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考试通知范文合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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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试通知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考试通知范文合集八篇

考试通知 篇1

一、考试对象

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二、考试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承担本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具体考务工作。

三、报名工作

1.报名形式。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xx年11月11日8:00~17日17:3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20xx年12月5日8:00~11日9:00,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按照闽教人〔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专业类别。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设32个专业类别(见附件),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1个专业类别报考。

3.考试时间。20xx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

4.考场安排。考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市、县(区)报考人员应在市、县(区)所属设区市考场进行考试,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员到福州市进行考试。

5.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并将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书面通知有关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报考人员可于20xx年2月23日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考试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三年(20xx、20xx、20xx三年评审可使用)。

五、其他事项

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其门户网站发布考试公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xx〕8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考试通知 篇2

一、总体要求

适应新时期课程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和实验教学要求,全面考查初中毕业生实验素养,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

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由全市统一组织部署,各区具体统一安排实施。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考查对象及范围

1.考查对象:全市20xx年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查范围:部颁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础实验。重点考查学生对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操作和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记录与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实验误差分析等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三、考查的时间及结果运用

1.考查时间:全市统一考查时间为20xx年4月5日至10日。

2.结果运用:获得“合格”及以上考查成绩认定,是学生获取初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无故不能提供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初中不能毕业、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四、报名与缴费

1.各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及学籍核实工作,确保所有范围内学生都参加考查。

2.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是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考)的基本内容之一,根据鄂价费规〔20xx〕215号文件,中考考试费统一收取。用于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统一考查的经费,其支出项目和标准依据鄂教财〔20xx〕8号文件执行。

五、命题与制卷

1.市教育条件处负责组织学科专家,以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呈现的学生实验为基础,根据武汉市初中学校教学实际,统一制定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

2.市教育条件处组织学科专家,从“具体考查范围”中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2项,作为集中统一“考查试题”。

3.考查制卷:市教育条件处负责全市统一考查的制卷与分发。考查试卷分为A、B、C三套,每套试卷中含“考查试题”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项。

六、考务工作

(一)考点安排

1.考点设置原则

统筹安排,相对集中,方便就近。农村地区的考点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普通高中或初中,中心城区的考点原则上设在普通高中。

2.考点基本条件

考点须具备规范化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成套实验室设备,学校实验室用水、用电、通风及消防等设施齐全。实验仪器、药品、耗材能满足实验考查需要。

3.考点人员配备

(1)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

(2)副主考2人,由区实验技能考查小组成员和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3)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查开始及终止信号。

(4)实验室管理人员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

(5)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

(6)检录员2名,负责考生的抽签与排队。

(7)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

(8)保卫人员若干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9)成绩登录员2人,负责考查成绩现场登录。

4.考点环境布置

(1)考点须悬挂 “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XXX中学考点” 醒目横幅。

(2)考点须设立专栏并醒目张贴考务信息、考室安排示意图。

(3)考点须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实行封闭管理。

(二)考室安排

1.每个考点须安排专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作考室,考室内须规范张贴“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考查要求,实验操作台上贴有醒目规范的实验编组编号。

2.每个考室须安排考室负责人1名,负责维护本考室考查期间的纪律和安全,解决和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3.每个考室须安排考查评分监考老师6名,分别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考生的实验考查过程监督和考查成绩的评定。

(三)考查流程

1.各初中学校以校为单位,集中组织考生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

2.考生根据考点的`统一安排,以24人为一组进行检录。

3.考生在领考员的带领下,通过抽签确定应考试题,并领取相对应的考查试卷。

4.考生依次进入相应考室,在抽签所对应的实验台上应考。

5.每位考生分别完成试题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每项实验用时不得超过10分钟。

6.考生在领考员的带领下到考场设置的成绩登录处,呈交完整的考查试卷。

(四)成绩评定

物理、化学、生物每项实验考查满分均为100分。评分监考教师按照评分标准和细则,依据实验步骤要求和每个考查点相应的分值,现场评定考生实验考查分数。每项实验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成绩登录

1.考点成绩登录员负责对每名考生提交的考查试卷进行复查审核。

2.成绩登录员按照报考系统的要求,现场进行考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成绩登录。

3.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向报考系统上传考生成绩,并将不合格、缺考及未报名学生名单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六)缓考要求

1.因伤、病及意外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查的考生,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各初中学校须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签署学校意见,集中到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

3.各区须于4月20日前集中统一组织并完成缓考生的一次性考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严肃认真组织好考查工作,确保考查的信度和效度。市教育局成立由夏春胤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处、基教处、市招考办、市教科院、市教育条件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教育条件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考务管理等工作。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并于3月24日前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各区教育局要加强本区教育装备、教研、招考办等部门的协调,认真做好组考工作。

各考点及责任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分监考老师的遴选工作,组织好考查前试题项目的专项培训,确保评分监考教师准确把握考查标准和评分细则。

各区初中学校要根据全市统一制定的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在全市统一考查前后,认真组织本校毕业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学校自主测查”工作,测查成绩须作为每个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相应维度“关键表现”的评价依据。

(三)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各考点主考是维护考风考纪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及评分监考教师回避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管理和监督;评分监考教师要自始至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把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评定每一名考生的成绩,并得到学生确认。

(四)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各考点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考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考生参加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的交通安全和实验操作安全。

(五)强化监督,抓好落实

全市统一考查期间,各区须成立专项工作巡查小组,认真落实考查期间巡查工作。市教育条件处要组织专班,督促检查各区的专项巡查和考查指导工作。

考试通知 篇3

各位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xx年9月20日上午。具体安排如下: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9:00—11:30

二、笔试地点

重庆市主城区内,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xx年9月17日10:00后,请各位考生在考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除携带考试用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等必要的文具外,严禁将书籍、资料、笔记本、纸张等带入考场;严禁将各种通讯工具、手表、收录、计算、存储、记忆、扫描等设备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3.本次考试,《综合知识》采用题本和答题卡分卷方式,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区域内按要求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作答。

4.本次考试答题卡上将由监考人员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不一致,请立即向本考场监考人员提出。

5.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参加笔试。凡需自驾前往考点的考生,请将车辆停放在考点周边的停车场后步行前往考点,考生不得将车辆驶入考点内停放。

考试通知 篇4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年的司法考试将固定在每年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1.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将在6月初进行。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

2.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初。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时间

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考试通知 篇5

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旅游局:

20xx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愿意从事导游职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向省旅游局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家旅游局核准,省旅游局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2.报名地点: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青海省旅游局(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信息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3.培训时间、地点:

(1)白 班:10月9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8:30-11:30 14:30-17:30

(2)夜 班:9月22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18:30-21:00

(3)培训地点: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大街华联西侧)。

4.旅行社报考人员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旅游院校学生由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其他人员可直接到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5.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普通话、其他语种考生可在青海省旅游局信息网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 4 科:

《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同中文类考试科目。

(3)考试教材为青海省旅游局20xx年修订出版的导游考试系列教材。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进行:

(1)导游讲解能力。

(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应变能力。

(3)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上述两种能力的口语测试。

3.加试外语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加试外语的考生,只需加试现场导游考试,加试合格可换发相应外语导游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11月1日

时 间

科 目

10月31日

(星期六)

9:00—11:30

导游基础

14:00—16:00

导游业务

11月1日

(星期日)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规

14:00—16:00

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考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西校区。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考试时间:11月11日--13日;

考试地点:西宁宾馆。

五、考试费用

1.考试费用:每门65元,五门共计325元/人。

2.考前培训费:480元/人(自愿参加)。

考前培训委托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和信息服务中心,报名不足30人不予开班,费用退还。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9日

总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16日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旅游局人事处申请查询。

1.导游员考试成绩通过青海省旅游局旅游网查询。

2.省旅游局人事处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旅游局,经审核同意,并收到国家旅游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开始发放《导游员资格证书》。

联 系 人:张红云、郭 平

咨询电话:0971--6163905、6156259

传 真:0971--6163905

附件:青海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试通知 篇6

这次改革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

(二)调整考试科目

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以下调整:

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

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三)调整成绩有效期

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三、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

新的考试制度于20xx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xx年仍继续实施一年。

20xx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xx年。

考试通知 篇7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考试通知 篇8

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

为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初中学校科学备考,增强初三学生的中考适应能力,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组织全市初三中考适应性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上午

下午

20xx年5月3日

语文

8:30-11:00

道德与法制、历史3:00-5:30

20xx年5月4日

数学

8:30-10:30

物理、化学3:00-5:30

20x年x5月5日

英语

8:30-10:30

二、试题命制依据

本次考试试题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有关要求命制。命题范围、试题结构、题型设计、题量及难度、考试形式、答题方式等完全按照我省20xx年的最新中考要求。

三、考试组织管理

1.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由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全面负责,教研室具体实施。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机构,由分管教学业务工作的副局长牵头,组成本次考试工作领导组,负责考试全过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协调工作。

2.领导组下设保密组、考务组、网上阅卷组、后勤保卫组等工作机构,考务工作要结合本次适应性考试的实际,按中考程序标准和要求组织考务的各项工作。

3.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在考前组织召开县级考前动员和考务工作培训会,确定各考点负责人,将市教育局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考务安排

1.本次考试以学校设考点,所有考生在所在学校统一参加考试。

2.每个考场的人数严格控制在30人(尾考场按实际人数安排)。

3.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认真安排考试监考工作,选派认真负责的.老师参加监考,监考教师人数为每个考场2人。

4.本次考试实行全市网络阅卷,由各县教研室统一组织答题卡的扫描上传工作。每科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扫描上传,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当晚七点前完成全部试卷扫描上传工作。

5.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提前安排阅卷人员,每学科统一安排一个阅卷点。全市统一网上阅卷的时间为5月6日至7日。具体事宜将在市级考前动员和考务工作培训会上做安排。

6.市教育局将于4月23日上午9:00在市教育局教研室召开考前动员和考务工作培训会,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负责网络阅卷技术人员按时参会。

五、保密要求

1.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对考试保密工作统筹领导,全面负责,负有主体责任;校长和教研室主任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考试试题(卷)实行统一送达,集中管理。5月2日上午试题(卷)统一送达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统一保管于县保密室,开启24小时监控。

3.各校要严格措施,确保试题(卷)安全。5月2日下午,各考点从保密室领取试题,不得提前领取。试题到学校后,学校要派专人负责,将试题存放于有监控设备监控的专柜之中。试题保密工作举报电话:xxxxxxxxxxx。

4.在整个考试过程中,所有与试题有接触的人员,考试期间一律不能带手机进入工作场所。

5.保密工作不按规定要求执行,出现试题泄露情况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它事项

1.认真做好考生信息上报工作。本次考试考生数量申报要填写附件1(制卷、收费、开发票使用),学生条形码数据按照附件3(编码规则)申报,并填写附件2(制作条形码使用)。

2.各报表均由县(区、市)教研室组织,以校为单位填写,报市教研室邮箱:xxxxxxxx。附件1、附件2上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

3.各县要认真做好考务安排,各县的考务册电子稿要在4月20日前发到邮箱:xxxxxxxxx。

4.本次考试费用由各初中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支出,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xx年5月中考模拟考试报数表

2.20xx年5月中考模拟考试学生(准考证号)编码信息表

3.晋中市20xx年5月中考模拟考试条形码编制规则

  晋中市教育局

  20xx年4月16日关于组织全市20xx年中考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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