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的通告15篇[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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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的通告1

各位师生员工:

校园的通告15篇[精]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学院的工作要求,现对校园交通管理做如下通告:

一、15栋学生宿舍一楼停车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要求居住在16—22栋学生宿舍区拥有各类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的学生将车辆集中停放在15栋学生宿舍一楼停车场。

二、学院定于20xx年11月6日下午15时开始对16—22栋学生宿舍区各出入口实行封闭管理,未经值班人员同意禁止通行。请广大师生员工遵守规定,自觉从人行天桥出入。

三、校园道路交通限速15公里/小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四、请各位师生员工将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助力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不得侵占校道,不得乱停乱放。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配合。

  保 卫 处

  年十一月五日

校园的通告2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民办教育机构: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多处接连发生针对普通民众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及幼儿的防范能力较弱,学校门卫保安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师生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门卫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主管学校门卫和校门口安全管理的领导干部及其责任,健全门卫值班、巡查、出入人员登记、交接班和领导带班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各学校应聘请专职保安人员担任门卫,对责任心不强、年龄偏大、不能坚守岗位的门卫,要坚决予以调整。

二、加强门卫安保工作的规范化。保安在校期间,要统一着装,不得做与校园安保工作无关的事情。学校上下学期间,至少要有2名保安在校门口站立值勤,执勤时,要将橡皮警棍、盾牌或钢叉等保安器械随身携带,并严密监控校门口周边动向,及时有效疏导校门口交通,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学生在校期间,要定期进行校内及周边巡查,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严格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要进行登记,认真查验相关证件,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并由门卫电话联系被访人,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否则一律不得入校。家长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来取。家长要进校找自己的孩子,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完善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值守制度。各学校要确定每天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口必须要有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保安或门卫巡查,学生进校、出校完毕,应及时关闭大门。各学校要加强警校共建,主动与交警部门和当地派出所联系,坚持开展“交警护学岗”活动,在学校门口一定范围内设立车辆让行和禁止停放车辆等交通警示标志,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五、完善门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学校要制定学校门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要抓好门卫的岗位培训,进一步加强门卫的理论和技能学习,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遇险时能有效应急。门卫要对校门口及其周边各种情况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六、加强门卫管理的.监督检查。各校要定期对本校的门卫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定期进行考核、督查、谈话及培训。区教育局将对各校门卫工作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门卫设置不规范、门卫制度不健全的学校将责令整改,整改后仍然存在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

  **区教育局办公室、安保科

  20xx年5月9日

校园的通告3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xx]1号)文件精神,为营造卫生和谐的校园环境,关爱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进一步强化校园管理,加强校园内防火安全管理,学院决定即日起在校园建筑物内全面实行禁烟,现将禁烟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教职工可在室外指定区域吸烟。

二、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做好本部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三、所有员工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四、如有接待外来工作人员情况,应给予禁烟提醒,不鼓励吸烟。

五、我院在校生禁烟相关规定细则由学工部门另行发文。

  内蒙古xx职业学院

  20xx年10月8日

校园的通告4

全校各单位及各位车主:

为维护樱花开放期间校园正常的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现就樱花开放期间校园交通组织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的交通组织

樱花开放期间中心区实行封闭管理。范围为:以鉴心湖梅一舍路口为起点,经梅一舍——梅三舍——财务部西侧(防空洞北口)——哲学院南门口——山庄路口——政管院楼——人文馆——标本楼——老图后山——鲲鹏广场西路口——鉴心湖文体路西路口。

1、行政楼东路口至教一路段樱花开放期间的交通将实行全封闭管理。在此期间,除特殊需要外,禁止任何车辆通行。

2、中心区内各单位公私车辆实行办证出入制,由保卫部统一制作出入证发给车主。周一至周五凭证进入中心区,中心区外的其他单位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

3、进入中心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禁止在人文路、行政楼东侧樱花区等路段停放车辆。中心区内停车场为:政管院南侧停车场、人文馆门口停车场、新闻院东侧停车场、梅园小操场停车场。

二、周末的交通组织

每周六、日,对教五转盘以东、科技路新图书馆以东,珞珈山路梅园二路路口以北,山庄路口以北,标本馆以南的`区域实行交通全封闭管理,禁止任何车辆进入。上述路段交通封闭后,各类车辆可通过新文科区或基建处等道路绕行通过。同时,为确保师生、游客安全,周末将封闭汉林西路交通,信息学部与文理学部车辆可通过汉林东路绕行。

樱花开放期间,在下列路段设临时停车场:自强大道两侧靠边停放,科技路单侧靠边停放,中环线及湖滨路单侧靠边停放。

三、校门交通管理

樱花开放期间,各交通校门由保卫人员在校门口使用手持车辆识别仪,对所有车辆拦停查验。凡未授权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校的外来车辆须由校内对口单位报保卫部同意后方可放行。

樱花开放期间,严禁车辆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对严重违规的车辆,将作锁车处理。严重妨碍交通的,将交由交通大队处理。

各位车主,樱花开放期间校园车流、人流量大增,恳请大家理解支持保卫部的工作,自觉遵守以上规定。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学校倡议全校师生在樱花开放期间不用或尽量少用车辆。

特此通告

  保卫部

  年三月三日

校园的通告5

秋季校园绿化工作的通知

汉滨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双创办《安康中心城区20xx年秋季绿化造林安排意见》(安创指字〔20xx〕20号)精神,现将做好20xx年秋季校园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绿化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以植树造林、创森创园和身边增绿为主题,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开展校园绿化、绿化科普、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帮助师生了解创森创园和身边增绿工作,提高师生的爱绿、护绿意识;定期通报校内外爱绿护绿的好人好事,实施身边增绿的好做法,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各教育单位要利用宣传栏加强宣传教育,并及时撰写通讯稿报道本单位绿化造林和实施增绿的进展情况。

二、继续实施身边增绿工程

一是做好绿化进单位工作。各单位、学校要结合实际,有条件的增加乔木数量,见缝插绿,建绿化带池,扩大绿化面积。受条件限制的,要通过增设树箱、花钵、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墙面绿化或摆放绿植盆景来增加绿量。按照每个办公室不少于3盆花或每个人不少于1盆花的标准,开展办公区域绿化美化,楼道及公共区间见空摆绿,打造绿意盎然的.工作环境。对现有绿化带、花坛、苗木、盆景、筒装树定期进行浇水、除草、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与管护,及时补植损毁和枯死苗木,巩固提高绿化成果。二是做好绿化进小区进家庭工作。各教育单位对所属的家属院进行院落绿化整治。聘请园林部门做技术指导,在家属院的空闲地、边角地栽树种绿,组织住户在居室阳台摆放绿植花卉,争创绿化示范家庭。

三、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

城区单位(学校)全部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园林式单位创建标准,结合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逐级创建成为区级、市级、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直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绿色校园示范点,汉滨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培育一批绿色校园示范亮点。

四、组织秋季义务植树活动

10月份为秋季义务植树活动月,期间,各教育单位要组织开展“植树周”活动。要广泛发动,积极参加义务植树绿化活动,要见缝插绿,开展门前庭院绿化、屋顶阳台绿化,倡导养花种草,绿化美化院落居室。承担有城区绿化治理帮扶任务的,要继续做好秋季造林和绿化帮扶管护工作,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绿化帮扶点开展补植补造、培土施肥、除草扩盘、浇水管护,巩固和扩大造林绿化成果。

五、狠抓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各教育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主抓协调,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坚持质量标准,不仅扩大绿化总量,还要严把绿化质量关,注重绿化档次,巩固提高绿化成果。10月底将本单位秋季校园(单位)绿化工作统计表及秋季绿化工作小结一并报市教育局双创办。

附件:20xx年秋季校园(单位)绿化工作统计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xx年9月21日

校园的通告6

各系各部门:

我校新生于9月11日报到,当日校园内车多人多,交通十分拥挤。为做好校园内车辆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新生报到工作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1.当日校园内实行单向进出,即所有车辆从大门进,经车队前→实验楼后面→学生公寓后面→边门出。

2.教职工车辆请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场停放,任何人不得在环形路路边停放车辆。教学楼负一楼因发放服装不能停放车辆。

3.教职工上班车辆在校内停放好后,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在校园内行驶。车辆一律从边门出或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请遵照执行,谢谢配合。

  保卫处

  年9月6日

校园的通告7

农历二月初八是渣江传统赶集日,为确保学生安全,特通告如下:

1、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学校装有全方位安全监控录像系统,学校对强行进入校园,冲击学校正常管理的当事人,将要求公安部门严肃查处。

2、考虑学生外出就餐存在安全隐患,允许当天中午送饭学生家长临时进入校园指定区域,送饭就餐学生必须在临时指定区域就餐。

3、建议广大家长在学生上下学及中午回家就餐时间定时进行接送,确保学生路上安全。

  渣江镇中心小学校务室

  20xx年3月18日

校园的通告8

各部门、各经营服务单位及全院师生员工:

为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辽教电(20xx)21号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校园内,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禁止无照人员在校园内经商。经学院同意并批准,在校园内的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

违反前款规定的,学院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校园内(含宿舍内)对违反本规定,经过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学院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反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校外人员,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情节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xx年9月28日

校园的通告9

随着西校区两个停车场的投入使用,校园停车环境得到改善,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减速行驶

1、车辆通过大门通道时限速5公里/小时,一杆一车、依次通过,保持车距。

2、车辆进入校园后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行驶要注意礼让行人,教学区域禁止鸣笛,夜晚不要开远光灯。

3、进入校园的`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二、规范停放

1、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线内,禁止越线或平行停放。

2、西校区车辆的禁停区域为:东大门以西;南大门以北、6号教工楼以南;3号教工楼以南的校园主干道路禁止停车(停车线内除外)。

三、管理与处罚

1、车辆进入校园后,行驶和停放要听从保安的指挥与管理,对于违规滋事者,经保卫处调查取证属实的,将上报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校外人员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从3月6日(周一)起,学校对校园违规车辆进行常态化纠正,对违规3次及以上的车辆,将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通报。

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请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xxxxxx大学

2月27日

校园的通告10

校园是读书治学的场所,保持校园安全、文明、和谐,是广大师生的共同责任、共同愿望。然而,校园内时有师生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汽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到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广大师生反映强烈。对此,学校曾多次发布通知加强管理,通过专题班会进行安全教育,交管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但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屡禁不止。

为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建设“绿色、和谐”校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武汉市交管局东湖高新交通大队和湖北经济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牌的规定行驶,禁止超速,禁止鸣号,禁止逆向行驶;应注意避让行人,确保安全后通行;应按规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占道停车。

二、自20xx年10月8日起,摩托车不得入内,严禁在校园内驾驶、停放摩托车。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8日间,在校园内停放的摩托车由所有者立即自行处理。

三、10月8日后,将由公安机关对校内违法违规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校内驾驶、停放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清理,一经发现,当场收缴,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特此通告。

xx市交管局东湖高新交通大队

 xx经济学院

  二〇xx年九月二十九日

校园的通告11

各二级院系(部)、处室、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精神,学院20xx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补上9月16日(星期五)的课。

因20xx级新生刚刚入学,需进行正常军训,所以学工处、各二级院系、学工系统的.工作人员、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均不放假,属节假日加班。请各部门做好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校园的通告12

近期,学校对赭山校区和花津校区的学生教室进行了多次巡查,发现部分教室存在以下现象:

一、长期私占座位。自习教室内,部分学生私自购置、摆放、出租课桌椅,甚至出现买卖座位的现象。部分学生长期在课桌上下堆放私人物品,如书籍、水杯、零食、台灯、电扇、靠垫、书包、水瓶。

二、实际上座率低。部分同学长期占座不用,也不准别人使用,教室实际上座率较低,经过不同时段巡查,教室上座率最低仅为10%。

三、私自外接电源、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上述这些现象造成以下不良后果:

一、少数同学只顾自己方便,严重损害了大多数同学的利益。

二、在教室内私自外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是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同学们生命财产安全。

三、因抢占座位而引发的打架斗殴、砸门、撬锁等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校园的正常秩序与稳定。

四、教室课桌椅因抢占座位,被乱涂乱画,设施损坏严重。

教室及其所属设施设备等均为学校公共资源,为了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大多数同学的利益,学校研究决定:

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学校教室内长期占用座位。学校以每半天为时段进行清理,确保物随人走、人走位空。

二、相关同学应在10月17日18点前将存放在学校教室内的所有私人物品(包括私人购买的桌椅)一律搬出。逾期未处理的`物品,由学校有关部门集中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物主本人承担。

三、为满足广大同学学习的需要,鼓励和支持广大同学复习考研,学校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室管理、提高教室使用率,采取以下措施:

1、公布教室使用信息,在各教室张贴教室课表。

2、集中开放晚自习教室。

3、适当延长部分教室使用时间(见附件关于教室熄灯时间的公告)。

特此通告。

  安徽师范大学

  十月八日

校园的通告13

学校各部门:

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为广大师生营造有序舒适的校园环境,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将对所有校内车辆进行规范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停车场统一规划为一教学楼南侧马路、后勤管理处楼下、培训中心门前、二实训楼下、体育馆南门马路,新的停车场都已经规划好车位及停车指示方向,请全校教职工的私家车辆在就近停车场停车,坚决杜绝随意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严格禁止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

2、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应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鸣笛,时速不能超过二十公里,学生上下课高峰时要礼让行人。

3、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

4、车辆停放要遵循整齐有序方便别人的原则,统一朝向不挤占别的车位,做到线内停车。

5、非机动车要统一停在校园的公共车棚里(电动车和自行车)对随意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由保卫处统一负责进行清理,在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后归还。

6、对超速行驶、随意乱停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发出整改通知,并在校园网上公布批评,对三次以上违规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收回车辆通行证。

7、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拥有私家车的职工进行校园文明行车有序停车的'教育,对不服从校园车辆管理的个人,要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建议学校取消其年度评先的资格。

8、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9 、临时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说明情况登记后经允许可进入校园,到指定位置停车。

10、校内基建、超市、工厂、餐饮中心等外单位车辆因工作需要,部门统一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

11、三月二十一日起,没有办理校内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许进入校园。

请大家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谢谢合作。

校园的通告14

尊敬的各位老师:

为了保障我院特色院校建设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特对校园车辆停放进行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星海楼东环路口为消防应急通道,为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此路口禁止停放;

2、罗马剧场东侧为校园泵房,为保障全院供水,使工勤车辆、人员正常施工,此段禁止停放;

3、商业街内部为步行街,全线禁停,商户车辆统一停放至原锅炉房西侧空地(总务处协调);

4、为保障垃圾清运车正常施工,五号学生公寓门口车辆统一停放至专家楼北侧停车场;

5、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在相应位置停放时,摆放整齐、车头朝向统一。

依据《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自即日起保卫处将对违停车辆开具校园违停罚单并对相关车辆《校园车辆通行证》予以查收注销。

校园的.通告15

全校师生员工:

为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园各种车辆停放,杜绝小汽车占道停放,跨车位停放及师生的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随意停放的现象,学校决定从20xx年9月25日起,对校园内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规定

(一)宿舍区学生和教职工车辆停放在车棚内或按照指定地点规范停放。

(二)各教学办公楼、图书馆、食堂等区域按照划定地点依次停放车辆。

(三)其它非停车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二、各种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占道停车,影响交通。

三、严禁在道路沟盖板上停放车辆,造成损坏的',违者赔偿。

四、各类送货机动车辆需由接洽部门与保卫处联系同意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放,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五、遇学校开学迎新、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机动车辆停放服从学校统一指挥。

六、对不按照规定停放的各类车辆,保卫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校长办公室

  保 卫 处

  20xx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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