需要自行采购。为减少在采购环节上的漏洞,节约开支,保质保量,公开透明,我们成立了市残联大额物品采购办公室,成员由计财部、办公室、纪检和项目部室负责人组成。凡五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采购和专项工程、十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服务项目,都必须经采购办招标进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内部审计行为。

内部审计是单位加强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能起到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单位凝聚力的作用。采取大额物品采购招标后,将进一步增强采购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度,减少干群矛盾,为国家节约了开支。

3、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部门的检查力度和考评机制,加大对下拨专项事业经费的跟踪。对各区县部门制定一定的标准,严格考核和跟踪检查,常规检查与临时抽查结合,奖优罚劣,规范行为。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11

县审计局:

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XX区审计局对我单位“三美”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结果文书《关于XX区“三美”建设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富审投报〔20xx〕11号)。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反映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项目前期管理有待加强。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对乡镇(街道)小城镇整治项目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加快项目调整立项报批,并积极协调区发改局立项。同时,督促乡镇(街道)抓紧按照程序办理“一书三证”。

(二)对规划设计重要性认识不足。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已要求第二批整治乡镇(街道)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注重项目统筹,避免重复投入和道路重复开挖。同时,继续加强项目审核把关和指导,规范报批程序,强化项目规划管理。

(三)部分乡镇工程进度、质量存在问题。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联合区住建局开展了小城镇整治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隐患专项督查,明确要求乡镇(街道)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督促乡镇(街道)加快项目实施并对已完工验收项目抓紧送审,目前第一批小城镇整治项目均已完工。

(四)项目建设后续长效管理机制存在不足。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召集有关乡镇(街道)召开了集镇长效管理座谈会,就集镇长效管理进行研究,并起草了指导意见,下一步将提交区政府发文并贯彻执行,切实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五)临时机构运转经费使用有待规范。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费等日常费用支出管理,并继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等有关规定;规范车辆租用管理,每年提交分管区领导决策,并建立车辆使用台账。

二、审计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关于规范资金使用方面的'建议。我单位采纳审计提出的各项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年度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发挥好牵头协调职能,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确保资金及时下拨和专款专用;加强财务管理、服务采购等内部控制,严格规范费用支出管理。

(二)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方面的建议。我单位采纳审计提出的各项建议,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督促第二批整治乡镇(街道)加快项目推进,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亮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并力争多创省级样板。同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加强集镇长效管理,保持镇容镇貌整洁有序。

我单位将以此次审计调查为契机,对照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加快推进“三美”建设各项任务,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全面助力高品质城市建设,让美丽乡村成为大都市新型城区的最靓底色。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12

20xx年9月28日至20xx年10月25日,县审计局对部分县级预算执行单位20xx年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处的问题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存在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政府债券转贷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二)县级预算执行单位审计情况。

部分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

2、超限额支付现金;

3、超比例列支招待费;

4、项目工程无正式发票;

5、虚列借调人员工资;

6、项目招投标不规范;

7、违规出借资金;

8、违规提取专用基金、滞留欠拨资金;

9、欠缴职工“四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下发后,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时修订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不断提高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审计查出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开行的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责任。及时将非税收入解缴金库;对债券转贷手续不完善问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了转贷合同,对债务本息偿还有关问题进行明确约定。

(二)县级预算执行单位审计整改情况。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于20xx年7月28日全部解缴;

2、超限额支付现金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严格现金使用范围;

3、公务接待费超标准的问题,相关单位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4、项目工程无正式发票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学习,严格办结程序;

5、虚列借调人员工资问题,相关单位财务人员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财务核算和管理水平;

6、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各单位健全财经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法》的学习,严格招投标程序;

7、违规出借资金的问题,现已全部收回,归还原资金渠道;

8、违规提取专用基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全部归还专用基金;

9、欠缴职工“四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已向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力争尽快拿出解决办法。

三、加强预算执行的建议

通过近年来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各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对财务管理工作较为重视,对审计查处的'问题能够正确对待,积极整改。但个别单位仍存在着部分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强预算管理逐步解决。

(一)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维护预算严肃性。在财政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应准确研判当年国家财政政策,并进行大量调研,参照历年收支情况,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和各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状况,科学、客观、准确的编制预算收支计划,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强化税源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面对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县域税收下降的不利局面,财税部门要用好用足相关财税扶持政策,建立起以财政贴息为主、小额无偿补助为辅的产业扶持格局,创新投融资机制,形成多元化、常态化的投融资机制,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发展。

(三)加强资金专户管理,盘活存量资金。一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清理财政往来款项,尤其对长期挂账的暂付、暂存款项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清理措施,建立定期清理长效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除政策规定外的其他结转结余资金应收回预算,补充财力,提高资金效益。二是加快专项资金支出,统筹项目进度与资金拨付的关系,防止资金滞留或沉淀。

(四)严格财政监管,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能,加强对县直单位财务人员和会计基础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增强主管部门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对所属单位财务、资产、资金的监管职责,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防范监管盲点,杜绝管理漏洞。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13

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要注重“三个查看”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后,会按照审计机关要求,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是审计整改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审计机关审计整改检查的一个重要依据。为把好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质量关,避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图形式、走过场。笔者认为,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要注重“三个查看”。

一、查看文书的格式是否规范。笔者认为,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格式的规范化,是审计整改工作严肃性的重要体现。在收到被审计单位报送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时,首先要查看其格式是否规范,报告中的落款、印章等相关要素是否具备、真实,原则上应符合正式公文格式相关要求。对格式严重不符合要求,要素不全的“白纸黑字”类报告,要坚决退回。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严肃性,杜绝随意性。

二、查看反映的内容是否齐全。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针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所以,在收到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后,要查看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中整改的内容是否与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相对应;要认真核对审计报告揭示的`相关问题在审计整改情竭诚为您提供况报告中是否全部有所反映,有无反映不全、遗漏等现象。有的被审计单位可能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对审计报告反映要求整改的部分问题,在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中会有所规避。如果不去核对,一些审计报告要求整改的问题可能也就“蒙混过关”、“逍遥在外”。整改内容不全,直接会导致制定措施的缺失,问题自然也就不可能得到解决。

三、查看制定的措施是否到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质量的高低,关键还决取于制定的措施是否到位。而措施的到位与否,直接会影响到审计整改工作成效的高低。所以在收到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后,要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制定的相应的措施。要查看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了什么解决措施,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要查看相关措施是否与问题的解决相匹配,针对性是否强,是否切实有效、到位。实际工作中,可能会存在有的单位为了应付、“交差”,制定的措施操作性差,具体表现为泛泛而谈和过于理论化的空谈;有的措施与问题的解决两者之间更是“牛头不对马嘴”。为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为后续的整改检查打好基础,提供依据,应该将措施的是否到位,作为查看的重点。对措施不到位等类似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该退就退,决不手软。

审计整改工作是一个包括诸多环节的、系统性的工程,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工作也是审计整改这项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笔者认为,注重“三个查看”,应该会对审计整改这项工程的顺利实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14

根据《双柏县审计局关于双柏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馆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决定》(双审投决[20xx]24号)文件,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审计存在问题进行逐条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工程超工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因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道路开挖、主体结构检测,又因工程缺口资金较大等原因造成工程超工期。场平工程延期97天,主体工程延期971天,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协调,加强工程进度管理,使工程按期完工,及时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班子成员和项目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在今后的建设项目招投标和订立合同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工程可研设计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13550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在今后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可研设计等单位的确定方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未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设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施工图纸和竣工验收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了消防设施、电力设施等的建设安装,于20xx年1月18日通过了竣工验收。

五、建设单位对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吸取教训,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对施工单位提供的项目结算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在该工程消防设施安装的工程结算过程中,组织施工、监理和建设三方实地核对工程量,并对结算书中数量和价格逐一核对,要求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据实结算。

六、监理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多计工程价款4853219.52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已经依法依规予以纠正,主体工程合同价和结算价25910695.09元,已经支付13590000元,按照审计价21258835.01元,还应支付7668835.01元。场地平整合同价827536.94元,结算价889366.87元,已经支付500000元,按照审计价688007.43元,还应支付188007.43元。

八、其他应关注的事项的整改情况:

(一)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不齐全、不完善的问题。

针对该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安排人员2人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已经归档完毕。工程档案正送档案局验收中。

(二)预验收整改情况。20xx年6月18日体育馆主体工。

进行预验收后,县文化和旅游局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加快对该工程消防设施进行完善,并通过第三方测试,于20xx年11月24日组织对体育馆进行第一次消防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于20xx年12月27日通过了消防专项验收,于20xx年1月18日组织体育馆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顺利通过验收。

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

  20xx年1月19日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15

(一)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执行方面

1.对未按规定在工商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违规征收税款。经落实,5户纳税人均办理以表代证登记,属于税务所税管员管理把关不严,已全部注销,以后对于此类问题,我局将加强管理,坚决杜绝。

2.违反属地征管原则,对个别纳税人征收税款。今后将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征收税款,在建筑业房地产业实行网络发票后,更进一步做好项目登记,报验登记的监控管理。

3.未按照规定核定纳税人定额征收税款。对未按规定执行核定征收规定的情况,在20xx年和20xx年进行了有效管理,根据市局提供的.查询比对模板进行监控,定期比对核实进行补税和定额调整。

4.未及时按规定调整纳税人税款入库级次。此问题属于工作疏忽大意所致,已进行调整,同时要求加强税款入库级次认定管理。

5.存在预缴税款的问题。该问题确实存在,现已进行了税款抵顶,今后要杜绝预缴税款的情况发生。

6.税收征管中,对虚报缴税控制不严。此问题涉及的几个具体业务,确实存在,但由于对政策掌握不够准确,导致错误确定纳税义务人,今后要加强税收政策业务学习,保证

税款应征尽征。

7.个别减免税审批未执行规定程序。20xx年3月5日,我局依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辽地税发[20xx]13号)规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减免20xx年企业所得税739.1万元,在20xx年已经我局执法委员会审议通过。但20xx年度财政部专员办审计时,考虑到此政策属于地方政府政策,会对中央级企业所得税收入产生影响,因此我局将此记录从执法委员会记录中删除。在以后的减免税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减免税工作的审批流程管理,强化执法委员会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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